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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异能校园的我成了室友的抑制器 第7章 第 7 章

作者:座星熊小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10-18 19:11:44 来源:文学城

公元1324年,冬。

——真是个傻子。

我站在他的墓碑前——准确来说,是“他们”的墓碑。

那是一座并骨之墓,葬着他和他的妻子,墓碑上并排刻着两个人的名字。

严兰琼——他的名字刻在左边,工整地与右边的名字相伴,像极了他一板一眼的性格。

我插好香,把墓前的贡品简单整理了一下,拍了拍墓碑上的灰尘,转身离去。

他死在半年前。

我赌气没参加他的葬礼,但在他死去之前曾经去拜访过他一次。

他老了。脸上长满皱纹,从袖子里露出枯瘦的手,上面生出了零星的褐色斑块,完全没有了当年的意气风发。我忍住直接离开的冲动,在他旁边坐了下来。

“雪城,谢谢你来看我。”他的牙齿东倒西歪,吐字也不甚清楚。我按住颤抖的手,勉强做出毫不在意的样子:“你差人来送那封可怜兮兮的信给我,我不过尽尽情分罢了。如今见也见了,坐一会儿我就走。”

“好,好……”他憨实地笑起来,那笑容里有年轻时的影子,“你还是二十几岁的样子,一点没变——现在有伴了吗,还是一个人过?”

“不劳您费心,如今城里翼人也好,地面人也好,小姐也好,公子也好,哪个见了我不是投怀送抱的,只要我有那个想法,还怕找不到伴?”一边用夸张的话揶揄他,我一边四处打量起他的居所,房子里除了他,看不见其他人的影子。“你夫人呢,不会是怕见到我躲起来了吧?”

“她去了,几个月前的事。”他低下头,露出显而易见的寂寞表情。“我叫她在那边等着我,我大概也时日无多了。”

我怔住。他这次叫我来,是想在死前最后见我一面。

半晌无言。我想了一会儿,犹豫着拿出随身带着的血馈——是我曾经作为信物赠给他,又被他退回的那枚,上面附着我不老不死的异能——“永昼”。

“戴上吧,我们一起活下去……虽然变不回年轻的样子了,但你想活多久都可以,有什么想完成的事,有大把的时间,我陪你做……”

摊开的手掌被他轻柔地合上,推了回来。他笑着摇头,脸上是不经修饰的释然:“足够了,我和你一起走了二百年,又陪她过了一生,该知足了。雪城,我辜负过你,这辈子是还不清了。以后你就忘了我,往前走吧。”

既然知道辜负了我,就活下去补偿我啊。

我忍住了这句话,静静地和他告了别。再次得知他的消息,便是他的死讯。

他应当是满足地笑着走的。

天冷了起来。我不想直接回家,绕去了河边散步。

脑袋一放空,很多往事就一股脑地挤了进来。

那年,他红妆十里立我为妃,人们看到从大红花轿里面身穿男子婚服一跃而出的我,惊讶地面面相觑,我和他则像恶作剧成功了的伙伴一样相视一笑,携手进去拜堂。

那年,他呼吁翼人们融入地面人社会,以身作则地带着我搬出宫殿,住进繁华的闹市区。翼人没有族姓制度,为了融入得自然,我用了地面人母亲的姓氏“庄”,他傻乎乎地要与我同姓,被我以“这样会被别人当成兄弟”为由拒绝,退而求其次地姓了“严”。史书上有“庄严一家”的说法,他的心思太明显了,我一面不留情面地嘲笑他,一面心里忍不住地开心。

那年,蒙古军入侵,为了减少战事损害,我们分开两年,各自东奔西走地寻找翼人同伴阻止战争,保护地面人百姓。然而我们的努力没能扭转战局——蒙古军大获全胜,元朝建立。再次相聚时,他身边带了一个地面人女子,怀里抱着刚刚满月的孩子。我们大吵一架,准确来说是我单方面的发泄。他把血馈还给了我,说他无论怎样补偿我都可以,只是请我准许他把家人

留在身边,同他一起老去,相伴一生。

与他向我求婚之时同样的哀切。

我无法忍受他的背叛,愤然离去,从此与他再无瓜葛,直到他死前才见了他最后一面。

“哇……哇……”

是婴儿的哭声。我从回忆中抽离,看向声音传来的方向。

河流里漂着一个竹篮,里面放着一个大声啼哭的婴儿,随着湍急的河流上下起伏。我手上戴着的血馈有“翼眼”的异能——那是兰琼唯一留给我的东西,我能看到婴儿的背上有一对隐藏的羽翼。

这孩子是翼人,或许他的异能过早地初步觉醒,被家人视为不祥而抛弃,丢进了河里。

这么冷的天,他会冻死!

