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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日归途 第49章 第 49 章

作者:听风小者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06 22:58:53 来源:文学城

傍晚的海边,空气都是湿润的,晚风吹在脸上也不觉粘腻。于小七抬眼望着凌西,喝过几杯酒后眼底也变得湿润了。

凌西抬手揉捏她微微发红的耳尖,又将有点汗湿的发丝别到耳后,手掌贴在她的耳根慢慢抚摸,随后掀起眼皮歪着头起唇:“想要听故事啊?用什么交换啊?”

声音也是湿润的,像是海妖的蛊惑,让你心甘情愿典当灵魂。

于小七抿抿嘴唇低下头:“现在……在外面,回去的好不好?”声音越来越小,最后三个字像是被喉咙吞掉了。

“回去做什么啊?”凌西凑近她的耳边,用气声询问。

于小七登时觉得脸颊像是被灼烧,她不用力地推开凌西,别过脸,用手给自己扇风降温。

“回去做排骨,我要吃排骨!”

“啊?”于小七蹙着眉望着凌西。

“怎么?你看起来很失望啊?”凌西笑笑,背靠在沙发上望着天空。

深蓝色的天沉默不语,深蓝色的海呼啸不断,它们交相呼应,遥遥相望。

凌西将自己杯中的半杯酒一口吞下,晃了晃空空的酒杯。透过酒杯,她看见浪花拍打过来,又褪去,声音阵阵,像是即将与过去的自己开启对话的前奏。

温热的体温靠近,于小七靠在她的肩膀上,双手用力环住她纤细的腰身。

浪花把她席卷,吞没。爱人把她救赎,释放。

“我不知道自己来自哪里,生日是什么时候。自从我有记忆开始就生活在云城的远郊小镇里,那里的天比这里高,晚上经常能看见星星和月亮。”

凌西转头摸了摸于小七的头发,漫不经心地说:“我是被捡来的。”

听大人们说,她是在初冬的一个黄昏被捡到的,身上还穿着单衣,发着高烧,神志不清,奄奄一息。

“捡我的人叫凌南。”

被捡到的时候大概三四岁的样子,凌南带着她去了医院,花了好大一笔钱,好容易才活过来。等身体好转后,在市集上给她买了一身红色的小棉袄,然后送她去了警察局。

她能听懂警察的话,但她什么都记不得。警察调查了本地的失踪人口,最终确定是被遗弃的,要被送到福利院。

福利院的墙是黄色的,在夕阳的映照下泛着橙色的光。小小的她拉着警察阿姨的手,迈着怯懦的步子向前走,马上要到福利院的栅栏门时,她下意识地后退一步然后回头,凌南就站在街对面的红路灯下看着她。

弱弱小小的她吧嗒吧嗒地掉着眼泪,不喊不叫不闹。

凌南风一般地闯着红灯跑过来,把她接回了家。

她就被领养了。

“因为我是在镇子西边的旱厕被捡到的,所以叫凌西。”

环着凌西的双臂夹得更紧了,于小七没有说话,静静地听着,时不时发出隐忍的抽噎的声音。

凌南在捡到凌西的一个月前,一人一包来了这个小镇。据说亲戚生前留下一个小砖瓦房,她就自己拾掇拾掇住了下来。她没什么文化,也没见过什么世面,不知道念书念到什么时候就辍学了。她结过婚,但没有人见过她男人。

凌西到了她家后,她开始在这个砖瓦房里经营一家小卖店。小卖店的生意不景气,勉强够她们两人度日。卖的小零食也都是假货,什么大白免,雷碧之类的,有去过城里的小孩回来就在她门前大喊假货,更有甚者在小卖店的墙根底下尿尿。有未成年的小混混来买烟酒,她都不卖。因此,小店的玻璃经常也夜里被打砸。

凌西也习惯了,所以她睡眠质量很好,只要睡着了,什么声音都吵不醒她。就这样平平安安地上了小学,只能说是平平安安,谈不上幸福,也谈不上快乐。

“她从来都不让我叫她妈妈,也从来没抱过我。所以我从小就很少和别人有肢体接触,很抗拒。但你那天在洗手间摸了我的头发,我竟然没有本能的躲开。”

