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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写文日常 第14章 红煨肉

作者:水墨清香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6-14 09:04:12 来源:文学城

六斤猪肉并不是一个小数目,姚晓瑜他们下午才到肉摊,其实已经做好了买不了这么多的准备,谁知他们炖肉没卡在最重要的原材料上,配料却出了岔子。

“没有酱油了?”

周春花冲着店里的伙计又确认了一遍,得了酱油最快也要明天下午才到的消息,终于死了心,冲着孙子孙女僵硬的笑笑,不知道是在安慰后辈还是安慰自己:

“白水煮肉也好吃的。”

姚晓瑜后退一步,家里都是最近几个月才学做饭的主儿,厨艺也仅限于把食物弄熟,周春花算是例外,但因为没有正经学习过,手艺跟姚家人算是半斤八两,平时凑合也就算了,这可是肉!

死脑子,快想啊,除了酱油,还有什么简单又好吃的法子!

姚晓瑜跟在周春花的后面,飞快的进行头脑风暴,最后在一家酒店门口停了下来——

“奶奶,买点酒回去。”

三人停住脚步,姚晓瑜冲着周春花笑笑:

“我在书上看到过,没有酱油,用酒和盐,也能做出好吃的红煨肉。”

随园食单有云:每肉一斤,用盐三钱,纯酒煨之,红如琥珀。[1]

一角钱一斤的绍兴酒很贵,周春花本来是不想买的,但孙女说的没错,来都来了,况且手上买完猪肉还有几个银角子并七八个铜元……

“再便宜点,我就买一些。”

周春花拿出当姑娘时候的砍价本事,最后虽然没有降价成功,却也得了一些赠送的酒水,正盯着掌柜防止他掺水,门口便进来一个穿长衫的男子。

“掌柜,来一大壶上等的龙头水。”

六个铜元被按在柜台上,发出清脆的声响,姚晓瑜悄悄往旁边挪了下,避开男人身上似烟非烟的味道。

“没有!”

掌柜的脸上没了笑意,总是客气的话头也变得硬邦邦的。

“别家都有,你家怎么会没有?”

男人伸出枯瘦的手,黑黄的脸上露出凶相,姚晓瑜看着他长衫上蹦来跳去的小黑点,默默又挪远了。

“我家就是没有,您想喝那个,去对面的酒馆。”

掌柜把倒好的酒递给周春花,冷着脸说道,他比男子要矮上一些,但看上去要健壮的多,那个男人也看出两人之间的差距,骂了几声便走了,姚晓瑜看的分明——那男人还真进了对面的酒馆。

“奶奶,龙头水是什么?”

姚晓瑜在回去的路上,还是没忍住心里的好奇,周春花本来不想讲,但被纠缠的厉害,又怕两个孩子在不知道的时候喝了,便简单解释了一番。

"……龙头水就是鸦片烟。"

这个时代的鸦片随处可见,甚至还根据纯度分了等级:富人家用印度的马蹄土,一两烟土就是五两白银;收入不多的便买罐装鸦片,一般两个银角子能买一钱;而更穷一些的人,便喝的是这龙头水。

那富人吸完鸦片,剩下的残渣就是龙头渣,有人专门花钱收购,放入沸水里煎煮,便是龙头水,这个水卖的极便宜,三四文钱便能买到一壶,六个铜元能买一大壶,便是瘾头再大的人,一日也不过花上十五六个铜元。

而这个水在许多人眼中又是极有效的:

“不少黄包车夫也会买这种水,说喝一壶不用吃什么东西,也能能拉几个时辰的车。”

周春花当时听着也心动,要不是姚大牛以前一直说家里不能有吸鸦片的人,她又多问了一句这个水的原材料,可能她也会买。

“你们可不能染上鸦片,就算是别人再怎么劝也不行,沾了这玩意儿的可没什么好下场!”

周春花严厉的说道,别看她刚刚买酒的酒馆不起眼,十多年前可是兴盛时候的姚家都攀不上的富贵人家,据说打弹丸用的都是龙眼大的珍珠,后来那酒馆的小儿子染上了鸦片,又被人引着去了赌场,家业就这么败落下来。

那个儿子几年前吸鸦片死了,那老板从此便恨上了鸦片,别家的酒馆都觉得龙头水利润大,跟酒摆在一起售卖,只有这个老板不愿干,宁可少挣点钱。

“知道了。”

两人郑重的应下,姚晓瑜还没从自己刚刚跟瘾君子擦肩而过的经历中回神,在她生活的那个时代,国外虽然抽象的让大麻合法化,她的国家却依旧是零容忍,不算照片和视频的话,她从小到大都没有见过真正的瘾君子。

