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发生在沈则欢笈笄前一年的乞巧节。
乞巧节旧俗,白日邀请朋友到寺庙道观投针验巧,邀月请神;晚上跟着家人去鹊桥银河对月饮酒,放灯祈愿。
辰巳之时,清心观人来人往。宋靖疆在外院帮着为香客指路,沈则欢带着沈惊鹊和鸣蝉在内院招待来敬香的夫人小姐染指甲。
“明月道童,劳烦您为我们家夫人指个找个座位吧。我们家夫人这次来迟了,这整个内院找不到一个座位。”一位丫鬟来到她面前行了一礼,笑得真诚。
沈则欢认得,是今科探花郎夫人的贴身丫鬟。她微微颔首,语气略显惊讶:“哎呀呀,没记错的话,夫人现在可怀着身孕,怎么没在家好生养着?今天这人来人往的,怕是要怠慢了夫人。”
“我们家夫人身体很健康,太医也建议怀孕期间应适量活动,不能总待在家里。夫人喜欢染指甲,虽然怀孕期间不方便,但她还是想来这里喝杯茶。”
那丫鬟热情洋溢地笑着解释:“京城的道观寺庙很多,但提供染指甲服务的只有你们一家。府里的大小事务,夫人管理得心累,每年都期待这一天。”
“是吗?”沈则欢回以莞尔一笑。
谈笑间走过一处拐角,就见宋勍勍站在走廊下,腹部隆起五个月大的孕肚,温柔地注视着远处玩耍的孩子们。
“勍姐姐!别光站着!”她迅速走上前,两人立刻拉起了手。
宋勍勍拉着她的手,来回打量着她:“哎呀~这才一年不见,怎么长得跟佛龛里的佛像一样宝相庄严?”
“宝相庄严?!”
沈则欢装作嗔怒,宋勍勍立刻轻蹙眉头,装作懊恼:“哎呀~我的意思是,你怎么僵着个脸,也笑笑?!”
“哪有?倒是姐姐,大着肚子呢,怎么亲自过来?”沈则欢一边引她往厢房走,一边闲聊:“师姥身子一天不如一天了,这一年里头,清心观的大小事务都是我管着,都没去跟姐姐贺喜。”
“快别提这茬儿了!我这一胎怀的闹腾,可快折腾死我了。”宋勍勍摆了摆手,撑着要轻抚自己的孕肚:“怀宁儿的时候还好好的呢,怎么这次就是个调皮鬼?!”
都说女人生孩子是去鬼门关走一遭要丢半条命。沈则欢不免担忧的侧头,但看她笑的满脸幸福,心也放了一半。
“怎么不见宁儿?”她轻声转移话题:“算算年纪,也要去学堂开蒙读书了吧?”
“是啊,今年春天那会子本来想着带她下江南祖籍那边读书的,谁能想到天灾**,江南却突发了洪涝,又匪患频起。拖到四月,结果又来一个小家伙,就想着让宁儿在京城读几年再去江南吧。”
“江南好风光,我还没去过呢。”
“哦?”宋勍勍扶着沈则欢的手,慢悠悠的走下回廊:“等你什么时候有空了,往我那边递个消息。我让那边的人给你带路,保准你吃好喝好玩好。”
“好啊,一言为定。”
说话间,沈则欢已经把她带到一处宽敞的厢房。不大不小,但是足够亮堂。
“呐,这是今年专门给你准备的,一点香没点,保证什么味道都没有。”
“还是你贴心。”宋勍勍微微颔首,沈则欢将人带到便离开,继续忙前忙后了。
荣国公府,沈则锡刚想出门就被小厮叫住。
“二爷,请二爷留步!”
“做什么?毛毛躁躁的!”沈则锡紧蹙眉头,不耐烦回身,紧抿薄唇,死死盯着眼前人。
“二爷恕罪。”小厮躬身行了一礼:“老爷请二爷去书房一趟。”
沈则锡一动不动的站在原地,反问道:“这个时候,去书房做什么?!”
“这个奴才不知,只是今早老家那边来了船只,有好几位老爷来找咱们老爷议事。”小厮恭恭敬敬回道。
“什么?!”沈则锡眼神浮现出面对风雨欲来的慌张,快步往书房走去:“他们来做什么?!”