来不及多想,我用“花境”伸出藤蔓把竹篮勾过来。把婴儿抱出来后,他似乎感觉到自己安全了,哭声慢慢减弱,睁着湿漉漉的大眼睛,抽抽嗒嗒地看着我。

“你也被抛弃了呀,可怜虫。”

虽然一冲动把他救了下来,但似乎也没有适合送养他的地方。从小就被视为异类的孩子,除了把他养在身边,没有其他的办法了。

忽然地,我想到这世上,或许还有不少和他一样的孩子。与其让这些被抛弃的翼人孩子们茕茕孑立,还不如干脆全都收容到我这里来。

反正我的人生没有尽头,如果不做点什么岂不是太空虚了。

那么,要给这个“组织”取个什么名字呢?

(“就叫‘兰雪会’如何?”)

身后轻轻飘过来一句话。我震惊地回头,身后是一片寂寥的冬景,薄薄的积雪上只有我来时的一串脚印。

可那分明是兰琼的声音。

他明明早就向前走了,被囚在原地的只有我。

真是个……傻子。

仿佛洪水决堤,眼泪不受控地涌了出来。

“兰琼……兰琼——呜呜呜啊啊啊啊啊啊啊——”

我双膝跪地,嚎叫一般地哭着,毫无体面可言,像只濒死的野兽。

下雪了。裹着寒气的冰晶飘落,怀里的婴孩本能地向我的怀里蹭了蹭。

我停止了哭泣,惊讶地看着他。虽然不是那个人的怀抱,但他暖乎乎的身体有着同样的热度,暖得能融化这世间的冷。

是啊,小家伙,现在开始我不是独自一人了,你也不再是了。

我抱着他站起来,蹒跚着走向我现在的居所。

——不,或许现在可以叫做“家”了。

——

安予凛睁开眼,盯着陌生的天花板。

自从遇到庄雪城,自己好像变得很容易晕倒。

他慢慢坐起身。外面天色已经暗了下来,看样子自己睡了很久,但身上的疲惫感依旧挥之不去。

身后传来脚步声,安予凛正要回头,一个东西丢了过来,正中他的额头。

“痛……你要杀了我吗?”

“喝掉它。你要是死在这里会很麻烦。”钟翎似乎刚洗过澡,一头长发吹到半干,发梢还挂着水珠,身上换了黑色的家居服,居高临下地看了安予凛一眼,转身坐到自己的书桌旁。

不知道为什么,看上去在生气。今天在宿舍刚刚遇到的时候,明明感觉他好相处了一些,但现在这个样子,好像又回到了在黎海大厦66层第一次见面时的那种冰冷的气氛。

安予凛低头看了看刚刚砸过来的东西,是那个包装可爱到诡异的健康特饮。

紧接着,安予凛发现了更加不得了的事情。

虽然盖着被子,但整个人被脱得只剩一条内裤,身上的衣服全都不见了。

“你……你脱我衣服?你对我做了什么?”

安予凛用被子裹紧自己。自己守护了19年的清白,该不会住进宿舍的第一天就被人吃干抹净了吧?

“吵死了。”钟翎受不了地转过来,“你的衣服上面都沾了血,已经不能穿了。我丢掉了,有空带你去买新的。”

安予凛这才想起刚才发生的所有事情。突然闯进来的庄雪城和陈江希娜、兰雪会的百科全书、血馈……他转头看向浴室的方向,虽然从这个角度看不清全貌,但所见之处的地板是干净的,似乎已经被打扫过了。

看起来在自己昏迷的期间,钟翎已经把一切都善后妥当了。

钟翎这个人,虽然看上去不好惹,也许意外地是个认真的人。

“还有,你的脖子……”钟翎重新转了过去,用后背对着安予凛,发出沉闷的声音。“虽然不知道你在外面玩得多花,但那种行事作风,不要带进宿舍来。”

