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云铮到了延庆巷的家,站在门口看了看对面,灯光大亮,摇曳的光影下,似乎能看到那道倩影。
沈云铮低头笑了笑,才走进家门,放下装网球拍的健身包,进了浴室,热气腾腾的水流过薄而结实的肌肉纹理,热气氤氲到浴室朦胧的玻璃上,隐隐约约勾勒出高大优越的身形。
等到完全洗去运动后的汗水,沈云铮穿着件浅灰色的真丝浴袍,白毛巾搭在潮湿的黑发上,一边随意清漫地擦着头,一边从热气氤氲的浴室走了出来。
沈云铮打开衣柜惯性地准备拿白色休闲毛衣的手顿住了,想到边遥叮嘱的那句,穿得好看点?手又转了个方向去拿衬衫、西装了。
虽然上次边遥说穿正装让她想起股东,但她也夸过,他穿西装很帅。
沈云铮换好衣服,单手正了正领带,之后坐在沙发上,姿态悠散中带着几分隐约的急切,等待夜幕降临,他一支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在沙发扶手上有节奏地敲击着,等待一个落点,就抬起左臂,看下腕表上的时间。
5点50分时间还是很早,还有40分钟。
沈云铮从来没觉得如此的度日如年。
下一个落点,6点钟,沈云铮的手机响了,是边遥:【沈云铮,你可以过来了,我已经准备好了。】
比二次修改的时间再次提前半小时,也不知道到底有哪些人都在着急。
沈云铮嘴角轻勾,长腿迈开,大步往对面走去。
门铃声响亮,在黑色寂静的巷子响彻,像是锋利的刀锋上闪过一道激流勇进的暗光,有些人的心也像是收着鞘的剑,紧张而期待地等待利光出刃。
边遥来开门时,望着门口的人,这是她第一次见沈云铮穿完整的正装,上次看电影时,因为是夏天,他只穿了一件白衬衫,相对还休闲清隽一点,这次外面是穿着黑色的西装外套的,立体挺括,领带很规整地打着。
也许是严肃的正装的衬托,又或者是暗夜的衬托,边遥觉得这样的沈云铮有股莫名的气势,夹杂着一丝带着侵略性的危险气息。
但不得不说,确实很好看,沈云铮187的身高本身就是天然的衣架子,哪怕是平日随意穿着圆领休闲T,羽绒服,依旧是在人群中很出众的存在,更别说是一身黑色西装了,是别样的利落凌厉气质。
边遥忽略到他周身不同寻常的气度,没细想询问,因为穿正装的沈云铮恰巧更适配她准备的烛光晚餐。
她笑着迎他进门,“你来啦。”
沈云铮也注意到边遥的穿着,是一件火红色抹胸短礼服,白皙修长的颈间还带着他送的那块火欧泊,两相红色相衬,边遥露出的肌肤更是显现出肤若凝脂的效果,整个人像是在发光,明媚艳丽得不像话。
沈云铮眸光深了一分,凸起的喉结莫名地动了下,才克制着转移了视线,但想到接下来发生的事,手下意识攥紧成拳。
从进门开始视野就陷入了一片黑暗,沈云铮怀着一颗期待而活跃的心,在边遥的牵引下往里走,气氛暧昧却又神圣,因为不管其他,这是边遥一个人的住所。
两个互通心意的单身男女,暗夜里一起牵手前行,有的人,再想当正人君子,也早已心猿意马,沈云铮下意识地松了松领带。
伴随着点点火光,一声明亮欢快的“Surprise~”,沈云铮看清眼前的景象,立在原地,迟迟动不了一步。
一张布置成法式风格的餐桌,两个烛台,牛排红酒,一捧艳丽的红玫瑰,很明显一顿精心设计下的烛光晚餐。
边遥歪头看迟迟没有动作的人,神色充满了笑意,还颇有些炫耀得意,心里隐隐期待他会产生什么样的反应,“是不是惊喜到说不出话了?没想到我还会做饭吧。”
虽然和预想的南辕北辙,但是沈云铮是不可能扫边遥的兴的,他脸上挂着丝温柔而宠溺的笑:“确实没想到,很惊喜。”
也不算是假话。
边遥满意地笑了笑,拉开椅子,让他落座。
一个名利场上男人对女人做的惯常绅士动作,边遥信手拈来,很娴熟自然。
沈云铮眉梢轻挑,要笑不笑的,倒是没拒绝她,有些清漫地走过去,落了座,同时在边遥转身去他桌子对面的位子时,默默地慢条斯理地把刚刚松下的领带又紧了紧,规整成它原本一丝不苟端正的样子。
待边遥也落座后,沈云铮垂眸看了眼桌面摆盘精致的牛排,清利的眼尾带着点笑意问她:“怎么突然请我吃饭,还自己亲自做?”
