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嫁给奸臣之子 第9章 失去

作者:血生铜花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04-27 11:33:34 来源:文学城

合欢身着白衣,也不理妆,也不挽发,只一味儿在树下挖坑。

万福身上的血污已经被她用帕子擦得干净,它身上穿着一身云锦,上面绣的是狗儿最爱的骨头,最爱扑地蝴蝶,最爱的玩伴,一只大胖猫。

“万福啊,早知道在你撒娇赖地上的时候,就给你多加几碗饭了,肚子那么扁,是不是饿坏了啊。”她轻轻地笑着,温柔地摸了摸小狗瘪瘪的肚子。

--死去的小狗当然不能动弹,也叫唤不了,它孤独地躺在旁边,尽管经过打理,毛发却依旧看得出血迹。

合欢将花放在它旁边,狗儿脸上似乎还是那个笑模样,不知道什么是忧愁。

希望最爱的花能减轻它身上的痛苦。

她伸出手,摸了摸小狗额间白色的图案。

“当初你那么小,我们去御兽房看你阿娘,这头上的图案一模一样,我当时还在想,既然孩子会和阿娘长得一样,只要我长大了,只要揽镜自照,就也可以看见我阿娘了。”

“万福啊,我每天抱着你的时候,都希望能早点长大,早点和镜子里的阿娘说话,看阿娘摸摸我的脑袋。”

“可惜,长大以后,我问过父皇很多次,他只是很伤心,也没说过到底像不像;至于京里的其他人,哪里会记得阿娘。”

她仿佛不知疲倦一样,摸着小狗暗淡的毛发,一下又一下。

“你这个小笨蛋,过奈何桥的时候,一定要看看你阿娘是不是在等,没阿娘保护的孩子,做鬼也会受欺负。”

“还有,求一求孟婆,多喝一碗孟婆汤,把这一世,”她忽然哽咽,却强行牵住嘴角,“把这些痛苦都忘了吧。来世,别找我这么坏的主人了。”

合欢摸着万福的头,如果是往常,它一定会眯着眼睛,尾巴甩得比风车还要快。

她没忍住笑出声。

傻狗,笨狗,蠢狗……

泪水却将眼前遮得什么也看不清。

“你最爱在花里面打滚了,那时候连父皇都说,一只狗儿也这么喜好风雅之事,”合欢,抹去泪花,“现在花大多都要谢了,你先凑合凑合,待来年春天,我一定给你送更多的花。”

又笑着补充:“只要我来年还在,没去找你。”

“脏兮兮的万福,在那边可不能再往泥窝里滚了,那边没有小喜,没人帮你洗澡,以后只能顶着一身土,让其他狗笑话。”

合欢将他喜欢的玩具,吃食,衣服都放到万福身边。

秋风瑟瑟,合欢穿的单薄,伤还没好全,冷风直往伤口里面钻。

这怎么能比得了她心里的疼。

她宁愿被踢一千次,一万次,也不要万福离开她。

万福已经老了,快要十岁,合欢已经做好某一天失去他的准备,或许是玩蹴鞠球的时候,它颤抖着再也跑不动了,卧在地上安然离世,或者啃着最爱的鸡腿时,忽然心神一动,黑白无常从地府接引,它快活地跟着去见判官,等待下一世做个小狗儿小狸奴小娃儿,而不是拖着重伤的身体,为了保护主人,活生生被人踢死。

他原本该好好活着的。

是她连累了它。

她愚钝如猪,笨得要死,好端端在院子里磕的流血,万福为了救她,从宫里跑出去,正好冲撞了皇后,被殷明澜下令用棍打。

万福救了她第一次,因为它找人乱跑,殷明澜下令重选的宫女这才齐备,到琼华殿当值时发现一身是血的她;它一身的伤,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又为她挡了第二次。

合欢十指扣进土里,哪怕抠出血,长长的指甲劈开,她也没有喊一声--

如果那天她直接死了,那该有多好;

如果这次她醒不过来了,和万福一起过奈何桥,去找父皇,父母亲,该有多好;

如果父王母妃没让她躲回京城,而是一家人一起殉国,那该有多好;

如果那天看见父皇身边沈伴伴抱着的小狗,她没有兴高采烈地抱着它,而是退回御兽监,那该有多好。

万福会是一个有娘亲的小狗,在御兽房平安一生,而不是躺在那里,为了一个没用的主人,妄送了性命。

合欢恨所有人,但最恨的,唯有自己!

是她无能,保护不了所爱,还要连累它救她。

呵,高长青说的没错,孟合欢就是一个拖累,成日自以为是,以为自己念了一些书,就能改变一些什么,拯救一些什么,其实,她什么都不是。

连自己最爱的小狗都护不住,她就是个祸害,累赘,没用的人。

其实,哪里有人需要她的拯救呢?孟合欢,不过是一个傻子,别人看着她取乐,施舍一些东西,她就以为这就是金兰之交,同窗之宜了,可笑,到头来,爱她的,护不了,留不住。

可笑!

“万福,你是天地生灵,我不忍让你为棺木所困,不得来去。这棵树是父皇钟爱,他一定会保佑你不被打扰。我生如浮萍,没有归处,今日能在这里,明年还不知道在哪,你要想我了,想吃什么,一定要来托梦,以后不怕病痛,也不怕积食了,想吃多少都行。还有,若在地府如果玩的快乐,还不想投胎,就去找找父皇,还有我的阿爹阿娘,他们如果没有转世,一定会喜欢你的。”

“傻狗子,你不是最爱听我唱的歌吗?”

