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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照组的悲哀[七零] 第64章 第 64 章

作者:一听霜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12-28 08:41:04 来源:文学城

回去陈柚工作的棉八厂,商店里买的东西都带着,陈柚手里边的篮子里放着商店里买来的吃的,还有郭春雅给的糯米滋。

麦乳精跟罐装的饼干用来送礼的,这两样东西陈柚也喜欢,麦乳精她自己留了一罐。陈柚搬到母婴房没多久,这会儿舍友并不在宿舍,她将买来的东西锁进柜子里头,东西不是她的就是女儿用的。

两个人在百货商店没有逛太久,基本上是直奔目标的,两人很是速度将清单上的货物都买了,花用去一笔不算少的数目。

陈柚从职工楼下来的时候,一手提着袋子跟暖壶,另一只手也没空着,拎着个旅行袋。

陆子牧快步走过去,要接过她手里的东西。

“热水壶是我淘汰下来的。”说起来这暖壶与她而言已是无用一样,完全是多余的。

节俭不是什么坏的习惯,原本陈柚有两个暖壶,都是藤条竹壳的,用上厂里国庆时奖励的漆面暖壶后,陈柚便多出了个竹壳暖壶,这会儿恰好给陆子牧用。

竹壳暖壶还是新的,是陈柚来了这边后花了四块钱添置的,一个藤条竹壳的暖壶要两块多。来沪培训的陆子牧带着大包小包来,可没有拿暖壶来。天气冷下来没有个暖壶更是不方便,买一个新的又容易觉得就这样短的功夫没什么必要。

陈柚示意陆子牧接过那个大旅行袋,这个旅行袋跟了陈柚几年了,还是下乡那年她凭借着知青下乡的凭证买来的,结实得很没有要坏的迹象,平日里陈柚也很珍惜它,这些年其实没能用上过几次。

旅行袋鼓鼓囊囊的。

“我织了一件毛衣,其他的是买来的。”商店里成品衣价格总是更高,一件男式毛衣要四五十块钱,陈柚织的毛衣花了两斤二两的毛线,光毛线就花了四十块钱,这样的毛衣放商店里得卖六十多。

手里的旅行包于陆子牧来说应当是不重的,他的手却突然一沉。

当知青的时候,陈柚手里的许多工业品都是从他这边换过去的,甚至他还给陈柚带过布料。不过毛线,从来没有成为过他们的交易品。毛线要比棉花贵上许多,都有票的话毛线的价格是棉花的十几倍。

陆子牧翻出两用衫口袋里的钱,整整齐齐的大团结:“现在一一跟着你,要花钱的地方要比之前多。”他现在一个月工资三十多,杂七杂八一加到手的有四十出头,一个人在食堂吃一个月二三十块钱能够省下来。

陈柚没有推拒,这一叠大团结足有二十张,她抽了两张出来其他都收下。陆子牧这一点很是自觉,有钱都往她这里放:“你挣钱后,也得往叔…爸妈家里寄点钱,今年过年前有攒下来的工资,过年的时候买点东西回家去瞧一瞧。”

陈柚不怎么提起陆子牧的家,陆子牧也是重组家庭的孩子,后妈还生了个弟弟。陆子牧没有别的兄弟,他会下乡,跟继弟出生有关。

可是父母可以偏心,当子女的却不好不做人。毕竟,一些时候唾沫星子也是可以淹死人的。

这一点城里和公社里,似乎都是一样的。

陈柚额前的碎发被黑色的卡子别着,头发扎在脑后,露出光洁的面庞。陆子牧抿嘴暗自舔唇,他并没想过往父母家里寄钱,在父亲再娶之前陆子牧一年也见不了父亲几回,至于母亲,在他尚且年幼的时候就去世了。

他说:“他们不缺这些钱,我爸他工资级别蛮高的。”陆子牧为自己的父亲骄傲过,少时玩伴提起他的父亲亦是崇拜的,战场上的英雄。年少时的叛逆,与他人的针锋相对,何尝不是想要引起父亲的注意。

“你给的还是不一样的,对他而言。”

“不一样么?”

