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妒夫 第1章 明聿集团的继承人

作者:梨梨巧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6-01-24 19:00:54 来源:文学城

十月份。

昨夜海市终于落了场秋雨,雨裹走了炎热,海市总算有了秋天的模样。

国庆假期结束,人们短暂的休息停止,再次步履匆匆地投入工作和学习。

市中心的位置,灰黑色高楼林立,高楼最顶端的“明聿集团”四个字,在阳光里熠熠生辉。

沈之坐在明聿集团的大厅内,百般无聊地搅动着手里的咖啡,方糖沁在咖啡液里,随着他的汤匙,逐渐融化。

“沈之!”于忆似乎是跑进来的,胸膛上下起伏着。他看了一眼沈之手中的咖啡,一把抢过,咕嘟咕嘟两口喝了。

沈之好看的眉头轻微皱起,一脸嫌弃:“粗俗!”

于忆终于将气喘匀了,也不生气,反而恭维道:“是是是,哪比得过我们沈大作家优雅。”

他一屁股坐在沈之对面的位置,“你今天怎么这么早来?”

沈之莫名其妙地睨了他一眼:“难道跟你一样,把脸跑得乱七八糟的来面试?”

于忆:“……”

他打开手机前置,看了看自己,只是发丝微乱,怎么到了沈之口中就成了乱七八糟。

于忆刚想反驳,一抬眼看到沈之,反驳的话又被他硬生生吞下。

跟沈之比起来,他确实是乱七八糟。

沈之今日将刘海梳起,露出漂亮的额头,额前则看似随意实则精心地掉下几缕碎发。

他穿了一件黑色立领风衣,现在坐在室内,领子被他放下,露出风衣里的衬衫,衬衫被他微微解了两颗,漂亮的锁骨压在暗色之下,若隐若现。

沙发扶手旁,还放着一条羊绒围巾。

“沈之,你今天要结婚吗?”于忆忍不发问。

要不是于忆知道沈之是来面试的,否则他都快以为这是谁家的新郎官走错场地了。

精心打扮过的男人,连白眼都懒得施舍给乱七八糟的于忆:“闭嘴。”

“你吵得我头疼。”

于忆:“……”

于忆早就习惯了沈之这副模样,他见他这副爱搭不理的样子,都快十年了。因为,他和沈之是大学、研究生、博士的同学。

大概就是,大学偶然分到一个寝,保研后又阴差阳错到同一个学校又是同一个导师,一直到现在的博士的十年。

于忆还记得大学开学第一天,他一打开寝室门,就看见屋内坐了个帅得惨绝人寰的男人。

那张脸帅到,是任何碳基生物第一次见,都会流口水的程度。

男人抬了抬眼皮,“沈之。”

于忆还处在被冲击中,半晌才回过神,这个帅死了的男人在自我介绍。

“哦哦哦,”他僵硬地回答:“你好,我叫于忆,忆江南的忆。”

沈之微微点头,“之乎者也的之。”

那个时候,于忆怎么也想不到这个帅得惊天地泣鬼神的男人,会和他当近十年的同学。

沈之的那杯咖啡被于忆喝了,他面前只剩了一块巴斯克。

他慢条斯理地用小勺挖了一小块,轻轻含了一小口到嘴里。

一口蛋糕,被他硬是吃了三分钟。

秋日,微风,暖阳,美男。

沈之的这个角落,引得其他面试的人频频回头。

那些窸窸窣窣地讨论声,于忆想忽略都难。

“蓝颜祸水。”于忆骂道。

沈之抬了抬眉骨,“你也不赖。”

