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古要塞作为北部最大的要塞,被钢铁铸造的数十米高的城墙包围着,城墙上每隔五十米挖出一个火炮口,任何试图非法进入要塞的组织都会在强火力压制下被歼灭。
一个十六岁的少年趴在火炮口,用□□瞄着墙外一棵爬满藤蔓的梧桐树。他穿着深青色制服,左臂上有一枚蓝白色堡垒图案臂章,这是盘古要塞军团青年预备团的标志。再过两年他就要接受考核,只有通过考核才能进入军团。
他的梦想是进入特遣队,只有考核成绩前百分之五的人能进特遣队,而这百分之五中只有一个人有机会进特遣A队,至于谁能进,全要看队长贺烬看谁顺眼。
青年预备团里没人不崇拜贺烬,他十五岁就进了特遣队,至今没人打破他的考核记录。
少年的哥哥在特遣A队做队医,他听哥哥说A队的狙击手牺牲后至今还没找到让贺烬满意的替代者,他的射击成绩一直很不错,因此也幻想着能被选中。
梧桐树上栖息着一只鸟,因为常年受到辐射,鸟长出了两个头。
他瞄准鸟,开枪,压缩气体猛地推出子弹,却“啪”地打在树叶上。鸟受惊飞走了。
少年沮丧极了,明明在靶场时枪法很准,但在这儿练枪时又总是脱靶。他泄气了一阵,又端起□□,等有鸟栖息时继续瞄准。
半小时后,梧桐树下落满叶子,他却连一只鸟都没击中。
火炮口上方“唰”地垂下一根绳子,紧接着一个穿着红色马甲的城墙维护工速降在火炮口旁,男人的身体挂在绳索上,工靴蹬着墙壁,凌厉的黑色眸子不满地盯着少年。
“我说,你打不中就别打了。”男人轻轻张嘴,便是十分刻薄:“你一直赖在这儿,我没法做维护。”
少年涨红了脸,为自己辩解道:“这不是我的真实水平,我能打中!”
“是吗?”男人嗤笑一声:“猴子拿弹弓都比你打得准。”
少年说:“怎么可能啊,我没见过那样的猴子,而且要塞里也没有猴子。”
正所谓天然克腹黑,听不出自己被讽刺的人,是无法被选中的无敌存在。
男人不耐烦地问:“你到底什么时候走?”
“只要打中一枪就走,下一枪肯定能行!”
“要是下一枪不行呢?”
“我已经摸清技巧了,肯定能行。”
少年倔得像一头驴,男人看着他端起枪,因为急于证明自己的实力而表情凝重,不由得为自己的工作之不顺叹了口气。
“喂!”男人说:“你只在靶场练过枪吗?”
“你怎么知道?”
“把枪借我。”
“教官说枪不能随便给人。”
“我就挂在这儿,能跑到哪儿去?”男人弹了下面前的安全绳。
少年犹豫了一下,把枪递给他。
□□使用非常轻的铅合金弹头,结构简单,整枪轻量化。男人脚蹬着墙壁转身,失去了脚底的着力点,仅靠安全绳挂在空中轻微摇晃。
他举起□□朝向那棵梧桐树,没有过多瞄准便扣下扳机。
“嘣!”
清脆的声音像喷出的酒瓶塞,随即有一只鸟“扑腾”着落下树。□□威力有限,鸟坠落后没一会儿又惊恐地飞走了。
“啊!”少年惊讶道:“你怎么打中的?!”
男人把枪扔还给他,说:“□□的有效射程只有一百米,子弹轻得不像话,不计算弹道下坠和风向风力,你这辈子都打不中。而且,你的教官没教过你标准卧姿吗?”
少年登时有种被教官教训的错觉,磕巴道:“教、教了。”
“教了你还站着,觉得自己手很稳?帕金森复健都没你这么抖。”男人冷笑:“胳膊上吊两块砖,每天练两个小时,手练稳之前别在这儿浪费子弹。”
少年羞愧得无地自容,抱着枪转身就跑,但没跑两步又折返回来,问:“师父,你叫什么名字?”
“谁是你师父?少在这儿攀亲戚。”
“不不不,我是真的很佩服你。我下次还能来请教你吗?”
“不能。”
“那……那好吧。”少年虽有些失落,仍旧深深鞠躬:“谢谢你!”
