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祸源之始
凌云宗自创立以来已有千年,其宗主陆青云凭屠魔功绩成为正道盟主,其宗门因此强盛至今。
娲皇创世,天地涌出灵气,修士由此诞生。据说第一个被娲皇创造的人继承了娲皇的造物之力,能吸收天地灵气,孕育天地万物。这类人被称为“灵修”。书载曰:灵修者,气之主也,纳气入体,万般变化,疾痛惨怛则浊气攻心,薨。
不止何时起,魔气诞生了,魔气,即受污染灵气。修士受心魔引诱,入魔而生。
千年前陆青云屠魔之后,对外宣称自己是灵修之后,又向一众正道展示了自己磅礴的灵气。他迅速被推举为万盟之主,持令牌以号令天下,莫敢不从也。(莫:没有人)
各宗宗主前来道贺,明里都是贺,暗里都是妒,奈何实力不允许,不得不服。没人打得过陆青云,他们联手陷害陆青云,目前也做不到。只能摆着个菊花脸,谄媚道:“陆青云者当世无双!”
陆青云无父无母,有记忆来,就是浑身**在山间穿梭,与狼为伴。一日一个山妇捡到了他,然后把他带回家视如己出。夫妻两老而无子,因此捡到陆青云,看的像个宝贝一样,把自己最好的都给了陆青云。陆青云也勤劳孝顺,让二老省心省力。他天生神力,年尚幼便能轻松扛起一大担子柴火。
一位仙长下凡游历路过这家人,看到陆青云,招呼夫妻两过来,“你们家孩子,骨骼清奇,实乃修真奇才。莫要浪费了这么一个好苗子。唤他过来,拜我为师。”说罢又拿出一个包裹打开,里面是万两黄金。
凡俗之人,大概是一辈子都没见过那么多钱。夫妻两有种恍惚感,思考片刻,还是回道:“道长阔气,但此事还得从长计议,至少我们得和云儿商量一下。”
仙长笑笑:“我在这里等你答复,仙缘机不可失。莫要因为私情浪费了一次机缘。”
“云儿你过来,娘要找你商量个事。”
“嗯。好。”
“外面来了为仙长,说你骨骼清奇是个修真的好苗子。云儿你想去修仙吗?你若想去,我们不拦。”山妇眨眨眼睛,面上依然是温和的笑,只是声音里有点哽咽。
山夫姓陆,名陆武。是个猎人,每天去山里打打猎,拖去镇上卖掉,维持家里生计。他倒是挺希望他们的云儿能出去闯闯,成为传说中半步登天的仙人。从他看到陆青云的第一眼,就知道他不简单,这是一位老猎人的直觉。书上说青云之志,是胸怀大志的人。所以他为捡来的孩子命名为陆青云。希望他凌云登天。当这天来临,他却有些不舍。毕竟相伴十多年。看着他从一个婴儿到少年。
陆武换上严厉的表情,“你走吧,走了就不要回来了,我们以你为傲。等你成为仙人了,再回来看望我们。”
陆青云心里难受,父母都那么说了。父母之命不可违。他磕了三个响头:“孩儿立志出深山,不修得道不返还。”
他比任何人都拼命的修练。跟着师傅到处旅历。
他师傅是隐士高人,第一天什么也没叫他做,只是叮嘱他说:“修真界,尔虞我诈,无人可信,抛掉你的天真,加入纷争或不争不斗,明哲保身。修真者,凡**过多者,必入魔。比起修道,为师更希望你炼心。心性稳,则根基稳。清心寡欲则杂念除,心魔散。”
很快,陆青云入道,当他再次回到那个小山林,此时为冬天,修士感受不到冷,但凡人会。
夫妻两,已不在人世,他此次前来,也是为了最后见这个地方一眼。天下着雪,山林像覆盖了层银装,又像批了层丧服白袍。
他磕了三个头,正如当初走时那样。
然后大喊:“孩儿已得道!”言罢他站起,走向土坟,据说那个还是他们死后他们亲戚埋的,生前给了点钱,死后帮忙安排的。他连葬礼都没参加,也没披麻戴孝。
土坟上盖着厚厚的雪。像大白棉花被,埋在下面的人只是在长眠。
拿出事先备好的黄酒,一饮而尽,苦,烧吼,更灼心,又将剩下的酒尽数洒在坟前,告慰先慈先考在天之灵。