民国时期鸦片盛行,直到现在,姚晓瑜才明白这八个字后面代表着多么沉重的东西。

姚晓瑜的低落情绪一直持续到回家,等切好的肉被倒进陶罐,姚晓瑜为了让周春花多倒点酒,放点盐而绞尽脑汁后,那些沉重的情绪便抛到角落去了。

上海好猪肉,切小不加水,绍兴好酒入陶罐,小火慢炖味奇美。

姚晓瑜给自己添了一大碗米饭,夹了一块红煨肉进嘴巴,只觉得这段时间的辛苦都值了。

肉是琥珀一样的颜色,明明切成了一个个小方块,入口的时候却感觉不到丁点棱角,舌头稍稍用力,肉就在口中散开,明明只加了酒和盐,却比以前吃过的大多数肉味道都好。

难怪父母总说现在的肉跟他们小时候吃的不同,姚晓瑜还以为是年纪大了口味变了,没想到是弄虚作假的人太多,她根本没买到几回正宗的农产品。

想到那些年大把撒出去,换回来的跟超市味道差不多,价格却差得多的有机食品,姚晓瑜心疼的差点哭出声。

她的钱,那都是她的钱,她辛辛苦苦挣的钱!

红煨肉,白米饭,一家六口吃的酣畅淋漓,瘫在位置上一点都不想动弹。

“肉吊到井里放着,碗筷明天再洗怎么样。”

姚晓瑜的提议再次得到一致认可,所有人简单的把自己打理了一下,便各自上楼休息去了。

第二天吃的是白菜粥,配着加热过的红煨肉,昨天吃到喉咙眼的肉还没消化,今天的所有人的筷子都慢了些,但等吃完早餐,吃剩的红煨肉也已经没了,连油腻的底子也被姚天睿拌了粥吃。

姚晓瑜没跟大哥抢盆底,倒不是有礼让精神,主要是身体虽然馋得慌,但二十一世纪的观念还是觉得盆底油腻,实在吃不下去,有人强塞到她嘴里也就罢了,自己动手……臣妾做不到啊!

再等等吧,等她的事业上了正轨,不再为钱发愁,就牛羊鸡鸭换着吃!

姚晓瑜在心里许下雄心雄心壮志,然后带着大哥去了贺家书局,领了一份抄书的活计,千字八个铜板,只比之前的试卷价格略高,却胜在量大,近十万字,抄完能得六个银元。

姚晓瑜这次要了半个月的期限,贺掌柜有些惊讶,姚晓瑜也不瞒着:

“抄书谋生总归不大稳当,我和大哥还是想找份正经的活计。”

印刷业只会越来越发达,抄书的市场只会萎缩不会扩大,她和姚天睿的字只能说的上齐整,在这一行没什么竞争力,若是寻不到别的出路也就罢了,但这个时代,是不缺知根知底,还读过书的人家的职位的。

前提是性别为男。

“你们想的很对。”

贺掌柜赞同两人的想法,也惋惜姚大牛走的太早,若是再撑上几年,未必不能看到姚家再次兴盛起来,却也理解姚大牛的孤注一掷——这样好的子孙,谁舍得让他们过苦日子?

“若是可以,你大哥最好再读个中学。”

高小毕业的学历并不低,但越往上读,以后的前途也只会越好,就是看着姚家现在这幅模样,贺掌柜都觉得自己这话不太对劲,出口就有些后悔。

姚晓瑜对贺掌柜的这句话特别赞同,她知道这个时代的人早熟,十六岁的姚天睿已经是可以相看,甚至成婚的年纪,但不妨碍姚晓瑜觉得姚天睿现在应该在学校读书。

“等我们先找到工作,赚钱把债还了,就能继续读书。”

再等等,等她的事业走上正轨,姚天睿必须给她去上学!

不管姚晓瑜的心里有多么张牙舞爪,面上的话都说的很好听,贺掌柜一边觉得姚晓瑜有成算,一边觉得姚天睿可惜。

那么大一笔债背在身上,还完债去读书,不过是一场美梦。

姚晓瑜没有读心术,带着新的活计高高兴兴的回家后,她就开始分配任务:

“我们三个,每人每天要抄三千字。”

这个数字并不小,但比起之前卷生卷死的八千,全家都松了口气。

“爹,你只要在一天之内抄完就行。”

姚晓瑜对姚平安的要求不高,毕竟身子骨摆在那,完成任务不生病就是给她帮忙,但姚天睿……

“大哥,你跟我一样,每天要在午饭前抄完。”

姚天睿有些惊讶,但还是答应下来,倒是温柔对大儿子有些心疼,不知道姚晓瑜为什么要这么着急。

“抄书就是个暂时的活计,下午的整块时间留出来,比较方便大哥和我去找工作。”

姚晓瑜还是一样的说辞,只是这次故意把大哥放在了前面,而结果……

“还是天睿想的周全。”

嗯,温柔果然没注意到她也要去找工作。

【1】原文:或用甜酱,或用秋油,或竟不用秋油、甜酱。每肉一斤,用盐三钱,纯酒煨之;亦有用水者,但须熬干水气。三种治法皆红如琥珀,不可加糖炒色。——《随园食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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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红煨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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