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皓将自己的意识从混沌中拨出。睁开眼看到是明亮刺眼的阳光透过层层绿油油的树叶,直直打到面前这层泡泡一样的薄膜上。
等等,薄膜。
我怎么在一层膜里?
伸出手来,看到一双奇怪的手。这双手没有血色,没有斑点,没有细纹,就像一双用玉浅浅雕刻出关节的手。
慢慢的触碰那层透明的膜,没想到一碰就“啪”的一声,整个膜瞬间消失,留下许多细微的小小的水珠,折射出七彩的颜色。
身体不意外的下坠了。沈皓吓了一跳,却感觉到身体并不沉。就像在近乎失重环境里一样,以及他感到身后有一股陌生的力量将他的身体托起。但是他还不太会使用这股力量,以至于在空中轻盈的转了一圈才稳定下来。
沈皓扭头往后,看到一双巨大的翅膀,透明,轻薄,高速的微微颤动着,以至于看不清纹路只能看清幻影。
是它使自己在空中如履平地。
沈皓能感到,这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就像手脚一样,似乎天然就知道怎么去使用。
沈皓慢慢地落在地上,**的脚碰到草地的瞬间,就像听一首音乐,读一篇好诗一样,从心底涌现出一股舒适的愉悦来。
从没感到自己与自然是如此的亲近,彷佛不分彼此。
面前是一颗好大的树,树叶皆是近乎透明的银白色。对树身则有一种亲近感,十分想抱一下的感觉。
拥抱的一瞬间他听到一个苍老的声音说:“我最亲爱的孩子,你醒了。”
意识彷佛坠入另一片空间,那里小草张扬,微风吹拂过也不能压趴它们的脊梁。阳光明媚,云朵挂在高高的天边像假的一样。
那里有一个身着白袍的老爷爷,他慈祥的看着自己。伸手一点,一身白袍就出现在了身上。沈皓低头,看到一头长至脚踝的银发落在刚刚出现的白袍上。
“我的孩子,我觉得你应该需要这个。”那位老爷爷伸手将一个光球送出,光球便自动的进入了沈皓的脑中。
索亚大陆上分为好几个部分,恶魔占据了最北方也是最贫瘠季侯变化最无常的一块,人类占据中间,而巨人族和侏儒族分别占据南边和西边。神族据说在另一块大陆,而神族的使者则占据着东边。精灵族则是居住在夹在巨人侏儒和人族之间的森林。
人族领地中有一块恶之岭被一个奇怪的混血恶魔占据了。而人族的小王子爱德华莫名失踪后,却被占卜出人就在恶之岭。
再奇怪的恶魔也是恶魔,他并不接受国王的要求搜索的命令。国王派人去讲条件,他却只想要自己的眼睛变成蓝色。
这是一个奇怪的请求,大祭司说,这也许只有精灵办得到。
众所周知,精灵是光的宠儿,传说中生命树之子亦是精灵之王可以净化一切物质。
而他就是新出生的生命树之子,是精灵族新一代的王。
每个精灵生来皆有属于自己的力量,力量越是纯粹,头发就越银白。而这力量,不会因为活得时间长短有什么变化,故而精灵们也是最与世无争没有任何压力的种族。因为他们生来就这么大,这么强,不用像人类为了变强而训练牺牲什么。
他们食甘露,配日月之光,天生与自然亲近。也不会因为地盘或食物而争夺战争。精灵善用弓箭,又与自然亲和,故而与各个种族关系都还不错,除了魔族。
魔族的魔气如果直接接触到精灵,精灵身上会出现被火焰触碰一样的灼烧痕迹。而精灵的净化能力也会对魔族强壮的身体带来伤害。
现在,沈皓必须要出发跟着等在森林之外的人类首相安东尼去恶之岭一趟,找到小王子。
