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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眼 第6章 六、参观

作者:屋言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1-12 21:17:53 来源:文学城

洛颐设定的闹铃每天早上都会疯叫,他在早上六点半准时起床,不赖床,醒了就凭钢铁般的意志睁开眼睛查看手机消息,而后跳下床去洗漱。

洛颐给自己冲了杯咖啡,配上从抽屉里翻出的两个小面包,就算是吃过早餐了。他坐在书桌前,打开笔记本电脑,对近期的工作进行总结,还要查资料看论文逼迫自己做发散性思考。

下周一要开组会,他必须准备好各种材料,应付导师可能会有的提问,以及抓紧机会当面向导师请教。

他的妈妈曾经跟他说过高考只是一道小小的关卡,影响不了人的一辈子,但同时高考也是一种开端,让人们有意识地培养出关于学习和竞争的习性。为了迎接未来的考验而拼命努力奋勇向前的状态理应保持,这才是能够让自己一生受益的。

他将这些话听进心里了,并且付诸行动,所以他在学业上的每一件事都力求做到最好,将每一步走踏实,并怀揣着岌岌可危的妄想,希望稳固的根基可以让他在这一条路上走得更远。

到八点半,洛颐收拾一下桌子,换身衣服穿好鞋子,拿着手机和钥匙出门。

堪堪走到校门口,洛颐收到了戚千慕非常及时的信息,“我到校门口了。”

洛颐直接用语音回复:“你停好车就进来吧,我在门口边上。”

洛颐说完,稍稍转个向,往校门边上的微型花坛走去,站在花坛前等。四处张望时看了眼不远处的空荡荡的保安亭,胡乱地想那位胖墩墩的保安大叔应该是到处溜达去了,如果此时正好有人要开车进学校又找不到保安开道闸,不晓得大叔会不会被扣钱。

等了两三分钟,等来戚千慕。

见到戚千慕的一瞬间,洛颐又感觉些许尴尬,插在裤兜里的手轻轻攥拳,脸上肌肉尽量挤出一个表示欢迎的微笑。

这些天他们说过不少的话,似乎已经比较熟悉了,洛颐在微信里和戚千慕说起话来挺自在的,打字也好,语音也好,甚至语音电话也打过几个。

然而这只是他和戚千慕第四次见面,他又觉得有些许陌生,在微信上的熟悉搬不到现实生活中。洛颐别别扭扭的,在那张美轮美奂的脸面前不免要移开视线,不敢与戚千慕对视超过一秒。

戚千慕却大方得多,像见到了老朋友,一派自然笑着打招呼:“又见面了,吃早餐了吗?”

洛颐忙应道:“嗯,吃了,你呢?”

“我没有吃早餐的习惯。”

洛颐一听就摇摇头,老气横秋地评价:“这可不太好。”

“没办法,一般来说,别人吃早餐的时间我都在睡觉。”戚千慕摊手。

洛颐被戚千慕的态度传染,也稍稍自然了些,絮絮叨叨:“长期这样生活真的很伤身体,我也不是让你不要工作的意思,就是觉得你可以想点办法保护一下自己……来吧,我们走这边。”洛颐用余光看见保安大叔归来的身影,便带着戚千慕往里走,省得引起保安注意被抓住和保安聊天。

走在周末的校园主要道路上,时不时会与几个人擦肩而过,不会太过静谧,也算不上热闹。

但洛颐越来越觉得这个周六在校园里闲逛的学生尤其多,今天的一个学生能顶平时的五个学生。

有戚千慕这个高得离谱又漂亮得离谱的校外人员在,回头率百分百。

被视线黏满全身的感觉不太好,低调惯了的洛颐抖了抖,神经质地拍拍自己的肩膀和手臂,想长得好看也不是只有好处。

洛颐瞟了眼毫无波澜的戚千慕,问:“你每天工作的时候都要接触很多人,是不是早就觉得被人盯着看是寻常事了?”

戚千慕自得地笑道:“是呀,别人不盯着我看我才觉得奇怪。”

洛颐撇撇嘴,他这个生来平凡的人够不上天仙的高端世界,指着一条小岔道说:“这边走吧。”

不想太引人注目,洛颐放弃了大路,和戚千慕专门往没人的小路钻,被戚千慕开玩笑:“我们这是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吗?”

