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狐狸眼 第17章 十七、尝试

作者:屋言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1-23 21:33:53 来源:文学城

戚千慕逮着机会就要得寸进尺,很快,他不满足于每周半天的见面,只要洛颐碰巧早下班,他就跑到S大学找洛颐,从不提前知会洛颐。时不时还缠着洛颐要一起吃饭,中午问完,晚上又问,恨不得要和洛颐一天见三回。

洛颐也很快察觉到不对劲,中午拒绝了一起午饭的邀请后问戚千慕:“你不是过美国时间的吗?你白天哪来的这么多事?不用睡觉吗?”

戚千慕无所谓地笑道:“为了过中国时间的你,我调整一下作息有什么难的?”

“……”

戚千慕趁机提出:“晚上一起吃饭啊。”

洛颐不太乐意:“今天的实验不顺利,我只允许自己花半个小时吃晚饭。”

戚千慕马上想到解决办法:“那我提前去打包好,我们在车里吃,吃完你就回实验室,不耽误你时间。”

洛颐勉为其难答应了:“……好吧。”

下午六点多的天还是亮的,黄橙橙的光涂满一切,道路温热,影子被夕照拖得极长,但洛颐不喜欢黄昏时刻。

要是待在白天黑夜都无分别的实验室里还好说,他投入到工作中就能顺利度过黄昏时刻。而现在他直接身处于这样的环境中,他会心情低落,会产生莫名的分离焦虑,自觉孤独且难以忍耐这份孤独。

身体里空落落的滋味十分明显,要见戚千慕的心变得急迫,洛颐加快脚步,去往那个日渐熟悉的停车场,以及无比熟悉了的深灰色六座。

戚千慕将两边车窗全开,正在抽烟。

戚千慕每次在停车场等他都抽烟,这习惯让洛颐觉得戚千慕等得有点不耐烦了。他曾经问过戚千慕是不是很讨厌等待,戚千慕没有正面回答,只笑着反问:“难道会有人喜欢等待?”

一想到戚千慕要强迫自己浪费一大堆时间并接受等待的苦闷,都只为了他,洛颐就感到压力极大,跟戚千慕说别等了,戚千慕又不肯。

这份压力也加快了洛颐的脚步,每一次赴约的脚步。

戚千慕的食量一般,对比起每次吃饭都很投入的洛颐,戚千慕吃饭像正在参加宴会的矜持富家千金,捧着半盒饭一点一点挑着米粒吃,每一道菜尝两口就算吃好了。

洛颐闷头吃到半饱,抬眼就对上放下了筷子正在喝茶的戚千慕,微微皱眉问:“你是怎么长到这么高的?”

戚千慕笑道:“基因。”

“……”

“说笑的,我不是不吃东西,而是习惯少食多餐,不习惯一顿吃太饱。以前我晚上才起床活动嘛,去健身有教练准备好的健身餐吃,要么就一晚上待在酒吧里喝酒,喝的间隙能吃好几顿。而且我觉得人其实不需要吃太多东西,否则会给身体造成负担。”

洛颐认可道:“这话倒不算错。”

瞧洛颐吃得挺开心,戚千慕趁机问:“明天晚上可以见你吗?你看,我们这么一起吃饭肯定不会浪费时间。”

洛颐边吃边含糊回答:“不行,我明晚有约。”

戚千慕略显错愕:“和谁约?”

洛颐很少主动约朋友出门,都是等着别人约他,理由是大家都挺忙,他不想主动打扰人家,所以等着人家来打扰他。戚千慕和他相处的这段时间从没有听他说过有约会。

洛颐神秘兮兮地笑了一下,说:“我的金主。”

戚千慕:“?”

洛颐摆摆手,将戚千慕戳在他脸上的两道惊疑目光打散:“不是你想的那种金主,是实验室的一位资助者啦,我们组的实验经费仰仗他不少,一年吃一次饭是我们向他表达感激之情的唯一办法。

“我们课题组有两位主要的金主,常年赞助我们,也多亏了他们,我们的经费才算比较充裕。如果光靠学校拨下来那点钱,交电费都够呛。申请的课题经费也不够花,有些基金一年申一次,我们导师动用不少人脉以及费了全组人老大劲儿才能申请成功,可没办法支撑一整年的费用了。我们这些学生也会申请各种名目的科研经费,不过都只是杯水车薪而已。一个大的课题,是真真正正的销金窟。”

戚千慕半信半疑地点点头,问:“有几个人去?”