凌西轻轻吻了吻于小七的额角,她觉得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真的很奇妙,甚至可以说是命中注定。只那一只穿过发丝的手,就让她上了瘾,久久不能忘怀。

“我小学跳了一级,大概上四年级的时候吧,隔壁一直荒着的院子搬来了一个女人,就是苏来。”

苏来跟凌南的气质完全不一样,和小镇的气质也格格不入,像是空降的外来人员。若说凌南的性格是风风火火、不修边幅。那苏来就是温文尔雅、温润如玉。

她将荒废已久的小院收拾得很文艺,院子里搭了一个木架子,任由藤蔓缠绕。架子下面摆着一张木制的方桌,两把椅子,下午时会在这里看书,乘凉。

“我们成了邻居,但凌南很不待见她,从来没正眼瞧过她,也几乎不和她说话。我经常偷偷跑过去,听她给我讲书,讲外面的世界。凌南做饭很难吃,我偶尔也会去苏来那里蹭饭。”

听到“蹭饭”两个字,于小七笑了,从小就这么馋啊。刚刚湿润的眼睛也被风干了,她靠着沙发,让凌西枕在自己的腿上,温柔地询问:“为什么不待见她啊?”

凌西轻轻摇头,她也不知道。

发尾扫过于小七的腿,很痒。伴着海风,凌西继续讲故事。

又过了两年,凌西要上初中了。当时万秋晏,也就是现在的万总,以个人的名义在小镇设立了女子奖学金,要举办一场选拔考试,第一名将由她全额资助,可以住校,读云城一中,走竞赛生路线,取得优异的成绩就能直接保送安大。

坊间流传,进入一中就相当于一只脚踏入了顶级学府的大门。

“考试那天早上,凌南突然在家晕倒了,苏来那天刚好不在家,附近也没有其他的熟人,镇上也叫不到车,我急得不行。骑着平时小卖店拉货的三轮车,把她送到了医院。”

凌西车骑得不好,更别说三轮车了,路上不知道翻车了多少次,跌跌撞撞地将她送进医院,挂了急诊。

她永远记得那天,自己跑上跑下,终于搞明白了医院的流程,缴完费进入病房的门时,凌南撑着虚弱的身体,用正在输液的左手抓起床边包砸向她,嘴里念着什么白眼狼,养你这么多年花了多少钱,这么重要的考试都不去,以后吃喝还得靠我,当初就不应该捡你云云。

那时候,她才不到12岁。

凌西怔在了原地,包扔过来时她没来得及躲闪,金属的拉链刮在胳膊上形成一条长长的红痕,随后鼓起。两行热泪不动声色地流下来,没有任何征兆。她终于明白了,这么多年为什么凌南对她都不咸不淡,原来自己一直都是一个累赘。

她似乎又被遗弃了,第二次。

于小七的心像被一万只蚂蚁啃食,疼得要死。她咬着嘴角,尽量不让自己哭出声,迅速调整呼吸,伸手轻轻抚摸凌西的脸颊,手指也被沾湿了。

“等我赶回学校时,第一科已经考完了。即便其他科拿了满分也得不了第一名了,好在过了几天,校方让我重新补考了第一科,万总也追加了一个资助名额,我进了云城一中。”

凌西坐起来,两条泪痕在月光下闪烁着晶莹。

于小七眼里噙着泪,她做了几次吞咽的动作,企图将堵在喉咙的硬物咽下去。

“没事了,我是不是很厉害?”凌西用拇指拂去她即将溢出的眼泪,歪头勾勾嘴唇问道。

“很厉害,你是我见过最厉害的人。”于小七哽咽了,但语气很坚定。

读一中的凌西每天只顾着学习,住校生允许一个月回家一次,但她不回,因为她没有家。

过年的时候她会回去和苏来一起吃个年夜饭,跟凌南依旧没有过多的交流。凌南每个月都会给她寄生活费,她都好好存着。六年的时间她除了学习就是攒钱,奖学金,比赛奖金她都留了下来。

她不知道多少钱够养自己这么多年,10万,20万,30万够不够?她不知道,只知道攒钱,只想还给凌南,并将救命之恩与养育之恩悉数奉还,然后一刀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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