“当然。”若不是手里还有一个包裹,她真想敲一敲他的脑袋,陆子牧同志怎么这样的不自信:“陆子牧同志,我不许你妄自菲薄!”

“好,我听你的。”陆子牧说起这个话来没有什么变扭,这句话说得太理所当然。反而是陈柚听了这话觉得有哪里不对,但由于对方太过于真诚与正直,她没有想出个所以然来。

陈柚从宿舍搬走的时没跟范积极说话,除了她,胡飞飞跟曹小佳都去过陈柚新宿舍,帮陈柚搬了些东西。范积极回宿舍的时候陈柚那张床铺空了出来,狭小的空间因为少了一个人,让范积极感觉到空旷。

范积极是失落的,她并非讨厌陈柚,只是讨厌陈柚的不够坦诚。当母亲失落的目光落下来后,她选择向陈柚道歉,但是她心里却不是那样想的。

她感觉说陈柚不正经的人,也不是没有道理的。结婚的事情被陈柚弄得这样的随意,对待丈夫甚至是女儿都是随意地分隔两地。

一想到陈柚是能够抛下襁褓里女儿的狠心人,范积极的失落就不再强烈。宿舍里的人不认可她的想法,又或者是碍于陈柚的关系,对这件事的看法有了偏向,但是跟陈柚不那么熟悉的其他人,就能够就事论事。

“陈柚的女儿才六七个月大,那是女儿刚满四个月,陈柚就毫不犹豫地来沪了,你们同住两个多月,她就一次都没有提起过女儿……”压低了的声音里头,流露出对陈柚不思念女儿的震惊,“平时你们都聊些什么?你们难道都不说话的吗?”

说啊,怎么会不说话。

范积极这样爱说话,怎么会让宿舍里保持奇怪的沉默氛围,她们总是有话说的,她想起她们提起自身的事情却不是很多的。

突然地耳边传来熟悉的声响,细听去:“好像是陈柚的声音。”

单眼皮高颧骨的女人弯着的身子直起几步到了门口,耳朵贴在门背上,她对范积极做口型。

是她。

陈柚跟胡飞飞边走路边说着话,范积极开门的时候,胡飞飞恰好剥下来一整个桔壳。站在门口,范积极犹豫着要不要回宿舍,说曹操曹操到,陈柚不去抱女儿来单身职工宿舍做什么。

“积极。”胡飞飞像是忘记了陈柚范积极两人之间发生的尴尬,招呼范积极回宿舍。

在宿舍里胡飞飞的话是不多的,几年的下乡生活让她跟一直在城里的同龄人有些不一样。胡飞飞的日子是拮据的,食堂里的免费汤,胡飞飞能够去打第二碗,而范积极要看当天是什么汤,有时候不打。

胡飞飞会先喝一碗免费汤然后再去打饭,之后又装作若无其事地打第二回免费汤。范积极是偶然发现这一点的,她一直替胡飞飞隐瞒着这件事,她维护着胡飞飞的面子。因着这样一点,她以为自己是善良的,可其他人都不知道她的善良。

自己是做好事却不能说,而陈柚的一个桔子就让胡飞飞眉飞色舞。

桔子自然是陆子牧拿来的,水分十足酸酸甜甜,自然的甜味盖住了酸味是味道极好的桔子。市面上的桔子自然有更好看的,但不一定都是能够跟陆子牧拿来的桔子这般味道好的。

“你爱人有多高,我本来还不确定,今天看见的是不是你,这会儿我确定就是你,下午我看见的就是你穿着这条裙子还有小皮鞋,身边站着的顶天立地的高个子就是你丈夫是不是。”

