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庆脑浆差点被摇匀,一出巨坑,凌渊没有做丝毫的停留,一行人一路飞离百花镇,无视了脚下残破的废墟和困在黑气中不知生死的玄阴宗修士,落到了远处的百花谷中,一落地,刘庆摇摇晃晃的从仙鹤背上滚下来,“呕”一声就要扶着一块大石头吐,被凌渊这个混蛋一捏衣领,生生让他咽了回去。
凌渊毫无人性的用下巴点了点地上躺尸的男人:“你们是在哪里抓的人,又是如何确定这人就是凶手的?”
刘庆让这混蛋捏的差点翻白眼,甄宝虽然秉持着姓刘的和姓凌的都是狗东西的原则,但姓刘的好歹和她相识多年,革命情谊仍在,于是开口从凌渊手中解救了奄奄一息的卤蛋,冷冰冰道:“你问他也没用,人是我抓的,要问也应该来问我吧。”
凌渊闻言松开手,放过了没用的卤蛋,神色淡淡的看了她一眼。
凌少爷身为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账,这辈子都改不掉他记仇的毛病,他不像刘庆,可以对甄宝的出言不逊宽宏大度,这姑娘既然说话不中听,那他也不会和他客气。
凌大爷负手而立,无视了甄宝血呼啦擦的伤口,眼瞎般无动于衷道:“那行,你说。”
甄宝没有刘庆晕鹤晕的那么厉害,但脸也有些白,不知道到底是飞得还是失血失的,她从衣服上随手撕下几块破布,非常不讲究的给自己包扎伤口,无所谓道:“凶手是我在海誓桥上发现的,我和刘庆一路追他到百花镇西南角,才抓到人,至于怎么发现的,很简单,凶手杀人的手法如此拙劣,每一刀都带有情绪,砍得这么凶残,他的身上必定会沾上人血,一闻便知。”
甄宝瞥了地上的男人一眼,用一种你爱信不信的语气道:“这人身上有很浓的人血味,所以就抓了。”
凌渊觉得甄宝在把他当傻子:“……他杀了人不会洗干净吗?”
甄宝叼着破布,狠狠的将它缠在伤处,一口铜齿钢牙将破布咬断,呸了一声,“我就是能闻出来,哪怕他把自己身上的皮都搓掉,我也能感觉到。”
观天注意到甄宝说的是“感觉”,知道她肯定不会跟他们解释,转向没用的卤蛋,刘庆已经吐完了,惨白着一张脸解释道:“是的,虽然甄宝年纪小,但已经出过许多次任务了,至今为止抓捕犯人数十次,无一次出错,旁人可能很难感受到,但她确实有能力察觉出凶手是谁,这大概是天赋?”
这种怎么听怎么离谱的事竟然也存在,这倒是让凌渊想起来了,他出发前甄太平那个家伙特意过来和他推荐了人,一个刘庆,一个甄宝,据他所说都是可用之才,凌渊当时毫不在意,非常敷衍的点了头,甚至连他们俩的名字都没记住。
到这一刻,他才知道甄太平竟然不是在扯淡,这看起来非常没用的两个凡人竟然真的有几把刷子,不仅能在被黑雾侵蚀的百花镇中活下来,还在一天之内找到了凶手。
从这个角度看,他自己反而啥都没干了。
凌渊咳了一声,不再追问,蹲下身查看被他放倒的男人,男人浑身都是伤,凄惨程度不亚于刘甄二人,他似乎是陷入了梦魇,全身不停的抽搐,脸色铁青,表情痛苦。
观天端详了片刻男人额头上的符咒,得出结论,“这个符咒似乎是以清醒符为基础改编的,小渊,这是你独创的吗。”
凌渊“嗯”了一声,面对师弟,他的态度肉眼可见的温柔下来,“这是回魂用的,专门针对魇住了的人,只是我以前闲来无事,随手做着玩玩的,没想到有一天也能用上。”
凌渊一直喜欢做这种没用的东西,观天知道这是师兄的爱好,问道:“如何,符咒有效吗?”