“吃了你那么多顿饭,让你也尝尝我的手艺。”边遥本意是为了感谢他之前在医院照顾她,但她知道他不喜她与他客气,便没直说,而且她确实也想自己亲手做一顿饭,体验体验沈云铮给她做饭时的心境,其实过程还蛮幸福的,但是在做废了七八块牛排,勉强做出这么两份无功无过的牛排,边遥还是觉得自己不适合做饭。
边遥自己已经提前尝过了牛排的味道,挺一般,但好看的凤眼明亮,还是很期待地看着他,下颌轻抬桌面的牛排,“我第一次做,你尝尝看,味道怎么样。”
沈云铮听见她说是第一次做,心微浮,嗓音清朗,带着温度微微上扬,“那看来我很荣幸。”
边遥懂他的意思,心里轻轻颤了下,嘴角勾出个弧度,半开玩笑地说:“拿你当小白鼠,还荣幸啊?”
沈云铮但笑不语,垂眸看着摆盘精致的牛排,显然做的人在这点上很用心,也不忘夸上一句,“色彩和布局搭配得和谐而深刻,摆盘很好看,看起来像是玉盘珍馐。”
这话说的,甚得边遥的心,她的准则是,虽然东西不一定好吃,但一定得好看,所以她翻箱倒柜地找出了八百年不用的精美瓷盘,又尽量将食物兼顾点味道的同时煎出好看有食欲的颜色,总之,得看上去就令人赏心悦目、食欲大开,至于味道嘛,两说。
“沈云铮,你很有眼光。”边遥开心明媚,见他这么上道的份上,还是打上一份预防针,“不过,我还是提前跟你说一下,味道可能没有它看起来得那么好吃。”
沈云铮修长的手动了动刀叉,慢条斯理地切了一块,尝了一下,黑眸凝凝,很有说服力:“很好吃。”
边遥语塞:“......”
过了会,嘴角轻勾了下,才直言道:“沈云铮,我早就尝过味道了,挺一般的,你可不能因为我是你的心上人,就睁眼说瞎话。”
听到那句“心上人”沈云铮眼眸里漾起清然的笑意,倒是有自知之名,只是,他并不是睁眼说瞎话,“有时候一件事做得好不好,得看做它的人是谁。”
所以,对沈云铮来说,边遥做的,那就是最好的。
黑暗中,摇曳的烛光下,因为这句隐秘的情话,乍然的四目相对,似乎碰撞出火光四溅的暗流,旖旎而热烈。
边遥嗓子突然有些痒,她先移开了视线,端着高脚杯,喝了口红酒,也不知道是转移话题,还是顺口,“沈云铮,你还记得上次看电影前我们去餐厅吃的那顿饭吗,你点的菜,恰好每一道都是我喜欢的,现在突然再想起来,我都有点怀疑你是不是提前就知道我的喜好了。”
沈云铮眸光温柔又像是藏着她所不知道的暗涌,“如果是呢?”
边遥心跳漏了半拍,那他怎么知道的?他们以前真的见过吗?不可能,边遥摇了摇头,那么唯一的解释只能是:“你从钱奶奶那听到的?”
