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意盎然。
群山皆翠,百花始香。雾蒙蒙一片的野地上,融冰的河面滋养起两岸嫩绿的草色,泛起潮潮的淡淡的泥土气息。
正值初晓时分,日头还隐在山后。一个人影慢慢从浓湿的雾气走出来,约莫是个二十来岁的姑娘,身姿绰绰,双颊红润,一头长发松松挽在耳侧,不知是否因为行走的路途过于遥远,略微显得散乱。她走到河边,细长的眼睫微微垂落,跪坐在冒出新芽的草地上,凝视水波中纤瘦美丽的倒影,过片刻,粉红的指尖浸入河面,打水扑脸。
她清理得很仔细,河水一捧捧滑过光滑细腻的脸颊,留下琉璃一样干净透明的水渍,又拔开发簪,青黑柔滑的发丝一缕缕漂浮在水面上散开。长发也洗干净了,她侧首捞起,发稍尾端的水线连成一片,落入河面,荡开一圈圈起伏的涟漪。
雾色朦胧的对岸又出现一个身影,停止在水波蔓延的青草间,来回徘徊。他似乎是在朝这浣发的姑娘张望,却不敢出声,而这美丽的姑娘也并不理睬一波之隔突然出现的陌生人。
她还在打理头发,两条洁白细长的胳膊从卷起的衣袖里伸出来,奋力将吸满水的长发拧干,重新盘上脑后。她的鞋袜浸泡在泥水中,经过方才清洗头脸的动作,已经踩得很脏了,于是复又寻找一块干燥的石头,撩起裙摆坐下,将那双做工平实的灰色布鞋与白袜脱下,荡入水中浣洗。
对岸的人沿着河水走过一圈,脚步焦急起来。他不舍得离去,却又不敢靠近,频频朝这姑娘探看。
洗干净的鞋底在石头上带出一串深色水渍,姑娘终于抬起头,向对岸道:“在此地的只有我一个,如果不是我,还能是谁?”
出口,是极其清朗的男声。
这漂亮苗条的姑娘,竟然是一个男人假扮。
雾色中的人影一愣,原本漫无目的眼神落向女人朴素而又美丽的脸庞。表情从惊讶逐渐变为难尽,最后道:“……燕公子果然好手段。”
燕北云轻快笑道:“出来混饭吃,手段总是很多的。”
他不知何时手中便出一物,话音一落朝河对岸抛去,稳稳落入对方伸出的手掌。他对自己分毫不差的准头很是满意,见状站起来,抱着裙摆朝对岸淌水走去。
“朱五盛贴身带的玉佩,除他以外无人能碰。”水流轻浅,才过半身。燕北云一边过河一边用衣服擦脸,等站到那人面前,已经擦出他自己那张略显骨骼和清瘦的面容。“这东西给你当信物,按照约定,交钱吧。”
玉佩质地纯透,五只老虎盘踞在表面,背后的藤曼花草雕刻精细。是一样很名贵的信物,来人端详片刻,却迟疑道:“你……真的是把他杀了?”
燕北云不以为然:“不然呢?大费周章扮个女人,偷他一块玉佩?既然托燕某办事,那么就该信燕某道上的信誉。”
最后一句话略微有冷意,显然是对这番质疑起了不满。当场被驳回面子,来人轻轻咳嗽一声掩盖尴尬,急忙拿出携带的银钱票据:“……燕公子的本事我当然是相信的。”
他见燕北云变戏法般将票据收入衣袖,摸摸手指,摸摸衣边,又摸索几下玉佩,还是踌躇着道:“只是我想,杀人信物……难道不是拿头颅更可信些吗?”
燕北云闻言笑出声来,忍不住带上一点如水波般轻慢的讥讽:“人死没死,过几天自有消息流出,燕某还没这么大的本事,能让所有人把生死说倒过来。提头可不是这个价钱了,小姑娘家家手里提着一颗血淋淋的脑袋,岂不一路都要引来很多麻烦?既不敢亲自去索仇家性命,知道人死就该知足,还要头颅做什么,放在床头养花么?”
那人被他笑得讪讪,半天说不上话。燕北云倒也不顾忌这是自己的雇主,见再无其他琐事可交代,转身离去:“燕某这头,该做之事尽已交付。钱货两讫,往后再有仇怨,皆是你与朱五盛的私人分辩,再会。”
他说罢发力从水中蹬出,带出一片浪白晶莹的比清晨雾气还要浓郁的水花,一时好似化做凌波微步的洛神,盈轻的如云一般朝对岸流去。拿着玉佩的来客呆呆望向消失在茂密树林中的杀人者,过去许久,才发现他竟然连河边搁置的鞋子,也不知道什么时候顺手取走了。
跑出半里多地,混着树叶与泥土味道的湿气越发清新,沁人心肺。燕北云不由得心情很好,手指隔着衣服在那微皱的银钱票据上摸过,微笑起来。
他很喜欢春天。
其实对于一个收钱办事的杀手来说,日子不分春夏秋冬,只要接到活就是好日子。但燕北云还是很喜欢春天,毕竟杀手偶尔也讲究时令,而春天回暖的风一吹,血流出来不再凝成冰渣,积攒一个寒冬的恨意萌发出来,实在是杀人的好季节。
而且春天一到,穿的衣服就少。他的身姿如此卓著,要是冬天裹成一只大粽子,哪里能像今天一样连主顾都骗住?
