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话这会,天歌他们已经跑了出来。
听到叫声林姝赶紧回头:“先等等再过来,我新买了两匹马回来,别吓到他们。”
她说完六小只紧急刹车,停在了巷子口。
母马直接吓瘫在地,公马倒是没被吓跑,只是一副很戒备的样子。
“不用怕,这些都是我养的,他们不会伤害你们。”先是安慰两匹马,再转头看向天歌他们,他们几个乖乖的先回了院子。
“走吧,先进院子。”林姝想拽母马起来,谁知母马趴下后便没力气再起来,没办法她只能跟公马说,“你先进去。”
公马虽然害怕狼,但看几只狼也听她的话,壮着胆子“哒哒哒”的往巷子里走,最后进了院子。
公马进了院子,林姝往左右看看,午食时间,外面没人,她撸起袖子蹲下,快速把母马抱起来,往院子里去。
巷子西面第一家,有个书生的小厮正巧被打发出门买东西,透过门缝看见一匹马长了人腿,当即吓坐到了地上。
坐了好一会,他揉揉眼睛,哆嗦着往门口去,抱着必死的心猛地拉开门,左右看去,什么也没看到。
他打了一个哆嗦,看了眼正午的大太阳,双手合十:“老天保佑,老天保佑,马妖退散,马妖退散。”
然后抖着腿冲出了院子,一边跑一边想,凭啥公子看的话本子中,读书人遇到的精怪都是狐妖这等没眼的精怪,而自己遇到的是长着人腿的马妖,莫不是老天爷看自己是个小厮,便欺负自己。
已经进了院子的林姝,自然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
院子多了两匹马、一架马车后更挤了。
李晨曦从厨房出来,打量拉车的公马,见她抱着一匹有毛病的马进来,忙凑过来。
“这是病了?能治?”她实在不敢想,病成这样也能治。
“应是能的,阿衍还未回?”她说着把马放在大门旁的墙边。
李晨曦又回到了拉车的公马旁,摸着下巴左右看,头也未回的说:“未回,这个时辰未回应是不回来吃,我便没做他的饭,天歌他们已经吃过了,我在等你。”
“不是,这匹马的骨架如此大。”李晨曦转头看向林姝,她说的不是很肯定,“是西域马吧?”
林姝这时再次检查了一遍母马,确认没别的毛病,走到马车边,一边往下拿东西一边说今天的事。
“所以说你也不知这是何种马,用5两半买了两匹疑似西域马?”李晨曦一脸怀疑人生的表情。
其实林姝大概知晓这两匹马是何品种,毕竟当时研究过一阵子马,这两匹马很像阿拉伯马和弗里斯兰马的混血。
前世有明确阿拉伯马传入我国的记录,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而弗里斯兰马没有准确记录。
也不知这一世在一个小小府城的马场,为何出现了如此大骨架,疑似这两种马的混血。
那个马贩子手里其它的马,似乎全是如此品种。
母马、公马通体纯黑,鬃毛和尾巴呈波浪状,继承了弗里斯兰马的骨架和典型颜色,公马毛发很浓密,母马此时倒看不出毛发浓密与否,毕竟现在她全身毛又枯又毛躁,且脏兮兮的。
两匹马又继承了阿拉伯马的凹脸,耳朵短小精致,脖子本就修长,因为瘦显得更长了。
李晨曦帮着一起收拾东西,林姝摊手:“不是五两半,总共花了19两。”
林姝接过她手里的药:“你去喂喂公马,他没大毛病,只是因为他娘病了才不肯吃东西,我去给母马弄药。”
“母马还能治好吗?看起来病的很重。”李晨曦转身去抱驴草。
驴子没有灵智,但也不笨,被林姝养过后,似乎又聪明了许多,见有人拿自己口粮,不开心的大叫。
天歌他们在不碍事的地方乖乖坐着,围城一个半圆仔细听他们说话,然后默默观察家里两个新成员。
见驴子大叫,琥珀轻吼了它一句,驴子好不容易适应了几只的存在,但还是有些怕他们,被吼了便消停下来。
母马看着严重,治的话一周差不多能见效,之后慢慢调理几个月便差不多了,不过自己没治过几匹马,不应该把话说的如此肯定。
她模糊说道:“以前里正家的驴也是差不多的毛病,只是比这轻一些,且我在沈老的医书里,看他提过人的类似症状,我想着拿了方子试试。”
李晨曦听到沈尚松的医书,拿着草的手点了一下,肯定的说:“是了,你有沈老的医书,沈老他们经常帮陛下医治猛兽马匹,想来能治好的。”
这便是御医的口碑,林姝笑笑。
把各种药材、牡蛎壳、滑石等分出七份,用手碾成粉,再加上七分之一骨粉、盐,一起用开水烫过。
