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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个仙尊当劳工 第1章 穿书

作者:星期甜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10-22 17:59:52 来源:文学城

梦中,少女跌坐在血污之中,流淌的血发着淡淡的金光,染红了她的裙摆,身边战火纷飞,火舌像是要烧到她的身上。

画面雾蒙蒙的并不清晰,只有少女一双盛满绝望的眼睛特别清晰。

“……”

她好像在说些什么,但声若蚊呐,只能偶尔捕捉些模糊的字眼。

朝暮雪忍不住皱眉,少女的声音越来越远,含含糊糊的,直到彻底消失不见,她被敲门声吵醒。

“翠花,起了吗?”

朝暮雪猛然睁开眼,看了下周围,确认是熟悉的屋子才松了口气。

又是这个梦。

朝暮雪揉了揉睡着被压了一晚上有些发麻的耳朵,伸了个懒腰。

自从穿过来以后,她经常做这个梦,同一个场景同一个声音,问的还是同样的问题。

她逗怀疑自己被“鬼”缠上了,但没钱去找道士驱邪,只能忍着那个“鬼”的牢骚,就当解闷了。

敲门声还在继续,门外的人久等不到回应,声音都染上了几分焦急。

“翠花是出了啥事吗?怎么不开门?”

朝暮雪调整了下呼吸,扬声道:“我没事。”

门外的人这才消停。

“我在村口等你啊。”

门外的人留下一句话,就离开了。

朝暮雪揉了揉脑袋,橘色的猫耳因为没睡好而无精打采耷拉着,强撑着精神下床换了身衣服。

她简单将长发编成小辫子垂在胸前,洗漱好后拿上自己存了许久的银钱才打开门。

到了村口,朝暮雪远远就看到了站在木桩旁等着的男人。

他身材高大,穿着身麻衣短打,地上放着头鹿,此时他正无聊地掰鹿角。

“大牛哥!”

朝暮雪喊了一声,朝着男人的方向快步跑去。

大牛是村里的猎户,家离朝暮雪最近,刚穿过来时,大牛一家经常照顾她,时不时就把猎来的肉分她一些。

所以她几乎把大牛当成了哥哥。

大牛看到朝暮雪,俊朗的脸上露出傻乎乎的笑,带着村里人特有的朴实。

“翠花,你来了啊。”

他把鹿扛肩上:“走吧,我带你去镇上的铺子看看。”

前些日子朝暮雪提出想要间铺子开店,虽然不懂,但大牛每天卖猎物的时候都会帮她注意一下。

昨天去镇上赶集的时候,他收到消息,镇上有个老板铺子开不下去了打算转租,就立刻告诉了朝暮雪这个消息。

两人也是约好了今天一起去铺子看看。

“对了,你想开间什么铺子?”

大牛一拍脑门,想起了之前一直想问但都忘了问的问题。

朝暮雪笑了笑,头上的猫耳轻轻弹了弹:“我想开间洗剑的铺子。”

她穿的地方是她看过的一本男频小说,叫什么名字她也忘了,但因为小说里的反派跟她同名,关于这个反派的剧情她的印象特别深刻。

不是因为跟她同名同姓,而是这个反派太惨了。

简单概括一下就是死掉的妈,被分尸的爸以及被一锅端的家族和破碎柔弱的她。

因为是大反派的缘故,小说里的她基本上是除男主外塑造最多的角色。

她悲惨,天赋差,再加上还是个弱唧唧的半妖,前面一大半都是她的受难史。

可就是这样的她,后期黑化后修为一路暴涨,结局甚至差点干掉主角毁灭世界。

只是不知道抽什么疯突然大笑然后自己跳河淹死了。

就很草率。

话归正题,虽然这个反派很强很强,但坏就坏在,朝暮雪穿到了反派还没成长起来的时候。

这个世界人妖魔关系算是和平,不像其他小说那样异族之间互相鄙视仇对。

这里只崇拜强者,轻视弱者。

人族身体纯净适合修道,妖族□□强悍适合修体,魔族心智坚定适合修心。

但身为反派的她,恰巧是人妖混血,取两族之短,既没有妖族强悍的□□,也没有人族纯净的身体,简直可以说是社会最底层了。

小说里她虽然是人妖混血,但有一个疼爱她的家族可以依靠,至少从出生开始没吃过什么苦。

然而在她成年那一天,家族被仇敌灭了,只有她在父母的庇护下逃过一劫。

而朝暮雪穿来时,剧情刚好到了她家族被灭之时,她被废了本来就没多少的修为丢到了荒山野岭,任其自生自灭。

好在她命不该绝,被下山打猎的大牛看到,带回了牛嘎村,算是捡回了一条命,也有了容身之处。

只是一直靠村民接济也不是办法,她注意到这个世界的发展十分先进,外卖、闪送、互联网这些东西都有,不过是换了个名字而已。

朝暮雪怀疑在她之前有老乡也来过,只是不知对方是敌是友。

不过既来之则安之,她之前就想过赚钱的问题,打听一番之后,她把主意打到了剑修身上。

虽说剑修穷,但剑修肯为剑花钱啊!

