褚旭爱本来是打算硬气一回的,不改变主意,坚持做自己,但是看到傻大个得意的嘴脸,看笑话的表情,他改变主意了,那就看谁比谁能忍,既然要来招惹他,那他就接招。
不就是装大度吗?谁还不会呢?语言上恶心的事儿,他最喜欢做了,他讨好一笑道:“大哥,对不起,刚才是我说错话了。
我也是第一次听到小弟叫我二哥,不太适应,一下子反应过激了,我的错,小弟叫我二哥,我应该开心才对的。
小弟,看来你确实是有把我当哥哥的意思,放心,我这个做哥哥的,会好好对待你这个弟弟的。
我知道,我们之前有过许多不愉快,但是兄弟间哪有什么隔夜仇呢?夫妻之间吵架,分分合合的,都正常得很。
更别提我们两个人了,有过纷争,真的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重要的不是过往,而是现在和未来。
那些糟心事儿,我们就不要再去回忆了,就当它们不存在,没有发生过,我们可以一起创作很多美好的回忆。
我们的未来有无限可能,就像你肯定也没想到阿姆居然愿意主动花钱给我们买这么多好吃的东西回来,不是吗?”
褚旭只看到褚旭爱态度转变得这么快,很欣慰,在他作为长兄的无限溺爱滤镜之下,是根本没有看出来褚旭爱的伪装,反而真情实感的相信了褚旭爱说的是真话。
即便褚旭爱前后态度转变如此之大,很明显就可以发觉异样之处,有所怀疑的,但是褚旭只却深信不疑。
他欣慰道:“二弟,我就知道你不会让我失望的,小弟,你还愣着干嘛?你二哥都这么主动向你示好了,你难道还一点都看不出来吗?
你怎么可以这么迟钝呢?快点给我回话,态度好点,放端正些,尊重你的二哥,知道吗?”
褚旭袂脸色极为难看,跟个变色龙一样,变化极快,他没有想到那个书呆子居然这么恶心,故意说这些话给他添堵。
他也确实被恶心到了,总觉得自己才是更吃亏的那一个,很不服气,坚决不肯再开口,就一直不说话,装哑巴。
林袂袂觉得自己都快成一个乐子人了,现场看笑话,吃瓜真的很有趣,她很喜欢,唯一让她不太舒服的点就是褚旭爱总喜欢拖她下水,就不知道这是个什么臭毛病,德行,真不行,她很讨厌。
好好的说事儿,干嘛要主动提及她的名字呢?真的好烦,很遭心,不过还好她可以一直保持沉默,无需做出回应。
她也庆幸自己是个大人,就像家里做饭菜,基本大人都是爱吃的,因为大人负责买菜,不喜欢吃的菜,买的时候都不会买,就这样,大人怎么可能挑食呢?
一般家里都只有小孩子会挑食,大人不会,就是大人根本不会顾及小孩子的口味,随便乱来的。
大人能够收获的好处是极其大的,当然,林袂袂穿越过来的这个家做饭的情况比较复杂,不是大人负责,而是褚旭只负责。
但是没关系,林袂袂即便挑食了,也没有人说她,毕竟她是大人,不是小孩子,在家里,没有谁会教她做事儿的。
吃着小孩做的饭难道不会心虚吗?真的不会。林袂袂本来在原来的那个世界也是不会自己一个人下厨房做菜的,大多数是厨师给她做,或者去外面餐馆吃,亦或是有人帮忙,她只负责简单的做几下,就是体验,玩一样的性质的,不是专门用心做饭的那种。
她没有穿来之前,褚旭只就是负责做饭的那个人,那维系原来的生活习惯,有什么不对?况且,即便她不吃,褚旭爱和褚旭袂也是需要褚旭只做饭吃的,无非就是多一双筷子的事儿,多一个人和少一个人,区别不大,甚至可以说没有。
当然,享受了好处,她也不可能一点都不在意这点恩情的,这不,她主动买吃的回来,不就是主要想给褚旭只买的,褚旭爱和褚旭袂都是赠品。
就像曾经林袂袂曾经高中的时候对一个男生有点好感,有点喜欢,没有达到爱那个程度,于是她舍不得主动告白。
因为如果在一起谈恋爱,她觉得自己肯定会后悔的,都没有那么爱,在一起干嘛呢?可要是什么都不做,她又不甘心。
这个男生家里很贫穷,衣服永远都是破破烂烂的,洗得都发白了,但是长得很好看,成绩也特别好,是个大学霸来着。
于是她出钱在校内开了一个专属小餐馆,厨师都是她家的,也只服务她班上的同学和老师,请了一个学期,一日三餐都请了的,不需要花钱就可以吃,菜品极其丰盛,早餐有很多样,都是可以随意挑选的。
