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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夫郎想给我生崽 第14章 第 14 章

作者:温饵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19 01:07:05 来源:文学城

普通农户一辈子都自己的名字都未必识得,每天一睁眼就是在为生计发愁,只有有钱有势的人家才会让自己的孩子读书识字,江昭是个意外,他的父母曾经在京城待过一段时间,自己五岁的时候才回的老家。

江昭对五岁的记忆力不是特别深刻,他娘说自己曾经是大户人家的厨娘,而他爹是大户人家的护院,所以识得一两个字,他读书识字的能力是爹娘教的。

可是容笙呢?

刚捡到容笙的时候他身上穿着粗布麻衣,发丝粗糙又乱蓬蓬的,除了一张格格不入的漂亮脸蛋之外没有任何和普通农户不一样的,可是通过相处发现容笙手上没有茧子,一双小手也是细白干净,周身透露着与旁人不同的气质,一看就不是一个会干活的农户小哥儿,现在不仅又识字,还写得漂亮,就更加确实江昭心里的想法。

一切迹象让江昭拼凑出来一个真相,千娇万宠着长大的小少爷被人绑架,卖给了拐子,又被拐子辗转多个地方,他想要逃跑可是失败了,所以身上才会有那么多伤痕,最后一次逃跑跑到了浮玉村,又不慎摔下了山崖磕破了脑袋导致失忆。

本该是集万千宠爱于一身的娇娇少爷啊,怎么好在小山村里过苦日子。

容笙美滋滋地沾了点红摁在了两张纸上,又拉着江昭的手摁上了指印,心满意足地看着,“这样你就跑不掉了,你要是敢抵赖我就把你告到官府去,哼哼~”

江昭深深地看着笑颜如花的容笙,眼底的疼惜与愧疚都要溢出来了。

“你怎么了?”容笙将手放在江昭眼前挥了挥,又把纸藏到了身后,“你可不能抵赖啊。”

江昭回过神来,收回了目光,没有直接回答容笙的话,“明日我们去镇上集市卖货。”

天一亮,江昭就和李家夫郎借了驴车驮着货物和容笙去了镇上集市,容笙东逛逛西逛逛的,每家铺面都要去瞧一瞧,可又空手而归,江昭还以为他没有银钱了,给他塞了二三十个铜板子。

“我不要,我有的。”容笙晃了晃他腰间的小荷包,“哗啦”直响,然后又又游到了一家草编摊上去了。

江昭把铺位放在了一家不大不小的饭馆门口,之前店家程刻上山的时候不慎摔断了腿,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还好是江昭路过把他一路背回来的,程刻心里一直感激着,就把门口的那块地辟出来专门给江昭卖货。

东西都收拾好后,江昭正准备进去和程刻打声招呼,没成想程刻就先出来了,满脸喜色,“江老弟啊可有些日子没来了,听说都成亲了啊,恭喜恭喜!”

“是,这是我家夫郎。”江昭侧了侧身子,露出了容笙。

这还是江昭第一次向别人介绍容笙,容笙高傲地抬起了头,大大方方地一点儿都不扭捏。

程刻略略惊讶一下,笑道:“你这小夫郎俊俏得很,瞧着挺好的。”

江昭微微地勾了勾嘴角,“程兄,借你的地方卖卖东西。”

“哎呦,什么借不借的都是客套了,当初要不是你我这条腿就断了,一个位置而已不算啥的。”程刻摆了摆手,又看着江昭的货物。

山兔山鸡的都是寻常之物,倒是里头还有一只五六个月大的小鹿,这个时节能猎到鹿是真的不容易,很多贵人们都好这一口,肉制鲜嫩多汁,这身水亮的鹿皮还能制皮货,是实在的好东西。

“程兄诚心要,那就八两银子吧。”

程刻爽朗一笑,“这小鹿得有个三十来斤,肉看起来就嫩,起码九两银子,而且这鹿皮还完好无损呢,这身皮毛也不便宜,你既认我为兄,我也不能让弟弟吃亏不是,九两半吧,”他让伙计去秤银子,又拍了拍江昭的肩膀,“改明儿要是有好的都先给我瞧瞧。”

“好。”江昭知道程刻是有心照顾他,又挑了一只肥兔子送给他。

饭馆的地理位置不错,位于集市中心,又临近中午,门口的客源量不错,每个路过的人都要来询问一二。

“小哥儿,这怎么卖的?”

“一文钱六个。”

婶子嘴巴一撇,“有些贵了,人家都卖一文钱**个呢。”

“姐姐,”容笙先甜蜜蜜地那人喊年轻了,“这可好了,一文钱六个我都不喊价,这些都是我亲自在山里摘的,比别的都要大,你看一搓有好多泡泡呢,味道清香洗衣服洗手的都特别干净。”

他又抓了一把灰土抹在衣服,亲自展示给他们看澡珠的清洁能力,果然泡了水轻轻一搓就干净了,“多好啊,而且我这是野生的,纯天然,还能用来洗头发洗脸呢,你瞧我的头发是不是又黑又亮的。”容笙凑过头去看他们瞧。

江昭看了容笙一眼,心道:怪不得昨天晚上非要洗好几遍头发,原来是为了这个啊。

茂密亮黑的头发看得婶子也是心动得不行,这一颗都能洗一大盆衣服了,价格也不算特别贵,但人想占些便宜的心里作祟,好说歹说的最终以一文钱六个加一颗皂荚成交,一口气买了六十颗,周围的人纷纷效仿他。

没一会儿满满一大筐的无患子都见底了,皂荚也卖了大半,再说甜果儿,容笙把甜果子切成一块一块的,路过的人都不禁好奇。

容笙清了清嗓子,“走过路过的都来看看啊,皮薄个大的甜果儿免费品尝了,不好吃不要钱啊!”