合欢扯起嘴角,将挖土断掉的簪子放在它身边,又放下一捧土。

“狗儿要听狗儿歌,俯首抬眼藏怯魂。自离狗娘十余载,日日相伴夜与晨。世人谓尔为畜生,畜生生来护主人。狗儿听着狗儿歌,回乡莫要带泪痕。”

落叶飘散,北雁南飞。

她自树后边揪了一根草。

和它喜欢缠着人腿的尾巴很像,小喜曾说过,这是民间说的狗尾巴草。

她笑着往坑里撒上一把土:“万福啊,你叫我从此怎敢再看这些草呢?”

将小草的根部噙在嘴里,咂摸出几滴甘甜的汁水。

昔日她在北边最爱和伙伴们玩这种游戏了,那里经常长着成片的狗尾巴草。

她年纪小,不知道那是什么,只是跟着学大孩子。

来京城后,她也遇上自己的小尾巴草。

合欢摸了摸它,放在万福身边。

从今天起,她再也没有了。

...

“荒唐,简直是荒唐,活生生一个公主,硬生生在你们眼皮子底下没了?”殷明澜眼下黑青。

这几日朝堂不稳,摄政王一脉不知从哪打探的消息,借着合欢一事说他们虐待功臣之女。

“苏霖,带人把这些奴才压下去,严刑拷打,高长青,你带人去找。”殷明澜揉了揉额头,“她伤的那么重,能跑去哪里?”

合欢,孟合欢!

他深深呼出一口气。

这几天摄政王一系施压,硬生生要令他许嫁公主,他顶着多么大的压力,她一点也不知道。

万福死了,他也很失落,毕竟两人以前美好时光里都有万福。他年少的所有心事,无忧的岁月,快乐的时光——

但是,万福终究只是一只狗。

她这样随随便便失踪,是不满吗?

未免太不懂事,一只狗而已,全天下想要多少都有,死了一个就能找到一百个,一万个,难道要他不顾手足情份,兄弟情义,责备若华和言旐?

天底下没这个道理。

高长青看着皇帝苦恼,自己眉头也皱起。

他没有资格上朝,但是父亲每日会把看中的儿子女婿叫来议事,近日朝堂上的事他们都知道了,吵得最凶的就是摄政王这次的请婚,他想要为世子聘娶长宁公主。

高家对这件事意外很赞同,毕竟前朝阴皇后之事实在警惕后人,父亲也总不敢将所有的力量支持皇帝,京里谁不知道,皇帝对长宁公主的痴迷,这万一给他人做了嫁衣

--正好摄政王意欲借此事生事,这是父亲此生第一次和政敌联手,而且,朝堂上大半朝臣都赞同此事。

高长青原本该高兴的。

他从小苦读圣贤之书,只想找到明主辅佐,成就贤臣明君的美谈,而皇帝殷明澜,知人善任,雄才大略,是他从小就要追随的明主。

除了一个缺点。

公主孟合欢。

他为她痴狂。

他的明主为孟合欢做了太多的错事,好在都有机会弥补,好容易这次有一个机会,能彻底毁掉这个缺点,而他高长青,愿意做陛下的执刀之人。

...

其实,高长青心里知道,孟合欢什么都没有做,但对于旁人来说,做没做过有什么要紧,重要的是孟合欢这个人的存在有没有伤害到旁人的利益。

这个京城想要她消失的人可太多了。

嫉妒她的,恨她挡路的,厌憎她的,没来由指责她的。

应有尽有。

高长青知道,这个世界是混沌的,什么对错善恶,远远没有顺应绝大数人的利益重要。而孟合欢,恰好就是挡路的石子,怨不得做了那些人生死相对的仇人。

她的存在就是错误。

那晚正是夜宴,衡阳郡主的一声尖叫,让大家都看到那一副画面:血,许多血从公主头上流下,她就静静地躺在地上,仿佛死了,没有呼吸。

高长青的呼吸都为之一滞。

王爷看到那一幕,竟将衡阳郡主扇倒在地。

衡阳郡主怕极了,可怜兮兮地躲在萧若华背后。

“不关我的事,她自己好端端倒在地上。”

言旐慌不择言。

长了眼睛的人都能看见发生了什么,公主脸上的手掌印还没消。

但没有一个人说话。

高长青也没有。

皇帝隐忍的神情他都看见了,然而再心痛,陛下终究还是没有做什么。

宫人们喊来御医,高长青带着侍卫抬着软轿,奉旨送公主回宫,他覆上身子准备抱起她,轻飘飘的重量让他心里也空荡荡的。

公主就这样乖乖躺在他怀里,伤口的血一点也不损她欺霜赛雪的容貌,反而更添了一份平日里绝对没有的柔弱之姿。

公主虚弱地握着她的手,触手可及的细腻温润让他有些惊慌,皇帝的眼光已经扫过来,公主气息很微弱,却固执地揪着他的袖子,目露乞求:“救救,万福。”

高长青令手下人抬着软轿先走。

他知道万福这条狗,可以说,皇帝身边的人很少不知道它,高长青想,做狗做到这条狗的份上,不可谓不成功,帝王的宠爱拥有过,两代帝王都爱屋及乌,主人的爱护也有,一国公主性命垂危,却仍然挂念它。

一个死物。

毛茸茸的身体上全是血污,身上残留的热气显示,几息之前它大概还是个生命。

高长青注视着脚下的狗,最终还是用帕子盖住捡起来,放进身边人找来的盒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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