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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错 第91章 故地重游

作者:三生虞你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8-08 02:17:10 来源:文学城

城主府的马车驶入清河镇的地界的时候,阿苓掀开了车帘。

风从帘缝里灌进来,带着田野和泥土的气息。她望着外面蜿蜒的小路,路边野草已长了一尺高,一丛一丛的,随着风来回摇摆。

“姑母,”她看着远处的河道,“当初沈彻受了伤,不知道自己是谁,却只愿跟着我,我不敢带着他走这条官道,怕他被人找到,就从那边的小路,跟他一路磕磕绊绊地走到的清河镇。他那个时候傻乎乎的,跟着我走了好远的路,一路上吃饼子喝冷水,也不抱怨。”

霍云微笑道:“他可不傻,表面是你把他带走,实际上,是他拐走了我的小阿苓。”

阿苓脸一红,嘴角却一直翘着,假装看外面的风景,忽然发现了什么,眼睛睁得大大的,手从车里伸出去,指着远处一座不太高的小山,兴奋地叫道:“姑母你看!我和沈彻那时就住在那座山的半山腰上!”

马车恰巧经过了望溪村旁的官道,此时的那座山,早已绿绿油油,不似那时的萧瑟样子。

“那处小院子,我和他初来时,院里长了许多杂草,如今过去这么久,只怕又要重新清理。若有机会,定要回去看看那座小院。对了,我还要去看望看望阿嬷和小虎,还有那些村民。”

霍云只笑着看着那个兴奋得好像第一次来的阿苓,阳光被路两边高大的树木遮得闪闪烁烁,透入车帘,映在她脸上,欣然跳跃。

当穿过清河镇热闹的街市,阿苓索性将帘子掀开,探出头去——卖糖人的老摊还在,茶肆门口的旗幡换了一面新的,几个孩子追着一只黄狗从巷口跑过去,笑声在石板路上弹了又弹,卖包子、卖烧饼、卖首饰的摊子,还有凌霜曾栖身的药铺,阿苓笑着说不知道沈彻拍坏的门板可修好了。烧饼的香气散在街上,阿苓闭上眼睛,使劲吸了一口这街上的烟火气。

许久后,她方才睁开眼睛,回想着几个月前和沈彻的点点滴滴:“那些事情,好像就在昨天似的。我记得他爱吃这里的肉包子,还站在首饰摊前赖着不走,非要给我买那支珍珠簪子,他还差点去教训那个欺负了我的绣坊老板。”

霍云就看着阿苓一路看,一路兴奋地絮絮叨叨,几个时辰的路程,愣是走得热热闹闹,叽叽喳喳。

阿苓迈过城主府大门的门槛时,迎面走来早已得到消息的宁守拙。

阿苓盈盈一拜,脆生生道:“阿苓见过姑父,过去的阿苓不懂事,阿苓今后定好好孝顺姑父姑母,再不任性。”

宁守拙哈哈大笑,一手牵了缓缓走来的霍云的手,一手扶起阿苓:“都是一家人,说什么客套话!回家了就好,回家了就好!”

晚膳设在城主府的花厅里,宁守拙特意推了晚间的应酬回来。他听阿苓断断续续地讲完这些日子的事。只是阿苓再次讲来,感觉已然不如当日同霍云讲得那般跌宕,然而旁人听上去,仍然惊心动魄。宁守拙一直听下去,没有打断她,等她讲完了才端起酒盏抿了一口。

“其实他刚苏醒后那日来这里寻你,和我斗了三盏酒,我就看出来了。”他把酒盏放回桌面,慢悠悠地说,“你们俩心里是有彼此的,只是偏要绕那么远的路,付出那么大的代价。不过这个沈彻,倒是个有情有义的人——若再见他,我定要再和他好好喝上几杯。”

霍云笑了笑,斜眼瞪他,嗔道:“你还敢跟他斗酒?莫非你忘了那日请他和阿苓来吃晚饭,他饮下那么多杯烈酒都不醉,你喝的却是兑了水的——”

宁守拙瞬间脸红脖子粗:“求夫人莫要再取笑于我,宁某虽酒量浅薄,也想要些面子的!”

阿苓低头笑了笑,这久违的来自家人的温馨,她感觉无比舒心,只是她心里,仍旧惦记着那个百里之外的人,整个晚膳,也没说什么话。

晚膳后她独自去了后院的祠堂。

门虚掩着,她推门进去的时候,香案上还燃着半截残香,青烟细直,在昏暗中缓缓上升。她取了新香点燃,恭恭敬敬地拜了三拜,将香插入香炉中,跪在蒲团上,仰头望着那两方并排摆放的灵牌。

“阿爹,阿娘,女儿回来了,”她轻声细诉,“女儿如今有了新的名字,叫霍苓安,是他替我起的,他叫沈彻,他说,要保我一世平安,所以给我取名‘安’字。他对我很好,是愿意用命护着我的那种人。”

她垂下眼睛,手指无意识地捻着衣角:“以后我会带他来看你们的。我想……我想和他成婚。希望阿爹阿娘能够成全、祝福我们。”