洛颐不接话,只说:“带你领略一下我抄近道的本事。”

S大学的校园的确没有太多值得参观的地方,如洛颐预告的那样,就是一栋栋无甚特别的高楼矮楼,间或有大大小小的花坛绿化带装饰,某几条林荫小路在夏天走着挺惬意,再无其他。

戚千慕不需要在这里学习与生活,宿舍楼看两眼就好,内里的设施他不在意,图书馆也看两眼就好,内里有多少藏书与孤本他不感兴趣,博物馆很无趣,教学楼无看点,几处分给学生使用的活动中心就是平平无奇的厅室,校园内的小卖铺和校园外的小卖铺别无二致。

和戚千慕过往参观的所有地方相比,这次的校园参观是最平淡的。学校只有占地面积大或小的区别,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一样沉默固执不讨人喜欢,这个认知在这次参观之后毫无变化。

不过他来S大学的目的也不是为了参观,他主要是想和洛颐多接触。

戚千慕边走边往身边看一眼,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落在洛颐脸上,行一步,光影变换一次,从戚千慕的角度看去,可以看见洛颐长期被眼镜压着的又高又窄的鼻梁,可以看见藏在眼镜后的又长又密的睫毛,它们在光照中仿佛是透明的,下一瞬,又在阴影中浓烈得漫出一丝勾人滋味。

洛颐的长相很秀气,且耐看,戚千慕越看越觉得喜欢。

要是洛颐肯不戴眼镜就好了。厚厚的镜片和粗粗的镜框往脸上一架,是眼睛也看不到,鼻子也看不到,活色生香的地方都被遮住了,能真切看清楚的只有一截白白的脸蛋和唇色挺浅的嘴唇,寡淡了些。

不过戴着眼镜遮盖长相也无关紧要,反正他已经见过洛颐眼镜之下的模样并记在心里了,他看向洛颐的很多时刻,其实是在看向自己的记忆。

戚千慕从前鲜少去了解有好感的对象的日常生活,觉得没必要。既然两人关系起于一时的好感,后续也没必要超过好感的范畴,简单,快捷,干净利落,既方便对方的来去,也方便他自己,他不用耗费过多心思和精力,就能用酒与肉将时间填满。

来参观洛颐学习生活的地方不像是他会做的事,但他此次的行为其实没有动机,因不曾想到过十分明确的缘由,只是照着自己的心思这么做了。

洛颐在S大学待了将近十年,即便是每天规行矩步也能攒下一些有意思的小故事,洛颐边走边跟戚千慕说了。小故事就是招待戚千慕的甜品,他比谁都清楚,他的学校根本没有招人喜欢的去处。

两人逐渐走到位于校园深处的实验楼,洛颐有点抱歉地告诉戚千慕:“实验楼规定外来人员不能入内,有学生带着也不行,所以不能和你上去看看了,只能在这边走走。”洛颐指指实验楼右侧的一个小花园。

戚千慕轻易接受了这个规定:“没事,小花园挺漂亮的。”

有意思的事情说得差不多了,再说下去,就要说到乏味且沉重的、与学业本身相关的话题。

但戚千慕显然很感兴趣,从走进校门的那一刻就对一切都兴致勃勃,脸上是温和笑容,眼里是闪闪发亮的喜悦,在洛颐待了好几年的实验楼下好奇地问:“做实验到底是在做什么?好几年都做不完的吗?”

洛颐耐心回答:“好几十年都做不完,像我这样的学生,在过程中能够取得一丁点小小的进展就谢天谢地了。做实验就是做实验,一个课题包含了许多实验步骤,我们要按照设计好的方案慢慢将这些步骤完成……”

这个小花园是常年被困实验楼的学生们散步常用之地,洛颐也不例外,他对这里熟悉得能够说出每一株花的名字。

中央的年迈榕树下前后左右都装了石凳,洛颐和戚千慕并肩坐在其中一张被树荫笼罩的石凳上。戚千慕从本科开始问,洛颐就简略地讲述他那漫长的求学生涯,从要念五年的本科开始讲,从平均厚度五公分以上的教科书开始讲,到废寝忘食地准备考研,到规培阶段去医院当牛做马,到一个月瘦十斤的考博阶段,到如今全年无休的在读博士阶段。

戚千慕感到困惑:“你是在工作还是在念书?”