不然,沈之不会和于忆做这么久的朋友。

那确实。

于忆长得也很帅,只不过跟沈之站在一起,略显逊色。

以前,学校里的那些女生千方百计搞到沈之的微信,但没追两天就放弃了。

因为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冷了。

冷淡到,连基本的“你好”都懒得敷衍。

一个“你好”发出去,若是过了十分钟,对面还没说正事,沈之就会利落的将人拉黑删除。

那些送给他的东西,沈之也会让于忆帮忙原封不动的退回去。

而常常于忆退东西的时候,那些女生会忽然发觉,原来沈之旁边的这个男生,也长得很帅。

于是转而,改变了追求对象。

于忆的众多追求者,大部分就是这样来的。

于忆安静不到两分钟,又蠢蠢欲动起来。

他盯着沈之手里的巴斯克,“你说,这明聿集团就是不一样,不仅单独在大厅划了一块区域给我们这些面试的人休息,连准备的咖啡都是现磨,茶点也这么上档次。”

“怪不得,来面试的人,这么多。”于忆不由得感叹。

沈之望了一眼,的确,明聿的一楼大厅内,几乎站满了人。

“诶,这明聿怎么突然大范围的扩招?”于忆忍不住问。

一两个部门招人还说得过去,但整个集团都开始招人,这简直是匪夷所思。

这可是明聿,多少人抢破了头都想进来。

作为中国领先的互联网科技企业,其产业布局极为广泛,涵盖了社交、娱乐、金融、云计算、人工智能、投资等多个领域。

“你说,”于忆忽然压低了声音,“那件事是不是真的?”

“哪件事?”沈之有些心不在焉。

于忆伸着脖子,四处张望了一圈,悄声道:“网上都在传,明聿突然大范围扩招,是因为明聿的原定继承人明淅车祸去世了。”

半年前,一则“雨夜宾利失控入海,车主不知所踪”的新闻,在网上闹的沸沸扬扬。

互联网的信息更新换代极快,昨天爆出的新闻,或许后天就会被遗忘。更何况,这桩车祸还是发生在英国。

但偏偏那辆落海的车,是宾利,又偏偏有人说看见了车牌号是“0214”

那辆车,似乎是明聿集团明淅的车。

网上瞬间炸开了锅。

各种小媒体,争先报道:“明聿集团继承人明淅,疑似死亡。”

“明聿集团继承人明淅,失踪。”

但没有一家官媒敢出来证实——明淅是生还是死。

闹不过一周,事情便被明聿强势压下。

十月份明聿的突然扩招,才又将这件未解的事翻了出来。

于忆继续说:“现在的继承人换成了明淅的妹妹,明沥。”

“好像说,明沥研究生才读到一半,就被明家紧急召回国。”

“好多网友都猜测,明淅的死是明沥促成的,为了争夺继承权。”

“明聿压下这些事,是为了保住明沥。”

心不在焉的沈之,终于勉为其难地开口:“找到尸体了吗?”

“什么?”

“我说,找到明淅的尸体了吗?警方通报了吗?官方媒体报道了吗?明聿集团发讣告了吗?”

沈之接二连三的反问,让于忆哑口无言。

男人放下面前的巴斯克,身子后仰,手臂环抱在胸前,扬起下巴看向于忆,“既然这些都没有,那些人凭什么无端猜测明淅的死是他妹妹造成的。”

“再者,现在是法治社会。”

“最后,明淅和明沥是亲兄妹。”

于忆刚刚说,明沥研究生读到一半就回国了,沈之想,她大概也只有二十三四,还是个小姑娘。

哥哥下落不明,又被网友无端揣测了整整半年。

一时间,沈之的同情心泛滥。

男人翻了个白眼,对网上的谈论犀利评价:“一群吃饱了撑的法盲。”

“是呀,是呀,网上不懂法的可多了。”

心大的于忆根本听不出沈之话里的讽刺,一个劲儿的跟着附和。

沈之懒得搭理于忆。

“但是……”于忆回忆到,“我记得两年前,明聿的高层就被明淅罢免了不少,当时新闻报道了好多,不知道跟这次的大扩招有没有关系。”

沈之敷衍地“嗯”了一声,又拿起那块巴斯克,小口小口地抿着。

他翻起腕上的浪琴表,表盘上的指针指向九点四十五,“于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该去各自的部门面试了。”

