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天后,晨曦的阳光透过岩洞缝隙,斑驳地洒在白璧肩头。他那处被怪鱼咬伤的伤口已大致愈合,褪去了最初的红肿,只留下几道参差不齐的齿痕。抬手活动肩膀时,白璧察觉到肩头隐隐作痛,好在身体并无其他异样——万幸那怪鱼虽无毒,下嘴却毫不留情。
“太好了,伤口基本长好,也没发烧,看来不用担心细菌感染,抗生素起效了。”戴夏夏一边轻柔地为白璧缠上纱布,一边松了口气。
“谢谢你,夏夏姐。”白璧微微侧着身,目光落在岩洞壁上,轻声道谢。
“跟我客气什么,伤口不深,用不了多久,痕迹就会淡很多。”
“就算留疤也没关系。”白璧满不在乎地摆摆手,麻利地套上衣服,暗自嘀咕:我又不是女生,留点疤算什么,反倒更显男子气概。
“好吧,刚见面时,白璧你长得清秀,话又少,我还误以为你是女孩子呢。”戴夏夏忽然起了玩心,语气带着几分调侃,可瞥见白璧依旧面无表情,才猛然察觉自己失言,结结巴巴地道歉:“对、对不起……我、我不是故意的……”
“夏夏姐,白璧没生气啦。”迟音连忙上前打圆场,还带着几分狡黠,用手指轻轻戳了戳白璧的脸蛋,“你看他,就算生气也不会挂在脸上的。”
白璧依旧是那副冷若冰霜的模样,看不出丝毫波澜,身上却没有那种天生的疏离感。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向来如此,只对在乎的人展露热络,对于不感兴趣的人,从不愿浪费时间应付。
见此,戴夏夏暗自松了口气,心里却泛起一丝好奇:白璧和迟音凑在一起时,气氛总是格外融洽,感情显然很好。难道迟音与魏树尘,真的只是单纯的青梅竹马?之前总见他们俩打打闹闹的。
白璧心里其实有些郁闷,他确实没生气——不是在意被误会成女孩子,只是不知该露出什么表情回应,干脆就维持冷脸,省得纠结。没想到反倒让戴夏夏慌了神,他暗自苦笑:要是硬挤出笑脸,怕是自己都觉得别扭。
洞外,魏树尘和马一志不敢有半分松懈,全神贯注地警惕着四周。两人各握着一件武器,这是他们分工做的:魏树尘的匕首,刀刃用一截粗壮的鱼骨磨了好几天,锋利得能划开树皮,刀柄还缠了防滑布条,避免使用时打滑;马一志的斧头,斧刃是他找的玄武石,敲出形状后反复打磨出锋芒,再嵌进结实的木柄,用藤条紧密缠绕加固。两件武器看着简陋,却足够应对荒岛求生的基本需求。
“咱们在这儿待了三天,真希望能早点出发,总待在一个地方,万一附近冒出危险动物可怎么办?”守在洞外实在无聊,马一志忍不住抱怨起来。
“没办法,得等白璧彻底痊愈,才能随便移动。”魏树尘一脸严肃地解释,他可不想让白璧因奔波劳累导致伤口发炎。自从木吉的事后,他对同伴的安危格外上心,和马一志也越聊越投缘,很快变成一对相见恨晚的“损友”。
“话是这么说,可你和白璧不是情敌吗?感情居然这么好,他受伤了你还这么担心。”马一志一脸八卦,眼睛都亮了。
“哈?你在胡说什么?”
马一志这话一出口,魏树尘直愣愣地盯着对方,脸上写满疑惑。这副震惊又茫然的反应,落在马一志眼里,反倒像是被戳中了秘密,心虚得不敢承认。
“别装啦,在学校里,你、白璧和迟音的‘三角恋’,早就传得人尽皆知了。”马一志耸耸肩,说得漫不经心。
“三角恋?什么时候的事?我这当事人怎么不知道。我和迟音那丫头,就是青梅竹马,感情跟亲兄妹一样。”魏树尘听得一头雾水,眉头紧紧皱起:迟音那丫头,哪有这么大魅力让他俩争得你死我活,他和白璧啥时候成情敌了?
“我……”一股冲动让魏树尘险些说出“其实我喜欢的是白璧”,但他很快冷静下来——如果马一志接受不了这种关系,说出来只会徒增麻烦,便把话咽回去,不再多做解释。
“放心,你们那摊浑水,我可不会蹚。”马一志摆了摆手,朝着岩洞的方向瞥了一眼,语气带着几分笃定,“我目标明确,是夏夏姐。”
“啊?夏夏姐?”
“你这是什么反应?”见魏树尘惊得张大嘴巴,马一志掏出根烟点燃,不太高兴地撇撇嘴,吐着烟圈说道,“我喜欢夏夏姐怎么了?”
