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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离婚前夜丈夫突然变成了德牧 > 第39章 也许爱他也可以?

“那你呢?”徐轩逸问,“你的梦想是什么?”

鹿韭困惑地思考了很久:“我不知道,”她摇摇头说,“大概是结婚生孩子,陪孩子们长大,好好爱他们教育他们,建设自己的温暖家庭,我比不上香苹在事业上的壮志雄心。”

“谁说一定要壮志雄心了?能把家庭维护好也很了不起,”徐轩逸忙道,“我可见过太多破事了!丹京的名流富豪们,人格健康、家庭幸福团结、夫妻感情好彼此忠贞、孩子走正道不沾恶习不交坏朋友、父母亲戚不作妖不为钱明争暗斗等等加起来全占的,一只手都能数过来。”

说到这里他也有些无奈:“当然,表面上一切都维持得光鲜亮丽,人无完人嘛,但换做我选的话,我才不要那么多钱和地位,我要我的家幸福又健康。”他又补充,“不只是身体上的健康,是那种心理上的,灵魂……”

他一时不知该如何解释,但鹿韭明白了。“我知道,”她平静地说,“我的家庭就不健康。但表面上,我们每个人都很体面。”

“我不是那个意思!”徐轩逸忙解释,窥觊又小心翼翼地看着她,谁能想到突然让她感怀身世了呢,他生怕她受伤,结结巴巴说不上话来。

“我明白,”她笑得很坦然,“我不会那么脆弱啦,何况那是事实,只有在圣玛,大家才觉得那是正常的。”调皮冲他眨眨眼:“看来和外族人结婚也有好处,我的孩子可以在非圣玛传统文化下长大,如果将来她们的丈夫说要娶小老婆,她不会很顺从地接受这个家庭新成员。”

“那我一定要打断那个不知好歹的男人的腿,”徐轩逸想象了一下那画面,“我们的女儿怎么能受那种委屈?”

她已经在考虑我们的女儿了,虽然嘴上不说但心里一定很爱我,徐轩逸心里甜甜的。

鹿韭的手机响起,百里香草问他们有什么需要吩咐的,或者趁着晚饭前可以去溜溜阿奇,无比迫切能来这里,她忙点点说:“好,你过来吧。”

那边激动得眼眶都红了。

百里香草立刻过来,和主人们打好招呼后,利落地洗菜择菜,准备晚饭,哼着圣玛民歌,心情大好。

通俗易懂来说,百里是鹿韭的陪嫁嬷嬷,东方家担心鹿韭在丹京吃不惯住不惯思念家乡,便让百里也一道来了丹京,按照圣玛的习俗,她本该和主人同住一个屋檐下,奈何徐轩逸安排她住在离这里四百多米远的另一栋别墅里,需要她的时候才联系她。

徐轩逸希望百里能拥有更广阔自由的人生,不仅仅作为东方家的保姆活着,听她骄傲说着“从十四岁就开始侍奉东方家了,要在东方家做一辈子,下辈子也是”时,首先不是感动于她的忠心耿耿,而是感叹她太操劳,一辈子就围着东方家的大小事物转,太辛苦了,他希望她能更轻松一些。

就家务能力而言,百里香草十分优秀,家里的玻璃、瓷砖、花瓶、碗碟都被擦得发亮,地毯上找不到一根毛发,从睁开眼到晚上入睡,眼里和手上是干不完的活,喊她休息她也诚惶诚恐的。

嬷嬷的过度忠心耿耿和任劳任怨让徐轩逸十分不适应,无形间背负上了地主老爷压迫朴实劳动人民的压力,于是在小区新购了一套别墅让她住着,只在需要她工作的时候来就可以,闲暇时她大可以自由溜达,好好享受悠闲时光。将来嬷嬷走了,转手卖了或者自用都可以,反正房价就算不涨也不会跌到哪里去。

当然,他也有一些私心:希望和鹿韭的二人世界不被打扰。

之前和鹿韭在客厅**前戏的时候,百里非常不顾忌地出来用鸵鸟毛掸子掸客厅器物的灰,把他吓一个激灵,她一脸温和慈爱又见怪不怪的欣慰浅笑,然后继续打扫卫生,于是他不得停下了一切激情。

“姑爷不用见外,老身这年纪什么没见过,只管把我当猫儿狗儿一样看待就好,”百里香草一脸姨母笑,“太老爷在世的时候,年纪大了不愿动,老身会在他行房时站在后面用双手帮他推呢,那时我才十六七岁,但有的是力气!”她十分骄傲地向他展示了她的胳膊,“姑爷以后若是需要我帮忙推,老身有的是劲儿!”