曹小佳是哥伦布发现了新大陆,屁股都不沾床,差点脚都不沾地、跳起来:“可惜我连正脸都能够瞧见,就是远远看了两眼呢,要是我晓得是你,我跑断两条腿也是要瞧一瞧的。”

陈柚不由摇了摇头:“我那是差点成罪人了,比我高大半个头,一米八出头的个子,绝对是没有到顶天立地的高度的。”

曹小佳家里上头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下头还有一个弟弟,她的三个兄弟的个头就没有超过一米七五的,最高的三哥身高是一米七三,相看的姑娘都不好从三哥的身高上挑毛病。

“诶,到时候你们的囡儿会长得多高,我想都不敢想。”胡飞飞默默出声,陈柚都没想过这件事,所以,“飞飞,我觉得你还是挺能想挺敢想的。”

范积极还记得陈柚的爱人是沪市的:“他吃什么长大的,我念书的时候班里都没有这样的高个子。”其他年级倒是有个别高个子,那绝对是鹤立鸡群的效果。

“这个我就不晓得了,我跟他不是打小就认识的。”陈柚想了想,“应该是他爸妈就长得高。”陆子牧的个子在哪里都蛮显眼的,个子的高低一来是遗传,二来确实跟吃得怎么样有关系。

陈柚带来的桔子是相熟的人都分了一分,带到宿舍里的有红枣干、鲜花生。

“这些东西哪里买不一样,他还那么老远带过来啊……”范积极话说到一半,宿舍里都安静了。这话怎么也不好当着人当面说,有没有坏心思已经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这话说出来别人就是会心里头不舒服的。

“我是说这些东西重,他对你真有心。”范积极不是不会圆话:“他是挂心你在外吃得不够好的,红枣补气血,花生又有营养。”

又说了一会儿话,陈柚说自己要去接孩子。

宿舍的门开着能听到陈柚离开的时候跟其他人是有说有笑的,好几个人都说陈柚给的桔子甜。曹小佳扯了扯范积极的袖子,低声问:“积极,你对陈柚是不是有意见。”

范积极打了个激灵:“没有的事,你怎么会这样说?就因为我刚刚说了红枣花生能够买到的,这话又不是假的,花生跟红枣能够买到是常识,又没几个人不晓得。陈柚都没有什么反应,不能因为那天我发了脾气就觉得我说什么话都是针对陈柚,这是对我有意见,我已经跟陈柚道歉过。”

她又说:“这是对我有意见。”

曹小佳气势比范积极弱很多:“没有这样一回事,我就是问问你的想法。大家是工友,我希望我们关系都是好的,有误会要解开,以前大家都相处得很好。”

范积极有了脾气:“你有问一问陈柚是怎么想的么,她男人都到了厂里,也没有想着介绍大家认识不是吗?能有什么误会,就你想跟她好好相处。”

胡飞飞握紧了手掌:“陆同志要赶车,隔了两个区,人家连女儿都没去看就去乘车了就为了不耽搁时间。积极,你误会了。”

好奇心谁都有,但是别的人不是为了满足她的好奇心而存在的。范积极心里头的那股劲是陈柚没将她当成朋友,可是最初没有一见如故,后来也只是相处两个月的关系,以后或许要在厂里一同过许多的时间,但那也是以后的事情。

范积极的过度反应,只会让其他的舍友认为陈柚的选择是对的。

范积极郁闷极了,为什么她们能够坦然接受陈柚的欺骗,又能够接受陈柚的狠心,这样一个心狠的人真不知道能够作出什么事情来。

陈柚比她大了三岁,但是阅历却不仅仅是相差了三年,都说日有所思夜有所梦,陈柚会变成她的噩梦的。晚上睡觉的时候范积极后悔自己吃了陈柚给的桔子,红枣和花生她是一点儿也没有碰,陈柚拿来的红枣花生被分成三份,范积极的那一份她给了别人。

陈柚若无其事的做法让她苦恼,想起来陈柚甚至还是一个不错的人,说出来的话做出来的事,却让自己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哪里做错。

可是错的不是自己的话,陈柚就不是所表现出来的模样。范积极下定决心要少跟陈柚接触,学习那若无其事的模样,但是实际上不再跟陈柚好。

-

“春雅,之前的事算不算翻篇?”