想到那个呆愣愣怯生生、想杀人又不敢杀人的主顾,绝无仅有而又莫名其妙地喊他“燕公子”,燕北云又笑得开心。
他一副寻常村妇打扮,能迷惑住男人的女人有时不必太妖娆,身为男人,燕北云当然很知道男人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下半身衣裳因为淌水,还是不可避免湿漉漉褐下去一片,燕北云徒手撕裁,很快将一袭裙子改成一身卷袖收腿的短褂,令人即便仔细瞧、也只觉得是衣服穿久了穿出毛边,察觉不出半分异样。
做完这些,天光始现,林间薄雾散去,鸟鸣欢快。不远处城门已经开启,排队进出的人群嘈声不断,随风浮动的杨柳枝头抽出一点新叶,染上来往车马卷起的、一点点淡淡的灰尘。
燕北云夹入进城的人群。他忙了一晚上,但是收入同样不斐,因此心情分外明畅,此刻应该进城去吃一碗馄饨,然后找地方睡觉。
恰好,他知道附近哪家早点最好吃。
巷子口的面食摊子生意红火,桌桌都坐着人。燕北云坐上最后一张空桌,朝滚滚水汽中的赤膊忙碌的摊主大喊一声“小馄饨加葱花”,随即摆开桌上的碗碟,打开小罐里自腌的糖蒜。糖蒜快要见底了,剩下的几颗不甚饱满,燕北云微有遗憾,才用筷子将个头最大的那颗跳出来掰开,身旁板凳微响,有人寻不到空位,坐下拼桌。
燕北云抬头,不由得有些惊讶。
褐色宽衫,绑腿布靴。宽檐笠帽下脱出一颗光头,来和他拼桌的竟然是个和尚。
还是个长相不错的和尚。宽额方正,鼻梁高挺,唇色略淡却唇形饱满。微聚的眉峰下目色无惊,似乎天然带着慈悲,看人一眼就将人心中的烦恼抚慰得和那双眼一样宁静。
现在的和尚,也有钱来面食摊子上吃饭了吗?
不太有负担的猜测和尚财务情况,被叫来补糖蒜的小二看到新客入座,待要询问,却转为一声惊呼:“客人您吃什么——哎呀,怎么是个和尚!”
僧人礼貌地欠身,道:“要一碗素面罢。”
连开口说话的声音,也温润敦和。
燕北云自认是面食摊子的常客,而常客的意思是,他足够了解摊子上的吃食并且有义务招揽新客。然而千万般归因,总结起来还是燕北云此刻没事做、又刚刚收到他人的买命钱,心情实在是太好了,想也没想忍不住,插嘴道:“小师父有所不知,他家的面就算素面,汤底也都用羊肉。你平白吃一碗羊汤,不是要犯戒吗?”
这僧人相貌年轻,虽常年修行气质沉稳,燕北云却因在道上混得久了,阅人无数,很能断定他与自己年龄相仿,最多不过二十五六。论精通佛法,自己肯定不比上沙门修行的和尚,但如今在身处闹市中,燕北云自诩僧人的阅历定不如自己,一声“小师父”唤起来,毫无压力。
他对僧人道说事实,眼见却要坏面摊一桩生意。燕北云当然不肯事情变得难看,转头,对小二道:“不如这样,你们下馄饨的锅,用的是白水。你和你老板见到出家人,便通融通融,当是结一桩善缘,给他在馄饨锅里下一碗面,怎么样?”
那僧人并没有说话,小二也无甚异议,很好说话地点点头去了。燕北云正为自己促成了一桩好事高兴,见僧人似乎正打量自己,又对他笑道:“小师父和我拼桌,萍水相逢即为缘分。这碗面钱我也代你出资,众人都在佛前积些福德。”
僧人打礼道:“多谢施主。”
燕北云笑意愉悦,将数枚铜币置于桌边,等人来收。他的馄饨很快端上来,一口面馅连带汤水舀起,舌尖顿时烫到发麻,鲜滑咸香的味道却一路吞入腹中,薄而软的馄饨皮子与肉末泛起一点浑然天成的誉为,燕北云心满意足,伸手往桌子中间拿酱油瓶子,又听到僧人唤他。
“施主。”
燕北云随口答应一声,满心只牵挂面前的一碗早点,抓来酱油瓶往碗中倾倒。褐色的浓稠汁液才滴入碗中,还未来得及晕开,听见僧人又道:“贫僧欲渡施主。”
哐当一声,酱油瓶砸入碗里,汤汁飞溅。燕北云抬起头看向那僧人,表情古怪地微僵。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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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