洛颐回答:“搞科研就是边学习边干活,无论是否学生。”

从事科研的人永远都要是最新潮的,只要有条件的国家,最能学习的、最会创新的、最聪明的人们中的大部分都投身于科研事业,如此,从世界范围内去看,每天都有新鲜玩意出世。

作为科研事业后备军的洛颐,对这些新鲜玩意必须第一时间获知,分析它们对他正在研究的课题的影响,并要视实际情况调整实验步骤。

戚千慕又问:“所以你每天都要上班?”

“嗯,全年无休。”洛颐给戚千慕细说了他每天的固定生活模式,“我早上六点半起床,在导师没有额外给任务的前提下就看实际情况安排一天的时间,基本上是看论文、写论文、看数据、完成各种实验操作、记录数据、分析数据之类的,顺利的话晚上能在九点前回宿舍,不顺利的话可能要熬夜。

“报告进度方面的工作要看导师心情,一周或者隔周开一次组会。导师的几个研究生也主要是我和另一位博士生在带,时不时要给他们一点指导。

“如果导师有任务,就先完成这个额外的任务再完成日常的安排。像今天这样有事要做不能去实验室的,就要将一些工作提前做好或者拜托别人帮忙完成,调出时间。也不是说完全不能休息,不过,实在是事情多任务重,休息了心里会感到不安……”

洛颐的读博生活给了戚千慕不少震撼。

戚千慕从前听好些人说过念大学像退休养老,轻松得很。但和洛颐在线上联系的几天,戚千慕就隐约觉得别人的话不可信,耳听为虚,洛颐本人现身说法才值得相信。洛颐比大多数进入社会工作的人还要忙,一天到晚窝在实验室里干活,连消息都没时间回。

此时又听了洛颐的详细介绍,戚千慕更感惊讶,这生活比坐牢好不到哪里去,几年如一日过这种生活,换做是他,肯定坚持不下去,早就有多远跑多远了。

戚千慕看洛颐的眼神里多了两分敬佩,问:“这样长时间用功,你不会觉得烦吗?你是真心喜欢念书啊?”

洛颐点点头:“应该是喜欢的。”

“念书有什么好玩的?我一想到就会觉得烦。”

想到戚千慕在学业上的经历,洛颐斟酌片刻,说:“不能够说它好玩,会觉得烦也是正常的,追求知识不容易,在知识之上再创新是难上加难,这些都是望不到头的、充满艰险的道路,肯定会让人厌烦。我不觉得念书有乐趣,承认喜欢的原因也不是乐趣。”洛颐顿了一下,“我在这里坚持着,是因为我盼望,呃,应该说是奢望比较正确,奢望再难走的路走到头时,能让我有一点收获。”

“读博就是这样吗?博士都这么忙碌的吗?”

“大部分是的。书越往上读越难读,也越难毕业,压力很大。”

“压力来源于哪里呢?”

“怕毕不了业啊。除了家里有大把钱随便花、不在意自己能不能挣钱的那种富二代,读研读博的学生其实都慌,无法毕业就是世界末日。你看我,都快三十了,还在念书,没办法出去找一份正经工作,没办法每个月领薪水养活自己,说心里不慌是假的。”

戚千慕认真看着洛颐说:“你很厉害,不可能毕不了业。”

洛颐笑笑,低声透露:“这不看学生的能力如何,很多时候是看导师如何,或者学生的家庭背景如何。圈子不大,但挺乱的。”

戚千慕端详洛颐脸上的神情,又无声琢磨半晌,说:“抱歉,我不是不相信你,但我觉得你应该没有跟我说实话。”

洛颐没懂:“嗯?”

戚千慕直接挑明:“你的压力不是对学业的担忧,是别的事情让你有压力。”

洛颐愣了愣,扭头看向戚千慕,今天第一次正面迎接戚千慕审视的目光。他不知道自己哪里露了马脚,被戚千慕看出了端倪。也惊讶于戚千慕的敏锐,他们相处的机会极少,戚千慕却在某些方面称得上了解他,令他诧异的了解。

洛颐又移开视线,看向前面的几朵白色小野花,心绪万千,许久才轻声说:“怕来不及。”

“什么来不及?”

