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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乔若先醒了过来,拿出手机看看时间,已经九点多钟。
转头去看何亚君,他仍然闭着眼睛安睡着,她情不自禁地伸出手到他脸上,用手指轻轻描画他的额头、眉毛、眼睛、鼻子、嘴和下巴。
他真的长得很好看,也是迄今为止,她遇到的最好看的男人,她不知道他在她这里是否被美化了,但这么多年过去,只有他这张脸,能让她体会到脸红心跳的感觉。
他睡着的时候,样子很乖巧,她很开心,因为他的睡姿很放松,眉目也是舒展的,看不出一丝烦恼。
她静静看了他好几秒钟,才轻手轻脚地掀开被子下床。
她去了浴室,简单冲了个澡,洗漱好出来,一时无事可做,便打开冰箱,准备做点儿吃的。
冰箱里储备不多,肉有一些,但是没看到什么蔬菜,不过她意外地找到了一袋速冻水饺。
她正要烧开水,忽然听到何亚君叫她,她跑进卧室一看,窗帘全拉开了,何亚君站在窗边,指着窗外:“乔若,你看,下雪了。”
乔若惊呼一声,奔到窗边:“好漂亮呀,我们老家那边今年还没下雪呢。”
短短一夜时间,道路两边已经积了厚厚的雪,远远近近的建筑物,雪白的屋顶之下大多是用红砖砌成的外墙,挂了雪的不知名的大树挺立在一旁,大片大片的雪花还在洋洋洒洒地下着,颇有铺天盖地之势。
“纽约这边倒是已经下了好几场雪了。”他笑了笑,抱了一下她,“你慢慢欣赏,我去洗漱,再做点儿吃的。”
“我来做吧,我看你这儿还有饺子。”
他没跟她争:“也行,那辛苦你了。”
考虑到中午还要跟洪琰涛、洪梦琦一起吃饭,他们这顿都吃得不多。
解决了早饭,乔若拉着何亚君去了卧室,打开自己的行李箱,从最下面翻出一个方形纸盒:“亚君,你生日的时候,我不在这边,一直没机会送给你。”
何亚君接过来,打开盒子一看,里面装着一件黑色的毛衣,竟然是他常穿的一个牌子。
她笑嘻嘻地解释:“之前在酒店,你睡着的时候,我特地看了你穿的毛衣的牌子,然后照着这个牌子买的。你可不许说不喜欢。”
他笑:“我很喜欢这个生日礼物,谢谢。”
他脱了上衣,抖开毛衣,刚要穿上,被她制止:“还没洗呢,洗了再试吧。本来我是打算洗了再带过来的,但是在家里洗,我爸妈要是看到的话,肯定会追问的。”
“没关系,我等不及了。”他套上毛衣,理了理,在她眼前转了一圈,评价道,“眼光不错,配得上我。”
乔若用指尖点他的鼻尖:“你不仅是个自大狂,还是个自恋狂。”
他大笑着一把抱住她:“没办法,还不是被你惯出来的。”
她搂着他的腰,享受着他怀抱的温暖,过了好一会儿,才仰起脸看他:“亚君,我喜欢你的拥抱,你能这样抱着我一辈子吗?”
他短暂地沉默,她意识到自己算是逾越了,大概这两天他每次凝视她的眼神太过温柔,才激起了她的贪念,竟然向他要起了承诺,她压下心底不该有的念头,吐了吐舌头:“你看我真傻,哪有人不吃不喝一直抱着的?”
她用双手撑着他的肩膀,想要退出,他蓦地加了一点儿力道,更紧地圈住她:“嗯,好像是有点儿傻。”
她佯装生气,掐他的耳朵,不满地说:“哼,哪有你这样说话的,你这个时候应该反驳我,夸我聪明才对。”
“但是傻人有傻福呀。”他的表情异样真诚,仿佛正在宣布一件很严肃、很重大的事情,“相信我,你接下来的人生肯定会很幸福。”
那我的幸福与你有关吗?她在心里问道。
“好吧,姑且算你圆回来了,原谅你了。”她很大度地说,又扯了扯他身上的毛衣,“脱下来吧,洗了才能穿。”
他们刚收拾好,做好出门的准备,便接到洪琰涛打来的电话,洪琰涛告诉他们,他和洪梦琦已经坐上去那家牛排店的出租车。
何亚君开了免提,问:“梦琦……没事了吧?”
