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福华隔着篱笆墙打量着眼前这小少年,身量五尺余,戴着旧毡帽,辩发散落在翻领裘服上,腰侧一边挂着两把刀,一边坠着箭囊。
明显一副突厥人打扮。
细看其面部,眼睛狭长有神,高鼻高颧骨,脸颊上还坠着婴儿肥,下颚线却利落,整张脸窄长,皮肤偏黑。
扫过少年身后的两匹马,洪福华视线发亮。
膘肥体壮,突厥马种,是难得的好马。
那枣色马上不知驮着什么物什,被一毡毯盖住,黑马上挂着山彘,看上去分量不小。
就在刚刚,这个少年问自己能否借宿几天,以这只野彘做酬谢。
视线回到少年脸上,“看你衣着,应是突厥人,突厥距此路途遥远,又正值寒冬,你怎会来此?”
不怪乎洪福华如此诧问,此乃大周北境边陲之地,平日里会有突厥牧民与当地村民往来交易,用牛羊换些盐巴衣物等,但都是在夏秋两季,春冬突厥严寒至极,牧民少有来此。
这突厥少年出现在此地,如此不合时宜,怎能不多想?
况且洪福华从戎多年,又多有狩猎,能感知到少年藏匿的野性。
尤其那双眼睛,乍一看虽平静无波,但其中掩着凌厉。就像曾经见过的苍猊犬,以为憨实无害,实际凶悍无比。
少年一时无声,似是在思索。
这更让洪福华警觉起来。
衣着装扮和那两匹马都说明少年是从突厥来,但是这少年却说的一口流利的大周官话,就算是久在北境打交道的突厥牧民,也只不过能说几句幽州方言罢了。
纵然大周与突厥这些年来交好,但是幽州乃大周北境要塞,此少年莫不是什么探子不成?
作为一个退役老革,洪福华不禁将事情往深处细想,面色愈发沉重。
这突厥少年——也就是十七,发觉面前这位老汉的眼神越来越警惕,猜对方该是误会了什么。
在此之前,十七已经连续四次借宿失败。
回想到先前在这个村子借宿的境况,十七真是苦笑不得。
第一家的老妇人怜她年少本要好心留宿,却被马上驮着的尸体吓得差点晕过去,在她媳妇搀扶下才能回屋。
——用毡毯盖住尸体。
第二家是姐弟二人,见她是个生面孔又带着两把刀,吓得不敢给他开门。
——得找胆大不怕生的。
第三家很热情,带着三个孩子的寡妇泼辣爽利,但是家里孩子多,没有空床。
——换个屋舍多的人家。
第四家是个文秀的有山羊胡子的儒雅老伯,笑眯眯的问到小郎君投宿欲许酬金几何呀?
......
没钱!
身上值钱的东西早在先头路上换了干粮。
幸好这村子就在山脚下,直接去山上猎些野味当住宿金。
运气好遇上了一只野山猪。等几拳打死野猪下山时,已日薄西山。
不屈不挠的十七总结了前几次失败的经验,找到了洪福华家。
屋主是个精神矍铄的老汉,屋外墙上悬着弓箭,晾挂着几张动物皮子,看样子是个猎户。
篱笆墙将几间房舍围了个院子,条件不错。
猎户杀生不少,肯定不怕生,应该不会被尸体吓到。
有院子,屋舍多,空床不会少。
再加这么肥壮的野猪做借宿费,十七信心满满地喊出了屋主......
然后便遭遇了眼下诸多怀疑。
原先不知,现在凑近了才发觉,老汉精神气十足,心明眼亮,一看就是练家子,看上去不简单。
十七想,不做好解释,怕是难以转头离开。
若是直接走了,只怕会让他觉得我是心虚,万一他认定我是突厥探子,可能会被官兵被抓走盘问,眼下阿娘还未下葬,还是莫招惹不必要的麻烦为好。
细观这老汉,面貌肃正,眼神清明透着刚直,不像是坏人。
此番情形,先糊弄过去再说。
十七退后将枣色马上的毡毯一把掀开。
竟是一具女尸!
