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此言何谓?!”
赵云神色大变,倏然大步朝前,就要走到那女子身侧问个清楚。
自中原兵乱以来,匈奴骑乘隙于冀地大行残杀掳掠,可谓屡见不鲜。
然自去岁以来,袁绍萌生举兵南下、挥师向许之心,急需精骑相助。遂诺乌桓以单于之位,又以麾下贵女妻其权贵,亦不忘和善匈奴。
此举无异于引狼入室,可谓后患无穷,固然叫赵云深恶痛绝。
但不可否认的是,自各怀鬼胎的双方结为疏散联盟以来,匈奴兵明面上便极少入冀兴乱了。
这不仅是元元常年受战乱之苦,已是家家无余财,户户无青壮的凄惨,更是因袁绍出手阔绰,叫匈奴人不急于远出掠取。
更何况,即便邺城眼下并无势主袁绍亲自坐镇,仍是冀州州治所在。
匈奴骑岂会,又岂敢如此嚣张行事!
赵云才迈出数步,便觉耳畔似有一阵疾风骤雨掠过。
他诧然回首。
——飞花落叶间,新识的那位友人竟已然走远了。
仿佛瞬息,虞临便已至城门。
与午时的井然有序、人们有说有笑地排队等待进城的情景相比,可谓一片骚乱。
训练有素的城门卫兵坚守职责,自胡骑飞速接近时,就立即遵照上面指示,关闭了城门。
哪怕这一举动意味着尚未进城的人们将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直接暴露在匈奴骑的冲击之下,他们除中个别面露不忍外,具是冷若寒霜。
在他们眼里,只要尚未取得进城资质,便多是各地来奔的流民商贾。
既不属冀民,自也不受袁公庇护。
虞临听着外面传来的哀哭尖嚎,面色似是毫无波澜。
他丝毫未在意这一路疾驰而来时,周围人落在自己身上各种目光,只循着那从浅淡到浓重的血腥气一路朝前,直到这紧闭的城门下。
有卫兵已经开始呵斥:“做什么?城禁已开,闲杂人等不得接近,还不速速退开!”
也有人仔细看了头戴幕离的这人一眼后,一边低声劝着,一边试图拽他进店铺暂避:“若有急事,也需耐心稍待一阵。”
还有好脾气的卫兵对方才一幕心存不忍,此时也好意出言,帮着劝说:“汝有所不知,现城外胡骑猖獗。待将军们回援,此困必将迎刃而解。”
“在此之前,还需暂避。”
虞临微微偏过头来,却礼貌地打断了他的话:“多谢。”
话音未落,所有人都倏然睁大了眼。
“你——!”
虞临视若罔闻。
夯土墙远比光滑的石壁或带电网的合金壁垒容易攀爬,在他眼里,根本不能被视作阻碍。
他甚至不需要借助任何工具,只需看准起落点,敏捷有力地几下攀爬与轻若无物的跳跃后,便行云流水地翻到了墙外。
刘张二人在茶馆二楼恰巧目睹了这如游鱼曳尾、柏舟泛流一幕,眼眸倏然睁大了。
“此真乃神人也!”
张飞眼睛一亮,为那干净流畅、利落得赏心悦目的举动猛一拍桌,情不自禁地站了起来。
只可惜,他再想结识对方,也是无计可施——对方早已经消失在他的视野之中了。
虞临落得极快极急。
待他真正着地时,却于又如飞燕般轻盈。
非但未激起尘土,连早已因受乱而惊慌四散、到处躲藏的流民百姓,也几乎没有注意到墙头上竟瞬间翻下来一人。
虞临只往四周看了一眼,很快走到一辆熟悉的鹿车面前。
车身被粗暴打翻,碎瓦散了一地。
车附近并未见人,但在旁边有大滩血迹,同碎缸里涌出的井水混在一起,呈现令人作呕的浅赤色。
只是这种程度的话,叫雨水冲刷个一两回,就什么也看不见了。
虞临静静垂眸,目宁如水。
顺着血被拖拽的痕迹,几乎不用过多的寻找,就能在离碎裂的车轮毂不远的地方看见那摊血液的主人。
——污泥地里,静静俯卧着一具麻衣被发褐的血污浸透的躯体。
它不知何时失了头颅,断口处已经不再流血了,渐渐变得僵硬。
他并未细看。
无论这具躯体的主人之前名讳为何,因何在邺城墙外徘徊,城中可有亲亲守望相助……这些细枝末节,都已经变得无关紧要。
鲜活的生命已经被无情剥夺。
冷静地意识到这点后,明明早已对同类的各种凄惨死状司空见惯的虞临,心里逐渐涌上一种极其陌生的感受。
——明明没有激烈活动,他向来偏低的体温却开始明显上升,心跳中幅加速,呼吸频率略微上升,血液的流速也明显加快了。
这是什么感觉?