免费的东西自然要吸引人的注意,纷纷围了过来七手八脚地品尝着甜果儿,吃着清爽脆甜,个头比一只拳头还大大一些,三文钱一颗算是低廉,当个零嘴吃最好了,围来的小孩子最多。

一个打扮俏丽的小姑娘站在最前面,她身侧站着的年轻夫郎的衣服料子是现下最时新的款式。

容笙观察细致,将目光停留在小姑娘身上,变戏法一样变出了一只草编蝴蝶,微微抽动细线,蝴蝶翅膀轻轻摆动如活的一般翩翩起舞。

小姑娘的眼睛瞬间就亮了,一个劲儿地扯着她夫郎阿爹的衣角,“阿爹,这个漂亮,我喜欢!”

年轻夫郎笑着掏出钱袋子,“多少文。”

“七文一只。”

年轻夫郎手一顿,“有些贵了。”

“不贵的,会动的,我这儿还有其他的,”容笙又展示了一遍,还把所有的草编小玩意儿都摊在桌面上,“这些都能动,市面上可没有啊,咱们全集市独一份的!”

没人不喜欢独一无二的东西,何况是样子还细致精巧栩栩如生,而且能来下馆子的人都是有点闲钱的,到还不至于在意这些铜板子,有给小孩子玩乐的,有为讨佳人一笑的,有觉得稀奇买回去研究的。

容笙的东西好,嘴又甜,卖起来就特别地快,还不忘介绍“程记”,饭馆里的人也比往日多些,不过才一个时辰三大筐的东西就已经见底了,草编的小玩意儿和竹筐一个不剩。

无患子一百六十六文,皂荚一百文,甜果儿三百文,若干草编小玩意儿一百四十八文,光是容笙自己的东西都要数不清了,江昭还把竹筐的银钱都给了他,沉甸甸地装了一兜子的银钱,腰间都坠坠的。

江昭的野货都卖了出去,钱袋子比容笙的看起来还要鼓囊,两人算是满载而归了。

程刻的妻子徐秋水是位有些胖胖的女子,生得慈眉善目,笑眯眯地端着两碗甜水和一碟子桂花糕出来,“叫卖了半天该是渴了吧。”

已经晌午了,容笙是真的又渴又饿了,叫卖可真是一项体力活呢,接过甜水就喝了一大口,砸吧了两下,“嫂子你真好,点心好吃甜水也好喝,这个几文钱啊。”

甜水两文一碗,桂花糕三文一个,拢共就四块,比不得江昭曾经的义举,她家夫君说了要好好照顾他们一二。

徐秋水还很喜欢他家的小夫郎,大方又朝气地,挥了挥手道:“不要钱,嫂子请你们的。”

“那不行的,嫂子开门做生意怎好让嫂子吃亏了,”容笙学着程掌柜的样子说着客气话,让江昭帮忙把筐子里剩下的皂荚和无患子都倒了出来,“嫂子您可别嫌弃啊,这个可好了,我们自己都用呢,嫂子皮肤又白又嫩的,头发也好,用这个洗了就更好了。”

听这小夫郎叫唤了半天了,徐秋水也想过来买些的,只是当时手里头忙没闲下来,见容笙这样的热情,她也不好推脱了就收了下来,心里越发喜欢这个小夫郎了。

容笙想了想,软软道:“嫂子,我想跟你换些银子,有些沉,我腰痛。”

徐秋水一口就答应了,还招呼他们进来坐坐。

他们被徐秋水引着来到了后院,亲自给容笙秤银子,银子刚到容笙手里就听外面吵嚷了起来。

厨房的伙计道:“师傅的手烫伤了,做不了饭了,今儿晚上就要把烧鹿肉送到苏员外家里呢,这可怎么办啊。”

“这一时半会地让我去哪儿找个会做烧鹿肉的厨子来?!”程刻也着急了起来,苏员外可是一个大客户啊,若是办砸了这件事,他们可就完蛋了!

徐秋水掀帘子出去,程刻此时正急得团团转,本来苏员外这样财大气粗的主儿是轮不上他们伺候的,但正巧听说今日来了新鲜的小鹿,要在家中招待贵客,才把席面定在了他们家。

容笙把银子好好地装进了钱袋子里,好奇地问道:“苏员外是谁啊?”

“是咱们东林镇最大的财主。”

容笙讶然,“要是惹他生气了岂不是很严重?”

“嗯。”江昭点了点头,是会非常严重,说不准连程记都得遭殃,他略略思考了一下,道:“程兄若是不嫌弃,我可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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