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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 第48章 第 48 章

作者:粉默春秋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19 22:23:16 来源:文学城

“黎细,起床吃饭了。”林重蹲到床边,贴在的耳朵边叫他起床。

黎细睁开眼看着自己面前“丑陋的嘴脸”,他抬起自己的手,轻轻地打了一下,咬牙切齿道:“下回老子一定要把你屁股操开花!”

林重笑了,哄着昨晚受累的人:“行,下会让你上我,随你处置。”

黎细听得心满意足了,慢慢地从床上坐了起来,“他大爷的,真的觉得自己的屁股不是自己的了。”

“就三回,不至于吧?”林重扶着黎细的腰帮,给他揉了揉。

“三回?重点是三回吗?重点是两个小时!你也真的能憋!”黎细很起劲儿地用后肘顶了一下他,“改天去医院检查一下情况,我真的怕你小小年纪就得了什么病。”

黎细被林重给骗了,这货看起来纯情的要命,实际上干起精神的真不是人能干的。

昨天晚上差点把自己的小命给搭进去了。

黎细从床上爬起来,在衣柜里翻箱倒柜,才拿出一件高领毛衣。

林重站在一旁问:“还有吗?给我也找一件。”

黎细扭头看着他,林重脖子上有一个很明显的咬痕,林重的皮肤不算很白,主要是脖子上的咬痕太明显了,甚至还有血迹在上面。

那咬痕是昨晚他咬的。

“你?”黎细从自己衣柜里随手拿出了一件长袖扔给他,“露着吧。”

林重只是抿嘴笑了一下,“饭我已经搁桌子上,快点儿刷牙,要不然该凉了。”

下楼,林重打算去车棚推车子的时候,手被黎细拉住了。

黎细说:“不坐车了,屁股疼。”

“行。”

黎细从自己口袋里掏出缠在一团的耳机线,只有一支线,所以很好舒开。插到自己手机的耳机孔里,一只耳机戴到自己的耳朵上,另一只耳机戴到了林重的耳朵上。

共享一只耳机,听着同一首歌,在清晨的时候,走在同一条道路上,一起拉着手去上学。

这是黎细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的事。

黎细身边虽然有一个很好的朋友,但苏好在上学的路上总会专注于做自己的事情。苏好只会专注于相机,再按下快门的一瞬间,记录他在清晨看到的美好时刻。是不会和自己像散步一样走着。

而林重会。

黎细不用说他就会。

林重总会观察自己的脚步,而且加快速度或减慢速度。

黎细知道,哪怕是他不会看林重,林重的余光也一直会看着他。

这可能就是友谊与爱情之间差别。

虽然脖子上有一个很明显的咬痕,但林重进到班级也没有尝试去遮挡他。

“林重。“张文浩忍不住好奇的问,“你这个脖子上这么明显的痕迹,咋搞的?”

林重摸了摸自己的脖子,他侧着头刚好和黎细对视了一眼。

黎细一脸我等着你怎么解释的傲娇小表情。

林重只是揉了揉脖子上的痕迹,勾唇笑了笑,“家里小孩儿咬的。”语气听着有些无奈的宠溺。

张文浩知道他有个妹妹,想着应该是他妹妹要的,也没有再多想了。

黎细听了不自觉红了耳垂,他握着林重的手,在他的手心里写了一个大字。

林重明白,这是我是大孩的意思。

临近中午最后一节课要下课的时候,何说敲了敲黑板给大家宣布,“下周就是咱们学校的校庆,也没有什么可庆祝的,就是腾出一下午的时间让大家表演欢快一下,当然了,一个班要表演一个节目。我仔细想了想,现在都高三了,大家的时间都很紧,也没什么时间排练节目。但学校硬性要求每个班都要表演,所以还是决定大家集体合唱《黄河大合唱》这首歌,毕竟大家人手都会。”

正中黎细的心。

“细哥!”张文浩扭过头来表情很是夸张,“我靠,你竟然猜对了!”

黎细拳头顶着自己的额头,侧着头看着张文浩,“我是赌王黎鸿燊!”

黎细,一个自大自傲的中二高中生,总是会说出一些很二球的话。

等下课铃响了,黎细没在和张文浩说话,看着自己的时候,问:“黎鸿燊,我是你的第几任老婆呀?”