洪琰涛笑道:“没事了,昨晚到酒店以后,一直到现在,心情看上去都很平静。也不知道乔若跟她聊了什么,我问她,她死活不说。”
何亚君捏了捏掌中乔若的手,也笑了:“算了,琰涛,女人之间的秘密,我们男人还是少打听为好。”
他挂断手机,冲乔若挤挤眼睛:“我是不是很有觉悟?”
“嗯,宝贝,你很棒。”她竖起大拇指,“待会儿买糖给你吃。”
“……”他哑然失笑,“你呀,幸亏不是男人,不然你这么漂亮的眼睛,再加上你哄人开心的本事,不知道有多少女孩子会被你迷得晕头转向。”
“啊,那就祈祷我下辈子做个男人吧。”
“那你别想了,这辈子还那么长,你先想好这辈子怎么把我迷倒吧。”
何亚君开车载着乔若赶到牛排店的时候,洪琰涛和洪梦琦刚好从出租车上下来。
洪琰涛诚不我欺,洪梦琦确实很平静,平静地甚至都有点儿冷冷的,但乔若再没从她的这份冷淡中看到敌意。
乔若主动冲她招手,跟她打招呼:“梦琦,中午好。”
洪梦琦滞了滞,走到乔若身边,似乎有些不情愿,但还是回应了她:“中午好,乔若……姐。”
在场的另两位男士无不惊讶地瞪着她们,乔若起初也是一怔,然后笑了,露出一副得意的表情:“以后梦琦也是我妹妹了,你们说话做事,可得给我小心点儿。”
洪梦琦扯了扯嘴角,见洪琰涛、何亚君还是一副大白天见了鬼的样子,顿时不耐烦了:“看什么看?我一直都很有礼貌,好不好?”
何亚君似笑非笑地摸下巴:“是吗?那你叫一声亚君哥来听听,我就信你。”
洪梦琦白了他一眼:“不叫,我只有一个哥哥。”
洪琰涛安慰地拍拍何亚君的肩膀:“真遗憾,你的话,她现在听不进去了。靠边站吧。”
四个人说笑着进了这家名叫Peter Luger的牛排店,店开在一座红砖建筑里,据说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非常受欢迎。
进门后,何亚君帮乔若拂掉落在她发梢上的一点儿碎雪。
洪梦琦只看了他们一眼,就偏过头,去找洪琰涛说话了。
想来这女孩子已经打定主意要走出来了。乔若开心地这样想着,总算可以没有顾忌地当众去搂何亚君的胳膊了。
何亚君提前好多天就订好了位子,只不过不是靠窗的,所以看不到外面的雪景。店里的客人很多,几乎看不到空位,但大家都比较安静,只是小声讲话,并不嘈杂喧闹,坐在何亚君身边的乔若实在是太喜欢这种被陌生人包围的感觉了——一种岁月静好的安全感。
乔若凑过去跟何亚君一起看菜单,果不其然地发现,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单词,她都看不懂。
实际上,这些年她一直在抽时间自学英语,虽然她的口语不怎么样,但自认词汇量还是过得去的。然而真出了国,她才意识到自己的英语到底有多烂。
反观在座的另外三个人,全无语言障碍,讲起英语全都十分流利,听得她好生羡慕。
何亚君很贴心地把那些英文翻译成中文给她听,问她想吃什么口味的,她给不出想法:“我都行,只要不是太辣的。”
点好了餐,他们聊接下来的行程,他们已经定了下午去逛大都会艺术博物馆,如果来得及的话,再去中央公园散散步。
乔若第一次来,对于去哪里没有明确的目标,反正这里的每一处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无论到哪个地方,她都不吃亏。最重要的是,她可以跟何亚君在一起,那么不管前方的路指向哪个方向,她的幸福感都是一样的。
“明天我和梦琦就不跟你们一起行动了,”洪琰涛说,“我们要去洛杉矶待几天,纽约太冷了。”
“去吧,我是去不成了,最近太忙,后天还得上班。”何亚君耸了耸肩。
“乔若,既然亚君得上班,那他肯定没多少时间陪你,要不明天你和我们一起去洛杉矶转转?”洪琰涛朝乔若眨眨眼睛。
乔若还没来得及回答,何亚君抢先一步:“她不去。”
“我又没问你。”洪琰涛很不给他面子。
“那你明天想去吗?”何亚君听起来是在征询乔若的意见,但他的眼神有一种成竹在胸的笃定。
乔若当然不会撇下他跑去别的地方,她来美国的目的是见他,可不是为了看风景,就算要看,也必须跟他一起看才可以。
她对洪琰涛笑笑:“你们玩得开心,我就不去了。”
吃的东西陆陆续续被送上桌,乔若听他们跟服务员自如地用英语对话,不由地又有点儿受打击。
“怎么了?”何亚君留意到她暗下去的眼神。
她用手支着下巴,作苦恼状:“我在想,我的英文什么时候才能说得跟你们的一样好?”