虞临一边分神想着,一边利落地取下了背上的长弓。
这还是他在广陵辞别刘廙兄弟时,由刘望之亲手赠予的礼物:同他之前那把就地取材,纯用竹木自制的长弓不同,由南阳刘氏豢养的工匠精心炮制出的这柄由犀角、兽骨、虎筋和混竹木胶合而成的复合劲弓,正适合在这不算潮湿的北地使用。
他稍稍调试了下弓弦,确定无误后,便开始低头寻找起了什么。
不过片刻,他就找到了想要的马蹄印。
“有什么好避的?”
说话者高鼻深目,披一头长发,胡须因杂乱显得较为茂密。
偏高的音调则彰显他未完全脱去稚气,还只是个残存着些许少年痕迹的青年。
对于兄长的谨慎,他很是不以为然:那些中原军队都忙着打仗呢,那名声赫赫的冀州主袁绍拉拢他们还来不及,有必要在杀了几个区区老汉后,就四处避着那些矮垒吗?
他的兄长刚带了心仪的女子回家,她想要件漂亮的丝绸衣服;他也到了该着急婚娶的年纪,怎么都得准备些年轻姑娘喜欢的亮晶晶的礼物;家里的汉人奴隶偏在这时因伤病死了两个,供使唤的人一时间不够用了,他才会闹着要随兄长一同出来掳掠。
距他们上回出来劫掠汉民,已经有好几个月了。
倒不是因为他们对这些孱弱的羔羊怀了恻隐之心——就算他们自己用不上那么多,通常也会尽可能多地掳些青壮与妇女回去贩卖,总会有懒得出门的贵族或是鲜卑人需要的。
他们减少了出门的趟数,是因为随着中原大乱,州土凋敝,民不聊生,根本没什么可供他们劫掠的物件。
那些汉人百姓的破茅屋里莫说是金银珠宝了,连粮缸都是空空如也,无人耕种的田里则只有荒草,家畜更是毫无踪迹。
唯一剩下点掳掠价值的,便是汉人本身,还能抓去做奴隶使。
可稍微肥壮美艳些的,早长了腿跑远了。剩下的多是老弱,一个个骨瘦如柴、孱弱得步履蹒跚。
别说他们根本看不上,就算强行掳走,十个里恐怕得有九个会死在路上的颠簸中。
“这日子真是越来越不好过了!”
想到一路奔驰至此,背囊却还是空空如也……身侧倒是悬挂了颗刚割下来的血淋淋的头颅,还是个属于枯瘦老汉的。
其他匈奴人都看不上这毫无价值的猎物,他本也懒得杀,对方却似找死般刚巧挡着他前进的马蹄,害他未能追上一抱着孩子逃窜的年轻妇人。
等马蹄将那哀声求饶的老汉践踏到地上时,那妇人已混入骚动的人群,在胡乱的哭喊声中不知跑哪去了。
他不禁大怒,当场一箭射死这碍事的老翁。
部族中素来重勇轻老,他作为青壮杀死老汉,虽无需羞耻,但也没什么可引以为傲的。
抱着聊胜于无的念头,他将那老叟皱巴巴的脑袋割了下来,暂时充作战利品,挂到了马侧。
反正这混了沙土的乱发裹着的头颅血肉模糊,足够难以分辨。只要同伴不揭穿他,便也看不出来年龄。
在族人眼里,汉人除了那少数美人外,其实都长得大差不差。
他兄长被他催得急了,不禁骂了他几声,到底宠爱这个弟弟:“急什么?真遇到好的,有你阿兄在,怎么可能会缺了你的?”
