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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完蛋了 第28章 第二十八章 麦浪

作者:群仙笑我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10-21 18:53:12 来源:文学城

第二十八章

他语含揶揄,叫盖上的常百乐好不自在,佯装很忙似的打了个转,“你又来做什么?”

如是观倚着门框,笑道:“自然是睁眼发觉爷不在身边,被吓怕了,便听着动静来寻。原来爷是有了新朋,在这儿与人行善呢。”

此地满是狼藉,半死不活的耗子们躺成一排,“猫”被吓得险些蹿上灶台,倒是黄犬扑耗子扑得威风凛凛。

如是观伸手揉了揉常百乐下巴,竟没挨挠,得寸进尺将常百乐托了起来,抱进怀中。

他冲黄犬比了个噤声的指,“若是再大些动静,只怕全家都要醒了。”

黄犬将米缸原样塞回去,跟着回了屋。

接着大可一觉睡到天光,常百乐倒头便昏,被如是观挪去了枕头边都没察觉。

夜里那一通折腾果然不是白费功夫,次日清早主人家便抱着黄犬连声夸好,还要给他烧炖肉骨头。黄犬得意地嗷嗷几声,把常百乐给吵醒了。

他才起床,眼都睁不开,迷迷糊糊跳下去,险些踩着死老鼠,吓得猛弹起来扒拉在如是观胳膊上。这动静看得主人家哈哈大笑,问如是观这狸奴怎么还怕耗子呀?

本是打算借宿一夜便接着行路,但村里人说来都来了,恰好村子今日要祭神,也不忌讳外人,不如且来同乐。如是观寻思着耽搁一日也不算事,便应了下来,也是给常百乐看看这样式的人间热闹。

家家户户挨个串门道着早,黄犬同别家大白老黑扎堆去了,常百乐不愿与凡猫玩在一处,便跟着如是观到了厨房,帮村里人和面去。

如是观要自己活命,自然是不能落下生火烧饭的本事的,这会儿在厨房帮忙自是手到擒来,肩上蹲着个常百乐也无妨。

常百乐不愿遭炉边火熏烫,跳去了旁的桌上。就见个小童拿着面团凑上来,眼巴巴望着他。

常百乐摸不着头脑,鬼使神差抬了爪子,往面团上拍了个巴掌。小童欢天喜地地捧着烙猫爪的面团跑开了,留常百乐满爪面粉,在桌上猛蹭。

人族自有人族的忙活,常百乐隐隐有些不大乐意往如是观那儿凑,眼下能与他说上话的那黄犬又不在,竟心生几分寂寥……好像都忘记问人家名字了。

回身看去,如是观正执蒲扇守在汤炉边,竟好似与旁人都不同,至于是怎么个不同法么,常百乐也说不上来。

路过的小孩顺手往桌上放了个球,转头便被大人撵出去莫要来捣乱。常百乐盯着那玩意,忍不住伸爪子拨了拨,小球弹下桌,蹦出几丈远,常百乐便追着跑了。

那些不看路的人族走起来不管不顾,常百乐躲得狼狈,嘀嘀咕咕暗骂几声。待追到那球,他一头撞了个七荤八素,刚要骂叫,才留意到是黄犬替他先截下了那小球。

好吧。看在同道份上,常百乐将话憋回了肚子里。

“这是节日,人族要过节的,麻烦得很。”黄犬踏着碎步走了,“不如你同我走吧,我知道好些地方可消遣,风景好。”

常百乐犹豫片刻,想了想横竖有契约在,如是观也丢不了,大不了早些赶回来便是。

他们奔出村子,钻进浩荡荡麦地里,麦风糊了眼,常百乐艰难扒拉不成,索性窝在地里歇息。

“喂,你不是早能化形了吗?”常百乐扬扬脑袋,“为何一直原形示人?”

黄犬爪子一僵,原地打转,尾巴垂着晃晃,“这个嘛……”

常百乐:“什么玩意磨磨唧唧的,爱说不说。”

“哎呀。”黄犬尴尬道,“不知为何我人形是一头金毛,同他们人族好不一样,看着别扭得很,我这才不愿用人形。”

常百乐变作人形,将黄犬捞起来,“那又怎样,本来就是妖兽,何必跟他们人族似的。”

黄犬瞪着眼,乍见常百乐一头金毛,惊得蹬了蹬爪子。

他从常百乐手中跳下,同样用了人形,捂着自己的金毛小辫,惊呼道:“兄弟啊!”

常百乐退了步,嚷道:“谁与你是兄弟!”

“猫兄!”黄犬直接搂他肩膀,被常百乐佝身躲了也不恼,“你我竟如此有缘!不如趁今日天涯相逢!就此结拜做异……异族兄弟!”

常百乐跳开,“才不要啊!还有!我才不是猫!”

