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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山寄情 第9章 见面

作者:白锦音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21 02:43:12 来源:文学城

暮色将近,车缓缓停在路边。

沈书宜下了车,沈正其就站在门口,看见她就喊:“宜丫头回来了。”

“二叔。”

沈书宜走到他身边将白天发生的事一五一十讲给他听。

沈正其眉头深皱,捏着沈书宜的肩膀将人转了一圈,沈书宜笑笑,“诶哟,我没事二叔。”

“下次去山上,我跟你一起。”沈正其见她身上没落下什么伤,眉头松动了些。

“这个裴总是好人啊,我想见见他,当面谢谢人家。“

”他替你挡了一刀,恩情咱可不能忘。”

“好,明天带你去见他,他明天还要去医院换药。”沈书宜拉着他的胳膊,准备往屋内走。

沈正飞夫妇俩正提着箱子从里面出来。

看样子,今天要走了。

这一个多星期,沈书宜都在医院陪着边树,回家的次数很少,也就很少跟他们碰面。

王清莲知道她在医院照顾人,也没说什么,但好几次唐琼看见她出门都欲言又止。

他们这次回来,是想跟沈书宜拉近点距离。可挽留的话到嘴边又生生咽了下去,看着沈书宜的身影走出门外。

王清莲在一旁看着叹了口气,抱着菜篮子,也转身出去了。她也不好说什么,毕竟当时他们逼着沈书宜放弃画画,她也生气了好久,沈正飞打过来的电话,她看都不看就挂断了。

她不能替沈书宜做决定,但她会永远站在沈书宜这边。

只要沈书宜想做的,她都支持。

后来沈书宜学了摄影,一放假回家就拿着相机到处拍。拍她做饭的样子,拍沈正其干活的样子,拍小霸王和院子里的花草。

王清莲还记得沈书宜站在院子里,低着头蹲在地上去拍才两个月大的小霸王。

小霸王很调皮,不会配合她的镜头,爪子一直在原地乱动,沈书宜笑的很开心,右脸颊的梨涡特别明显。

在那个瞬间,王清莲恍然想起,她好久没有看过沈书宜这样明艳的笑脸了。

如果摄影能带给她开心的话,那她希望她能一直这样开心下去。

做自己想做的事,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她永远会是王清莲的骄傲。

————

唐琼也看见了沈书宜,她提着箱子的手攥紧了些。

沈正飞率先开了口:“书宜回来啦。”

沈书宜浅浅点头,看见他们手边的行李,什么话也没说。沈正其察觉到她的沉默,拍了拍她挽在自己胳膊上的手,开口:“大哥大嫂,你们这一走,过年打算回来吗?”

唐琼提着箱子,往前走了两步,“不回来了,这次回来把年假也请了。”

她看了一眼沈书宜,这次没再沉默:“我跟爸爸给你留了些钱,别不舍得花。”

“走之前,能再听你叫声妈吗?”

她语气放的有些低,没了刚回来那时的生硬。沈正飞也走到母女俩身边,他伸手揽过唐琼的肩膀,“书宜啊,好好照顾自己。”

沈书宜抬头看着面前应该是最熟悉但却最陌生的父母,她嘴唇微抿,犹豫了片刻,还是低声叫了声爸妈。

唐琼笑了,想伸手去拉她的手,但怕她不喜欢,又将手收了回来。转头对沈正飞说:“走吧。”

“一路平安。”

擦肩而过的瞬间,沈书宜轻柔的声音传进他们耳里。

唐琼脚步微顿,风将她的发丝吹起,她没回头。沈正飞笑着回头向他们告别:“正其,书宜,我们走啦。”

沈正其朝他们摆摆手,沈书宜低着头,视线落在指尖上,直到两人出了门,行李箱轮子滑动的声音渐渐远去,她才缓缓抬起头。

“二叔,我饿了。”

沈正其笑着摸了下他脑袋,“走吧,你奶奶今天做了你爱吃的糖醋鱼。”

“好。”沈书宜弯弯眼,挽着沈正其进了堂屋,高高的马尾轻晃,在空中留下弧度。

饭后,沈书宜领着小霸王出门消食。

小霸王特别兴奋,走在沈书宜前方,尾巴高高扬起,时不时回头停下来等沈书宜。

凤林村的傍晚,天还未完全黑,晚霞趴在天边,给大地镀了层暖黄色。

晚风徐徐吹过脸庞,沈书宜额前的发丝轻扬,她的视线投向了远方的稻田。

一望无际的绿,错落有致的稻田紧紧挨在一起,禾苗随风轻摆,带来收获的希望。

还记得小时候跟着奶奶下过地,奶奶为她准备了一个小板凳,撑了一把小伞,让她坐在田埂上玩。但她耐不住,非要下地玩泥巴,田里的泥土非常有黏性,她脚刚踏进去,就深深陷入坑里,拔不出来。