坐她对面的洪梦琦迟疑一下,第一个开了口:“用它,在一切可以用到它的地方都用它。我高中时英文学得很不好,考托福的时候,考了好几次,才险险够到我要去的那个大学对英文成绩的要求。刚来美国的时候,我就像个哑巴,后来没办法,上课必须用,小组作业必须用,出门买个东西也要用,哪哪儿都得用,就只能硬着头皮说,结果不到半年,我就说得很流畅了。”
洪琰涛笑着点头:“乔若,语言环境很重要,以后多往这边跑跑,很快就能讲得很好。”
何亚君不以为然:“你们讲的都是空话,就跟老师鼓励差生,只要努力,就能提高学习成绩一样,一点儿用没有。”
“你的意思是,我是……差生?”乔若不太确定地问。
“……不是,”何亚君坐得更端正了些,“我的意思是说,你不用找别人练,直接跟我讲就行了,你刚才也听到我说英文了,我讲得还算地道吧?比他们两个好了不知道多少倍。从明天开始,不管干什么,我们都用英语对话,有我做你的老师,不出一个月,你就能出师。”
洪琰涛和洪梦琦一起递给他一个白眼。
乔若也有点儿无语,不知道是因为他的自信,还是因为他提出的这个点子:“算……算了吧。”
“不要不好意思,我教学能力不错的。当年白晴那么烂的成绩,你知道她是怎么考到超出一本线三十多分的吗?”
乔若回忆一下,好像高中时白晴的成绩在班里属于中上游,在她看来,能在他们那个重点高中的班级里排到中上游,已经是相当不错的成绩了,怎么可能烂?
“因为她很努力啊。”她实事求是。
“一半是因为努力,还有一半是因为有我给她辅导功课。”何亚君讲得一本正经,语气中又透着点儿不那么明显的自豪。
乔若半信半疑,可是想想他们青梅竹马的关系,再想想何亚君那时名列前茅的成绩,倒认为他下这种结论也不算离谱。
“哥,”洪梦琦转头对洪琰涛说,“他这是在孔雀开屏吧?”
洪琰涛忍笑:“很明显是的。”
“这个屏开得有点儿大,太挡光了,很碍眼,我们要不要把他的羽毛全拔掉?”
“好的,我帮你。”
兄妹俩双手抱胸,一齐看向何亚君,脸上挂着仿佛从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假笑”。
乔若掩口失声,瞄一眼何亚君,但他并不理他们的一唱一和,长臂一抬,搭上她的肩,头往她这边一歪,笑眯眯说:“就这么说定了,从明天开始,我帮你练口语。放心,不收你学费。”
乔若没料到自己随口发出的一句不算牢骚的牢骚,竟然把事情引到了这个方向,她懒得当真,决定只当这是他无聊时开的一个玩笑好了。
不得不说,这家牛排店能存活一百多年的确是有点儿东西的。乔若吃着那道经典的干式熟成Porterhouse红屋牛排,马上就理解了洪琰涛为什么还没来纽约就点名要吃这家了。
牛肉很嫩很香,配上沙拉,更令人食指大动,除了牛排,培根和汉堡的味道也不错,而且份量都很大,到吃冰淇淋的时候,她简直撑到不行了。
如果一定要挑剔的话,就是价格不太美丽,加上税和小费,如果按照人民币来算,这顿饭花了将近三千元。何亚君付钱的时候,乔若的心抖了又抖,决定无论如何,都不要再来这家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