“我们组就是导师,我和另一位博士,还有正在准备考博的学弟学妹各一名。还有一个组也是我们学校实验室里的,研究食管癌,他们组去几个人我不清楚,不过一般来说出席人数和我们组差不多。明晚见的金主在上消化道的各类恶性肿瘤的研究中投了不少钱,听他说还持续地给国外的实验室也投钱了。”

戚千慕仍是困惑:“这种现象是正常的吗?”

“再正常不过了,搞科研的前提不是知识,是钱。有了钱之后,才能开展后续的一系列工作。”

“哦……要喝酒吗?要不要带我去撑撑场面?”

“要喝酒,但是不能带你去。不会喝太多的,我心里有数,别担心。”

戚千慕不可能不担心,神色苦恼地叹了叹,说:“你们还要这样去弄钱的啊,真是想不到。”

“为什么想不到,做每一件事都必须有资金才能成行,连大学的社团活动也要去拉赞助,何况这么大一个课题组的一切科研活动。”

戚千慕突发奇想要参与到洛颐的科研生活中,问:“我可以赞助吗?”

洛颐瞥了戚千慕一眼:“感谢你对科研的热心肠,但这是一个无底洞,如果不是那种钱多得八辈子花不完的亿万富翁,劝你别冲动。”

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被谁嫌弃过没钱的戚千慕:“……赞助十万八万会很丢脸吗?”

洛颐打一巴掌给一个枣,拍拍戚千慕的肩膀说;“不丢脸,你赞助吧,我给你办手续,当作是我拉回来的赞助。非常感谢你赞助我的科研事业,衷心祝福你这位善心人士一生平安。”

戚千慕笑笑,问:“这样你能分佣金吗?”

“不能,我又不是销售,怎么可能有佣金,导师每个月肯给我一点补贴我就感恩戴德了。”

洛颐一口气将半碗汤喝完,砸吧砸吧嘴,皱着脸说:“味精汤。”

戚千慕给洛颐递纸巾:“下次不点了。”

洛颐接过纸巾擦干净嘴,从食盒边上翻出牙签就开车门下车:“我回去了。”

戚千慕絮絮叨叨:“嗯,刚吃饱要慢点走。别在实验室留得太晚了,晚上我给你打电话。”

洛颐没应声,背对着戚千慕摆摆手,走远了些才低声嘀咕:“真黏人啊……”

第二天下午五点多,洛颐和林淼森就停下了手里的工作,带领师弟师妹提前坐车到酒店门口等着。

导师一到就带大队人马进去,在包厢里继续等。

金主是在最后时刻才会登场的。

另一个课题组的人同样是提前到酒店等着,洛颐见魏启元也来了,两人对视一眼,都微笑着轻轻点头。

魏启元是洛颐念本科时的同学兼舍友,两人无比熟悉,彻夜长谈过未来设想好几回,短途旅行时在一张床上睡过觉,一起洗过澡泡过温泉,一起喝酒喝到大醉抱头痛哭过,可以说从相处的亲密程度到精神世界的交流深度都称得上是挚友。

可惜后来他们考了不同导师的研究生和博士生,每天忙得脚后跟打后脑勺,没有什么机会碰面聊天,相处得不如从前亲密,感情似乎也慢慢变淡了不少。

洛颐和魏启元虽然都念到博士了,但在答谢金主的饭局上还没有资格说话,只能在跟着导师敬酒时给对方一个眼神,偷偷拿酒杯向对方示意,当作是和对方碰杯了。

一桌子读书人加上一个生意人,可以聊的话题不多,金主听两位导师聊聊科研进度,导师听金主说说他在生意场上几次有代表性的厮杀,每一年他都说,光是洛颐都听过好几遍了,两位导师估计能倒背如流,但依旧表现得兴致勃勃,听得十分认真。接着热热闹闹喝几轮酒,对着一桌子菜发表几轮对食物的爱好,再谈谈当今国内外的局势,这部分主要是金主高谈阔论,其他人听,然后饭局就算进行到尾声了。