沈云铮心平静下来,嘴角含着一抹似是而非的笑:“边遥,也许真的就是我和你的缘分。”
那就是真的碰巧,边遥当时聊起,还挺信这个答案,但她现在再细细回想起来,不管是上次,还是这次,沈云铮好像都有点很不明显的顾左右而言他,对劲中有丝她说不上来的不对劲。
边遥歪了下头,算了。
她看向半昏半暗的烛光下,一身黑西装的男人姿态莫名得有股矜贵,修长而骨节分明的手捏着高脚杯,轻轻摇晃,有种危险而运筹帷幄的气势,尤其再配着那张绝顶的脸,有一种很神秘而强烈的吸引力。
边遥秀眉轻挑,看得赏心悦目。
“沈云铮,在延庆巷遇到你,的确是一份令人意外而惊喜的缘分。”
很明确的一句回答。
沈云铮清薄的眼皮猛然掀起,直直地看向她,很深邃,像是一个浓深的漩涡。
两人间的情意再次像是来势汹汹的暴风雨一样卷土重来,由着黑暗的环境,愈演愈烈,快要倾泻而出。
边遥心像是跳到了嗓子眼,很干涩,她第一次有种控制不住的冲动,但是手心里的汗告诉她,还是不行。
边遥深呼了一口气,按了灯的开关,瞬间,有种天光大亮的感觉。
情意的浪潮不得不退下,明亮的光照下,气氛变得有些意味不明的唐突感。
边遥对上男人的眼神,嗓子紧了下,莫名得心虚,她把桌上的一捧玫瑰花抱起,站起身绕到沈云铮跟前,向他递了递,理直气壮地解释,隐着一丝尴尬,“就是想给你看看这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也是我为你准备的,送给你的。”
沈云铮审视的目光在边遥身上绕了一圈,边遥头一次看到他露出这种睿智而凌厉的眼神,仿佛一切在他面前都是昭然若揭的,无处可藏。
但是边遥心轻轻地抖了一下,也就一下,她一向遇强则强,这样反而让她镇定而坦然起来,昂首挺胸的,也有种卓然稳厉的气势。
再搭着一束红玫瑰,妥妥地像是一个霸道女总裁。
边遥好像总是能给人出其不意的感觉。
沈云铮注意到边遥周身的变化,嘴角挑起一个兴味盎然的弧度,倒是乐意配合她,垂眸正准备接下那束红玫瑰,却注意到她白皙的手上虎口处起了一片大小不一的水泡,皮肤表层全红了,看着像是烫伤,他一下子就知道是怎么一回事了,蹙起了眉,声音微沉,“手是不是做饭的时候烫的?”
边遥单手抱着花,抬起左手看了眼,不以为然,“哦,对,不小心烫到的,不是什么大事。”
“都起了那么多水泡,还没事?”沈云铮语气略显严厉,又问:“药箱在哪?”
“我们家没有这个东西。”边遥自己觉得没什么,却知道他是关心她,不想让他担心,“等会我点个外卖买个烫伤药,会自己擦上药的。”
沈云铮并不能确定她之后是不是真的会买,鼻息稍重,她真的和之前高烧肺炎一模一样,不注意自己的身体,但是看到伤得狰狞的手,一句重话都说不出口,嗓音低沉中含着心疼:“边遥,不疼吗?”
边遥笑着实话实说,“也就一点点,还好。”
沈云铮对于她伤病总是不及时就诊这点,无奈地呼了口气,边遥就是嫌麻烦,想到这,他不忘吓上一句,像是捏准了她的命脉:“留疤也不怕?”
边遥眼睛睁大,又抬起左手看了眼,嘀咕道:“不算太严重,应该不会留疤吧。”
话是这么说,边遥把红玫瑰往沈云铮怀里一塞,拿起桌上的手机立马开始点药了。
可以疼,但绝不能留疤。
沈云铮看着她的动作,嗓音清冷地说:“现在知道怕了?”
话音落下,单手抱着那束红玫瑰,一手牵过边遥,带着她往外走。
边遥嗓子跳脚响亮:“沈云铮你干嘛,带我去哪,我还要等药。”
“去我家。”
“去你家干嘛。”边遥骤然把药忘了,想起刚刚烛光晚餐的暗潮涌动,一下子有些心猿意马,想歪了。
沈云铮似乎察觉到某人的异常,停下脚步,语气似笑非笑中有点意味不明,“你说干嘛?”
边遥有一点和沈云铮很不一样,虽然心里有些慌乱,但神色上不会有明显特征显露出来,她貌似淡定地说:“我管你干嘛,我不去,我还要等外卖。”
话落,甩了甩沈云铮的手,只是没甩开,沈云铮牵得很牢,清深的黑眸里有戏谑:“去我家给你上药,边遥,你想的是什么?”
