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永言是左签都御史家的哥儿,其父乃是朝廷三品大员。
官职比沈父整整高了两级,按理来说,他和沈清澜关系应当不至于如此亲近,毕竟地位差距还是比较大。
但缘分就是如此奇妙。
两人因幼时在元宵节,一起被拐子抓走经历过危险后,就从此投缘成了无话不谈的闺中好友,多年情谊到现在从不曾改变,依旧要好非常。
嬉闹后。
安永言就开始关心好友近况。
他忧心道:“澜哥儿,近来京城关于你的流言纷纷,那些不知内情的人,都觉得你接连三次被换亲,定是你有什么问题,短时间内你的亲事怕是难了,你家接下来到底怎么打算?难不成真把你嫁去偏远外地吗?”
好友亲事接连遭遇波折,安永言怎么可能不知道。
眼瞅着沈清澜名声越来越差,亲事迟迟没个着落,他心里也急得要死。
就怕沈家为了甩包袱,把好友远嫁出去,他们此生再难见面。
其实。
沈清澜今日来找安永言,除了想和对方分享话本外,也有让好友看看自己气色很好,并非因亲事憔悴,让好友别担心的想法。
“言哥儿,你放心,我是那种能随便被我爹安排的窝囊废吗?他敢不经过我同意,就把我随便嫁出去,看我不闹他个翻天覆地。”
“再说了,我娘和我二哥那么疼我,他们也是不会让我远嫁的。”
沈清澜拍拍自己腰间的鞭子,示意自己很厉害的模样。
安永言好笑叹气。
“你和你娘到底是后宅之人,你二哥又读书不行,将来也不知前程如何,你爹到底是一家之主,他若真铁了心打发你,便是你们再怎么闹,最后怕也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
“总之,你的亲事,还是早做打算,别坐以待毙。”
话虽然不太好听,但的确是现实。
沈清澜点头:“言哥儿,你说得这些我都明白,所以我和我娘已经商量好了,等过段时间三年一次的选秀时间到,我就参加选秀去。”
“什么,你要进宫?”
安永言被这消息震惊。
随即小心环顾四周,压低声音着急道:“可陛下年纪都那么大了……”
尽管那是陛下,但也架不住是个老头子,澜哥儿还正直青春貌美,多委屈啊。
何况宫里争斗凶险,就澜哥儿的性格进去,能活过一个月吗?
安永言表示很怀疑!
沈清澜也叹口气:“没办法,若是不进宫,以我现在的名声,只能给人当继室,又或者嫁给寒门举子,这两条路我都不想要,前者继室不好当,后者陪夫君吃苦半辈子可能还落不着好。”
“所以,左右比较,还是进宫最好。”
“陛下年纪大点就大点,但只要我能在失宠前生个孩子,不拘皇子还是皇哥儿,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就都稳妥了。”
当然,说是这么说,他心里还是很难受的。
“说得也是,你长得好看,短时间内还是能唬人,陛下肯定会喜欢你……”
安永言点头,好像进宫确实还真是最好的出路。
但终究还是替好友委屈得很。
好在沈清澜乐观洒脱,这些不愉快的情绪很快抛到脑后,还有心情反过来安慰好友。
“言哥儿你放心,我小时候算过命,大师说我是大富大贵的人,我现在倒霉,以后可说不定,等我成了陛下的宠妃,到时候啪啪打脸回去。”
“不说这些了,快跟我说说你最近怎么样?我听说你婆婆想给你相公纳妾?”
说起自己的事,安永言不由露出甜蜜笑容:“嗯,婆婆是想给相公纳妾的,不过成哥拒绝了,成哥说这辈子有我一个就行……”
“真的?那可真是太好了。”
沈清澜也非常替好友开心,还有深深羡慕。
他也想像言哥儿一样,找个真心相爱的夫君,可惜他运气不好,只能听听言哥儿的幸福生活,看看虚幻的话本子,安慰自己了。
见他满脸羡慕。
安永言想起什么,吩咐小侍拿过来一个盒子,打开里面是个三角符篆,笑着劝慰道。
“你也别羡慕我,这是我前几日和夫君去道观上香,帮你求的姻缘符,你贴身戴着,说不准很快就能品极泰来,也找到一个好夫君。”
“好,言哥儿你帮我戴脖子上,我沐浴都不拿下来!”
沈清澜很积极收下东西,笑得像个小太阳。
……
《双魂记》这个话本,就是韩璋根据沈清澜的性格喜好,专门写出来的。
所以,尽管沈清澜跑去和好友分享故事,两人一起讨论了半天,可他被故事勾起来的心痒难耐,仍旧没有缓解,反而更加抓心挠肝。
想看其它话本转移注意力吧?
