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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大佬的漂亮前妻 第14章 算计

作者:清清一色 分类:都市现言 更新时间:2022-09-22 10:37:41 来源:文学城

“你以为我想回来看见你这张脸?”沈赢眼睛弯弯的顶嘴:“这不是陆耀廷说要陪我回门,我给他面子,才回来的。”

她看着贫穷落后,还有很多人家都住着茅草屋的小村子,慢悠悠的说:“打秋风?就你家里还有我能看得上的东西?”

杜文华被沈赢气的一口气差点没上来,她觉得自己家庭条件特别好,在整个镇上都是数一数二的。

虽不说顿顿吃肉,但隔三差五吃一顿是没问题的。

结果以前在家灰扑扑的沈赢,现在打扮的不仅洋气,那脾气也是一天比一天嚣张。

这还真不是沈赢嚣张,见惯了各种好东西的豪门真千金,看着眼前的小破村,那都委屈的感觉自己是来参加变形记的。

杜文华脸色气成猪肝色的时候,沈慧如拿着一个煮鸡蛋,一边吃一边往牛车上探头,想看看陆耀廷是不是真的来了?

她穿着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柔软的真皮高跟鞋,整个人和这偏僻贫穷的农村格格不入,一看就是城里来的。

没看见陆耀廷,沈慧如以为她吹牛,脸上笑容变深:“大娘,今天大爷过五十大寿,她能回来也不错了。”

沈慧如吃着鸡蛋说:“就算她骗你说陆团也跟着来了,但是你也别介意。”沈慧如笑盈盈的劝道:“沈赢和陆团感情不好,也没钱,一个人就一个人吧,但是她对大爷的孝心还是在的。”

“屁的孝心。”杜文华听了沈慧如的话,更生气:“她要是真有孝心,就该把富财弄去管后勤。”

杜文华一脸嫌弃的盯着沈赢,那模样不像是亲妈,比仇人还仇人:“以为嫁了个大团长,能帮衬点你弟,结果屁用没有。”

因为在农村,杜文华没敢涂胭脂粉,也没有大红嘴唇,可更显的那张脸过分刻薄。

杜文华恶狠狠的瞪了眼沈赢:“今天家里的肉,没你的份。”

只肥肥的大公鸡,还被杜文华拿在手里。

沈慧如还吃着杜文华刚煮的鸡蛋,这种对比明显的落差,让沈赢觉得划清界限是正确的选择。

“我天天吃肉,可不稀罕你那点肉。”沈赢随口道。

沈慧如听了都嫉妒,还天天吃肉?像她在文工团,能吃顿大白面和饺子,都算好生活了。

这沈赢却天天吃肉?沈慧如觉得沈赢在吹牛,可是看沈赢脸色红润的样子,心底也知道,她没说谎。

因为她亲眼看见陆团每回都打好多肉回家给沈赢吃。

沈赢眼神淡淡的扫着杜文华和沈慧如,把两人的愤怒和嫉妒收进眼底。

脸颊边的笑容更深了,她就喜欢这种敌人看不惯她,又干不掉她感觉。

而且杜文华不是她亲妈,在她眼里就是个陌生人。

今天回来,也是为了原主前男友的事儿,没必要和陌生人置气。

倒是坐在牛车上的人,看沈赢被亲妈这么对待,觉得她可怜。

还帮沈赢说话:“杜文华你对你女儿好点,咋说也是亲生的……”

“呸,我宁愿不要这种亲生的闺女。”杜文华在村子里,一点儿都没在部队的收敛。

因为她男人是村里的大队长,她又在镇上公社上班,专管户口的人,所以在村民面前嚣张跋扈的很:“没用的闺女,生下来不如淹死。”

那沾着鸡毛的手,还指着身边吃鸡蛋的沈慧:“看见没,生女儿要生这种,有文化,还是文工团的标兵,吃的是商品粮,认识的都是大领导的子女。”

“大娘,你别这样说。”沈慧如笑的很谦虚。但看得出她被夸很高兴,她喜欢这种处处把沈赢比下去的快/感。

“其实沈赢也不错,虽然和陆团感情不好,但好歹嫁给对方了。”沈慧如阴阳怪气。

沈赢又笑着说:“我本来就不错,你忘了在文工团举办的联谊会上,你弹钢琴都输给我了。”

沈慧如脸色一变,输给沈赢是她的耻辱。

杜文华一听沈慧如输给沈赢,眼神也瞥过去:“你真输给她了?”

“我……”沈慧如臊的脸通红,杜文华看了就明白,沈慧如是真输给沈赢了。

但是沈赢会弹钢琴吗?她咋不知道?

周围的村民也都一脸惊讶的看着沈慧如:“这可是村子里飞出去的金凤凰,结果金凤凰输给了沈赢?”

“那可真是天大的笑话。”

村民们的议论,像石头一样铺天盖地的砸在沈慧如身上,让她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看着坐在牛车上的沈赢,沈慧如嫉妒的捏紧拳头,忽然笑着说:“大娘,你现在可是陆团的丈母娘,把富财弄去管后勤那不是很简单的事儿?”