“不用了……”徐轩逸脸一阵红一阵白,惊得话都快不会说了。

之后,他便和鹿韭商量,可不可以和百里分开住,需要她的时候她再过来。

这让百里很受伤,觉得是被新姑爷讨厌了,一把鼻涕一把泪哭诉自己可怜,一定是年纪大了被嫌弃了,这么大的房子没她的容身之所,比不上一条狗(阿奇),她也只要一个小小的角落睡觉就可以了,从小看着鹿韭长大,三小姐离了她可怎么办,刚结婚,新姑爷就排挤她,给她下马威,不如死了算了。

鹿韭也很为难,她安慰香草嬷嬷:“徐不了解圣玛习俗,希望您能留在圣玛和孩子们相聚,而不是像旧社会一样被当做陪嫁物品,来丹京后,你也是自由的,我们需要你的时候会叫你,其它时间你可以四处玩乐,多好。”

百里还是哭:“我不要自由,我不要玩乐,我就喜欢做家务!都是骗我的,一定是新姑爷不喜欢我,嫌弃我年纪大了,或者,我让小女儿薰衣过来好了,她年轻,才上大一,念什么大学将来还不是要出来找工作,不如直接出来为东方家做事!”

“别呀,先让孩子上大学吧!”鹿韭头皮也开始炸,“无论如何把大学念完再说吧!”

“现在为东方家做事也必须要大学学历了吗?”香草泪眼朦胧,生怕是因为自己年纪又大又没有学历才被嫌弃的。也是,东方家在贵族圈里算很好相处人品也很好的,当初她也是走了一些门路塞了红包和礼才谋到了这份差事,现在时代变了,老爷和小姐们更喜欢聪明伶俐有大学文凭的。

鹿韭觉得和香草嬷嬷说“女孩子也要好好念书”“时代变了,思想要进步”之类没多大用,还是来点实际的,对付圣玛人需要用圣玛人的思维,于是她点了点头。至少,这样能让香草支持女儿把大学念完。

“好,那就让她好好学,别给东方家丢脸。”香草坚定了决心,要让女儿大学毕业后就来照顾鹿韭,“三小姐身边没人不行,我年纪大了跟不上你们年轻人潮流,薰衣和你会更有共同语言,而且,能上完大学的,脑子肯定比我聪明。”

“还是让她自己选择职业和人生比较好,”鹿韭道,“也许薰衣压根就不想来东方家呢。”

“那是她不识抬举,给谁打工不是打工,给东方家打工那是她三生有幸!”香草嬷嬷突然浑身充满干劲,也开始自我洗脑:被新姑爷嫌弃也是应该的,自己年纪大了还笨手笨脚,还好女儿可以继承这份衣钵,她先给她占着位,等她大学毕业就立刻来接手。

要说服和改变香草嬷嬷老一代的思想是很难的,所以鹿韭不再多说,等到时见到薰衣了,和她聊一聊,支持她去做真正想做的事就好。

总之,百里香草纵然不舍,还是不得不和他们分开住了。

也许新姑爷是在考验她听不听话,香草嬷嬷安慰自己,圣玛的老爷们就会在仆人们刚来的时候用各种手段试探和考验他们,百里也是那么过来的,想当年,主子的考验比这还要折磨人呢,她都挺过来了,才成了东方家信任的衷仆,她相信金城所致金石为开,总有一天姑爷会接受她。

于是,百里揉面的手力气更大了,脸上也红光满面,充满了对美好生活的希望。

鹿韭经过厨房见到香草嬷嬷干活的背影,想到她曾经的哭泣,有些于心不忍,好几次想劝徐轩逸让嬷嬷搬来一起住,但又想到以父亲的性子,百里在照顾他们的同时绝对充当着眼线,而聪明如徐也绝对会意识到,所以,她还是装糊涂不干涉比较好。

毕竟,即便百里搬到新房子去了后,也还是会经常用望远镜偷偷观察这边,徐轩逸好几次抓了个正着但又假装不知道,只是使劲憋笑拉她过来一起朝那边瞧,调皮的时候还会拿望远镜和百里互望。