“嘁。”
他并未被安抚到。
像是头稚嫩但残忍的鬣狗崽子,为饱饮鲜血而贪婪地游荡于荒野,久久不见心仪猎物的他愈发不满,狠狠地甩了一下鞭子。
亏他来前这么期待!
他可听那些有幸在五年前追随右贤王去卑的族人说了,当时那汉人那窝囊废小皇帝由长安返回洛阳,途中饥寒交迫,追随皇帝的军队又自身混战连连。
皇帝自身都难保,更不可能顾得上随行百姓了——越是混战,就越是方便假意帮忙护送皇帝的胡骑四处掳人。
也就在那时候,还能掳到些好货:再落魄的皇帝也还是皇帝,粮的确是没粮了,公卿都得丢脸地出去挖野菜吃,可他们逃亡时从指缝里漏出的那点锦衣金器,也根本不是连骨头缝里都已经被刮干净的普通百姓能比的。
尤其是在不得不落崖入水的那天,能随皇帝登上船的寥寥无几,余下的要么在水里淹死、白白浪费掉,要么就是留在岸上要跳不敢跳,正好叫他们悠闲挑选。
其中就有好些年轻美貌的妇人被抛下,绝望地哭哭啼啼,毫无反抗能力,着实叫他们满载而归。
想到这里,匈奴青年不禁舔了舔干燥的下唇,心里羡慕不已。
可惜那坐拥冀州的袁绍有眼无珠,竟瞧不上他们匈奴铁骑,反倒更青睐那些粗莽的乌桓人,既斥重金招精骑、又许了贵女和亲……
同行的有过空手而归的经验,这会儿倒还镇得住气,他则越想越郁闷,不知不觉就领先了队伍一大截。
他最先驱马至兄长所说的歇息处,利落地翻下了马背。旋即甩了甩被汗水打湿的头发,一边解着辔头让马吃水,一边还在心里琢磨那批在五年前被抓回去的美人。
要是他没记错的话,其中最出名的那个好像还是姓蔡的大儒的女儿,早已归了他们的左屠耆王了。
可惜他未曾有机会亲眼见见那汉女到底有多美貌,能叫……
“啪。”
射手技艺精湛绝伦,箭矢破空的爆鸣可谓极其短促。
以至于他的耳廓虽捕捉到了,身体却完完全全来不及做出任何反应。
只任由冰冷的铁制箭簇不知从何处飞出,携千钧之力没入浑身上下最坚硬不过的额骨,就如利刃刺入豆腐般游刃有余。
被飓风刮到的茅草,颓然坠地。
匈奴青年此生的最后一个念头,还是惦记那蔡氏汉女的长相。
比他慢上好些,正轻松地有说有笑的匈奴战士则正正目睹了这可怖一幕。
在短暂的惊愕后,这一小队匈奴骑脸色倏然大变。
“有埋伏!”“敌人!”
那生死不知的青年的亲生兄长震惊过后,最先丧失理智。
“阿弟!阿弟!”
他难以置信地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凄厉哀嚎,旋即不管不顾地闯入林中,试图查看弟弟状况。
他甚至还未来得及下马,一道细长黑影便如闪电般自林间窜出,直贯入他怒睁的右目。
他只发出了“嗬嗬”的短促抽气声,就已栽倒在地。
所有人都清楚地听到了黑影带来的那叫人头皮发麻的“噗嗤”一声,并在这名高壮的匈奴人自马背上坠落时,捕捉到那在巨力下轻松长驱直入、自被穿透的后脑透出轮廓完整、但鲜血淋漓的冰冷簇尖。
截至目前,林中之人不过发出了两支箭。
似琴师于幽篁晚枫间拨弄琴弦,一边漫不经心逐出徽羽之音,一边聆听那风泉泠泠,充满了轻松写意的雅趣。
——可这是两支嚣张狂妄,在他们眼皮底下轻易带走了同伴性命的夺命箭!
然而直觉在拼命预警,这次所有的匈奴人都没有再开口,只是捏死了自己的武器,并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巨力、用另一手狠狠勒住缰绳,在马不解的痛呼声中止住汹汹去势。
“是谁,究竟是谁!”