“放心吧,我会找到小王子的。”
沈皓的意识离开那片空间回归现实,身体也从拥抱的状态松弛下来,白袍还停留在身上没有消失。
他转头看向这个陌生的世界,很漂亮。花草树木无一不散发着友好的气息。沈皓走了两步,尖尖的小草调皮的舞蹈,使他根本不忍心踩下去。况且踩下去,它们也会使脚心痒痒的不舒服。
索性,沈皓振翅低空飞了起来。不远处在树上也有精灵在休息玩耍,他们看到沈皓无一不是惊喜着过来,亲昵地贴贴沈皓的脸庞。一种由衷的愉悦从每一次的触碰中传来。
如果真的在这片森林生活将是多么开心的一件事。没有任何烦恼,这里干净而阳光明媚。树虽然高却不过分密集,使得阳光可以慷慨地挥洒在这片土地上。灌木中点缀着小小的红红的浆果,矮树上结着黄色青色的果实。小小的猴儿挂在藤条上荡来荡去,蝴蝶喜欢停留在花和精灵的身上,以及常见的就是白色的动物,白色的鹿优雅地踱步在其中,还会抬头看向空中飞过的精灵。远处泉水清澈见底泛着淡淡地蓝色,银鱼不时跳出水面。
这是他的国,他是国的王。
所有的臣民都发自内心地喜爱着他,尊敬着他。
即使再不舍得,森林也是有边界的。沈皓远远看到一个并不高大的男人,穿着简单的布衣在森林边际等着。看起来是一个并不那么起眼的普通男人,很难想象这是一国的首相大人。
“首相大人。”沈皓悬停在安东尼面前,保持脚面离地少许正好与安东尼对视的状态。
“叫我安东尼就好。”安东尼礼貌的笑笑。“想必您都知道了,我王需要您的帮助。”
“是的,我都明了了。我们这就出发去往恶之岭吧。”
“该怎么称呼您呢?”
“皓,唤我皓就好。”
“这名字真的配您啊。太阳照耀山河时天地间光明的样子。”
面对这直白的夸赞,沈皓一贯的微笑应对。
安东尼不是自己一人前来的,还有他的护卫队。沈皓拒绝了乘马的邀请,飞对他来说是一件舒适的事情,彷佛风正轻抚他的身体一般。
在数日之后的黄昏时刻,他们到达了一个繁华的城市。安东尼提出稍微休整一二,隔天再走,毕竟连番赶路下他们已经没有口粮了。
入城需要下马,毕竟这是其他领主的领地。沈皓脚上没有鞋子,他不是生命树爷爷,不知道怎么一挥手就加上衣服。所以他只能让脚悬在离地面有一些距离的地方,假装在走路的样子。
这个城市虽然离精灵所在的森林已经算不上远,但是城中人哪里见过避世的精灵。人们纷纷停下手中的事情去看,但是也就只敢看看了,毕竟护卫队的铠甲和马匹都说明了不好惹这个事实。
这个城市的空气污浊极了,一股恶臭的味道使沈皓感觉极为不适。二楼的窗户打开,一个女人大喝一声躲开,随即便将粪水泼在了地上。这马路原来是由什么铺的已经看不出了,现在肯定是粪水铺的了。
马蹄和男人的靴子踏出的地或是水花四溅,或是泥泞不堪。乞儿窝在墙角不辩生死,面前连摆个小碗都没有。
面前一个男人在挥鞭打着一个小孩,小孩身上拖着比他大两倍的货物。
安东尼彷佛见怪不怪的说“别挡路,兄弟。”
沈皓向安东尼不解地问道:“这人何至于如此呵责一个孩子。”
安东尼大笑道: “这可不是一般的孩子,这是个混血地杂种。他身上有恶魔的血液。”
沈皓不便再多说什么,两拨人即将擦肩而过时,那孩子突然抬起了头看向沈皓。沈皓一眼便吃惊地停住脚步,这人格外地像涅乌帕尔,或者说是韩愈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