待常温后加了炒菜去腥的黄酒,满满一大海碗,倒在一个木盆子里,端到了母马跟前。
母马此时体力耗尽,脑袋抵在地上,只有微弱呼吸,林姝端来装了药的盆子,又抱来一抱给驴子专门买的青干草,蹲在地上转头跟公马说:“它要喝药才行。”
“哦,喝。”母马的声音十分小,但确实是母马发出的。
这次轮到林姝惊讶,原来她也有灵智,摸了摸母马的耳朵,说:“真乖,快喝,喝上几日便好了。”
母马费力的抬起头,一下一下喝着药,趁她喝药的功夫,想给两匹马再备两个水盆,两个装精料的盆。
抬头见李晨曦已经拿了盆子递过来:“我不知晓他们该吃什么,你来给吧。”
“嗯。”拿过盆子,给两匹马倒了雀麦、玉米、去皮的大麦。
按理说同样的吃食,有那么多马,只有这一匹马出问题很是奇怪,可能她自身基因有些问题,也可能别的马匹问题还未显现,所以公马尽量也跟着调一调,吃一样的低磷高钙餐。
公马许是饿了,一直在嚼青草,看到燕麦、玉米和大麦,没忍住一嘴扎进盆子去吃。
母马废了一些时间,才把一大碗药喝光,喝完捡了几根干草废力嚼着。
“行,你们两个先吃着,我们也去吃午食。”林姝起身,和李晨曦一起往厨房去吃午食。
约莫未时正,邵衍从外面回来,朱姓秀才在府城进学,想要见见担保的人,看看是否可靠,聚在一起还能说一说府试的事,共同论学问。
见家里多了两匹马和一辆马车很是惊讶,不过他一向勤勉,虽然很是好奇,但也没有多关注于此,继续用功读书。
三日后,府试当日。
卯时初,林姝走着把人送到考棚外,站在外面未走。
府试检查与县试不同,县试是县衙的差役来检查,而府试是由府城的军士来,所以更加严格,看着更加严肃、压抑。
远远地看见他检查完毕进入考场,才肯跟李晨曦离开。
府试与县试还有一个不同,府试需要在考场里待上整整四日,中间不能出来,里面只有一个逼仄的考棚,除了笔墨纸砚,其余一切皆是府衙提供。
邵衍在考棚里考试,林姝在外心不在焉地救马。
小公马本没有病,经过几日悉心照料已然恢复精神,每日活泼的很,取名玄山,母马的情况也有很大改善,能站立起来自己溜达,取名玄霜。
这四天里,白天一早李晨曦赶着马车,带着踏雪他们四个跑到城外放风,约莫一个时辰后再载着他们回。
林姝则是每日和何连生去看宅子,四天共计看了九间宅子,也没看见合心意的,不是太大便是太小,要么就是不带田地。
第四日从第九间宅子出来,何连生抹抹头上的汗说道:“我手里的宅子已然看的差不多,您稍等一日,我跟行里其他人问问,看有没有和您心意的宅子。”
“好。”她也知晓自己的要求有些苛刻,既要宅子在府城不远处,又要宅子带着田地,这确实是为难人了些。
“我送夫人回去。”何连生看向骡车。
正好看到李晨曦赶着马车从城外回来,林姝笑笑:“不必,我家里人来接我。”
何连生看着黑色的高头大马哒哒跑来,点头道:“好,夫人慢走,祝老爷榜上有名。”
这几日里,何连生已然知晓邵衍参加了府试,今日是最后一日,从午时开始,便会有学子陆续从考棚出来。
“多谢。”林姝带着笑意回。
这时马车到了跟前,玄山虽还是瘦,可此时的气势却与在马场那日全然不同,昂首挺胸很是神气,有一种说不出的优雅感。
林姝上了马车,一掀帘子便看见六小只挤在马车里,六小只腾出一个空位让她坐下。
马车外李晨曦跟何连生点了一下头,架着马车往回走。
“我们午时吃了饭去考场?”李晨曦坐在车辕上问。
现在还不到午时初,时间还不晚,林姝在马车里开口道:“嗯,时辰倒也不晚,最后一场策论考两日,阿衍说最早也要午时末,我们倒还有时间。”
回家吃了午食,时辰差不多,把天歌他们放在家,两人架着马车往考场外去。
它、她、他不是乱用哈,有灵智的就用他或她,没有灵智的就用它。
在女主宝宝之外的人眼里,这些都是普通动植物,所以用它们或者它,但在女主宝宝家人眼里,他们知道女主宝宝把家里的动植物当成一家人,所以用她或他,这里解释一下。[狗头叼玫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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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章 第 92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