但找了几天就是没有合适的代餐。
那些话本总有各种缺点,不像《双魂记》哪儿哪儿都合他心意!
如此辗转难眠几天,如韩璋猜测的那般,以沈清澜的性格最终还是没忍住,决定亲自上门找他这个作者催更。
于是很快。
凌云书斋的伙计就找到书院,恭敬对韩璋道:
“韩郎君,我们书斋后天会有一本《新经诗注解》送到,书中有翰林院上一届状元郎的笔墨,掌柜知晓郎君要参加明年科考,因而特遣小的前来告知,若郎君感兴趣,后日可到铺中来瞧瞧。”
上届状元郎的分量,虽不如那些名师大儒,但其批注笔墨也算是难得之物了。
这种《经诗注解》书籍向来好卖,稍有迟疑就会被抢光,作为想要科举入仕的秀才,韩璋怎能不心动?
何况,以他和凌云书斋目前的浅薄交情,对方特意来告知如此消息,极大可能是沈家公子被他的话本,勾得坐不住了。
想到此。
韩璋自是作惊喜状拱手:“多谢小二哥前来告知,后日韩某定早早前往书斋。”
然后等人离开。
他就去书院伙房,花20文铜钱请书院杂役,明日帮忙烧些热水,准备沐浴洗澡。
为什么准备明天洗澡呢?
原因当然是古代生活设施不方便,普通人根本没办法做到每天都洗澡,一周能洗一次就算勤快了。
除非你是大户人家,有奴仆伺候,有浪费柴火的银钱,否则别想洗澡自由!
明日和沈公子的初见非常重要,必须好好准备。
首先,干净卫生是基础。
——干干净净,打扮一丝不苟的人总能让人更有好感;
然后,是增加特殊印象。
——一个帅哥,和一个与众不同的帅哥,哪个更吸引目光不言而喻;
这点韩璋早就在筹备了。
他打算从衣服香薰入手。
现代男女约会打扮时,为什么都喜欢喷香水?
因为不同的香味,可以给人不同的感觉,营造不同的氛围,来刺激荷尔蒙。
众所周知,一见钟情有很大原因,都是因为荷尔蒙。
韩璋参考沈清澜的喜好,早就调配好了一款由薄荷为主,雪松和柏木为辅,搭配出来的木质调复合香薰。
这款香薰给人的感觉,清新又沉稳,很适合约会用。
不似目前大部分读书人喜欢使用的檀香、沉香……这些让人感觉沉稳厚重的熏香,更容易凸显出他的“特殊”。
至于韩璋为什么还会调香这种偏僻技能?
自然是因为末世前跑业务,为了讨好合作方,迎合人家喜好专门去学的,这技能他不是特别精通,但略懂皮毛已经够用了。
把后日要穿的衣衫熏好。
最后就是配饰!
可千万别小看配饰穿搭,配饰戴好了,是可以起到画龙点睛作用的。
韩璋仔细思考后,同样没有选择玉佩、玉坠、络子绳结……这些比较普遍的配饰。
他选了一串不太常见的镂空铜质铃铛。
选这个没别的原因,就是铃铃铛铛的响声,容易吸引注意力。
人类总共就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五大感官。
他现在……
视觉上:有一张英俊帅气的脸;
听觉上:有铃铛配饰吸引耳力;
嗅觉上:有清新沉稳的熏香区别于人;
韩璋就不信,他花了这么多小心思,到时候再加上甜言蜜语,还给沈清澜留不下深刻的好印象!
一切准备就绪。
和掌柜约定好的这天。
看似打扮随意,实则满满心机的韩璋,终于来到书斋。
“抱歉王掌柜,今日书院有事耽搁来晚了,不知先前您托小二哥告知韩某的《新经诗注解》,此刻可还有剩余?”
突然响起的嗓音,低沉而富有磁性。
略带急切脚步声中,还夹杂镂空铃铛之响,分外特别引人注意。
这动静一下子就吸引了哥扮男装,早早来书斋等待,正无聊喝茶吃点心的沈清澜。
沈清澜下意识抬头。
不出意外,一眼就看到了从书斋门口快跑进来的韩璋。
没办法,人家就是想不看见他都不行。
因为整个书斋门口,路过的行人都在慢走,就他一个人在快跑。
静态和动态的强烈对比,他跟别人完全不在一个图层中,沈清澜不一眼注意到他,还能注意到谁?!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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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第 10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