杨大勇的问句没有得到回答,他起身看去背对着他的妻子闭着双眼呼吸平稳,已经入睡。

二婚多是搭伙过日子,摆在称上称斤称量。丈夫去世后,她一个人带着女儿过日子,旁人将她跟杨大勇牵线。她有一个女儿,杨大勇也只有一个女儿,不需要多想,这事就定了下来,因为杨大勇对她很中意。

翻篇?

有有既然结婚了,之前的事就没有翻篇的机会。

已经产生结果,那做什么都无法弥补,这样浅显简单的道理,杨大勇看不透。

他们一块儿相处了十多年,又有一个小石头,往后有那么长的时间。浅显的道理杨大勇迟早会明白,郭春雅这个时候不挑明,又令两人之间少了一场争执。她只当自己没有听过,纵然是到了不能当作没听过的时候,郭春雅也决定好了糊涂到底。

见到陈柚的丈夫之前,对着陈柚,郭春雅有许许多多的道理,但是当一切都尘埃落定,郭春雅清晰认识到陈柚有了一个家。

郭春雅很茫然,心里头有些酸意,她却没有去理会这是因为什么。生活一天一天的继续,很多情绪不去探究,都会被时间冲刷抹平。

杨可琳成为大学生后,在郭春雅面前操心大女儿婚事的人少了。郭春雅也搁浅了这方面的心思,去年的那场乌龙迟来的让她感受到无法在亲生女儿面前抬起头来。

相看人家或许是乌龙,但后来的默认,是将陈柚放置在油锅里。

人不在眼前的时候,到底发生什么事情,都不是那样的重要。过去,郭春雅总是下意识忽略自己的亲生女儿,若说刻意苛待,却也是没有。

最初郭春雅恨陈柚不是个男孩,若是陈柚是儿子而非女儿,郭春雅以为丈夫离世后她的人生经历都可以推翻重来。

久违地,郭春雅设想若陈柚是儿子。

她会守着丈夫的血脉好好过下去,陈家人也不会不帮助他们反而来侵占他们的利益将他们赶出那个家,把她们当成外人。

到了年纪,儿子就进入机床厂工作,或许会跟丈夫一样聪明……总之若陈柚换一个性别,陈柚的日子会顺遂许多,可惜陈柚是个女的。

小石头的呓语打断了郭春雅的遐想,耳边是丈夫的打呼声,她抱起孩子去起夜。

那些如果就像是从未在她脑海中存在过一般。

-

兵团撤消的事情是兵团知青们的大事。

过去回城探亲的时候提起兵团知青,插队知青只有羡慕的份,在一样不能回城的时候兵团战士是一种荣誉。但兵团成农场以后,哪怕兵团知青们的待遇不变,很多东西都变得不同了。

兵团知青领着工资几乎是没有机会够通过招工回城的,当兵团里现役的军官撤离的时候他们已经感受到了不对劲,但是真正的改制后,才有了真正希望破灭的感觉。杨可琳听战友提起兵团改制后大家的苦闷,他说:“二王八那家伙逾假不归,现在吓得我都不敢见了,现在就是在街道里接一点零工,一个大男人窝着屋子里头糊火柴盒。我都不好再寻他去,害他院子们都不能出,怕他成了鳖孙子。”

王志勇给大鼻子倒酒:“你要是有点义气就该不去找他的,他身体不大好又不是能够病退的那种,搞不下来。二王八他就是她妈的命根子,他要是出个什么意外,他娘就不活了。糊纸盒子他都乐意糊了,要不是身体真熬不住也不至于窝在家里头当待业青年,丢大脸了。”