她也请了设计师为班上的同学设计了专属的班服,每一个人的每一套班服都是专属的,每个人服装都是不一样的。
一个星期一个人就有四件班服,设计了一年的,还会老师也设计了的,最后制作出来了,也是免费送的,不需要花钱。
林袂袂之所以如此大方,是因为想要维护那个男生的自尊心来着,想对他好,于是对所有人都很好,醉翁之意不在酒。
林袂袂其实并不知道自己的心思有没有被那个男生看穿,可以看穿了的,毕竟那男生真的很聪明,但是她很庆幸没有拆穿她的小心思。
否则,到时候,她是真的不好下场了,毕竟她也没有那么爱的,看上去好像很深情,很好的样子。
其实就还好,只能说林袂袂不差钱,所以能够用钱解决的事儿,对于她来说都是比较简单的事儿。
她更怕付出自己的真心和时间,就像喜欢的玩具,确实是可以分享的,那个男生即便有了女朋友,她想,她也不会生气的,反而会祝福那个男生。
可要是爱一个人,林袂袂肯定不会祝福的,会发疯,会气急败坏,也会勇敢表白,被拒绝也不肯放弃,觉得自己还可以做出些努力,改变所爱之人的心意。
有的人确实是需要死缠烂打的,她就是这样的人,就是如果很爱一个人,那个人来追她,她第一次肯定不会同意的。
就是她觉得人轻易得到的东西肯定不会多珍惜,必须要先拒绝一次,况且,她觉得如果被拒绝就直接放弃的人,说明本来就没有多认真。
受不了打击,被拒绝一次就直接不行了,那这样的爱,即便得到了,也是长久不了的。第二次告白,她还是会拒绝。
虽然有点小高兴,觉得还是比较重视自己的,但是俗话说事不过三,如果有人第三次还愿意做同样的事儿,才能说明这诚心确实是有的。
就像诸葛亮那么聪明的人,也是刘备三顾茅庐才请到的,那作为后辈,不是应该和自己的前辈学习吗?
第三次告白,她很高兴,但还是会拒绝。学习是好的,重要的是超越。诸葛亮,人家刘备请了三次就答应了。
她要比诸葛亮做得还要好,不能和诸葛亮一样,况且,最后诸葛亮的结局并不好,她不是很喜欢那结局,如果照着做,说不定她爱情的结局也不会好的,太晦气,她不能接受,她得试着超越才可以。
而超越的办法是什么呢?是在第四次告白的时候,林袂袂才会矜持的答应表白,同样和这个告白的人在一起。
人性是很贱的,追了四次,每一次都很用心,也在途中有过各种各样的想法,但是最后都没有放弃,确定了自己的心意,坚持到底。
对于这次追人的整个过程,他肯定是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刻骨铭心的,是这辈子都难以忘怀的,甚至对着外人,都是会把这段追人当成炫耀的功绩的,就是自己为了恋情付出这么多,最后终于得到满意的结果,抱得美人归。
林袂袂想要的就是这样的效果,她必须要给自己的爱人留下一个深刻的记忆,就是不能自己是可有可无的。
即便最后这段恋爱关系结果并不好,可是这个追人的经历一辈子都会在他身上留下深刻的印记,她相信他和她分手了,也会和别人提起她,即便是坏话,她也认了,反正就是不能遗忘她。
褚旭只看到小弟站在原地迟迟不说话,又一次发火了,转过身,狠狠的拍着他的背,边拍边大声呵斥:“说话。哑巴了吗?你也是长嘴的,刚才一直不是叭叭个不停,怎么,现在突然不说话了,装哑巴?
想干嘛?装给谁看?我看你刚才明明都学好了,我也对你提出了表扬,我看你的真的经不得夸的。
才夸你,就复态重萌,又一次犯错,那你是需要我怎么做,你才会真的悔改呢?非得我每一次都提醒你,才会改正吗?
我也不怕浪费时间,如果你非得这个样子,那我可以满足你的,我很开明。”
褚旭袂知道自己再也装不下去了,咳嗽几声,道:“大哥,对不起,刚才是我突然走神了,我就是看到二哥态度这么友好,难以适应,觉得太开心了。
我一开心,就有些不管不顾的了,周围的一切,我都选择性忽视了,现在才回神,我是真的改好了的。
大哥,你的话,对于我来说太好使了,我肯定会听的,你大可以放心,没有必要时时刻刻盯着我的。
如果盯我,这样就太浪费你的时间了,我不忍心的,大哥,我会心疼你的,你可千万不要这个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