有人愤怒地咆哮着,却未踏入林中,手中长弓虽已拉满,箭尖却不知指向何处,只随慌乱的目光四下梭巡。
他们顺着刚刚箭矢冒出的方向一通猛射,却不闻射中的声响或对方的痛呼,反倒是他们群中又有二人中箭了。
无一例外,都是连惨叫声都来不及发出,就已成了那箭下亡魂。
他们从遇袭起就一直发蒙的脑子里,这下也终于清醒了一点。
藏于林中的高明射手,似乎只有一人。
然而这形如鬼魅的神射手力贯金石,且不知为何,唯独青睐头颅。
每箭必贯眉心,透后脑而出。
一回只发一箭,丝毫未有被胡骑所围困的紧张慌乱,反而如猫戏鼠、诱其来逐般,透着一股难以言喻、却叫他们不寒而栗的松弛慵懒。
他根本不惧他们追来……不,恐怕是盼着他们入林!
那稚童引弹弓射鸟的悠然自在,任由那脑浆迸裂、面目全非,引弓之指也不曾有过半点犹疑。
这里的匈奴骑分明杀汉人如麻,但在意识到那迄今不明身份的对手的游刃有余,一股森森寒气,不知为何开始沿着他们脊骨,不住地往上窜。
林中静候他们的虞临目静如湖,心如止水,手持满弦长弓。
尽管他对长弓远不如前世用各式各样的热兵器顺手,但这种类似对准攻城丧尸、挨个点射头颅时一击毙命的操作,早已烂熟如心,哪怕闭着眼睛,也不可能有半点迟疑。
悠悠四海,婴丁祸败,人如草芥。
既然他们能仗力大势强,将那王氏老人视作草芥……
那他实力略胜他们一筹,自然也可以视他们如尘土。
“撤退!”
在本能的不住示警下,他们含泪恨恨咬牙,终是不得不忍痛丢下必死无疑的同伴,一步三回头地往来时的路退去。
注释:
1. 东汉时期的复合弓
"汉代驻守在长城的军士穿着的是铁制的护甲和头盔,但是在三国时这种装备并非人人都能拥有。据记载,曹操在官渡之战后宣称袁绍的军队有一万套护甲;而袁绍拥兵十万,可见只有十分之一的人能配备装备。其他士兵只能自我满足于皮制的简装或棉衣,虽然其中一些人可能拿有竹木制的盾牌,但在接战装备优良的敌人时,他们还是不堪一击的。
他们使用的基本武器与4个世纪前秦始皇兵马俑所持基本一样: 矛、戟和剑,但为了适应近战和自卫而做的更小。有时也会使用竹制或木制的弓,但是最有效的是复合材料的弓,由角、骨、筋和木头粘合而成致死射程可以达到150米。然而,经过训练才能使用它们”
内容摘自《国之枭雄:曹操传》作者[澳]张磊夫 江苏人民出版社p141
李约瑟:《中国科学技术史》第五卷第六分册,102-106页,其中讨论了汉代常用的复合弓,并配有插图及截面的原理图解,以及爱德华· 特韦克(Luttwak,EdwardN.)的《罗马帝国的大战略:从公元一世纪到三世纪》The Grand Strategy of the Roman Empire from the first century A.D.to the third),22-28页,其中深入地讨论了公元4、5世纪匈奴人在欧洲使用这种弓的情况。他讨论了箭是如何在长距离下还能够穿透护甲的,这一点在西方人眼中至今也很不可思议,所以只装备有投枪、投石器或简单弓箭的步兵团相比之下就没什么用武之地了。 勒特韦克在24页中指出,“经过恰当地加工,从兽皮或筋腱中提炼出的胶几乎要比所有同时代的粘合剂都要强固,但它易受潮,它会吸收空气中的水分...”《四民月令》中总结到, 材料中含有角的弓弩在潮湿的夏季无法使用,而简单的竹木弓不受此影响。当季复合弓又投入使用时,其他形式的弓就可以入库了:《四民月令》;许悼云:《汉代农业:早期中国农业经济的形成》,221、225页
