随着时间的推移,林逸风和苏婉在工作中确实有了不少合作的机会。他们共同参与了一些复杂的案件审理,相互学习、相互支持,彼此之间的了解也逐渐加深。
有一次,东城法院受理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被告人是一名十六岁的少年,因一时冲动参与了一起抢劫案。案件移送到刑事审判庭后,林逸风接手了这个案子。在审查案件材料时,他发现这个少年的家庭情况十分复杂,父母离异,长期缺乏关爱和管教,导致他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林逸风深知,对于这样的未成年人,单纯的刑事处罚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需要通过民事途径来保障他的合法权益,帮助他回归正轨。于是,他找到了苏婉,希望她能从民事角度为这个案件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
苏婉接到林逸风的电话后,立刻查阅了案件的相关材料。她了解到,少年的父母在离婚时,对他的抚养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导致他在成长过程中无人问津。苏婉认为,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到刑事犯罪,还涉及到未成年人的抚养权和监护权问题,应当通过民事诉讼来明确父母的责任和义务。
在随后的案件讨论中,林逸风和苏婉多次交换意见,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审理方案。在刑事审判中,林逸风充分考虑了少年的年龄、犯罪动机和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判处,并责令其父母承担相应的监管责任。同时,苏婉在民事审判中,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明确了少年父母的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为少年的未来生活提供了保障。
案件审理结束后,林逸风和苏婉一起前往少年所在的社区,了解他的生活情况。看到少年在社区工作人员的关爱下逐渐走上正轨,他们心中都感到无比欣慰。这次合作,让他们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刑事审判和民事审判虽然领域不同,但目标一致,都是为了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然而,合作的过程中也并非一帆风顺。在另一起案件中,林逸风和苏婉的意见产生了严重的分歧。
那是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是一名中年男子,因与邻居发生口角纠纷,一时冲动将对方打成轻伤。案件移送到刑事审判庭后,林逸风认为,虽然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但其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在民事赔偿方面,被告人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承担高额的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而苏婉则认为,民事赔偿是受害人获得救济的重要途径,不能因为被告人的经济困难就降低赔偿标准。她主张通过司法救助等途径,帮助受害人获得应有的赔偿,同时对被告人进行必要的教育和惩罚,以维护法律的尊严。
两人在案件讨论会上各执一词,争论得面红耳赤。林逸风坚持自己的观点,认为应当从实际出发,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苏婉则毫不退让,强调法律的公正性和严肃性,不能因人而异。
这次分歧让两人的关系出现了一丝微妙的裂痕。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他们虽然仍然保持着工作上的合作,但彼此之间似乎多了一层隔阂,不再像以前那样无话不谈。
然而,爱情的种子一旦种下,就很难被轻易扼杀。尽管他们之间出现了矛盾,但在心底里,他们仍然关心着对方。林逸风会在看到有趣的法律案例时,下意识地想到苏婉,想和她一起探讨;苏婉也会在处理复杂案件时,渴望听到林逸风的意见和建议。 他们都知道,对方在自己心中已经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只是谁也不愿意先开口承认自己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