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洗剑护剑的市场空缺,朝暮雪打算抓住机会,说不定就创业成功了。

以后说不定可以安顿下来,在这里当她的小富婆,快快乐乐的度过余生,不入仙门也就不用吃原作里反派吃的那些苦了。

大牛不懂这些,但听朝暮雪的描述感觉很厉害的样子,张嘴就称赞道:“翠花,你真厉害!”

翠花是村长给朝暮雪起的名字,刚捡到她时她奄奄一息,猫耳无力的贴在脑袋上,看上去跟下一秒就要死了似的。

于是村长大手一挥,给她请了大夫,又给她起了个土名,美其名曰:贱名好养活。

朝暮雪还是有点受不了这个名字:“大牛哥,你喊我暮雪就行,别喊这个了。”

大牛虽然还是喜欢喊她翠花,但既然朝暮雪不喜欢,他也不会乱喊:“暮雪。”

朝暮雪这才笑了,脑袋上的耳朵都立起来了,毛茸茸的尾巴一甩一甩的,看上去心情不错。

离牛嘎村最近的是清水镇,就在牛嘎村山脚下,所以基本上半个时辰就能到。

“终于到了。”

清水镇依山傍水,灵气充裕,是少数的人杰地灵之地。

这里的市场很大,基本上涵盖了整个修真界所有的商铺,自然也是生意红火。

且此地受鬼影宗的庇佑,治安这一块儿是罕见的好。

要租的店铺位置在城南最里面,紧挨着城门,位置虽比不过中心地带但也算是难得的好地方了。

也不知道上个店家是怎么把生意做胡的。

朝暮雪和大牛在城门分开,慢悠悠地来到了要租的店铺。

崔记胡饼。

朝暮雪看了眼牌匾,见里面有一位穿着锦缎的妇人忙活着收拾东西,大概就是房东了。

远远的,妇人就看到了朝暮雪,热情地招呼她:“姑娘,你是来看铺子的吧。”

说着,将拿的胡饼递给她:“自家做的胡饼,你尝尝。”

胡饼跟烧饼相似,但比烧饼黑一些,也焦焦的,中间被切开塞了些凉菜。

朝暮雪刚好饿了,在热心妇人的招呼下啃了一口。

妇人将朝暮雪拉进铺子,一边介绍铺子,一边感慨:“现在的生意真难做啊!”

朝暮雪那一口胡饼还没咽下去,胡饼的味道并不好,饼子又糊又咸,再加上里面加的凉菜也特别咸,而且很干巴。

妇人指着厨房:“姑娘,这边有厨房,楼上还有个小阁楼,你可以直接住铺子里,也不用每天早出晚归回家了。”

朝暮雪想要开口附和,但这口胡饼实在噎人,她嚼半天没嚼透,妄图直接将饼咽下去。

结果可想而知,差点被胡饼单杀。

“哎呦。”

妇人话音刚落,转头就看到朝暮雪憋红的脸,赶紧给她倒了杯水,一边帮她拍背一边喂水。

“别急别急,慢慢喝。”

有了水,朝暮雪顺利把胡饼咽了下去。

她剧烈的喘息着,猫耳紧紧抿着,就连尾巴上的毛发都微微炸起。

是调味料的问题吗?

朝暮雪晕乎乎的脑袋慢慢回神,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胡饼会这么难吃?