导师和学生一起起立给金主敬酒,再一次表达对金主的感谢之情,金主笑眯眯地让大家努力做科研,希望大家早日取得喜人成绩,便将杯里的酒喝掉。

金主终于宣布:“差不多了,不打扰各位的时间。”

洛颐喝了一点酒,稍有些醉意,再酝酿一会儿,思维逐渐如一锅准备沸腾的冒小水泡的水,开始活跃起来。

他隐约摸索到藏在自己心里的某个想法,像抓住了一根细细的丝线,沿着丝线慢慢往前走,慢慢揭开想法的真面目。

手里的丝线似有若无,脚下的路崎岖泥泞,如果他是绝对清醒的,他不会留意到这条如此不起眼的丝线,更不会因此愿意走入一段难行的道路。

酒能让人变得大胆,变得勇于尝试,越过某种安全距离,打探危险消息。

洛颐跟着大部队走出包厢,送金主到酒店门口,看着金主坐进车里,目送金主的车远去。

而后两位导师各回各家,学生们也怎么来的怎么回去。

洛颐却没有挪动,同林淼森说:“师姐,我跟以前的舍友聊几句,你和师弟师妹先回学校吧。”

林淼森答应了。

残存的理智在卖力拉扯,洛颐又犹豫几秒,才快步走到魏启元身边叫道:“启元等一下,好久不见了,聊聊吗?”

魏启元回头见是洛颐,当即答应:“好。”

两位昔日的舍友为了散散身上的酒气,便不去哪间小店坐下聊了,选择沿着酒店外的路步行,走到哪算哪。

一路上洛颐频频观察魏启元,用余光偷看,微微扭头拿正眼去看,说话时看,安静走路时看,可无论他怎么看,也没看出魏启元有任何值得他注目的魅力。

魏启元在女性眼中应该是比较优秀的男性,长相算是端正的,身高也算高的,就是没空锻炼,身材偏瘦了点;生活习惯极好,爱干净,略微有点洁癖;学历足够高,科研能力足够强,前途无量;家境挺好,父母健在;性格也不错,该活泼开朗时能够活泼开朗,平日里比较能够迁就别人,虽然是被宠着长大的独生子,但不是矫情娇纵的人。

洛颐明白魏启元是优秀的,可这些优秀无法使他的感情产生任何波动。

此刻感情的静默反而令洛颐内心充满慌张。

他无法为自己正在面对的困局找到答案,如同在数学考试的时候做不出最后一道大题,这是从未有过的情况,他慌张地意识到他的退步,他不再是他了。

他不懂现在的自己到底算是同性恋还是异性恋。

他看待男生和女生的视角似乎全都发生了改变,男生对于他而言,既不是全无可能的对象,却也不是能够产生可能性的对象,女生对于他而言,距离更加遥远,外貌和行为在他眼中都变成模糊的概念,存在却不真切。

洛颐随口问魏启元:“最近怎么样?”

魏启元耸耸肩:“能怎么样?窝在实验室等知识发酵呗。”

“嗯,我也是,每天窝在实验室。”

“搞科研不就这样……”

聊了几个无关紧要的话题之后,洛颐鼓起勇气问:“你现在,有没有,女朋友?”

“没有啊。”魏启元扭头看了洛颐一眼,扯着嘴角笑笑,问,“你谈恋爱了呀?”

洛颐赶紧否认:“不是,瞎猜什么。”

“一般问这种问题的人都是有感情困扰的。”魏启元仍是在笑,显然不相信洛颐的否认,说,“你硬是说没有的话,那就当作是没有吧。所以你干嘛要问?打算给我介绍女朋友啊?”

洛颐撇撇嘴,顺着魏启元的话说:“如果我真的要给你介绍呢?”