后来,陆青云成了名震一方的盟主,也时时忆起考妣,心悲痛彻,无处可呼,天地间,他好似孤家寡人,无处可依。飞鸟孤独的盘旋在枯老的大树的上空,凄凉的鸣啼扰人心乱。所以陆青云把权限给了内门弟子,自己去凡间游历散心去了。
陆青云一日游历,如他父母当初捡到他一样,在霜降之秋捡到一女婴。当时地上结着冰花,神奇的是,这个孩子没在霜冻中离世,对他的靠近也是完全不怕,他又用神识观察孩子的经络,他怔了怔,此等纯净的经脉,几乎没有任何杂质,此等纯净的灵力,此子恐为千年一遇的奇才。若随我可稳固宗门,未来承我宗主之位,领门人,震八方。
他蹲下身,女婴好奇的看着他,牵牵他的衣角,那是如天青,修着烟云纹的凌云宗制服。他伸出手,“从今往后,我就是你的父亲了。跟我走吧。”
女婴似懂非懂。看男人伸出手便把自己的小手搭了上去。然后任由男人抱着,不哭也不闹。生的安静。这点深得陆青云的喜欢。因霜降之日相遇,便命名“霜华”,“华”其实该念“花”。只是写作“华”。宗主将她带回宗门并纳入内门时,弟子们都投来好奇的目光,议论纷纷。有了个可爱的师妹,自然是高兴的,大家私底下都叫霜华,“小花花”。
“小花花”不爱说话,陆青云把她带回来第一件事就是教她写字,讲话。让女门人叫她如何梳头,打理形象。宽大的制服总是让小小“花”很是烦恼。
小小花在大家的照顾下长大。勤奋又刻苦,不负众望,成为了宗门之骄。
一岁自然进入练气期,七岁筑基,十岁结丹,二十岁金丹后期,三十元婴,四十元婴后期,百岁元婴化神,不久而元婴虚化进入元婴炼虚。冰雪聪明,当世无双。天生冰灵根,体寒,又自带生人勿近的气场,是师弟师妹眼中的“冰美人”。他们只知道,大师姐是宗主之女,宗主那么厉害,女儿也那么厉害,很正常。未来的宗主肯定会是大师姐。
一般的修士都会有心魔,奇怪的是,他们从未听说过,大师姐有心魔。宗主只告诉他们,心地至纯而心中无魔。有人说师姐不是在闭关修炼,就是在闭关修炼的路上,肯定有心魔的。宗主不说而已,为了让大师姐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夸大了。
但霜华在遇到那个人之前确实心中无魔。未曾有什么能扰乱她的心。
有一日,霜华被陆青云叫过去,她一如既往的行礼,“霜华拜见宗主”。陆青云摆了摆手,示意她不必行礼。
“父女私下会面不必行此大礼,你过来,我得跟你坦白些事。”
“你是我捡回来的,即便如此,你仍然愿意认我作父亲么?”
“宗……不……父亲,一日为师终身为父且父亲教我言语书画为我开智,对我视如己出。霜华非背德弃义之人,知遇之恩,养育之恩,无以为报。霜华一生只有一个父亲。怎会不认……”
“那好,你随我下凡游历可好。百年间待在宗内怕是无趣的很。正好随我历练一番,为父教你些实际的。”
他们去了埋骨之地,此地瘴气重,魔气萦绕,阴诡无比。
“霜儿,这是为父教你的第一课。”
“埋骨之地,当年仙魔大战的遗址,死去的人没有埋葬之处,曝尸荒野,为野兽所食,大多数人尸骨无存,称其埋骨,大概因为英魂在此地长存。仙魔大战几乎灭掉了大多数的魔修,奈何魔修似乎魔气不散,大量的魔气让此处成了禁地。吃了魔修和正道修士血肉的野兽便异变成了魔兽或仙兽。修为低的修士若是闯入,很可能魔气入体无法抵御,爆体而亡。”
“我们在这里待上一阵子,为父不会给你提供帮助,杀掉你看到的一切生物。它们是杀死吃掉无数修士的恶魔,不值得同情,不必不忍心。杀掉他们,这是真正成为修士除魔卫道的第一步。”
埋骨之地,不如说是个乱葬岗。有沼泽的乱葬岗。修士以灵气御剑飞行或运气于双足可如履平地。天上视野固然好,但修士御剑飞行耗气开神识夜视也十分耗能,此地灵气稀薄。运气而行反倒是更明智。