不过当务之急还是铺子的事。

等缓过劲来,她将胡饼的事抛之脑后,拍板定下店铺。

妇人见她这么爽快,一时开心,给她降了些钱,又想把剩下的胡饼送给她。

朝暮雪赶忙拒绝妇人的好意,胡饼这东西她实在消受不起。

妇人只能作罢,带着朝暮雪去官府做了过户手续,将自己收拾好的物什用万线通送走。

朝暮雪之前就了解过这个时代的发展,但还是第一次亲眼看到有人用万线通。

妇人见朝暮雪感兴趣,就介绍道:“这是万线通,能将东西隔空传送万里,就在城中老李家买的。”

朝暮雪道谢之后与妇人道别,将崔记胡饼的牌匾翻个面,自己用墨水在后面写上:修剑补剑四个大字。

做完这一切,朝暮雪又去城中一趟,几乎将需要的东西都买了一遍。

其中,包括熔炉和铁锤。

不过大型物品掌柜都是包送包装的,就很方便了。

收拾后天也黑了,朝暮雪坐下休息了会儿,顺便想想还有什么需要置办的。

大概都全了,只是还缺个伙计。

算了算身上的钱,只剩下几个铜板了,这一块儿工价高,招伙计都是按银子给的,现在的她根本雇不起。

只能再想其他办法了。

朝暮雪叹了口气,将烛火吹灭准备关门。

因为牛嘎村还有东西没收拾,干脆她今晚就直接关店回村睡。

一路上,她的心情都特别好,蹦蹦跳跳的,畅想着自己赚了钱的日子。

啊,要先大吃一顿!

穷人乍富,第一反应就是吃和穿,再加上朝暮雪自从穿来就没吃过什么特别好吃的东西,现在就是特别馋。

走到半山腰的时候,好像有什么声音。

朝暮雪耳朵敏感地动了动,警惕地看向四周。

此时天已经完全黑下来了,四周静悄悄的,不知道什么发出的乒呤哐啷声就特别明显。

好像是什么人用剑在打架?

这很可怕了。

朝暮雪捂住自己怦怦狂跳的心口,刚想赶紧跑时,只听扑通一声,有什么东西从天而降了。

白白的,一大坨。

在晚上就很吓人。

朝暮雪毛都炸了,她的瞳孔兽化,变成了竖竖的一条,警惕地看着不远处白色的东西。

好像……这个人?

不对,是个狗!

飘逸的白衣将脸和身体挡住了,但身后那撮黄色的毛却露了出来。

尾巴不长不短,黄色的毛毛看上去有点硬,很明显的狗尾巴。

朝暮雪壮着胆子捡一根木棍,缓缓靠近那坨严严实实的白。

“喂?”

木棍戳了戳,没动静。

朝暮雪又用木棍将盖着脸的白衣挑下。

是个昏迷了的男人。

看上去大概二十几岁的样子,五官极其俊美,皮肤很白,鼻梁很挺,嘴唇很白,虽然闭着眼,美貌却不减分毫,甚至多了一丝破碎感。

一头墨色长发凌乱地散落着,苍白的脸上沾了几缕发丝,头顶上,是无力下垂的狗耳朵。

朝暮雪捏了捏耳朵,感受着手中柔软的触感,喃喃自语:“柴犬吗?有点可爱。”

看来也是半妖啊。

看来是学艺不精御剑掉下来摔晕了。

朝暮雪心肠好,但也不傻,身为一个现代人,自然看过很多关于乱捡野男人而引发的虐身虐心最后全家被灭的惨案。

但是……

朝暮雪看了眼男人宽阔的肩膀,当个免费的劳工应该可以吧?

最终朝暮雪还是把天降劳工带回了牛嘎村,免费的不要白不要。

而且男人身上的衣服不是金丝就是银线,就连挂着的玉佩成色都极好,肯定是个大家族的少爷。

说不定他醒来一时感动就为自己狂砸几百万呢?

人不能因为怕死就连钱都不要。

朝暮雪肯定是抱不动男人的,这里还都是上坡路,背也肯定背不动。

于是,她拽着男人的脚,又用叶子给他包住头,省的撞死了。

一路又拖又拽终于到了牛嘎村。

将男人随手丢在地上,朝暮雪累的倒头就睡。

再次醒来已是日上三竿,刺眼的阳光透过歪斜的窗户照进来,洒在朝暮雪身上。

橘色的猫耳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柔软。

忽然,一阵凉意落在了耳朵上,又被狠狠揉了揉。

朝暮雪下意识皱起眉,耳朵抖动了几下,神情也染上了几分不耐烦。

但一直捏她耳朵的东西跟不长眼一样,一直摸。

啪——

一巴掌过去,摸她耳朵的东西老实了。

朝暮雪睁开眼,想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东西乱碰自己,然后就对上了一双清亮的丹凤眼。

“……”

死一般的寂静。

是昨晚捡回来的那个狗。

朝暮雪面无表情,对面的狗也面无表情,但她明显感觉的他的心情似乎很好。

终于,对面的男人终于没忍住,脱口而出道:“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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