“好呀,不过你得跟人家说清楚,我真的忙,也真的累,不会有太多时间和精力陪她,一个星期见个两三回算不错了,没办法像别的小情侣那样天天黏在一起。”

魏启元的现实也是洛颐的现实,洛颐叹道:“我们要谈恋爱也挺不容易的。”

“别这么说,各有各的谈法嘛,又不是只有黏在一起才算是谈恋爱。”魏启元抬眼看看路边郁郁葱葱的绿化树,忽然笑得不怀好意,说,“春天已经过去很久了,都到炎夏了。”

洛颐横了魏启元一眼,反驳道:“我没有在思春。”

“所以你为什么突然跟我聊恋爱话题?以前我们见面除了实验进度和论文之外有别的话题吗?洛颐,你很反常。”

洛颐咬咬牙,伸手揽过魏启元的肩,和魏启元肩贴肩挨在一块儿。

魏启元比洛颐稍稍矮三四厘米,洛颐搂他觉得正合适,能够形成物理意义上的紧密相处。

洛颐微微面向着魏启元,魏启元也因为惯性往洛颐的方向挨了挨,洛颐如果再进一步靠近就可以达成耳鬓厮磨的距离。

洛颐没有再进一步,他面露困惑,微微皱眉,有点发愣。

看也好,触碰也好,都没有任何值得回味的感觉。

魏启元不懂洛颐突然搂他的意思,懵懵懂懂地问:“干嘛?你要说悄悄话就说。”

洛颐暗暗泄气,对秘密的严防死守也产生了动摇,他小声警告魏启元:“你别到处说啊。”

魏启元受到影响,也小声说话:“嗯,保证谁都不说。”

洛颐沉默了半分钟,而后支支吾吾坦白:“我……最近……有人在追我。”

魏启元发出一阵长长的“哦——”,乐道:“这是好事啊!我就说嘛,你肯定是有情况了,不然不会突然问我交没交女朋友,你以前哪里会关心这种琐碎事情。是谁追你呀?我认不认识?这女孩真的很喜欢你吧,居然这么大胆主动追求。”

洛颐放开手,挪开点位置,和魏启元之间留下两拳宽的距离,回答道:“是你不认识的人。”

“你们进行到什么程度了?”

“进行到……他说喜欢我,但我们还是以普通朋友的方式相处的程度。”

魏启元一脸的不认同:“你这就做得有点不地道了。”

“是不地道,我也觉得这么拖拖拉拉挺对不起人家,可事情太复杂,我没办法周到圆滑地处理。”洛颐沉重的叹息声融入浓浓夜色中,他低喃着说,“我不知道我是不是喜欢他,搞不清楚,这个问题太难了。”

魏启元没立刻接话,沉默着和洛颐走了一段路,才开口说:“曾经有一任女朋友跟我说过,谈恋爱不是做题,不是做实验,不是写论文,用不着那么多公式和解题思路,也没有那么多逻辑可谈,随心而已。洛颐,我们这些理科生在绝大多数情况下都过于理性了,应该随心的时候总不肯从理性中稍微脱离,这样反而会消耗掉我们的感情。”

在路上转悠一个多小时,两人都累了,于是到路边停车点各自扫码取辆共享单车,骑回学校。

回校之路不太平,停共享单车的地方正好是在学校侧门不远处,魏启元先付好钱,揣好手机等洛颐的十几秒里,抬头看见了迎面走来一个步伐踉跄的醉汉,稍稍收回视线,又看见靠近他的方向有一个女生,那女生似乎也要往学校走去,应该是同校的师妹。

魏启元不甚在意,刚扭头要问洛颐好了没,耳边就响起一声惊呼。

“啊!”

是走过去的女生的声音。

醉汉已经凑到了女生面前,脸上是恶心的笑,并无耻地拉着女生的一边手臂。

魏启元当即大喊一声:“喂!你起开!”

他快步奔过去扯开醉汉的手,挡在女生面前。

醉汉作势要打魏启元,洛颐见状也赶紧上前拦住,慌乱间一把拽着醉汉的衣领往边上拖。醉汉身材敦实,洛颐只拖得动一步,待醉汉反应过来要反抗挣扎时就拖不动了。

魏启元护着女生向后退,离开醉汉一段距离又往侧门边上保安亭的方向喊:“保安!这里有人闹事!”

保安没喊来,但在同一条路上的三两个行人都注意到了此处的纠纷,正欲靠近过来。

醉汉这会儿清醒了,大力挣脱开洛颐的手,推开洛颐,转身逃跑,跑的时候倒不见他脚步踉跄了。

洛颐被推得退了一步,还没站稳就冲魏启元和女生说:“先进学校。”

魏启元应了声,护着女生快步走入学校侧门,洛颐也紧随其后。

洛颐特意往门边的保安亭看了眼,保安没在保安亭里,不知道是去卫生间了还是去吃宵夜了。

在学校里面总算能稍微放下心来,魏启元停下脚步问那女生:“你没事吧?”