杜文华一听就生气:“简单就好了,这不是那个死丫头,这点小事都办不好。”她撇嘴:“还有脸空着一双手回来吃肉。

肉多金贵啊?

她这只老母鸡可是养了快一年了,现在吃的是大锅饭,大家一起挣工分,年底分粮食。每户人家养的鸡,那都是有指标的。

一共才准养三只鸡,吃一只就少一只,要不是沈慧如一家回来,她都舍不得杀。

准备留着给她宝贝儿子,补身体的!

杜文华瞪着还坐在牛车上的沈赢,继续骂道:“回来了也不知道帮忙干活,我欠你的啊。”

农村的女娃,几乎都是被剥削和家里嫌弃的。

杜文华并没有觉得自己过分,如果沈赢像沈慧如这样能干,她也会对沈赢肉吃的。

可是沈赢真没用,一点小事都办不好,她才不会给沈赢好脸色。

“你本来就欠我的。”沈赢说:“我就没见过不心疼自己女儿,巴结外人的棒槌。”

周围的村民全都哈哈大笑起来,杜文华一家跪舔巴结沈慧如的事情,村子里的人都知道,现在被沈赢当众撕破了脸,大家都觉得杜文华很可笑。

沈赢嫁了个大团长,连沈慧如都输给了她,现在也进了文工团吃商品粮。

聪明点的,肯定好好巴结女儿,谁像杜文华这个棒槌还拎不清的把女儿往外赶?

“杜文华,侄女儿再亲那也隔着一层,你还是好好巴结你的女儿吧。”村民又拿杜文华开刷。

杜文华气的胸口痛的时候,沈富财用衣摆兜着梨过来:“姐,刚摘的梨,你吃点儿。”

沈富财挑了个最大的梨子给沈慧如的时候,眼睛忽然一亮,直勾勾的盯着牛车那边:“好漂亮的女人。”

沈富财今年18岁,好吃懒做,那眼睛还在晚上偷摸看不健康的书,看的有点近视。

所以没认出那个让他惊艳的女人是沈赢,只觉得模糊的视线中,坐着一个肤白貌美,有气质的仙女儿。

沈慧如听沈富财夸沈赢,心里有些不舒服。

在这个家里,她都是最漂亮的那个。

就算她五官比不过沈赢,但穿着打扮,一直以来都是碾压沈赢的。

尤其知道,今天沈赢会回来,她特意去县城大商场买了最贵的时装和小皮鞋,却被衣服都没换的沈赢给比过去了?

沈慧如心里憋闷,看沈富财不由自主的朝沈赢那边走去,忍不住轻哼一声,说:“富财,那个女人是沈赢。”

“沈赢?”沈富财尖着声音:“她是沈赢,开玩笑?”

沈富财加快走近,那眼珠子都快戳在沈赢身上了:“真的是沈赢。”

近视眼走近了也能看清楚,但他还是不相信,面前这个白的发光的女人,竟然真的是沈赢?

由于常年对沈赢的轻视,让沈富财的表情瞬间从惊艳变成了嫌弃:“是你这个窝囊废回来了?”

他斜眼盯着沈赢:“让你送我去管后勤,你都办不了,你还回来干啥?你咋不去死?”

得,和杜文华一模一样的话。

这家人真的把沈赢当成呼来喝去的狗了。

“我今天和陆耀廷回门。”沈赢瞥着沈富财说:“牛车没位置,他在后面。你要是想管后勤,你就给我识相点。”

沈富财往后面的路看,这儿是个斜坡,看不远,自然也看不到拎着东西走在后面的陆耀廷。

沈富财还以为沈赢吹牛:“我姐都说他不喜欢你,能陪你回门?”

沈赢是亲姐,却被骂窝囊废。

沈慧如是隔了一层的堂姐,却被一口一个的姐叫着。这家人可真是就差点跪在地上,去舔沈慧如的鞋底了。

沈慧如也没看到陆耀廷,脸上的羡慕顿时变成了讥讽。

但她素来面子工程做的好,转眼脸上就换成了温柔的笑:“沈赢,就算陆团不陪你回来,也没啥。”

她走上前,想把沈赢从牛车上扶下来。

她接下来打算让杜文华和大爷沈文根,逼沈赢和陆耀廷离婚。

如果沈赢走了,她的计划可就落空了。

沈慧如瞥了眼脸色比锅底还黑的杜文华,又看了看捏着拳头,想揍沈赢的沈富财,脸上的笑容更亲切了。

“这是自己家,你一个人回来也没事儿,大娘和富财,就是嘴巴厉害,其实很心软的。”

沈赢看她扶自己胳膊,笑了笑,盯着她说:“想扶我下来?你可没这个资格。”

沈慧如笑容一僵,看着坐在牛车上,却自信优雅的像个领导夫人的沈赢。

原本对自己外貌和穿着,很得意的沈慧如,忽然有种自己是沈赢丫鬟的错觉?