“所有重要的事情,所有没完成的事情,例如谁的生命,谁的梦想。”

“什么意思?”戚千慕问。

洛颐其实可以不做到这种程度,他不是完全没有时间休息放松,不是只能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涂抹在实验台的角角落落而别无选择。

仿佛有无形的绳索绑在他的脊骨上,将他提起,让他站立,强迫他必须时时刻刻保持紧张状态,他时时刻刻行走于世,又自觉双腿悬空,悬于半空。

而他哪怕再累再辛苦,也不曾想过挣脱。

绳索不是他行为的推动力,他心里的声音才是。

一直有声音在呐喊,响彻天地——别停下来,不许停下来。

那占据了他的全世界的恢弘气势使他产生了深刻恐惧,他不由自主地认定,停止就等同于放弃,等同于失去。

紧张与恐惧令洛颐产生了不同寻常的、不可与人言的急躁,他必须抓紧时间,他必须不放过自己。

甚至有时候连他自己都意识不到这份急躁,它只彻底体现在他的行动与选择中。

洛颐坚定了要在科研中奉献一生精力的原因,是因为妈妈范书娟的病逝。

范书娟死于胃癌,发现的时候已经是晚期,全胃切除,半年后复发,癌细胞转移到食管和卵巢。范书娟进行过化疗、免疫疗法、靶向药治疗等等,用尽办法,积极治疗,可她还是不得不死,如今的医疗手段治不好她。

范书娟生病治病时,洛颐还是个大二的学生,到她离世,洛颐已经差不多本科毕业了。

洛颐是家里最早知道范书娟不可能痊愈的人,范书娟的境况可怜到一个书还没念完的本科医学生都能预知她的死期。

他去问了所有能够找得到的老师,拜托了所有能够求得到的医生,但是没办法,不存在任何有意义的办法。

他的爸爸洛之裴说砸锅卖铁也要凑钱来治,然而这根本就不是钱的问题,再多的钱填进去也是没有办法,现今的医疗手段在范书娟的恶疾面前毫无应对之力。

洛颐对洛之裴摇摇头,轻声说:“治不好了,你尽量劝劝妈妈。”

其实没有人可以劝另一个人接受死亡,没有话语可以纾解另一个人在死亡面前的惧怕。

范书娟在去世前的一周还在哭着说不甘心,她不甘心就这么死了,她分明那么配合治疗,那么听医生的话,可她还是注定了会这样死去。

洛颐能够接受死亡降临到他最亲近的家人身上的事实,他明白这是人生不可避免的经历,谁都会有这种经历。

他很想念范书娟,他的妈妈对他既严厉又宠爱,在他有记忆的年月里皆在妥善照顾他,陪伴他,教导他,他心中许多关于人生认知与生命感悟的基础的构建,都与他的妈妈有关。他不可能忘记,也做不到忘记,形而上的他之中的一部分融入了范书娟的魂灵,可以说他与范书娟的存在造成的影响共存,无法分割。

但似乎只有他这么想念。

范书娟一死,洛之裴那边的亲戚群和范书娟娘家的亲戚群就都将她踢出群了,反应迅速,干净利落。

范书娟的手机由洛颐保管,洛颐最后一次点开范书娟的微信界面,看到的就是好几条“你已被某某移出群聊”,排列整齐,仿佛在列仪仗队。

不知道是因为某些禁忌还是害怕范书娟的手机号再次流入市场、与手机号捆绑的微信被陌生人占了去,总之他们的做法十分一致,毫无联系的双方在差不多的时间做出了同样的事。

洛颐预料不到的一致。

那晚洛颐对着范书娟的手机哭了许久,眼泪忍不住,滴滴答答落个不停,情绪完全失控。看着范书娟离世以及在殡仪馆对着范书娟的遗体做最后告别的时候,他都没有哭得这么惨。

他的妈妈知道这件事之后会非常伤心,他的妈妈被她曾经努力存在过的世界彻底抛弃了,他当时心里是这么想的。

可是他的妈妈,真的不在了。幸好她不知道她会被这样对待。

如今洛颐已经过了好几年科研生活,早已不是当时的大学生,早已丢弃天真想法,他比谁都明白,要攻克癌症,如今还为时太早。

可他就是免不了要急躁,免不了要心存幻想,如果他在有生之年可以看见成熟的科研成果呢?如果他在死前能够了却心愿呢?