边遥没反应过来地“嗯?”了声,之后强装着振振有词道:“没想什么,我本来就是准备点药在家等的,是你不说清楚,就拉着我往外走。”
反正全是你的错。
“好,是我没说清楚,很巧,我家正好就有药箱,可以立马上药,你就不用点外卖了。”沈云铮也不戳穿她,只是黑眸里的戏谑更重了一分,说着很配合地先放下牵她的手,等边遥矜傲地抬手让他牵时,他才嘴角勾了下,重新牵上拉着她往外走。
沈云铮带着她去了对面,直接上了二楼,让她先坐在沙发上:“你先坐一下,我拿下药箱。”
边遥点了下头,坐在沙发上,目光好奇地四处转悠,这是她第一次来二楼,哪怕屋子本身是木质的陈旧,但从一些黑白简约的陈设上来看,很显然,是沈云铮的房间。
果然,一个人房间的风格,有时候和这个人的风格是相似的,干净简洁,清越稳淡。
除了书桌上一件橙红的手串,在白炽光的折射下发出明亮耀眼的光,是橙红到艳丽的色调,跟整个房子冷淡的风格,并不相符。
边遥想起那条被沈云铮从她这里要走的金太阳手串,但是也许是边遥视力太好,她觉得桌面上的这条,和沈云铮从她那要走的那条成色不一样,它们并不是同一条。
边遥站起身,狐疑地走了过去。
沈云铮从柜子抽屉拿到药箱,转身看到边遥的动作,一颗心陡然到了嗓子口,他声音稳淡中含着一丝微不可查的惊慌,他叫住了她,故作强硬,“边遥,过来擦药。”
见她没动,沈云铮大步走了过去,挡在边遥面前,手不经意地拂过桌面,把桌上的那条金太阳手串顺手放在裤袋里,又从桌面的一个盒子里,漫不经心拿出那条他从边遥那要的手串放回原位。
边遥视线受阻,蹙着秀眉说,“沈云铮,你让一下,我好像在你这,看到一个很熟悉的东西。”
沈云铮拿过桌面那条手串递给她看:“就是上次从你那要的金太阳手串。”
边遥垂眸,没接,她能看出来确实是她的那条,她刚刚看错了?
“你以为是什么?”沈云铮眉眼深深地问。
边遥走回去,坐下,淡淡地说:“没什么。”
沈云铮垂眸,掩下里面的晦涩,指尖隔着衣物捏了下裤袋里的手串,他也没想到,时隔14年,边遥还能认出来当年的那条金太阳手串。
沈云铮走了过去,有些沉默地打开药箱,拿出棉签和烫伤膏,准备给边遥擦药。
边遥伸出受伤的左手时,沈云铮刚刚只注意边遥的伤,没有注意她手腕戴着什么,这才发现她的左手腕又带着一条金太阳手串,他很错愕,抬头看向桌面的那条当年时钦送她的,被他前些天要过来的金太阳手串,再低头看看眼前手上戴着这条。
成色款式基本无异,那么究竟哪条才是时钦送的那条,他认错了?所以上次边遥才会给的那么爽快,因为那并不是时钦送她的那条。
沈云铮一边给边遥涂药膏,一边不经意地半开玩笑地试探问:“你这个手串是批发的?”
“什么批发的,还不是上次你把我大学毕业那年买的那条戴了六年的手串要走了,我这才重新买了一条。”边遥有些不忿地驳。
沈云铮抬眸,明显怔了一下:“那是你自己买的?”
“对啊,不然呢?还有谁给我买?”边遥反问他,脑海里一并闪过什么,便顺道随意地吐出口了:“哦,对,我小时候有一年过生日,我的发小倒是送过我一条,不过我读大学的时候,弄丢了,所以毕业时我自己就重新买了一条。”
不用边遥具体说,沈云铮都知道她说的发小是谁,他做梦都从来没想过会有这种情况,是个意外之喜,嘴角染上了无法抑制的笑意:“挺好。”
边遥凤眼睁大,不可思议,“我东西都丢了,哪里好了?”
沈云铮抬眼,目光很深,嘴角依旧不掩温淡的笑,“哪里都好。”
边遥是真不懂到底哪里好,不过后来,发小成了男朋友、再成了前男友,然后手串便不见了,可能冥冥之中真的就有定数吧。
边遥出神,继而想到刚刚误看的手串,忍不住多说了些:“沈云铮,刚刚你桌上的那条,很像我13岁那年,一眼喜欢上的那条金太阳手串,当时我是在一个夜市的路边摊上看到它的,一眼就觉得颜色很好看,橙红橙红、亮亮的,像是太阳,问了摊主,才知道那个珠子就叫金太阳,很神奇、很贴切,而且当时那条非常凑巧的是,上面的金环刻着我的生日,我就觉得很有缘分,但是那个摊主不愿意直接卖,非得抽福袋,我觉得很套路,也不喜欢那种方式,就放弃了。”
沈云铮静静地听着,这段过往,很荣幸,他曾参与,他明明已经知晓,却饶有兴致地问她:“哦?刻着你的生日,那确实有缘,所以边遥,你的生日是哪天?”
“1月7日。”边遥点了下手机,看了下日期,也没想到时间过得那么快,“原来后天就到了。”
沈云铮嗓音含温,顺势问道:“想要什么生日礼物?”