黎细有些吃惊,他没想到林重会这么问自己。

黎细仔细想了一下,无论以前说过多么重要的话,林重好像都会很捧场,接下他一些中二的发言。

黎细说:“黎鸿燊又不是何鸿燊,我这个穷逼一生能找到一个老婆就不错了,四个不敢想象。”

“你要这么说的话,”林重说,“那男人穷点儿还挺有好处的。”

中午放学。

因为有猫,早上两个人没时间喂。只有中午和晚上才有时间喂猫咪,所以中午喂猫的时候就格外的急,很怕猫咪饿着。黎细和林重很少会选择在店里吃饭,而是打包边走边吃。

黎细边走边咬着自己端着的打包盒里的状元加馄饨吃。

林重看黎细吃饭的样子都会担心他会被烫到舌头。

工地门口很脏乱,因为总有人把这里当垃圾场扔垃圾。

黎细看到一堆垃圾旁边被扔了一块儿大镜子,镜子很大,可以照到全身,黎细走过去照了照,”我去,老子怎么可以长得这么帅?”

还是那么的自爱,林重看在眼里。

“举手投足就是帅。”黎细手搭在林重肩上疯狂摆pose,他很是欣赏镜子里的自己,“从头帅到脚趾尖!”

林重接他的话:“帅成这个样子,你怎么不学超人强把裤衩子给穿到外边。”

“在外边就算了。”黎细看着林重,眼神很是挑衅,“要是在屋里,你让我不穿裤衩子都行。”

“别敢说不敢做。”林重搂着黎细的腰,让他半挂着自己的身上带着他走,“你要是有胆,晚上□□给我看。”

脱衣服而已,黎细并不觉得有什么可怕的,当即跨下海口:“晚上谁不裸谁是孙子!”

林重味着玩,黎细把玩着吉他。

因为身边没有电吉他玩,所以黎细就对这把木质吉他很是感兴趣。

”为什么蒋砚池的吉他会放在这里?”黎细问。

“因为他没地方放。”

“不能吧?”黎细有些疑惑,“他家里没地方放他店里也没有吗?他那理发店很大呀?”

“蒋砚池之所以把其他放到这儿,是因为想藏起来。”林重挑逗着猫说,“蒋砚池从小成绩就不好,但他很有梦想。在15岁的时候,就发誓想成为一个歌手,所以就旷课,就会藏到某个地方写歌,练吉他,找灵感。”

“但是后来被他父亲知道了,认为他之所以学不好习,就是因为搞这些没有用的东西。”林重说,“父子俩大吵了一架,在家里砸了好多东西,这把吉他也差点被砸了。”

“那后来呢?”吵架肯定是为了去解决问题,蒋砚池现在当一个理发师肯定是有原因的。

“吵架的时候,因为急火攻心蒋砚池的父亲吵着吵着就晕倒了,把蒋砚池吓了好一大跳。”林重说,“他如果坚持自己当歌手的梦想,他的父亲肯定会更生气,他担心他父亲会气坏了身体。蒋砚池比起自己的梦想,他还是更担心父亲的身体情况,所以就放弃了当歌手的梦想。蒋砚池想了很久都觉得自己不是学习的那块料,再学也学不出什么东西,所以就转头去学习了理发,开了一家理发店。”

是一个糟糕充满遗憾的故事,黎细心里想。

黎细看着自己手里的吉他,又看了看低着头喂猫的林重。

“林重,你有什么梦想啊?”

黎细突然抛出了一个问题,林重低着头,沉默了好一会,也没有回答。

黎细放下手里的吉他,走到林重面前蹲了下来,问:“或者你有什么喜欢做的事情吗?”

黎细仔细想了想,他从来没有发现或者去问林重喜欢做什么事情。

不知道自己的恋爱对象,喜欢做什么!黎细觉得自己身为男朋友有些不称职。

“喜欢做的事情?挣钱算吗?”林重说完这个答案,自己都笑了起来。

他抬头去看黎细,只见黎细表情一脸严肃,很是不满意他的答案。

林重收回了自己的笑脸,“我没有什么喜欢做的事情。从父母开始争吵时,可能算的上我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去思考如何让父母不吵架。后来父亲去世,我唯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想办法去搞钱,因为只有搞到钱,我才可以把家庭维持下去。后来家庭维持平衡了,我就希望母亲能放弃舅舅,不要再给他钱,林小煤能快快长大。如果这样做的话,我就会非常的开心。”

黎细听完很是沉重,一个如何生活下去都是问题的人,怎么敢有自己喜欢的事情。

他觉得刚刚自己问的问题太蠢了。

“林重,对不起。”黎细看着林重眼神有些伤感。

“有什么好对不起的?”林重很轻松地松了耸肩,“苦难不重提,都已经过去了,无所谓了。”

黎细额头轻靠在林重的肩上,声音很轻:“林重,如果没有喜欢做的事情,那你就把心里那些空闲的位置,全部让给我吧。”

黎细说:“让我去填满你心里的那些空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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