陆青云私底下早早地就把象征宗主的佩剑授给了霜华。按礼而言,要正式成为宗主的那天举行继承仪式时授予才符合礼节。陆青云哪管那么多。宗主之位非此女不传,况且门内上下谁不服她霜华不就是不服他这个宗主嘛。自然是都服的。
这佩剑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青色云纹,出鞘铿然,配有剑穗成银杏叶状。
陆青云年轻时游历得一玄铁,神秘老人告诉他此物为娲皇补天之石碎落凡间的碎片。他给师尊过目,心想那么珍惜的天材地宝,送给师傅他老人家,当作当初入门的束脩礼算了。不料师傅只让他莫于他人说此事,并让他把玄石拿来,明日师傅为他铸剑。
铸剑始,陆青云看见师傅运气化形为大熔炉,玄石被气包裹扔入滚烫冒火的炉子,熔成红水倾入模具,又抬手运气化为大锤,敲打铁水,陆青云看着那么粗黑的胖黑铁被击打出纹,碎裂,击打,然后运气一浇,变成那么纤细轻巧的一把长剑。师傅顺手又掏出一块木头做成剑柄,告诉他那是雷击木,渡劫时天雷击中而未毁的木头。师傅告诉他,使用者只需要滴血运气即可绑定此剑,莫要让它落入邪道之手。
剑身薄而轻巧。顺手的很。
埋骨之地的坟头尤其多。周围都是枯树,树上无数只发红的眼睛虎视眈眈。夜晚有狐狸的叫声,它蹲坐在坟头,头朝天,那是生者死后魂化为狐,执念未消者为灵狐。这东西白白的又有耳朵,霜华很想捉一只来养着。
父亲一直什么都不让她接触,只是跟她说,好好修炼,修真之人,当清心寡欲,莫要留念凡俗。她分明看父亲的身影很是孤独。真正了却凡尘的人,哪里会眼里尽是哀伤。
晚上林子里可能会钻出一些不怕死的野狼或豺一类的兽。速度敏捷,力量强大。父亲带她来这里,是为了历练,运气那就没意思了,所以霜华只是单纯的使剑防御反击。
豺狼很狡猾,懂得些战术。一只在前使假动作,一只绕后发动突袭,可惜霜华自幼蒙眼练耳力,听风辩位能力极强,一点点小声响都暴露了它们的行踪。豺张开血盆大口扑过来,霜华反手倾剑一挥,豺的爪竟被震碎。她又趁着后豺蒙圈,朝着前狼的位置投掷青云剑,青云剑穿透了狼的身体将它钉在树上,它死了,一动不动。豺被吓跑了。没有野兽再敢靠近。
埋骨之地的夜晚,月亮是红的。野兽不敢找上她,她便自己去找它们了。全部,都杀光,一直不留。它们都是吃了人的,留不得。要是有误入埋骨之地的凡人,可能早就被吃了吧。所以全部都杀光。为害一方的魔兽留不得。
北边的林子传来狼嚎,霜华循声而入。咦?居然不是狼。是个小崽子啊。怎么办?杀了吧。杀了它,杀了它,杀了它,父亲告诉她的,该杀了遇到的所有的,所有的生物。这里的生物都不是好东西,都是罪恶的,杀了它,杀了它,杀,杀,杀。
不对。这是个孩子,父亲当初不也没杀我。或许,我应该把父亲叫过来,商量一下。
陆青云被霜华叫过来了。
“霜儿你是下不去手吗?”
“诶?这个孩子我好像有点眼熟,这和我当年杀的,魔尊长得倒是有点像啊。他居然还有孩子嘛,或者说,他还没死?”陆青云微微眯了眯眼
“霜儿你得杀了它。此子不得留。留此养魔为患,此后必定酿成大祸。到时候我们就是祸端之始了。”
“抱歉,父亲,我下不了手。这只是个孩子。”
“……”
“那留着也行。你不后悔便好。酿成大错,你自当自食其果,领受罪业。”
陆青云脑子里想着,留着这个崽子,把重伤的魔尊探出来,到时再杀也不迟。
“此魔为痴妄,性凶厉而阴毒,而且我觉察到她身上有股不一般的气息,强大起来恐怕不好镇压,霜儿你可知知魔养魔何罪?”
“孩儿知。她现在只是个孩子,若本性如此,不能改,孩子自必亲手将之斩杀。”
“你看着办吧。”
“命名权交予你,毕竟因为你,她才能活。”
“郁卿”
霜华看向朝她呲牙的小崽子,念到,“郁卿,如何?”