边遥想了下,其实她什么都不缺,而且随着年龄的增长,这方面的**渐渐地也少了,小时候她倒是每次生日都很隆重地开party,但是对于现在的她来说,已经不想开了。
边遥余光瞥到那束红玫瑰,她笑说:“沈云铮,我生日那天,你就送我一束红掌花吧。”
边遥最喜欢的花就是红掌花。
听到这熟悉的花名,沈云铮脑海闪过一些并不圆满的过往,但在此刻,所有的一切好像已经圆满,他嗓音清澈中带着低哑,“好。”
沈云铮将她的手小心仔细地用绷带缠好,才抬头问她:“只要一束红掌花,其他的呢?”
“一束红掌花就够了。”边遥也真就想到这个。
沈云铮思索了片刻,像是突然想到的,淡淡开口:“你的生日是1月7日,你当年觉得那条刻字手串有缘分,现在你又在汽车行业,那你应该也会觉得阿斯顿·马丁One-77和你有缘分。”
这个车型从他口里吐出来,边遥小小地惊讶了一下,毕竟还真不是所有人都能联想到,她眼睛亮得惊人,“对,我确实是这么觉得的,职业原因,我本来就偏好各类车,这辆却是让我尤为喜欢的,只是因为限量,不太好买。”
边遥被他再提起,那种想要那辆车的**又被勾起,想起几个月前,她也曾与这辆爱车擦肩而过,很可惜,不过这时候让他猜中不太好吧,先不说沈云铮没渠道买,也应该......没钱买,而且就算别人敢送,她也不敢收,之后她会自己买的。
她想要的东西,她会自己得到。
边遥见他蹙着眉在认真思索着什么,过了一会,凌缓的眉目又舒展开来,似是想到了什么解决方案一样。
边遥了然于心,猜到了,十分善解人意道:“沈云铮,你是不是想要送我阿斯顿·马丁One-77的跑车模型了,不用再破费了,我之前买过,已经有了。”
沈云铮沉默:“.......”
边遥以为自己说中了,想了下,又说:“沈云铮,如果你还想送我什么,那就像今天一样,再给我做顿生日餐吧,一束花、一顿饭,很完美。”
沈云铮心里已经有所计划,应声道:“好。”
边遥见他答应,莫名地开始期待后天。
药已经上完了,边遥没有再待下去的理由,只是瞥到旁边那束红玫瑰,不忘叮嘱道:“沈云铮,这束花你记得放花瓶里,现在冬天温度低,能开得久一点。”
沈云铮看了眼娇艳欲滴的玫瑰花,其实他对花无感,但因为是她送的,也是愿意用心照料的,见她这么说,直接从楼下拿了只花瓶上来。
边遥见他这么行动派,心里划过温流,笑着看他有些笨拙的料理花束的动作,她知道他应该平日里从来没有插过花。
她饶有兴致地欣赏他的动作,一边和他闲聊,“沈云铮,你知道我为什么让你送我红掌花吗?”
沈云铮拿着一束红玫瑰的手顿了下,垂下的眸光晦暗,他......很早就知道。
“为什么?”
“因为红掌花的花色为鲜红色,看起来很绚丽,像是燃烧的红心一样,象征着对未来充满了期待和向往,能勇往直前地面对困难和挫折,最终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抱负和目标,所以它的花语是:热情、大展宏图。”边遥解释道,她的眼睛很亮,里面有憧憬而志在必得的光。
她希望,经年之后,她的职业梦想可以真的实现。
沈云铮抬眸深深地看着她:“我知道。”
“嗯?你知道?你怎么会知道?”边遥意外,一个连插花都动作蹩脚的人,怎么会知道这束其实挺小众的一款花的花语?
“一个美好的偶然。”沈云铮再忆起过往,嘴角是带着笑、含着温的。
边遥神色明媚温和,眼尾狐疑含笑,却没有追究,反而接着兴致勃勃地问起:“沈云铮,那你知道我送你的这束红玫瑰的花语是什么吗?”
红玫瑰一款告白时,最常用的花束,哪怕再不懂花之人也知道它的花语代表着什么,只是此刻沈云铮摸不准她的意思,他不知道大众共识下对红玫瑰的定义是否是边遥心里的定义,但是,却是他的定义,所以沈云铮很假公济私的来了一句:“是热恋,以及......”
“我爱你。”
边遥怔了一下,没想到他这么直接地说了出来,还抢了她的台词。
边遥笑得愈加艳丽明媚:“巧了,这也是我所知道的红玫瑰花语,一字不差。”
注意:
因为红掌花的花色为鲜红色,看起来很绚丽,像是燃烧的红心一样,象征着对未来大充满了期待和向往,能勇往直前地面对困难和挫折,最终一定能实现自己的抱负和目标,所以它的花语是:热情、大展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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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第39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