“不是,我不是那个意思。”魏树尘连忙摆手,好奇地追问,“你为什么会喜欢她?”
“我忘不了她当时的样子。”马一志吸了口烟,眼神变得有些迷离,脑海里浮现出那天的画面:戴夏夏从海里爬上岸,扶着膝盖喘气,湿发凌乱地贴在脸颊和脖颈,衣服裹着身子,连指尖都在发抖,却还是强撑着没哭——那模样,比平时看着更让人在意。
看着马一志那副若有所思的模样,魏树尘却暗自皱眉:这家伙嘴里没说透,眼神里满是对样貌的在意,哪像是真心喜欢,分明是一时新鲜。
“可夏夏姐比我们大五六岁呢。”
“老古板,年龄算什么问题。我第一个女朋友还是大学生呢,那时候我们几个总遇到烦心事,她常来陪我们玩,一来二去就在一起了——那种成熟的魅力,别提多带劲。”马一志滔滔不绝地讲起自己的情史,一脸得意。
一旁的魏树尘听得嘴角直抽,心里把马一志吐槽了八百遍:谁想听你的破事啊!反倒替戴夏夏发愁:要是夏夏姐知道自己被个没长大的高中生“惦记”,还只是看中外貌,怕是要哭笑不得。
“不管怎么说,你这就是一厢情愿。我们还是高中生,夏夏姐是成年人,不会把我们当交往对象的。”魏树尘试图劝马一志死心。
马一志却不乐意了,挑了挑眉反问:“树尘,那你摸着良心说,在学校的时候,迟音会把你当交往对象吗?人家不也把你当哥哥看?”
“一志,你到底想说什么?”
“没什么,你就是太迟钝。”马一志弹了弹烟灰,收起玩笑神色,语气忽然认真起来,“你看看白璧,在学校是全级第一的优等生,可到了这岛上,成绩单就是一张废纸。能掌握生存规则、活下去的人才是真本事。像我们这种在学校里不起眼的人,说不定能在这儿抓住机会,成为别人的英雄!到时候,夏夏姐说不定就喜欢我了。”
马一志吸了口烟,忽然想起什么,用胳膊肘轻轻撞了撞身边的魏树尘:“说真的,上次你踹美洲豹那下,我现在想起来还觉得离谱——那老豹子再瘦,也有百十来斤吧?你一脚就给它踹得趔趄后退,换我上,估计腿都得被它咬断。”
魏树尘下意识挠挠头,笑出点憨气:“有吗?当时满脑子都是救木吉,说不定是那豹子刚好没站稳。”他压根没把这事放在心上——从小到大,不管是搬比旁人重的东西,还是跑比别人远的路,他都觉得比别人轻松,早就习惯这种轻松,从没往“力气反常”上琢磨过。
刚从岩洞里走出来的白璧,恰好把这段对话听了个真切,脚步不自觉顿了顿。他虽没亲眼见过那一幕,但之前马一志闲聊时零散提过,当时他只当是情急下的夸张,没往心里去;现在听着具体,他心里的判断突然清晰起来:普通高中生哪有这么大的爆发力?树尘是真没意识到自己力气反常。
看着魏树尘皱眉发愁的样子,白璧又暗自思忖:万一以后遇到比美洲豹更强的食肉动物,他还是这般没信心,到时候丢命的何止他一个,自己恐怕也得跟着遭殃。难道人真的要被逼到绝境,才能把潜在的力气全发挥出来?这个念头让他忍不住默默盘算起来。
而魏树尘听了马一志这番“歪理”,也陷入了沉思:以前他总觉得日子平淡无聊,盼着世界能有所改变。可现在,每天为了找食物、躲危险奔波,拼尽全力只为活下去——这真的是他想要的“改变”吗?他一时之间,竟有些迷茫。
这时,戴夏夏捧着一堆脏衣服从洞里走了出来。马一志看到她,那张难得认真的脸瞬间切换,堆满讨好的傻笑:“夏夏姐,要去洗衣服呀?”
“对,去湖边。”戴夏夏点了点头。
“那我帮你拿吧!”马一志说着,立刻摆出绅士模样,主动接过衣服,转头拽了拽还在发呆的魏树尘,“树尘,走了,咱们陪夏夏姐去湖边,保护好她。”
魏树尘被拽得一个趔趄,回过神无奈地摇了摇头,跟着马一志和戴夏夏,朝着湖边的方向走去。刚走没几步,他忽然瞥见路边草丛里沾着点湿泥的脚印——比之前美洲豹的脚印还大一圈,爪尖的痕迹格外锋利,像是刚留下没多久。他心里一紧,悄悄放慢脚步,把匕首握得更紧了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