“什……”安予凛脊背一凉,他这才想起,钟翎帮自己脱衣服的时候,脖子上的伤口一定也被清楚看到了。

和庄雪城不同,钟翎似乎没有深究的意思。他说完那句话之后就专心对着桌面,低头书写起来,似乎是在用功读书。

安予凛放下心来。他伸手触碰着脖子上的小伤口,想起自己昨天自作主张接受兰雪会的邀请后,回到家中被安予冽骂了的事。

——

“这明显是诈骗,哥你就是人太善良了,一点反诈意识都没有。”安予冽一边把饭盛上满满一碗,一边板起脸来教训哥哥。小时候明明很乖巧的安予冽,自从兄妹三人从福利院搬出来,就主动担起了大家长的角色,与只会做恶魔料理的哥哥和因为天生残疾不能碰炉灶的妹妹不同,安予冽在做菜上面很有天分,成功用食物掌握了话语权。“予凝上学有残疾人补贴,我读的美大也经常有画商来收作品,如果你接受那种邀请是因为钱的问题,倒是大可不必。”

出于自己的考量,安予凛抽去了异能和翼人的部分没讲,只说了自己可以去私立黎海学院免费读书,只要住在宿舍里替兰雪会工作,就能学费食宿全免,另外还能拿到生活补贴的事情。

这样听起来,的确过于可疑了。

“我倒觉得让凛哥去黎海也挺好的,那里可是名校,不会有问题的,而且凛哥本来也想读大学,如果不是被我拖累,以凛哥的成绩考上黎海本就不在话下。一定是学校的校长觉得凛哥这么优秀的学生,不读大学太可惜了,才开出了这么好的条件。”安予凝闭着眼睛,一边慢慢摆筷子一边和安予冽唱反调。安予冽瞪了她一眼,不过由于安予凝看不见,伤害值为0。

“予凝……”被妹妹的一段话感动得眼眶发热,安予凛扶她坐下,夹了两块刚出锅的红烧肉到她碗里。就在安予凝专心致志地吃着碗里的菜时,安予冽一声不吭地把安予凛拉开,直到两人走到安予凝听不见的地方,他低下声音。

“就算让你去了,可你要住宿舍……我饿了的话怎么办,你不能为我想想吗?”

看着弟弟一脸的伤心模样,说不心疼是假的。安予凛忍住内心想要反悔的冲动,轻轻握住弟弟的手。“我每周有一个下午可以回来,你只要忍耐一周就可以随便怎么吃都可以。一周的时间很快的,你先试着习惯一下,好吗?”

不好。安予冽在内心极力反对,但看见哥哥的表情,又说不出来拒绝的话。他们现在保持着每4-5天背着安予凝进行一次“吞食”行为的频率。每次饱餐过后,安予冽会比饥饿的时候更清醒,安予凛疲惫痛苦的样子也会更清晰地烙印在他的眼睛里,让他一次次认识到,自己对于哥哥是“有害”的存在。可除了在做饭这样的生活琐事上回报他,他别无他法。

也许这次是一个机会,只要自己学会忍耐,对哥哥的伤害或许也会慢慢降低。

安予冽下定决心,回握住那双他舍不得的放开的手。

——

安静下来的宿舍里有一种让人郁闷的感觉。安予凛下了床,随便披上一件白衬衫,抱着健康特饮走到阳台,一边吹着晚风一边“咕叽咕叽”地喝着。虽然包装让人不敢恭维,这玩意本身竟然还挺好喝的,有淡淡的果汁味。

晚上的风很舒服,吹来院子里的花香。安予凛眯起眼睛,感受着头发丝和衬衫被轻轻掀动的惬意。

“宿舍住得还习惯吗?”

冷不防地有人搭话,安予凛吓了一跳,看向传来声音的隔壁阳台。一个男人站在那里,没戴平时一直戴着的眼镜,总是打理得很利落的头发,此时松软地散下来,身上穿着灰色的衬衫和西装裤,外面披着一件宽大的浅色薄针织外套,双肘慵懒地搭在阳台栏杆上,微笑着看过来。

是常曦瑾。

安予凛收紧了自己的领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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