2.“高鼻深目,披一头长发,胡须”
匈奴人的服饰和辫发,史载不详。《淮南子·齐俗训》说:匈奴之族, 纵体施发。所谓“纵体”就是不检束容止,“施发”就是披发。《周书》卷五O《突厥传》说:突厥,其俗披发左衽,犹古之匈奴也。《汉书·李陵传》 载李陵、卫律在匈奴招待汉使时,两人皆胡服椎髻。考自春秋战国以至秦汉,大抵北方民族披发,南方民族椎髻。《汉书》卷四三《陆贾传》载陆贾出使南越,南越王尉佗结(即椎髻)而见贾。颜师古注:椎髻者,一撮之发,其形如椎。李陵和卫律的胡服是何样式,不得而知,但他们的椎髻,恐怕不是匈奴人的发式,因为匈奴人一般都是披发的,这不仅文献(如《淮南子》及《周书》)都如此说,考古中也有线索可寻。1955年至1957年在陕西长安汉上林苑(今沣西客省庄)发掘了一座特殊的墓葬(第140号墓葬),随葬品中有两块长方形铜牌,铜牌的透雕花纹是:有两匹马和两个人,两人互相搂住对方的腰部和一腿作摔跤状;二人俱高鼻,披长发,穿绑腿裤。1据考古学家鉴定,这是一座匈奴墓葬,死者可能是匈奴派往汉朝的使臣或使臣的随员。这个墓葬的发掘,为帮助了解匈奴人的发式、服饰、容貌2和摔跤的习俗与姿态,提供了实物的证据,虽然这个墓葬不是出现在大漠南北匈奴人的聚居区。《匈奴通史》作者林幹 人民出版社p158-159
3.蔡文姬:
“兴平中,天下丧乱,文姬为胡骑所获,没于南匈奴左贤王,在胡中十二年,生二子。曹操素与邕善,痛其无嗣,乃遣使者以金璧赎之,而重嫁于祀。”《后汉书·列女传》
白波军的首领如杨奉、胡才等投降董卓和汉献帝之后,於扶罗的右贤王去卑,在公元195年(兴平二年)冬又和杨奉、胡才等共同保护献帝自长安东归,拒击董卓部将李傕、郭氾……而且在混战过程中,到处劫掠,汉末著名学者陈留人蔡邕之女蔡文姬,就是这个时候被掠去的。
於扶罗公元195年死,弟呼厨泉继位为单于,仍居平阳,於扶罗子刘豹为左贤王。刘豹据说就是“五胡十六国”中建立“汉”政权的刘渊(字元诲)之父。
《匈奴通史》作者林幹 人民出版社p108
4.匈奴人的奴隶买卖
匈奴与羌族也经常发生商业交换。《后汉书》卷三一《孔奋传》载:建武十二年(36年),其时中原动乱,唯河西地区比较安定,而姑臧(今甘肃武威市)是个富邑,与羌族和匈奴互相买卖货物,每天交易四次,因此当地县官任职不满数月,往往就能弄到大量的财富。可见后汉初,姑臧一地,匈奴和羌、汉两族的商业交换十分繁盛。匈奴与羌族交换些什么?贩卖奴隶必是其中的一项。《后汉书·南匈奴传》载:安帝永初四年(101 年),南单于把他所抄掠得来的及羌族抄掠而转卖入匈奴的汉人男女共万余人归还给汉朝。可见羌族常有把抄掠得来的汉人转卖给匈奴为奴隶的事,而且贩卖的数量不会太少,否则南单于何能一次归还竟达万余之数?此数虽为和他所抄掠的人口合算,那么即以半数计之,也当在五千以上了。《匈奴通史》作者林幹 人民出版社p128
5.匈奴人自称匈奴和胡
根据文献的记载,“匈奴”一语乃是匈奴人自己的称呼;匈奴人同时自称为“胡”。
《史记》卷一-《匈奴列传》载:单于致汉帝的文书中,一再自称为“匈奴大单于”。冒顿单于致文帝的文书中亦云:今已平定了楼兰、乌孙、 呼揭及其旁各族,“皆以为匈奴(都隶属于匈奴)”。《汉书》卷九四《匈奴传下》载:呼韩邪单于死,颛渠阏氏议立雕陶莫皋时说:“匈奴乱十余年, 不绝如发。”这些记载都说明匈奴人自称为“匈奴”。