“暂时稳住了他的心神,应该不会继续发狂,”凌渊回忆起男人之前说过的话,直觉这人肯定知道什么,趁现在稳住了他的心绪,最好赶紧读取他的记忆,但凌渊不会这种法术,于是眼神示意仙鹤,“复读鸡,你知道怎么读取一个人的记忆吗?”
刘庆探出一颗好奇的脑袋,虚弱道:“仙人,你们还会这种神奇的法术?”
仙鹤白了凌渊一眼,对这个只有需要才叫它的混账非常不爽,但也懒得和他计较,它扇了扇翅膀,跳到男人的眉心上,“等着,等着。”
然后它闭上鸟眼,一脸嫌弃的将鸟头顶上男人的额头,将灵力探入他的记忆里。
片刻后,仙鹤出现在一条山路上。
它四下看了看,飞到一颗大树的枝丫上,等着故事的主人公出场,很快,从山道上就出现了男人的身影。
男人看着比现在年轻许多,样貌很普通,甚至有点猥琐,整个人矮小又不起眼,他背上背着一个箩筐,箩筐里装了一些乱七八糟的草药,正艰难的爬着山道,直到突然看见了什么,他才停下脚步,朝前方招了招手。
仙鹤顺着男人的视线看过去,只见一名白衣男子站在远处的石阶上,手里拿着一本书,见到男人,也冲他招了招手。
男人快步走过去,走到近前放下箩筐,对着男子恭恭敬敬道,“仙人,您真的来了!我这次下山采了很多草药,您看看有没有需要的,您救了我一命,我说过我会报答您的。”
话音刚落,仙鹤还没看清白衣男子的脸,整个场景又变换起来,这次变成了百花镇中最繁华的海誓桥,黑夜中,游客们络绎不绝,男人穿梭在人群里,熟练的窃取游客的钱袋子,一个接一个,最后偷到了三个钱袋子,并用其中一个去药材铺买了许多药材,然后一股脑的塞进箩筐,第二天又背着去山上送药材。
如此循环往复,他偷的越来越多,暴露的次数也越来越多,被人们追着打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同时,他和白衣男子的见面次数也越来越多,交友也越来越深,两个人的相处也越来越融洽。
仙鹤听到男人叫那个修士为“李兄”,而李兄也没有最开始那么虚无缥缈,逐渐露出了庐山真面目,仙鹤从他们的交流中得知,李兄是百草谷的采药修士,百花镇中的所有无忧花,都是百草谷种下的,专门用来入药,而他就是负责在山下培育无忧花的众修士之一。
百花镇的地势看起来不好,但那是对靠天吃饭的凡人而言的,对修士来说,这里完全就是个天然的聚灵地,灵气浓郁,非常适合梦回魂生长,只是百草谷没想到梦回魂会被百花镇如此重视,甚至被镇民们赋予了一个稀奇古怪的传说,成为了百花镇沟通外界的重要桥梁。
谷主知道梦回魂对百花镇的重要性后,干脆将整个百花镇都种满了这种花,这样他们取梦回魂的时候就不会损害镇子的经济利益,同时因为梦回魂的这种特质,任何修士都会被影响,包括鬼修魔修和妖修,百草谷也可以不费一兵一卒,保镇子太平。
百花镇原本就是百草谷的草药种植地,一些修士隐匿其中,负责照顾和运输草药,天长日久,就变成了所谓的“种花人”,凌渊发现的那些整齐的花田,都是“种花人”留下的。
李兄告诉男人,凡人是不会被梦回魂影响的,所以男人一直很疑惑,为什么身为修士的李兄也不会被梦回魂影响,直到那一天,男人终于知道是为什么。
那天他行窃的时候不小心暴露,被一群人追着打,走投无路之下,他慌不择路的躲进了一个死胡同,本以为是绝路,没想到镇民们气势汹汹的闯进胡同里后,却好像没看见缩在角落里的他,一群人浩浩荡荡的挤进来,又骂骂咧咧的退出去,就在他疑惑的时候,头顶突然传来一个声音。
“你想改变自己现在的处境吗?”