不等老汉惊诧,十七便开口道“这是我阿娘。”
边解开绑在马背上的尸体边说,“我阿娘是大周汉人,她年轻时被卖到东突厥,这些年一直思念故土,前不久我阿爹死了,我阿娘就想带我回大周。”
十七半真半假的继续,“但半路上遇见歹人,我和阿娘费力逃走,我阿娘受了刀伤,路上身亡,我就带着她的尸身回大周,圆了她魂归中原的夙愿。”
语毕,十七已经抱下尸身来到跟前,方便洪福华查看。
天气严寒,尸身不见腐气。
那女尸虽作突厥装束,但看相貌是汉女无疑,面容细看下和少年有几分相像,且胸口上的确有处刀伤。
待洪福华看了个清楚,十七又将尸体放回马背上用毡毯盖住。
然洪福华心中疑虑仍未放下。
少年说的话看似合理,可周身尽是破绽。
那腰上的两把长刀非普通兵刃,看制式乃是突厥军中用刀。
还有这两匹高壮大马,毛色鲜亮,肌腱发达又比例匀称,乃千里良驹,即便在马力丰盛的突厥也非凡品,恐怕只有各部落贵族才有。
可少年若是突厥贵族,怎么孤身来北境没个部卒护送,且若是贵族应当有路引进城投宿,或是驿站接待,何至来找这他一田舍老汉借宿。
心中戒备非常,但洪福华还是打开篱笆门,让人进来。
“今晚你就在我这儿住下,明日我出去打听消息,倘若你所言有假,我定将你绑了报官。”
“好好好,要是怕我逃跑,你现在就可以将我手脚绑住,只要今晚让我睡个好觉就行。”
将人往院里引的洪福华听到这话一噎,回头就瞅见对方一脸的无谓。
拴好马,收缴了武器,洪福华给十七安排了一间空房,又卸了门板放置尸身。
洪福华退役前是北境幽州的戍卫官,喜好打猎,今年告老后就当了个猎户。
幽州蓟县城外,有座笔架山,概因其山峰远观形似笔架而得名。
此山占地几百里,山中多有飞禽野兽,为狩猎佳地。
一年前,洪福华在这笔架山下的吉华村盖置了几间屋舍,就此定居养老。
偶尔会有城中的老友过来找他一起游猎,那几间事物齐全的空房就是备着给老友们过夜用,现下正好便宜了十七。
十七在房里这看看,那瞧瞧,四处上手摸摸。
从桌椅案几到箱柜床榻,无一处不觉得新鲜好奇。
晚间洪福华多煮了几碗麦粥,又热了几块蒸饼。
连着好多天没吃过热食的十七吃的那叫一个香。
吃饭期间,洪福华趁机又和十七聊上了。
“你多大了?”
“十一岁。”
“!!!”洪福华吃了一惊,知其年少,却不曾意料到这么小的年岁。
“那你叫什么?”
“十七,数数的那个十七,”十七咽下碗里最后一口麦粥。
洪福华疑惑,“十七?这是汉名吧,既为汉名,怎没个姓氏?”
“我阿娘是孤儿,有名无姓,我汉名是阿娘取的,自然也无姓。”
又问,“那突厥名呢?”
“嘎鲁。”
洪福华轻声念了句少年的名字,接着道,“若我没记错,突厥语中,嘎鲁应是大雁之意吧?”
半响没听见应声,正啃着蒸饼的洪福华抬起头,就见十七拿着空碗巴巴的望着他。
......
跟等着猎人放诱食的小狼似的。
洪福华难得沉默了一瞬,“没吃饱就自己添粥,蒸饼自己拿。”
话音刚落,十七已经抓了个蒸饼扯了一口。
嘴里还嚼着饼子,说话有些含糊“对,就是大雁的意思。”
洪福华肯定道:“这突厥名字,应该也是你阿娘取的吧。”
十七看了他一眼,似是在惊疑对方如何得知。
突厥为北狄,大周位南。
大雁南飞,游思者多视其为归乡之鸟。
先头这少年说其母乃汉女,被卖至东突厥,思中原心切。
如此不难猜出少年名之由来。
盯着十七喝完手里的粥放下碗,洪福华乍然出手,一个掌风劈过来。
十七虽然跳起来躲过,但猝不及防间还是慢了半拍,被余力劈到了肩膀。
发现少年的眼睛一下变得凶狠,洪福华紧跟着起身出腿。
十七这次有了准备,但是刚躲了过去,又劈头盖脸来了几招,十七蹦来跳去,一会弯腰一会侧身的,总有那么几下不慎中招的。
就这么来了十几下后,十七也明白过来对方是在试探他功夫呢。
但眼见着对方还不收手,跟招猫逗狗似的,遭了几处打后,十七也有点儿怒了。
有完没完呢!
遂以攻为守迎着招式直接挥拳过去,洪福华也不避,见状干脆收了招式来个以拳对拳。
“砰!”的一声,手骨裂了,洪福华被击的后退了几步。
十七身形未动,但是手也正痛着,却比指骨裂了的洪福华好多了,不过是手背上红了些而已。
明白这是对方出拳前收了力道。
两人收拳后相对而立,互相凝视。
“好小子!”洪福华对拳的右手臂被震得发麻,暗道这少年好力气。
反应快,身体灵活,虽有蛮力但招式间没有章法,是个野路子,不是正经学过武的样子。
听到刚刚那声骨裂声,十七解释着“我已经卸了七成力了。”
洪福华没作声,坐了回去。心道你小子使劲三分,胜过别人力之十成。
见对方没有怪罪生气之意,十七也跟着坐了下来,犹豫了一番,等对方许久不动作,还是伸手将最后张蒸饼拿过来吃了。
一锅麦粥,五个蒸饼,洪福华只用了一碗粥和一个饼,剩下的全留给了十七。
十七吃了个大饱,脸上浮过餍足。
见洪福华用左手收拾起了碗筷,瞥了眼对方垂在身侧的红肿的右手,十七有些赧然,吃了人家这么多,还给人手打断了,这不太好意思。
“我收拾我收拾。”夺过碗筷就冲了出去。
十七在灶房洗好碗归置,洪福华也给十七铺好了床褥。
看着厚实的被褥,十七又忍不住上手摸了摸。
发出一声喟叹,真是舒服软和!
已经十几天不曾安睡过的十七,一夜好眠。
此文有些慢热哦~
女主女扮男装,成长文,男主戏份在进长安后会变多。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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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投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