女生仿佛喘不上气,用极细微的声音说:“没事。”

魏启元扭头找寻洛颐,看到洛颐也平安无事才松一口气,怒道:“什么东西,在学校附近还敢这么嚣张,真是脑子都醉没了。”

洛颐摇摇头:“或许是专门挑学校附近游荡的。”

女生睁着一双满布惊慌的眼,看看身边和面前的两个男生,说:“谢谢。”

魏启元连忙说:“没事没事,你是S大学的学生吗?”

“是。”

洛颐看了眼不敢离开魏启元身边一步的女生,同魏启元说:“你送师妹回宿舍,学校里也有乌漆嘛黑的路,怪可怕的。”

魏启元不推脱,应道:“好。”

魏启元和女生往右边的大路走去,洛颐也往右边走去,但他选了一条小路。

今天晚上发生的事情有点多,洛颐的脑子发木,转动不灵,一派空荡荡,什么都思考不了,任由他那不成功的尝试、他与魏启元的交流、他与醉汉的争执以静止悬空的形式存在于他的意识中。

在黑暗包裹的小路里投身于黑暗,面无表情地往前走,似乎还能闻嗅到似有若无的酒精气味,洛颐用了很长的时间,才在脑海中孵化出一个问句——如果他要随心的话,那么他的心意是什么?

手背不知被什么划了一下,洛颐回到宿舍坐下了才发现手背刺痛,抬手一看,手背多了一道将近五厘米的血痕,伤口很浅,渗出的一点血都已经成血痂了。

拉开书桌底的柜子的最下面一个抽屉,拿出一瓶碘伏和一包棉球。

碘伏浸透棉球,擦掉血迹,加点力将薄薄的血痂也擦掉,换一个棉球,以伤口为圆心打圈擦碘伏,消毒完毕。

洛颐看着再次渗血的伤口,恍惚觉得这应该是很痛的。

手机猛然开始抖动,伴随着“嘀哩哩嘀哩哩”的铃声,洛颐不看来电显示都知道是戚千慕找他,这个时间只有戚千慕会给他打电话。

果然,接通电话就听见了戚千慕的声音:“饭局结束了吗?”

洛颐低声应道:“嗯,结束了。”

洛颐在说话间一直看着自己手背的小伤口。根本不需要在意的、两天就能彻底好的小伤口,他却有冲动要告诉戚千慕。原因不明,似乎有点要诉苦撒娇的意味。

洛颐说:“我回学校的时候看到一个醉汉骚扰女学生,就去拦了一下,当时没注意,现在才看见手背有伤口,不知道被什么划到了。”

戚千慕顿时变得焦急:“啊?严不严重?报警了吗?有没有去医院处理伤口?”

洛颐略为懒洋洋地拖着声音说:“不严重。”

戚千慕仍是急:“我就说要和你一起去的吧,不能坐一桌吃饭,好歹也能接送你。而且处理醉汉我最有经验了,在我的酒吧里醉得不知天高地厚的我都直接拎着丢出去。你一个读书人,你去凑什么热闹,喊你们学校保安过来处理嘛,讲道理人家又不听,要打架你又打不过人家。”

“喊了保安,可保安刚好不在附近。不过没关系,我今晚和我念本科时的舍友一起回学校,我们两个人对付一个喝醉酒的人,不会有什么事的。”

“哦……”戚千慕的气势减了点,“你和别人一起回去的呀,那就好。”

洛颐莫名地笑了,他自己没有察觉,只调侃着问戚千慕:“怎么你好像不太高兴?”

“我当然不高兴啊,又没有值得高兴的事,你遇到麻烦,而我不在你身边和你一起解决,这样我觉得挺抱歉。”

“我不是小孩,大多数事都要自己解决。”洛颐边说边觉得违心,他现在的话和他刚刚的诉苦行为是背道而驰的。

戚千慕带着点哄小孩的语气说:“嗯,你是大人了,但没有任何规定要大人必须单打独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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