男人抬头,到这里,画面突然断了,仙鹤只听到了这一句,后面的记忆就变得模糊起来,就好像被强行抹去一样。
仙鹤只看见一个人影一闪而过,莫名有些熟悉,没等它看清,画面就是一片混乱,乱的几乎要晃瞎它的鸟眼,直到画面再次定格,这次男人站在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四周绿意盎然,全是稀奇古怪的草药,眼前是刻着“百草谷”三个大字的山门。
男人竟然来到了百草谷中。
“李兄”从未带他去过百草谷,这么多年他们二人都是在山路上相会,他是怎么找到这里的?
一群面目可憎的食魂蛛正在撕咬着什么,男人的脚下,那个熟悉的,陪伴了他两年多的救命恩人,正死不瞑目的被一根巨大的蓝色藤蔓缠绕,一点一点渗入土里。
男人和救命恩人对上视线,终于知道为什么他不会被影响,因为他根本没有灵力,所有的“种花人”都没有灵力,都只是百草谷中最常见的扫撒小童,几乎和凡人无异。
他亲手杀了自己的救命恩人。
画面再次闪烁,四周变成漆黑的夜晚,这次男人出现在一户人家,手中握着一把锈迹斑斑的菜刀,对着两个毫无防备的老人就砍了下去。
男人出现的措不及防,老人毫无防备,他一边砍一边发疯般质问:“老子现在活的这么惨,都是因为你们,为什么种花人还活着!为什么?!为什么你们没有跟着百草谷消失!!”
鲜血染红了整个画面,老人微弱的哀嚎声被漆黑的夜晚淹没,仙鹤闭上眼,不忍再看,从回忆里退了出来。
凌渊见它睁眼,问道:“如何?”
仙鹤从男人身上跳开:“这个人确实是杀人凶手,确实是杀人凶手,但他背后还有人,幕后之人抹去了他的记忆,看不到是谁,看不到是谁。”
仙鹤将看到的回忆一五一十说了,甄宝脸色难看起来,“所以死去的老夫妻就是百草谷里的采药童,男人和另一个人定下约定,只要灭了百草谷满门,他就可以重获新生?”
刘庆分析道:“俺们凡人怎么有能力灭掉一个门派的修士,会不会是他欺骗了李兄,给幕后之人引路,用了什么奸计突破了百草谷的山门,才导致他们灭门的?”
凌渊没想到他们说的还挺有道理,“每个门派都有自己保全门派的阵法,如果要灭门,确实需要破阵,你说的不无可能。”
观天得出结论:“所以幕后之人给的条件就是百草谷必须全灭,一个活人都不能有,没想到有一对种花人活了下来,以至于他人人喊打的处境并没有改善,又因为没有杀过人,所以才趁这次食魂蛛作乱,浑水摸鱼杀了这对夫妻,打算嫁祸给食魂蛛?”
甄宝沉默了,凡人在世上摸爬滚打,哪个人不是蹉跎半生,顶着巨大的压力走到垂垂暮年,眼看要守得云开,苦尽甘来,却戛然而止,死于非命,这世上还有比这更大的悲哀吗?
甄宝恨声道:“就因为这种狗屁原因!这个畜牲!”
甄宝看起来很想一刀把男人砍了,刘庆连忙稳住她,“也不一定,到这里都是俺们猜的啊,不管什么原因,现在既然确定他是凶手,还是先把他押给镇长,看镇民们怎么处理。”
甄宝恶狠狠的看了半死不活的男人一眼,呸道:“狼心狗肺,忘恩负义,厚颜无耻,泯灭人性的东西!”
凌渊:……这调调怎么和甄太平那个狗东西列成语的时候那么像。
寒假快乐[烟花]
这几天下地拔菜,手都冻裂了,各位读者宝宝注意保护双手哦。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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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畜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