“嬷嬷只是担心我们,怕我们冷了饿了渴了受伤了。”鹿韭很尴尬,脸红热得厉害。

“我懂,”徐轩逸笑得很开心,“老家的小侄子刚上幼儿园的那天,我也趴在墙上拿望远镜瞧过,生怕他受欺负。”

“这样啊。”鹿韭心里松了一口气,也明白他是为了不让自己尴尬,大家都揣着明白装糊涂,也挺好的。

*

在谈论完“你的梦想是什么”之后,像为了讨她欢心似的,徐轩逸接下来几天都在认真研究考刑警要做什么,查了很多资料,关注报名,准备了一堆表格,买了书,每天乖乖坐在书房学习。

鹿韭切好水果泡好花茶给他端过去。她怕打扰他,开门都是静悄悄的,放轻了脚步,走起路来恨不得和猫一样没有声音。

徐轩逸沉浸在看书中,不时拿起笔摘抄要点,他全神贯注、目不转睛的样子让鹿韭不想打扰他,于是站在门口静悄悄看着。

他的一双手,骨节分明,手指修长,手背细腻洁白,相比之下手掌有肉略粗糙,多一分则肥、少一分则瘦,鹿韭小时候听香草嬷嬷说,男人的手不能太瘦,手太瘦是穷苦相,她不觉得这话对,也不明白这其中有什么关联,只觉得手太瘦不好看。

徐轩逸的手就很好看,连带他掌心薄薄的茧都显得可爱,略带粗糙的质感,抚摸她的时候令她不自觉欢喜颤栗。白天的时候,他们散步逛街,十指相扣,晚上的时候,更是十指紧扣,他的一双手,游走她身体的每一寸肌肤,像弱电流一样带起她每一寸肌肤的酥麻。

他的指甲一直修剪得很干净,完全不会弄伤她,他喜欢抚摸她的肌肤,温柔的,粗鲁的,力气大到她完全无法挣脱的……她不自觉脸红,摇了摇头,觉得不该胡思乱想。

此时此刻他的手在翻阅一本枯燥乏味的题库,不时奋笔疾书,偶尔微微一侧看一下手表上的时间,鹿韭觉得他拿笔时的样子最迷人,最好看。

徐轩逸注意到了她的目光,对上去,她忙羞涩地避开了,他得逞似的起身,走到她身前,扣住她,深深吻了上去。

这个吻极为热情,像一种邀请,她没有拒绝,他便继续,他们彼此紧紧贴在一起,逐渐大胆,享受欢愉。

鹿韭很怕会因此对他产生感情,从□□直通心灵,亦或是,被他从身体开始一点一点侵占,直至心灵。

如果不是父亲一再提醒她不可以陷进去,她对他早已有真情实感的爱,如果说爱太浮夸太沉重,至少,是动心。

“女人总是软弱,”东方重华一再对她说,“一旦身体被男人占有过,就以为得到了爱情,爱上那个男人,但对那个男人而言,只要是好看的女人就行了。鹿韭,你不要糊涂。你是东方家的人,就算是女人也是东方家的女人,是我的女儿,注定要飞黄腾达。”

鹿韭不想要飞黄腾达,也希望父亲不要再做这样的梦,可一个圣玛的女儿对父亲说这样的话绝对会引来愤怒,她只好什么都不说。

徐轩逸的热情将她的胡思乱想拉回,他很喜欢与她四目相对,她闭上了双眼紧紧贴着她的脖子,他越发快乐起来。

鹿韭很怕爱上他。她觉得徐轩逸不错,也曾认真思考过,不排斥和他有肌肤之亲,到底是因为遵循父亲的意思,还是自己接受了他?

如果因为她是个听父亲话的乖巧女儿,那第一次和他那出乎意料、意乱情迷的一夜呢?

徐轩逸曾说,那是因为她的身体比她的心更早一步爱上了他。鹿韭自认不是会为美色和**丧失理智的人,难道她真的在潜意识深处爱着他,只是以前还不知道?

她有些恍惚,想到父亲的再三叮咛,不可以爱上他。不可以因为接受**就意味那就是爱。不可以沉迷。但她还是沉迷了,挫败的同时和他一起享受其中。

这样下去可不行,爱不是只有男女情事,还有灵魂上的互相赞许和欣赏,她希望两人能多一些心灵上的交流,若那也不错,也许,爱他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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