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鬼灭式神赋予 > 第75章 第 75 章

鬼灭式神赋予 第75章 第 75 章

作者:雨鲤鱼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0-07-28 17:47:15 来源:文学城

半天狗,作为一个鬼,他的血鬼术可以说是很克剑士的,他的血鬼术会使自己分裂,本体变成极小的存在。如果不杀死本体,那么分身就不会消失,而且半天狗遭遇的危机越大,他血鬼术所产生的力量就越强。

对于这样的鬼,众人一致商量出的结论是:迅速且有效的群殴。半天狗会分身又怎么样?那些分身的数量会比妖怪和鬼杀队加起来多吗?

因为半天狗的隐藏能力很强,除非看到他否则没人能发现。所以当半天狗突然出现在甘露寺蜜璃和伊黑小芭内的眼前时,甘露寺被吓了一跳。

看到甘露寺被吓到了,伊黑小芭内黑着脸对着半天狗就是一刀。半天狗的身体快速分裂重生,变成了两个完全独立的个体。这两个分身的舌头上分别有着“怒”和“乐”两个字。

积怒一出现就拿出锡杖想要制造雷电,然而一只小狐狸突然从身后的草丛里窜出来撞向积怒拿着锡杖的手,毫无准备的积怒下意识松手,锡杖被狐狸叼着跑了。

“唉?积怒,你的锡杖被叼走了。”可乐看到这样有趣的一幕乐呵地不行,要知道他和积怒本来就相处得不太好。

“该死的妖怪!”积怒追上去想把锡杖抢回来,然而一把大刀挡住了他的去路。妖刀姬手持妖刀挡在白藏主的前面,作为能够分裂的积怒向来是不怕刀的,所以他毫不畏惧地迎了上去。然而妖刀姬在快碰到积怒的时候将刀一转,用宽大的刀面对着积怒的脸狠狠地拍了上去。

“啪!”响亮的打脸声在树林里响起,积怒被拍飞到一棵树上,妖刀姬的力道把他的脸都拍红了。

“哇哦,积怒,你竟然被拍飞了。”喜欢看热闹的可乐不嫌事大,不过紧接着他也被拍飞了。拍飞他的是正好赶过来的宇髓天元,宇髓天元的刀比较宽大,也很适合做这种事。至于可乐的扇子,只能麻烦白藏主再去一次了。

可乐和积怒感觉到现在的情况有些奇怪,妖怪就算了,这些剑士是怎么回事,怎么拿剑当平底锅打?那些宽刀剑士就算了,那边两个拿着细刀的剑士怎么也一副要拍鬼的架势?

看到拍击的方式有效,于是妖刀姬和鬼杀队的众人笑眯眯地一边晃悠着手里的刀一边慢慢走向两个分身鬼。见此情况,两个分身鬼不得已再次分裂,希望以此来对付这些敌人。

不过很可惜,都说了是要有效的群殴,人数不可能就这么一点点。匆匆到来的富冈义勇和炼狱杏寿郎出现在四只鬼的后方。

“唔姆,看来我们没有来晚呢!”炼狱杏寿郎动了动手臂,他现在战意满满。“拿剑拍鬼什么的,我还是第一次做呢。早知道就要一把和天元一样的刀了呢!”

富冈义勇:“......”

就在双方僵持的时候,正在很远处的草丛里躲着的本体怯鬼站在一棵树下瑟瑟发抖。

“啾啾!啾,啾啾!”

两只不知道从什么地方飞过来的鸟在怯鬼头上盘旋,怯鬼试图远离这两只鸟,但是这两只鸟就是追着他不放。怯鬼有些担心,怕这两只鸟会把敌人吸引过来。

怯鬼的担心是对的,两只鸟叽叽喳喳的声音吸引来了恋雪和狛治。

“这...不是半天狗吗?”狛治弯下腰看着和老鼠一样大的半天狗本体,像半天狗这样将一切都交给分身的做法,狛治一向是看不惯的。

怯鬼看到狛治心里很慌,如果遇到的是以前作为鬼的猗窝座,怯鬼一定会很高兴的。但是面对现在是妖怪的狛治,他心里只有逃跑。现在的他不可能打得过狛治的。

感觉到本体正遭遇着极大的危机,四个分身都不由得想赶往本体所在的地方。不过以他们的现状,估计是做不到的。积怒一直拿不到自己的锡杖,脸上有很多道被刀拍的红印子。可乐也和他差不多,空喜被巨狐形态的白藏主脸朝地按在土里,根本无法进行声波攻击,而哀绝则是被钉在了树上。

积怒想强行融合其他的几个分身,奈何敌人死死地压制着他,他根本动不了,就好像早就知道他会这样做一样。

早就知道?积怒一愣,再想一下今天自己遇到的事以及之前听到的其他上弦鬼消失的事情,难道说本体和自己等分身的能力早就被知道了?

作为本体的怯鬼分裂出恨鬼,希望恨鬼可以为他拖取一些时间。但是狛治可不会给他这个机会,手上带着黑色的火焰直接挥了上去。狛治的目标很明确,只要本体死了,其他的分身就不存在了。所以他迅速绕开恨鬼,一拳砸在了怯鬼旁边的地上。黑色的火焰顺着地面开始燃烧,顺带着将怯之鬼也烧成了灰。自此,上弦六鬼,就只剩下上弦一了。

我真的,写着写着就想到了平底锅。我科二过了,欧耶.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75章 第 75 章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