“哦?”黄犬猛猛拍他,“那也不管啦!今日我王旺旺就认了你这个兄弟了!兄弟!你叫什么名儿?”

常百乐睁大眼看着他,约莫是没见过这般不讲理的认亲,话都不会说了。

简直莫名其妙——常百乐连逃带躲,一头钻进麦地里,但这可是人家地盘,他能跑什么。

此时村里人几乎都在忙活,只有些护院的犬蹲在野地边驱赶偷吃的贪鸟。他们俩溜达在麦地中,常百乐还没报上自个名字,便听王旺旺把自己抖搂了个底儿掉,连自己一顿吃几根骨头都交代了。

常百乐听说他是自人堆中长大,不由得心生好奇,“你喜欢人族?”

王旺旺:“我当然喜欢,人族有趣得紧。”

常百乐想了想,“倒也是。”

“你不是也走了很多地方吗?不这么觉得么?”

常百乐揪着自己发辫,缠在手中把弄,“嗯……我倒不觉得人族尽然是好,不过其中也有几个,无端觉得喜欢。人族之外,譬如你这样的,倒也讨喜。”

“喔!”王旺旺来劲了,“我也怪喜欢你,可真是有缘!”

常百乐挪了挪眼,忽想起自己先前对如是观说尤其喜欢他的时候,如是观闪烁不已的神情。

天色苍蓝,万里不见郁云,晴风畅快。常百乐猛被拉了把,是王旺旺将他拽去,说要同他玩抛骨头的游戏,便是常百乐将骨头丢出去,他定能在落地前接中。

起先常百乐还觉得无趣,但后来起了劲头,非要跟王旺旺换换,他去追骨头。但自个盯着骨头蹿了出去,才发觉半点儿也不容易,不仅天光底下眼花看不清,若不留神,脚下绊到了便要扑进地里满身泥,麻烦得很。

常百乐栽进地里,灰头土脸,气得半死。

他们俩相视一眼,不约而同迈步跑去,朝明晃晃高悬的红日跑,常百乐虽能领先几步,到底不能久支,还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认了输。

“唔!”常百乐大汗淋漓,不得不解了外袍抱在怀中,内兜翻了出来,掉满地石绿南红。

王旺旺弯腰帮他捡了起来,“我明天就要走了。”

常百乐:“嗯?你上哪去?”

王旺旺:“我在每个村子就待一个月,不能久留,明天就得换地方了。”

常百乐没什么表示,只是“哦”了声。

王旺旺仿佛大失所望,“哇啊,居然一点遗憾也没有,好伤心。”

常百乐:“遗憾什么啊,这不是很正常吗?”

王旺旺:“我换地方的时候会觉得不舍的,相熟的鸟某日不飞来了也会觉得难过。人族更是会在分别的时候痛哭流涕,这不值得遗憾吗?”

常百乐眨了眨眼,恍然片刻。

他忽然想起来,自己竟已匆匆赶过了数桩别离,又或者尘世间离合从来偏爱他,向来不打招呼,也不叫他觉察。

这会儿被点醒,才后知后觉想起自己竟未同谁道过别,就这么稀里糊涂地走到了这里。

可常百乐也没那么多寸断柔肠,他回想起来,还是不觉得遗憾。他总信生涯无羁,今日告别的人,说不定来日还会相见,毕竟缘分是个说不准的玩意,没必要太过伤怀,更不提什么舍不得。

只是也有例外——他想到去过大昭寺后可能要与如是观分别,心里便有些不是滋味,像遭酸梅噎在喉头,不上不下。

果真与旁人不同,即便迟钝如常百乐,也晓得了如是观在他这儿要格外恼人些,且不论因由,事确如此。

“那若是有某个人,我舍不得与他分开,觉得他与旁人很是不同,却又说不上来——这算什么?”

王旺旺往后倒了倒,神情怪异。

常百乐瞪他。

“哇,那可不一般。”王旺旺灵机一动,道,“你怕不是稀罕他吧?”

常百乐:“我确实挺喜欢他,又怎样呢?”

“哎呀,我说的不是这种。”王旺旺见他不明白,连忙比划了起来,甚至有几分挤眉弄眼的意思,“是凡人里头那种一生一世的,哎呀,鸳鸯大雁那般的。”

常百乐急了眼了,“那怎么可能,那家伙不过一寻常人族,我再喜欢也不可能——”

他话未说完,自个急得站起了身,项上金铃摇响,惊得他走了神。

麦风倾野,山坡滚烫,常百乐无意望向野地那边的村落,喧天锣鼓外独立某人,背负长剑,远远望去,竟落拓得不可言说。

常百乐直了身,与他隔千千万麦谷的前世今生,彼此望见了。

修者目力过人,因此常百乐尚能望见那边如是观的神情——给个眼镜子挡着,也说不上什么神情的,只不过冲他说了句话,能看出口型:该回来了。

常百乐拨开麦浪,奔他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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