“我见到了那个害了我们一家的人,阿苓不再怕他了,以后再不会躲躲闪闪。我要等着看他被世人唾骂,倒下的那一刻。”

她喃喃的说完这些,跪在蒲团上安静了一会儿,才站起来。香炉中的三炷新香,烟气袅袅,飘飘忽忽,到了半空静静散去。她站起身,又躬身拜了一拜,转身走出祠堂。

夜里阿苓和霍云在阿苓房间里说话。

“你真的想好了?要嫁给他?”霍云歪着脑袋看着回了家,仍旧心事重重的阿苓。

她抱着腿,坐在榻上,下巴搁在膝盖上,眼睛盯着脚趾头,重重点了点头。

霍云笑了一声:“那——回来之前,你跟他说,要跟他讲的事情,便是这个?”

阿苓瞪圆了眼睛,看着霍云:“姑母你听见了?也全看见了?”

霍云笑而不语。

阿苓“啊”一声,捂住自己的唇,脸埋进膝盖里,半天不肯出来。

霍云没有急着笑话她。她起身从柜子里取出一只包袱,打开,里面是一件叠得整整齐齐的正绛大红锦缎素袍,暗织细密云纹,在灯下泛着温润丝光。她把那件袍子展开来,放在阿苓面前。

阿苓探出脑袋,看见那件素袍,眼睛越来越亮。

“从沈彻那里得知你的下落后,我便准备了这个。阿苓,姑母无儿无女,你虽是我的侄女,但也同我亲生女儿无异。总之你迟早会成家,姑母便准备了这件素袍,做你的嫁衣可好?”

霍云抚着布料说:“选料子、剪裁花了些功夫,只是还未绣上花色。我想着,阿苓自己就是绣娘,会不会想要自己绣婚袍?所以,一直搁置到现在。”

阿苓伸手摸了摸那件袍子的料子,指尖所触滑润厚实,她点了点头,眼眶有些发热。

“姑母,我想嫁给他,是我的想法。可是——我觉得我还不够做他的妻子。我想帮他,他每日那么忙,那么多人要他去管,那么多事压在身上,我却什么都做不了,只能给他煮煮茶、绣绣花、浇浇菜园子。”

她似忽然想到了什么:“姑母可否给我寻一些书来看?”

霍云一下猜到阿苓要什么,起身去书房,简单选了几本书,差人抱了回来,放在桌上:“这些你拿去看,都是些讲道理、明事理的。只是有些书有点晦涩难懂,若你看不明白,可以来问我。”

阿苓爬下了床,坐到桌边,翻了翻那些书,有几本她读过,但有几本,她确实有些读不太懂。她抬起头来,有些不好意思地笑了:“幸好姨娘——就是废太子妃,她教过我认字写字,带着我读了一些书,也给我讲了许多道理,否则,我真就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睁眼瞎了。”

霍云坐下来,把她的手拢在自己掌心里,望着她的眼睛,认真地说:“书中写的道理,未必有你亲自去体会得来的更加深刻。其实,你阿娘才是世上最好的一本书。她的胆识,她的胸襟,她这一生的经历和选择,已是很多世间女子都比不上的。你和她一样——善良,勇敢,你不必觉得自己配不上谁。记住了吗?”

阿苓望着霍云,眼里有晶亮的闪光,她用力地点了点头。

霍云感觉阿苓似乎把这件事想得过于复杂了,又换了轻松些的口气说:“其实阿苓,若真要做他所谓的“当家主母”,可以有很多种方式,不必拘泥于一种。能替他做他分心不及的事,是帮他,你同他站在一起,共同对抗风雨,也是帮他。”

“姑母,明日起,我便开始绣这件嫁衣。”

阿苓等不及要绣那件嫁衣,第二日一早,便嚷嚷说要上街买绣线。

之前绣好的那件暖黄色襦裙,自阿苓离家出走后便一直放在这城主府,她的卧房中。今日阿苓将它穿了出来,裙摆翩飞,少女娇俏尽显。

只是这绣制嫁衣,可是个费功夫的活。底子是大红色,但是绣图案,就需要用许多金线银线,还要其他各色绣线。阿苓说,这条街她熟的很,定要自己去街上采买。

霍云不放心阿苓独自出门,叫了宁守拙来。宁守拙一听便摆了摆手,喊来四个亲卫,整整齐齐地站在院门口。

他指着四个亲卫对阿苓说:“你如今可是城主府的小姐,出门不带人可不行。这几个人你带去,我叫他们跟在不远处,不妨碍你买东西。”

那四个亲卫,各个身长八尺,生得虎背熊腰,宽肩厚背,目光如炬,腰间还别着短刀,一看就十分不好惹。

可阿苓只是想去逛个街而已。

她哭笑不得,拗不过宁守拙和霍云的坚持,只好带着那四个高壮汉子出了门。

清河镇的街市还是老样子。

今日没有集,并不是最热闹的时候,却仍旧人来人往,琳琅满目。

阿苓走在其间,脚步轻快了许多。

包子铺老板远远认出了她,偷偷戳了戳旁边卖菜贩子的胳膊,低声说:“你看,那不是那个小丫头么?你可还记得?来我这买过几次包子。那时还灰土土的,如今这绫罗也穿在身上,和那时可大不一样了——”