少年抱着枪跑走,男人终于可以检查维护火炮口上的机械设备,他本无心跟这小子磨叽,但不弄完这里,他就没法下班。
灰蒙蒙的天空逐渐变暗,男人终于把今天的工作做完,在食堂吃完饭走路回家。
重生在这具身体里已经有一年了,巧合的是,这具身体也叫沈渎。
沈渎已经习惯了在盘古要塞的生活,房子是统一分配的,不仅宽敞而且环境不错,除了靠维护城墙的工作混口饭吃,还能用工分进行一些娱乐活动。
也许是老天终于开眼,意识到对他的不公平,才让他重生一次获得自由。
他有时候会梦到谢惊啸结婚后自己仍旧是他的情人,一生困在囚笼里无法逃脱,从梦中惊醒时便会无比庆幸那时候放弃生命的选择。
现在他更加确信,就算重来一次,中刀后还是不会求救。
在净水供应中心买了一桶饮用水,他扛着水桶往家走。社区道路两侧建了少量路灯,他家门口的灯坏了,但因为对他没什么影响,因此没有提出要修。
盘古要塞是以核纪元以前的富人街区为基础建起来的,少有高楼,多是独栋的房子。沈渎的房子前有一片小院子,院子里的野草非常凌乱,不知道是谁家那么无聊,把生活废水泼过来,导致野草能够生根发芽,但他也懒得打理。
沈渎刚走到家门口,忽然听见草丛里传来“簌簌”的响声,用脚尖拨开草一看,里面有一坨黑色的东西。
他没有在意,正准备进屋,忽然听见那东西发出一声哼唧。他放下水桶弯腰细看,这坨黑色的东西竟然是一只全黑色的长毛小狗。
沈渎这辈子最讨厌狗,症结在于他自己那悲惨的做狗经历。所以他冷冷地进屋并锁上门,希望这条狗能自觉地爬到别人家门口去。就算死了,那也全赖它自己运气不好,找上了一个不该找的人。
沈渎回家擦净脸上的机油和满身灰尘,随后躺在床上很快就睡了,完全将那坨黑狗忘在脑后。
在他即将睡着之际,门忽然被拍响。他虽然住在这里,但是从不和周围的居民交流,即使遇到邻居也视若无睹。除了社区的工作员,从没有人敲他的门,而社区的人也不该这个点上班。
门又被拍响了,比刚才还响,简直不把他弄醒誓不罢休。
沈渎冷着脸开门,看见一个并不认识的胖子站在门外,手里捧着那坨黑狗。
“这是你家的狗吗?”胖子堆着笑脸问。
“干嘛。”
“不是你家狗的话,我拿走了?”
对于一条活着的狗,胖子使用了“拿”这个字眼,就好像它只是一件可以拿起放下的物品。这让沈渎更加不爽。
“你要‘拿’去干嘛?”
“吃嘛,狗肉。”
沈渎一把按住胖子的手腕,将黑狗抢回来:“是我养的。”
胖子只好挠挠头,倍感可惜地走了。
沈渎进屋,把这只比巴掌大不了多少的黑狗放在桌上检查它是否受伤,从上到下摸了一遍,骨头都是完好的,只有狗头磕破了一块皮,已经结痂了。看来那胖子虽然想吃,但并没有虐狗。
沈渎把它放在沙发上就又去睡了,他实在不是一个生活自理能力很强的人,家里的衣服乱七八糟地四处堆放,小黑狗窝在他的衣服里,像睡进一个天然狗窝。
夜里沈渎又做了噩梦,梦的内容总是千篇一律,和谢惊啸脱不开干系。这次睡得更加不安稳,夜里突然惊醒,感觉怀里有个毛茸茸的东西,掀开被子一看,竟然是那坨黑狗不知什么时候爬上了他的床,窝进他的怀里。
也许是夜里有些冷,它才找上了沈渎这个热源。沈渎拎着它后颈扔回沙发上,关上卧室门继续睡。
等到天亮时,当沈渎打开卧室门,差点一脚踩到窝在门口的黑狗,顿时脸色一黑。
这小东西在找死吗?
沈渎没好气地把它拎起来,心想今天回家的时候得弄个狗笼子。
……
孟朗打着哈欠起床,他昨天按照师父指点在胳膊上挂两块砖练了两个小时,今天胳膊还是抖的,穿衣服的时候费了半天劲。
他正准备出门,哥哥孟沅突然推门进来,带着满身疲惫和两个黑眼圈。
孟沅是特遣A队的队医,A队是一支精英小队,他虽然是队医,但在当年的作战考核中也是成绩拔尖的那个。在孟朗眼中,哥哥是绝对的榜样。
“哥,昨天晚上怎么没回来呀?”孟朗问。
“有点事。”孟沅说:“你训练得怎么样?”
“教官说我进步了。对了,我昨天遇到一个特别牛的城墙维护工,他枪法可准了!你知道吗,他就……”
孟朗喋喋不休地讲起昨天发生的事情,将自己那个不知名的师父说得神乎其技。但孟沅并没有听进去,因为有一件更重要的事情——贺烬失踪了。
狼族在每个月的月圆时都会躁动,但因为狼人的自制力更强,他们能克制住这种躁动。
贺烬不同,他是狼犬混血,许多年来他一直都很好地克制着兽性本能,但前天晚上天象异常,危险的血月使他失控了。
其实孟沅一直觉得贺烬的失控不是突然爆发,而是多年积累的结果,混血本就要承受更多压力,贺烬早先就出现了头疼的症状,孟沅告诉他要检查和治疗,他却并没当一回事。
他失控后从基地跑走,就此失踪。
贺烬继承了父亲巨型猎犬的体格,兽形态比普通狼族要大一些。所以孟沅才百思不得其解,这么大的狼犬出现在要塞里一定会引起骚乱,怎么能消失得无影无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