理智总不是太过全能的,再努力做到密不透风,也会有几缕情绪不受控制外溢而出。

洛颐没跟戚千慕说太多他家人的事,只告诉戚千慕:“投身科研是我的理想。我见过家人的离去,也在医院规培时见过许多病人的离去,死亡是沉重的,作为医疗人员的无能为力同样沉重,我感受过那种重量,我很想为他们做一点事,所以选择了科研这条路,除此之外我不知道可以做什么。”

洛颐感受到的沉重似乎也被戚千慕感受到了,戚千慕严肃得几乎有些庄严,同洛颐说:“我相信你一定可以做到。”

洛颐轻轻叹气,说:“我大概要辜负你的期望了,我做不到。医学研究不同于制造炮弹火箭,现代医学太过稚嫩,人体的秘密太过复杂,多数情况是我们可能连原理都没有找明白,无法做任何推导,只能用笨方法,一点一点去试。

“科研人员的命运是大部分都被写好了的,我们将一生忙碌,也将一无所获。

“可即便是这样,我也渴望尝试一下。从我自身的性格出发,这个选择应该也是正好合适我,我这辈子做得最好的事情就是在一小块固定的地方埋头苦干,我不会觉得枯燥,反而挺自在。如果让我像你那样整天和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我百分百会疯。”

洛颐朝戚千慕笑笑,戚千慕脸上却毫无笑意。

戚千慕说:“这听起来和飞蛾扑火很像。”

“比飞蛾扑火好那么一丁点吧,我不是凭借天性,反而是受到理想的某种蛊惑而违背了天性。”

戚千慕仍在看着洛颐,看不够似的,好一会儿才开口说:“你一直都是好学生。”

洛颐对这种评价不陌生:“如果只以成绩论好坏的话,算是吧。但我不会做别的,其实也没什么好的。”

戚千慕仿佛没听到洛颐的自谦之语,继续说:“我从前没有和好学生认真相处过,不知道好学生都是怎么想的。但也不会特别好奇,觉得他们是另一个世界的人,不管他们怎么想,都不关我的事。我不喜欢学校,我指的是我还在读书时去的学校,因为成绩不好,家境不好,个性也坏,所以没有受到过多少友善对待。最近这段时间和你接触下来,我觉得像你这样有追求的好学生,让人佩服。”

这话听着不太对,洛颐怕戚千慕因听他说了太多学业相关的话题而勾起了不太愉快的回忆,便赶紧喊停:“可以别给我贴这个标签吗?你这么称呼我,我要不好意思了,真没那么好,就是性格闷,适合不交友不外出不说话的生活方式。”

洛颐率先站起来:“走吧,再去别的地方逛逛。”

“嗯。”戚千慕顺着洛颐的提议也站起来,离开了小花园。

真的将S大学慢慢逛了一整圈之后,洛颐觉得戚千慕似乎是累了,脸上没表情,说话明显少了许多,瞧着有点没精神。

洛颐对戚千慕的作息时间和生活习惯颇有微词,想戚千慕年纪轻轻人高马大,如果身体上有任何虚弱之象,那肯定就是在他乱七八糟的生活中积累下来的小毛病。

然而他又不好意思老是劝说戚千慕做出改变,怕自己的形象变得过于婆婆妈妈。

洛颐拿手机看了眼时间,问戚千慕:“是不是有点饿了?去吃饭好不好?我平时比较习惯去一号饭堂,那里的阿姨很大方,打饭从来不抖勺子。”

戚千慕没有异议:“好,去一号饭堂。这里有几个饭堂来着?”

“有两个。”刚刚逛过没多久就忘记了,记性这么差,洛颐暗暗摇头,对戚千慕徒有高大身材而身体虚弱的印象又加重了一分。

周末的饭堂里学生不多,洛颐又敏捷机智迅速将戚千慕带到小角落去,打饭加吃饭的整个过程都没被几个人看见,身上没有黏上多少视线。

戚千慕瞧见洛颐给他那老年饭卡换上了新的透明卡套,问:“这饭卡是不是用很久了?”

“对,七八年了吧,我之前掉过一张,这张是我在S大学的第二张饭卡,我看得挺严的,一直都没再掉,就是那次去酒吧不小心弄掉了。”

“为什么一定要用卡套?”

“在手感上与其他的卡区分开,这样我就可以直接从背包里摸出它来,不需要看。”

“卡套很容易变黄变旧,用几个月就该换了。”

洛颐突然想起什么,问:“你捡到我的饭卡之后是不是将原本在上面的卡套扔了?”

“嗯,旧得太难看了。”

“能用就行,你管它难不难看。害我又要重新买一个,折腾。”

……

洛颐每周六晚上都会回一趟家,看看他那位退休在家的老父亲。

这个周六也不例外,吃过午饭并将戚千慕送出校园,洛颐回到实验室干活,到下午六点离开,先坐地铁再换乘公交车,七点左右回到家,正好可以和洛之裴一起吃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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