闷了一口酒,男人的鼻子跟会呼吸似的:“呦,他没办法你能没办法。”

酒杯打在桌面上,杨可琳挺直了背,王志勇面前的酒都散在了桌面上:“个鳖孙,说什么胡话嘴巴里是没句好话。”

大鼻子的肩一下子塌了下来,一笑起来眼睛眯成线,鼻子更显眼:“哥,我就是开个玩笑。”

哥们心里头不痛快啊。王志勇抬手碰杯:“我没那天大的本事。”

杨可琳抿了口酒,上辈子陈柚去的就是草原兵团。

“杨可琳!”

女人鬼鬼祟祟探望时,王志勇就发现了,没想到这个鬼鬼祟祟的女人,一副跟可琳相熟的模样。

张依依花了二十块钱买车票,瞧见的是杨可琳跟男同志们同桌吃饭。她找到杨可琳的学校里头问到她的同学,才算是找到了可琳,张依依咽了咽口水,她这时候才感觉到饿。

杨可琳眼中有惊恐,张依依怎么会出现在在这里。她看见张依依身后赶过来的女同学:“可琳,你朋友有急事找你。”

要是杀人犯找我,你也给带路么。

担心可琳误会女同学连忙说:“她带着你们的合照,说是你的好朋友,我想她一定是有什么麻烦事才会千里迢迢跑来寻你。”

“秀娥麻烦你带她过来,依依确实是我的朋友。”杨可琳更想说自己不认识张依依,张依依的模样看上去太憔悴,杨可琳担心她的神志不正常。

“依依,你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张依依说:“我没有哪里不舒服,但有件事我想问你,当年你下乡的时候是你自个想去的么,还是后妈逼你的。”

“是我自个想去的。”这件事杨可琳记得自己是说过的,而张依依是清楚她的苦衷的,一切所谓的自愿不都是赶鸭子上架么。

“哈。”张依依突然笑了,眼泪不受控制落下来,“你说你是自己想去的,他们说的你的抱负才是真的,你跟我说的委屈都是假的啊。”

王志勇咬牙低骂:疯子。

王志勇让杨可琳单独跟张依依说清楚,可张依依偏偏有大劲,这会儿就是跟哪里敢跟杨可琳单独说,她对杨可琳失去了信任。王志勇与大鼻子作为男同志在这时候不好拉着张依依走,而张依依又是可琳的朋友,只是来势汹汹了些。

“我叫王志勇,跟李明朗都是可琳的兵团战友。”王志勇没有离场的打算,饭桌上的菜都是他点的。

张依依本来只是看着张依依,如今一看才发现王志勇是这样的俊青年。

这个是可琳的对象?

“我今天过来是非要跟可琳说清楚的,可琳有的话我需要你当着别人的面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告诉我。”张依依与杨可琳当了十多年的朋友,若不是跑到大学里,她都不晓得杨可琳告诉她的入学时间都是错的。

王志勇记得可琳确实是自愿下乡的,还说过因为小时候欺负过妹妹,所以她报名了下乡。虽然可琳的妹妹最后还是下乡了,但是可琳最初的动机确实是为了妹妹没错。

“可琳肯定是把你当作好朋友,才会跟你说下乡的苦日子的,自己选择下乡是真的,跟你说的委屈抱怨也不是假的。”王志勇没料到自己是这样的耐心、苦口婆心:“可琳的朋友,你现在肯定是发生了什么事,心里头乱。你静下来想一想,这两样并不矛盾的。你现在有什么困难,你说出来大家给你想一想办法。”

“你真是个热心肠的好人,我本来跟你一样有副热心肠。”杨可琳重生来头一遭这样的慌乱,张依依的出现实在是在她的预料之外,朋友是阶段性的,渐行渐远是大多数。纵然在重生之前,她也没有跟张依依当一辈子的朋友,何况是她人生节节升高的此生。

依依,我想给你留点体面的。

可是……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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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第 6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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