午后,来邀月请神的香客陆陆续续离开,来染指甲的夫人小姐也走的差不多了,偌大个清心观恢复了往日的冷冷清清。
廊前院内,随处可见散落的许凤仙花瓣,早上刚摆出来案几上杂乱摆着染指甲的工具。沈则欢穿过其间,和宋靖疆端着食盒,隐入竹林中,推门进入一处隐蔽的院子。
“娘,吃饭。”沈则欢道。
界空道人站在院子里,摆弄着满院的凤仙花。面容有些苍白,眼神中却依然是神采奕奕。
“哎——”她放下手中的花锄,接过她手中的食盒:“今天怎么样?忙的过来吗?”
“还好啦,还不至于自乱阵脚。”沈则欢耸了耸肩,宋靖疆眼神坚定,像是在接受来自上天的恩赐。
“那就好……那就好……”界空道人拉着两人坐下,笑容里满是欣慰:“你们两个相互扶持,我也能放心的去。”
沈惊鹊和鸣蝉两人吃过午饭,一个人拿着扫帚,一个人拿着湿抹布穿梭其间打扫着。
“惊鹊姐姐,你说……这天上真的有牛郎织女吗?”忙碌间,鸣蝉捶了捶自己的胳膊,撂下抹布就席地而坐,随手拔了一根草叼在嘴边。
“不知道,我又没有上过天。”沈惊鹊耸了耸肩,也撂下扫帚,坐在她旁边。
鸣蝉瞥了她一眼,仰头倒在草坪上:“哎,那你说……明月姐姐就快要笈笄了,同清风道童是不是要结成一对好姻缘?”
“想这个做什么?”沈惊鹊跟她一样倒在草坪上,却被强烈的阳光晃了眼,只好闭上眼睛,煞有其事的问道:“你想成亲了?!”
“我哪有?”鸣蝉漫不经心地吐掉那跟草,眯起眼睛直视太阳:“你说,咱们要一辈子待在这清心观里吗?”
沈惊鹊左右活动了一下略微僵硬的脖颈,跷起二郎腿道:“你想去哪?学话本子里的大侠去仗剑走天涯?”
“……”这倒是把鸣蝉问住了。天高海阔,提一把趁手的剑走遍这天涯海角,也不错。
两人一起生活多年,早已心照不宣,她早就察觉鸣蝉的想法,听她没回答就更是确定了。
“那你呢?”鸣蝉反问道。
“我?”沈惊鹊晃着腿,沉默半晌才道:“我想执笏板,想穿官袍……想入庙堂……想济天下……”
夏末的风还带着热意,拂过地上散落的凤仙花,直击少年人的满腔热血。
可两人都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不是因为她们书读的不多,不是因为她们字写不够好,不是因为她们……只因为她们是女子。
仗剑走天涯也好,虽然江湖也有男女歧视,鸣蝉闯江湖不比沈惊鹊为官容易,但绝对的实力也能创出一方天地。可执笏板、穿官袍、入庙堂、济天下……他们一口一唾沫星子都能淹死她。
沈惊鹊长舒一口气。她没说的是,她还要想官拜丞相,想死后配享太庙,想万世流芳。
不远的一处回廊的地板下,一个身着粗布麻衣、满身是血的少年蜷缩在地上,把自己夹在木板与青苔之间。
沈惊鹊在从回廊上走过,踩得木板“踏、踏、踏”的响。他屏住呼吸,闭上眼睛,一动不动的趴着。
“要是被人发现了,那就死吧。”他在心里这样告诉自己。
脚步声远去,没人发现他。他有些窃喜,又感到有些烦恼。要是被主人家当成盗贼,那就被严刑拷打致死好了。要是被主人家当成刺客,那就被一箭穿心好了。
可偏偏没人发现他。
伤口还疼着,渗着血,直击天灵盖的疼。
死了算了……算了,他不愿意无声无息的死去。
心底对刚刚那场对话的震撼粉碎了的他想死的心——
“……仗剑走天涯……”
“执笏板、穿官袍、入庙堂、济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