九点四十五,大厅内的面试者都开始窸窸窣窣地起身。

沈之翻出公文包里的镜子,再次整理好自己的面容。放在沙发扶手旁的围巾,被他拿起搭在臂弯处。

二人朝电梯口走去。

明聿的大厅很广,但架不住这么多人同时走动。

沈之和于忆跟着人流,缓慢地朝电梯移动。

这样拥挤的空间里,沈之始终和前一个人保持着一拳的距离,他害怕自己的鞋一不小心就被踩脏。

走至刷卡闸门处,他们的身后忽然传来此起彼伏的讨论声、惊呼声。

人声嘈杂只持续了一秒。

偌大的大厅,渐渐静了下来。

不论是在沈之前方的面试者,还是后方的面试者,都不约而同的朝大门处张望。

大家都翘首以盼着即将进入大门的人。

闸门口,瞬间空了。

于忆也本想凑热闹,但沈之一把拽着他的衣领,朝电梯走去。

“诶诶诶,你干嘛?”

“在这儿也能看。”沈之有些不耐烦。

于忆瞥眼瞧见沈之不停地整理风衣上刚刚被挤出的褶皱,他便明白沈之是嫌前面挤。

行吧,这儿看就这儿看。

他不跟矫情的沈大作家计较。

旋转的玻璃门旁,站着一个身着黑色西装的男子——庄周。

原是明淅身边的人,现在成了明沥的秘书。

庄周站得笔直,面容严肃地恭候着。

旋转的玻璃门转起,将室外的凉意带入。

接二连三的外国人从门内进入。

虽然他们走在前面,但他们都微微侧身,将脸朝身后倾去。

显然,他们的中心在后面。

而后,一群金发碧眼的外国面孔中,出现了一张东方面孔。

是个女子。

她被簇拥在中间。

她刚跨进大门,庄周便迅速迎上,恭敬道:“明总。”

明聿集团的继承人——明沥。

PS:本书男女主心理都不太正常,一个喜欢qiu禁,另一个喜欢被qiu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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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定谔的管家》

又名《男鬼女鬼,向前冲!》

瞿筠是段熹父亲留给她的……遗物。

但这个“遗物”不太听话,明明她才是小姐,他是管家,但瞿筠总是以下犯上地管教她——

管她吃饭,

管她成绩,

管她生活起居,

……

段熹突然觉得有点不对劲,瞿筠管得太宽了。

管家越来越得寸进尺。

甚至插手她的交友。

瞿筠冷着脸,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和她的青梅竹马。眼神晦暗不清,阴恻恻道:

“段熹,过来。”

段熹冷淡驳斥:“瞿筠,你别得寸进尺。”

“呵。”男人冷笑一声。

“段熹,乖一点。”

她对男人拳打脚踢,瞿筠置若罔闻。男人半跪在她的脚边,眼泪砸在她的手背。

瞿筠低声乞求她:

“段熹,我才是你父亲留给你的遗物。”

**

段斋一生树敌颇多,最后,段家在美国被仇人灭门,那一场惨案里,只有段斋的小女儿段熹活了下来。

瞿筠受段斋的遗嘱,按照美国法律,照顾他的女儿段熹。

段熹在十八岁那天,颐指气使地朝瞿筠告了白

瞿筠慌了,立刻将人送去国外。

好不容易克制下的情感,在看见二十二岁的段熹牵着一个野男人时,彻底决堤。

他差点疯了。

青梅竹马,国外的挚友……

她的身边总是有那么多的狗。

他忮忌得快要死掉了。

瞿筠后悔了。

瞿家家主,又巴巴儿的凑到段熹身边。

瞿筠阴暗的想:真希望,世界上所有的“狗”都消失。

谁也没看见段熹嘴角一闪而过得逞的微笑,谁也没看见瞿筠眼底的暗色。

注:1、男女主年龄相差十三岁

2、女主的听力受损,虽没有完全聋,但是说话声远了,会听不清。

3、女主性格实在恶劣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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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明聿集团的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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