那卖菜的瞥了瞥她身后那四个亲卫,小声接道:“你可别乱说话,看看跟在她身后的那四个汉子,那看上去倒像是城主府的府兵,如今这姑娘背后可是城主府呢。”

阿苓听见了,却只是笑了笑,假装没听见,径直去了绣坊。

她还记得她初来这里时,想要来绣坊找个活计,却被绣坊老板各种为难,最后还是霍云帮忙,她才接了单好绣活,而那绣坊老板还因此事屡次三番找阿苓的麻烦。

如今她再次走进绣坊却是因为,这里有镇上最好的金银线。

她走进绣坊的时候,那绣坊的老板正在柜台后面拨弄算盘,抬头一看见阿苓,脸色顿时变了,手里的算盘珠子哗啦一声散了半边,赶忙迎了上来,恭恭敬敬给阿苓拜了个礼。

“姑娘好!”

这一拜,倒是让阿苓摸不到头脑:“你这是玩的哪一出?我不过是来买绣线的,又不是来找你麻烦的。”

那绣坊老板早已没了当日对阿苓的那般颐指气使,瞄了一眼阿苓身后的四个精壮汉子,汗意涔涔地说:“小的当初有眼不识泰山,不知姑娘竟是城主府的女眷,对姑娘做了混账事,小的实在是悔不当初,只求姑娘大人大量,不怪罪小的。”

原来阿苓认了城主府为干女儿的事,早就在镇上传遍了,其他人不认得阿苓,可这绣坊老板认得。他想着自己当日竟吃了熊心豹子胆,敢找元鹰去欺负阿苓,元鹰不过是个江湖混子,哪有城主府来头大,自己为求几两银子,竟是命都不要了。遂整日吓得战战兢兢,生怕哪日那宁守拙带了兵直接抄了自己的铺子,那自己的小命也就到头了。

只是他不知道,那个当初他要教训的傻小子,是更加惹不起的青云帮少主沈彻,若再知道此事,只怕夜夜都要做噩梦了。

阿苓笑了笑:“你莫要如此,我虽然会记仇,但是你若不再欺负别人,我便不找你的麻烦。”她指了指那面放了很多绣线的柜子,“我是来买金银绣线的,我要绣婚袍。”

老板连忙去翻出几轴最好的金银绣线,双手捧到她面前,嘴上连声道:“姑娘您拿去吧,不要钱,以前是小人有眼无珠——”

阿苓看着他,忽然大声说:“你不可以这样!”

她这一声不轻,店里几个客人都望了过来。老板吓得膝盖一软,竟扑通跪了下去,额头上的汗一下子冒了出来,手里的丝线险些没拿住。

阿苓低头看着他,蹲下身来,语气放缓一些:“你看你,我不过身后多了几位大哥,你就吓成这个样子。可我还是我,和以前一样。我又不是来抢东西的,该给的银子还是会给。只要你以后不再欺负人,我还是愿意原谅你的。”

老板伏在地上连连点头,脸上一会白一会红,愧疚不已。阿苓站起来,从荷包里摸出几块碎银子放在柜台上,抱起那几轴绣线,转身走了出去,也不再搭理背后跪着的绣坊老板。

从绣坊出来,日头正好到了正午。她闻见街角馄饨摊飘来的香气,想着许久未吃这里的馄饨,便找了个空位坐下,叫了一碗馄饨。四个亲卫就在她身后站着,也不坐下,也不肯吃。

阿苓也顾不上管他们,自顾自地点了一碗馄饨。

这馄饨摊虽然不大,位置却极好,南来的北往的人们都喜欢坐在摊前吃碗热气腾腾的馄饨,认识不认识的,总能搭上几句闲话。

阿苓看着怀里的几轴用绳子捆好的金丝银线,心里想着绣好后的婚袍模样,想到那金线在缎面上走出来的纹路,想到自己将来穿着它的样子,想到沈彻迎娶自己时,自己伸出绣工精湛的袖子,搭到他手上的场景,嘴角愈发压不住,差点笑出声来。

馄饨很快端上来,热气腾腾地扑上阿苓的脸。碗里的馄饨皮薄得透光,裹着粉嫩嫩的肉馅,半浮半沉地,汤底浓白,浮着几粒葱花和油星。阿苓舀起一只馄饨,低头吹了吹,那股混着葱花和香油的香气一并热腾腾地涌上来,直勾勾地把她肚子里的馋虫勾引出来,她不禁咽了口唾沫。

她正要将馄饨往嘴里送,旁边桌上两个江湖打扮的刀客压着嗓子说起了话,阿苓自是知道这馄饨摊也是各种流言风起之处,便生了好奇心,想要仔细听听有什么好玩的事情,回去说与霍云听。

那声音断断续续,阿苓竖起耳朵,终于听清了几个字。

“昨日……青云帮……出大事了……丧讯……”

阿苓瞬间僵在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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