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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和富二代男友在一起的第五年 > 第3章 原来五年没有长进的人是我

3

挂断电话后,我独自靠在阳台栏杆上,沉默地抽了半盒烟。夜风有点凉,吹得指尖发僵,其实心里远没有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平静。

手机屏幕又亮了几次,都是男朋友打来的,震动嗡嗡地贴着冰凉的铁艺栏杆。

我一个都没接,直接按了静音。谁还没点脾气了?这次我不想那么快低头。

蹲得太久,直到两条腿都麻得没了知觉,我才勉强扶着墙站起来。

抬头看见夜空里有南飞的雁群掠过,排成模糊的人字形,忽然就有点想家。

我和他大二那年在一起,到现在,日子过得飞快。可一想到他家里安排的那些事,想到他未来可能会跟某个门当户对的名媛小姐结婚,在所有人的祝福里组建家庭,说不定三年抱俩……心里那股邪火就压不住地往上窜。

走神间,叼着的烟头烫到了嘴角,刺痛感猛地拉回思绪,我烦躁地把烟摁灭在堆满烟蒂的玻璃缸里。

4

男朋友出差去了,这会儿就算插上翅膀也赶不回来。我好不容易轮上一次休假,结果三分之二的时间都在独自生闷气,怎么想都觉得亏大了。

晚上自己动手做饭,切菜的时候脑子放空,等回过神来,案板上已经摆好了拍好的黄瓜段。鬼使神差地,我往里倒了大量醋、酱油,然后习惯性地剥了好几瓣蒜,剁成细末,撒了满满一层。

是他最喜欢的那种,蒜多到几乎看不见黄瓜的凉拌小黄瓜。

没错,我那看起来人模人样的男朋友,有个让人无语的癖好,就是酷爱吃生蒜。

每次我们去吃火锅,他的油碟碗里放眼望去,全是堆成小山的蒜泥,绿油油的葱花和香菜都得扒拉半天才能找到。

这个秘密被我发掘之后,足足嘲笑了他小半年。他作为报复,每次吃完蒜,不管场合,逮住机会就凑过来用力亲我,非得把我熏得皱眉躲闪才得意地大笑。

我一边搅拌着碗里蒜香扑鼻的黄瓜,一边恶狠狠地想,就凭他这个嗜蒜如命的劲儿,我坚信,这世上绝对没有哪个女人能受得了。

5

我洗完澡出来,头发还湿漉漉地滴着水,拿起手机一看,屏幕被三十几个未接来电和十几条未读信息塞满。

虽然内容还算克制,平均每隔四五条才会冒出一句不那么文雅的词,但以我对男友脾气的了解,他在电话那头估计早把我祖宗十八代都亲切问候过一遍了。

我盯着屏幕看了几秒,水珠顺着发梢滑落,砸在手机屏上。

然后,我回拨了过去。

电话几乎是被秒接的,听筒里立刻传来许砚秋压着火气的声音,又沉又冲:“沈翊!你下午那话到底什么意思?!”

我握紧手机,指尖有些发凉,浴室带出来的那点热气瞬间散尽了。吸了口气,对着话筒,声音不大,但很清楚:“许砚秋,我们分了吧。”

6

我平时很少用这么严肃、不带丝毫玩笑的语气跟他说话,所以这话一出口,明显把他唬住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长时间,久到我以为信号断了。再开口时,他声音里的火气和音量全都消失了,只剩下一种带着点慌的执拗,低声说:“……我不要。”

这三个字,突然让我想起了我们吵得最凶的那次。差不多三个月谁也没理谁,我以为就这么完了。结果有一天晚上我开门,发现一个醉醺醺的家伙蜷在门口,像个被遗弃的大型犬。

他一看见我,眼泪就跟着往下掉,抽抽噎噎地说:“沈翊……我不要分手,我改,我那些臭脾气我都改……你别不要我。”

那次他也是,吵到一半猛地甩开我的手,扭头就冲出了家门。外面下着瓢泼大雨,我担心他喝多了出事,只能跟着追出去,在黑漆漆的雨夜里找了他两个多小时,连路边的灌木丛都翻了个遍。

最后是他朋友打电话来说人在他那儿,我悬着的心才落回去。自己倒是因此淋雨感冒,折腾了一个多星期才好。

那天晚上,他在我家沙发上,一边打酒嗝一边断断续续哭了一个多小时。我就坐在旁边看着,没出声。他伸手过来想让我抱抱,我硬着心肠把手臂抱在胸前,没给。动不动就玩离家出走这招,谁他妈惯出来的臭毛病。

等他终于哭累了,没声了,我才凑过去,心里那点硬气早就被心疼取代,伸手给他擦掉脸上乱七八糟的泪痕。说实话,那三个月,我也想他。后来和好的那段时间,几乎是我们在一起后,过得最腻歪、最甜蜜的一段日子。

7

他有个朋友叫陈师,关系挺近的。关于许砚秋要订婚的消息,还是这人特意告诉我的。

我对着电话,声音没什么起伏:“许砚秋,我不想再陪你浪费时间了。”

男朋友——不,现在该叫前男友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传来的声音却让我有些意外。许砚秋的语气异常平静,甚至带着一种近乎克制的温和:“有什么事,都等我回来。等我回来,我们当面谈,一起解决,好吗?”

我在心底狠狠骂了句脏话,抬手用力捂住眼睛,指节硌得眼眶生疼。真他妈操蛋……原来过了五年,真正一点长进都没有的人,是我。

我宁愿他在电话那头跟我吵,跟我吼,甚至哭天抢地地质问我。也好过现在这样,只剩下我像个沉不住气的傻子。

8

晚上做梦,恍惚间又回到了我们刚认识那会儿。

彼此还带着点试探和拘谨,不像后来那样熟稔得毫无顾忌。

许砚秋那时候追我,阵仗搞得很大,恨不得在我脑门上直接刻下“许砚秋所有”几个字,让所有人都看得见。

我那会儿还铁了心觉得自己笔直笔直的,对他的各种糖衣炮弹,一概冷着脸拒绝。

有一次赶上情人节,许砚秋大概是人生头一回这么费尽心思追人,自己闷头捣鼓了好几天,最后送来一盒手工巧克力。样子实在算不上好看,我随手就放在了寝室桌子上。

后来被同寝的室友看见,好奇地掰了一块尝。

没多久,许砚秋的短信就追了过来,问我味道怎么样。隔着屏幕,我几乎能想象出他那头一脸期待、等着夸奖的模样。

室友在旁边捂着肚子,脸色发青,有气无力地吐槽:“这绝对是我这辈子吃过最难吃的巧克力……狗都不吃。”

我低头,手指在屏幕上敲了几个字,回了过去:「味道很好。」

那个室友后来拉着肚子,在厕所和床铺之间往返奔波了两天。

我更不敢吃了。

我看着他那张绿得跟菜叶似的脸,我心里竟然没有泛起一丝一毫的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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