呐,这崽子好像还是妖。红月夜会原形毕露,她身上长出鳞片,双腿化尾,幽绿的眸子,死盯着她,蛇吗?
那到好。好携带。
郁者,音同鴥也,羽虫疾飞者,为鴥。
《诗》曰:“鴥彼晨风,郁彼北林”,既然在北林捡到了,那就姓“郁”。娲皇造物,世有唱《卿云》曲,意为百业兴,众生和。况“卿云”与“青云”同音。父亲留此子一命,也自当感谢不杀之恩。如此命名甚好。
“你那眼神,不服我?”霜华自是和她父亲如出一辙,他们向来以武服人。
她走进那个孩子,“你现在不能动吧?很难受吧?”她扼住小蛇妖的喉咙,蛇妖的尾巴缠了上来,冰冰凉凉的。
“胆子还不小。”她的手又用力了一点。
“掐死你,太容易了。但你是个幼崽,我没有杀害小崽子的习惯”霜华松开了手
“你还缠着我的手?不想要尾巴了?”小蛇尾巴缩了缩,缓缓收回。它依然张着嘴,露出针管般的牙,“嘶!”但很可惜没有任何威慑力。
霜华只是顺势,把手放上它的脑袋,拍拍,然后又下滑,用指头剜了块带着鳞片的肉。
“小崽子还会狼嚎啊,却是蛇妖,你是它们的王吗?那你记住,我今日救了你,我便是你的主人。你得听我的。若你,敢露半分凶性,我都会立即将你斩杀。不,你现在不配被我斩杀,师门的任何一个弟子都能轻松杀了你。”
郁卿闭上了嘴,镇静老实。被挖下来的肉也在缓慢的愈合。
“还能再生,也真是有趣,那,很不好杀啊。骗你的,不杀你的。毕竟我求父亲不杀你,自然是不会杀你。”
待红月之夜结束,郁卿就这么被妇女二人带回了宗门。只是对弟子们宣称这个孩子是孤儿很可怜,大家多照顾她。对她是魔之类的话只字未提。陆青云把郁卿安排在内门。每天排几个亲卫盯着,亲卫平时就负责收集情报,算是宗主掌控宗内大小事务的耳目。
“报!并未发现异常。”
“退下。”
“是”
每天都如此。
霜华的强大在郁卿心里种下了一颗种子。从内到外绝对服从以及倾慕的种子。是的,那是她的主人,唯一能够杀死她的主人。那种强大,不可僭越。她渴望那种强大,书上说人心不足蛇吞象,她就是蛇,那种渴望在她心中根深蒂固。蚀骨灼心的渴望,她的渴求望眼欲穿。
她跟那些人一样,喊着霜华“师姐”。霜华自然是称她“师妹”。在她心里,霜华和任何人都是不一样的。她是最强大的,最闪耀的,不可靠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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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为设定补充:
(其实不论是魔族,妖族,仙族,开智了的都是慕强的,我得解释下设定,这些势力笼统的分只有两类,修魔或者修仙,魔分为妖修魔和人修魔,仙也分妖修仙和人修仙,不是说修仙就是一定很正义和纯正的。就如上面埋骨之地,吃了修士血肉的妖也能修仙。不如说你修魔和修仙是两种分支,看选择,为什么埋骨之地小花花没遇到仙兽,因为仙兽都离开去灵气充裕的地方修仙去了捏。然后就是不是说修了仙就不能修魔。两边都可以同时修都没问题的。不是有些作品里面只能二选一哈。但是一般的普通修士修魔可能走火入魔失智,就被就地正法了哈。
然后后面,可能会更清晰的解释这两种气的具体的区别,和本源上,其实是一体的。以及某些事的真相。呃,我到时候真的有时间写,写的动,想写。我再从长计议。嗯。这篇很难写的,我也是第一次写。我也不知道如何处理。它或许是有点像武侠小说的修仙小说了。我个人的风格就是喜欢白话杂文言文的。以及,我想说的是,如前言写的,这两人设上,多少有些地方有点像,但是我们师妹郁卿没什么好说的。纯恶人。没得洗。这两的纠缠会很漫长很漫长。并且,可能也不会,有什么好的结果。两边都得虐一虐的。那个,感情进度会很缓慢,我的节奏也不算是特别快的那种。希望,你们能接受……)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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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楔子:祸源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