她就开始哭,哭声惊扰了弯腰插秧的王清莲。

王清莲直起身,看见她,边笑着边向她走来,“诶哟乖乖,你怎么下地里来了。”说着脱去了手套夹着她的肩膀,将人从地里拔了出来。

周围的人看见都笑个不停。王清莲拔她像拔秧苗一样。

小小的沈书宜也咧开嘴笑了起来,上了田埂,她就乖乖坐在小板凳上,再没下地了。后面等着等着就睡着了,身子一歪倒在了草地上,睡了个伴着禾苗香气的露天觉。

幸好没招虫子叮咬,王清莲将她抱起来的时候,她眼睛还闭着,趴在王清莲怀里,直到被抱回家,放在松软的床上又睡了一觉。

想到这,沈书宜突然笑了起来,现在想想,小时候也蛮开心的。

烦恼少,伙伴多,那时候好像永远不会觉得这个世界是枯燥的。不过五岁的沈书宜应该不会想到,有一天,她拿起了相机,开始将这个世界的美好记录在镜头里。

那被定格的画面,在那瞬间,就成了永恒。

这时前面的小霸王突然叫了起来,拐角处窜出一条白狗,它毛色很干净,一看就是被主人养的很好。

小霸王试探着上前围在它身边,两只狗子就这样开始互相打量对方。

白狗的主人走了出来,是个小女孩。

“团团过来。”被叫到名字,白狗摇着尾巴走到小女孩身边。小霸王还想上前,被沈书宜制止了。

她摸摸小霸王的头,“听话小霸王。”白狗的体型比小霸王大些,她怕万一小霸王冲撞了它,两只狗咬了起来,她拉不住。

小女孩看着沈书宜说:“姐姐,它叫小霸王呀?”

“对呀。”沈书宜笑着回她,“团团是你起的名字吗?真好听,很适合它。”

小女孩笑笑,“谢谢姐姐。”她伸手指了指小霸王,“它们两个可以当好朋友。”

“团团不讨厌它,要是不喜欢它的话,见面的时候就咬起来了。”小女孩解释着。

“团团很可爱,小霸王也愿意跟它做朋友。”

“它们两个当好朋狗吧。”

小女孩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远处有人在大声喊,小女孩一听,也扯开嗓门回:“马上回来。”

她对沈书宜说:“姐姐,我妈妈喊我回去了,我们明天再让它们当好朋狗。”

沈书宜乐了,“好。”

小女孩牵着团团回去了。小霸王嗯呜一声,沈书宜蹲下身摸摸它的脑袋,“好了,我们也回去吧,明天再来找它玩。”

小霸王叫了一声,以示回应。

一人一狗的身影,融在晚霞里。

晚上,沈书宜洗漱完躺在床上,打开手机,突然想到什么,于是找到了裴的对话框,发了条短信过去。

[裴总,你好点了吗?]

嗡嗡,手机震动。

裴:[好多了,已经不疼了。]

竖一:[我二叔说想来看看你,明天你看你方便吗?]

裴:[方便。]

竖一:[好,那你早点休息,睡觉的时候别压到胳膊。]

这头的裴彦知正坐在桌前,电脑屏幕是亮着的,收到她消息的时候他正在处理邮件。

裴彦知看着这条消息,面上浮起一抹笑,他一只手摁住说话:[书宜,我不是小孩子。]

[别担心。]

他含着笑的声音透过听筒传出来,沈书宜又听了一遍,其实,他的声音很好听。

尾音扬着,很有磁性。

沈书宜趴在床上,脚尖轻晃着,回他:[知道了,你不是小孩子,你是叔叔。]

裴:[我只大你六岁,书宜。]

裴:[你叫陈方时哥,叫我叔叔?]

沈书宜看着,指尖顿在屏幕上,小脸被屏幕投射的光照亮,她嘴唇微抿,看他这意思,难道是要她叫他哥?

她叫不出来。

正想着,他的消息弹出来。

裴:[好了,不逗你了,早点休息好不好。]

沈书宜回:[好,明天见。]

裴总两字已经打出来,又被她删掉,想了想,打了几个字发过去。

[裴彦知,晚安。]

————

隔天一早,沈书宜带着王清莲煲的骨头汤,坐上了沈正其的车。

他们要往县城赶,去看裴彦知。

路上沈书宜给他发了消息,裴彦知约他们在酒店旁边的咖啡厅见面。顺带发了个地址。

三十分钟后,沈书宜看见了坐在窗边的两人。

沈正其将车停在路边,提着保温桶推开了咖啡店的门。沈正其紧跟其后。

门上挂着的风铃发出清脆的响声,屋内浓郁的咖啡香气扑鼻而来。

裴彦知的视线在铃声响起的瞬间就看了过来。他嘴角微扬,看着沈书宜向他走来。又掠过她看见了身后的沈正其。

他站起身,握住了沈正其伸过来的手。

“您就是裴先生吧,实在是太感谢您了!您受的伤,医药费由我们出。”沈正其握着他的手,连连道谢。

“没关系,不用这么客气。”裴彦知微微弯腰,“先请坐吧沈先生。”

沈正其顺势坐下,沈书宜坐在裴彦知对面,将保温桶放在桌子上,拧开盖子,肉香味顿时溢了出来。

“这是我奶奶特地炖的骨头汤,要不要喝一碗。”沈书宜看着裴彦知,眼里多了份期待。

裴彦知笑着点头,“那我有口福了。”

沈书宜舀了一碗,推到裴彦知面前,眼里亮亮的,裴彦知低头喝了一口,点头评价:“嗯,好喝。”又低下头,舀了几勺往嘴里送。

沈正其在一旁笑着,目光看到了侧边的陈方时,“这位是?”

“您好沈先生,我是裴总的助理,您叫我小陈就行。”

沈正其点点头,“你好小陈。”

很快一碗汤就见了底,沈书宜抽了张纸递给裴彦知,裴彦知接过擦了擦嘴角,笑着表示:

“书宜,可以再来一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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