《汉书·匈奴传上》载:狐鹿姑单于致武帝文书云:“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胡者,天之骄子也。”同传又载:匈奴丁灵王卫律欲陷害投降的汉贰师将军李广利,故意教唆胡巫言先单于发怒说:“胡故时祠兵(出兵时杀牲飨士卒谓之祠兵),常言得贰师以社(常说要把贰师作牺牲,血祭胡社)。”可见“胡”也是匈奴人的自称。
正因为匈奴人自称为“胡”,并为邻近各族所稔知,故各族对匈奴也常称为“胡”。《汉书》卷九六《西域传》载:鄯善、疏勒、龟兹、尉犁、危须、 焉耆、车师等“国”都有“却胡侯”“击胡侯”“却胡君”“击胡君”“却胡都尉”“击胡都尉”等官,就是因为这些“国”邻近匈奴,屡为所侵,故专设此等官职以主防“胡”(防御匈奴)之事。《匈奴通史》作者林幹 人民出版社p136
6.袁绍与乌桓的关系
东汉献帝初平年间,乌桓首领丘力居去世,他的儿子楼班年幼,丘力居的侄子蹋顿有军事谋略,于是取代楼班即位,总领管理乌桓三部,众人都听从他的号令。建安初年,冀州牧袁绍与前将军公孙瓒相互对峙,胜负难分,蹋顿派使者到袁绍处请求和亲,于是派遣军队协助袁绍攻打公孙瓒,将其击败。袁绍假托皇帝诏令,赐给蹋顿、难楼、苏仆延、乌延等人单于的印绶。后来难楼、苏仆延率领他们的部众尊奉楼班为单于,蹋顿为乌桓王,但实际上蹋顿仍然掌握着军政大计。广阳人阎柔,年少时沦落到乌桓、鲜卑部落中,被当地部族信任归附,阎柔于是借助鲜卑的兵力,杀死乌桓校尉邢举,取代了他的职位。袁绍趁机厚待安抚阎柔,以此来稳定北方边境。”
原文:“献定初平中,丘力居死,子楼班年少,从子蹋顿有武略,代立,总摄三部,众皆从其号令。建安初,冀州牧袁绍与前将军公孙瓒相持不决,蹋顿遣使诣绍求和亲,遂遣兵助击瓒,破之。绍矫制赐蹋顿、难楼、苏仆延、乌延等,皆以单于印绶。后难楼、苏仆延率其部众奉楼班为单于,蹋顿为王,然蹋顿犹秉计策。广阳人阎柔,少没乌桓、鲜卑中,为其种人所归信,柔乃因鲜卑众,杀乌桓校尉邢举而代之。袁绍因宠慰柔,以安北边。”《后汉书·乌桓鲜卑列传》
7.左屠耆王即左贤王:
匈奴谓“贤”为“屠耆”,左贤王通常为太子担任
8.刘协东归洛阳途中的惨状:
《三国志·魏志·董二袁刘传第六》
《献帝纪》曰: “初,议者欲令天子浮河东下,太尉杨彪曰:‘臣弘农人,从此以东,有三十六滩;非万乘所当从也!’刘艾曰:‘臣前为陕令,知其危险;有师犹有倾覆,况今无师?太尉谋是也。’乃止。及当北渡,使李乐具船。天子步行趋河岸,岸高不得下。董承等谋欲以马羁相续,以系帝腰。时中宫仆伏德,扶中宫,一手持十匹绢;乃取德绢,连续为辇。行军校尉尚弘多力,令弘居前负帝,乃得下登船。其余不得渡者甚众,复遣船收诸不得渡者。皆争攀船,船上人以刃栎断其指;舟中之指可掬。 ”
《魏书》曰: “乘舆时居棘篱中,门户无关闭。天子与群臣会,兵士伏篱上观,互相镇压以为笑。诸将专权,或擅笞杀尚书。司隶校尉出入,民、兵抵掷之。诸将或遣婢,诣省閤;或自赍酒啖,过天子饮。侍中不通,喧呼骂詈,遂不能止。又竞表拜诸营壁民为部曲,求其礼遗。医师、走卒,皆为校尉;御史刻印不供,乃以锥画,示有文字:或不时得也。 ”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6章 第 16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