“我没资格扶你?难不成你想让富财扶你下来?”沈慧如笑盈盈的说:“富财可是你们家的独苗,你想让富财扶你?”

“她敢。”沈富财本来就因为没去管后勤的事儿,对沈赢有意见。

一听沈慧如这样说,胸口的怒气顿时冲上天灵盖:“你这个窝囊废还敢让我扶你,你活腻了!”

朝沈赢头上打去的拳头,被大步赶过来的陆耀廷给抓住。

沈富财感觉手腕被一只铁爪抓住,痛的他冷汗都出来了:“痛痛痛,姐夫,你放手。”

“谁是你姐夫?”沈赢怼了回去:“这是我男人,是你姐夫吗?”

那双漂亮的眼睛斜着沈富财:“你算哪根葱?你就叫他姐夫。”

“你!”沈富财本来想骂沈赢,可刚开口,就感觉手腕要被人捏碎了的剧痛。

他忙求饶:“我错了,姐,你是我亲姐,我真的知道错了。”

在冷着一张脸,气势沉沉的陆耀廷面前,沈富财都快给沈赢跪下了。

陆耀廷偏头看着沈赢:“你想怎么办?”

“让他给我跪下。”沈赢抬起精致白皙的下巴:“敢打我的人,还没出生呢。”

紧跟着沈赢的话落,陆耀廷手中力气加大,被他擒住手的沈富财,立马痛的跪在地上:“我错了,我真的错了,我不该打你。”

沈富财这人就是个窝里横,当然了,在陆团面前,也的确没人敢豪横。

沈赢觉得陆耀廷的杀伤力不错,是个合格的保镖。

还特赞赏的看了眼陆耀廷,小脸粉扑扑的,灵动的双眼里也全是笑意:“干的不错。”

陆耀廷抿了抿薄唇,没说话,却把沈富财的手往后拧了拧,痛的沈富财跪的更瓷实了。

杜文华看宝贝儿子,被人这么作践,心疼的要死。

可她不敢和陆耀廷说话,因为陆耀廷的职位,比沈慧如的父母还要大。

沈慧如父母惹不起的人,她更加惹不起了。

“慧如,你想办法救救你弟。”杜文华急的去拽沈慧如的衣袖。

沈慧如见她手上的鸡毛,都沾在自己洁白的衣袖上,恶心的要死。

“大娘,你别着急。”沈慧如轻飘飘的推开杜文华的手:“男人都好面子,沈赢现在是她媳妇儿,他不能让沈赢丢了他的脸。”

话里话外,都把陆耀廷对沈赢的呵护,变成了男人爱面子,和沈赢半点关系都没有。

说完这话,沈慧如表情温柔的走到陆耀廷面前:“陆团,我堂弟不懂事儿,让你没面子了,你别跟他一般见识。”

“姐,救我!”沈富财看到沈慧如,就跟看到了救星一样。

沈慧如给了他一个稍安勿躁的眼神,又对陆耀廷说:“这事儿富财有错,可是沈赢也不该使唤他。”

“就是,她凭啥使唤我?”沈富财气急败坏:“我是我们家的独苗,她凭啥使唤我?啊!!”

一句话没说完,手腕却被陆耀廷捏的更紧了,痛的沈富财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陆耀廷居高临下的扫了沈慧如一眼,他人高,站在沈慧如面前的时候,气势凌人,特有震慑力。

沈慧如有些害怕,心里却对危险又神秘的陆耀廷更痴迷了:“陆团,你看在咱们都是战友的份上,又在一个军团服役,你能不能放过我堂弟?”

沈赢似笑非笑的盯着沈慧如,每次陆耀廷在的地方,沈慧如都跟只开屏的孔雀一样,总想吸引陆耀廷的注意力。

但是陆耀廷从没正眼看过沈慧如,而是扭头问沈赢:“你出气了吗?”

“出气了。”沈赢笑眯眯的仰头望着他,小嘴儿红艳艳的:“放过他吧。”

陆耀廷这才松开沈富财,沈富财捂着快被捏断的手,踉跄往后退。

直退到离沈赢很远的地方,这才惊魂未定的站直了身体。

沈慧如脸上挂不住,她刚才说了那么多,陆耀廷一句没回应?注意力全在沈赢身上?

这个认知,让沈慧如心里充满了嫉妒,她感觉自己像是腐烂在梅雨天里的酸梅,又酸又臭。

“陆耀廷,你抱我下来。”沈赢娇气的朝陆耀廷伸出手,胳膊白璧无瑕,十指软嫩。

陆耀廷看着她受伤的腿,想起医生叮嘱的话,沉默放下手里的东西,上前一步,把沈赢从牛车上抱了下来。

沈赢笑容甜甜的靠在他胸膛,软嫩的双臂亲昵的搂着他的脖颈。

魔鬼陆团这辈子,就没和人这么亲密过。

但是沈赢却一次又一次的打破他的底线,少女的身体柔软,因为穿着短袖和半身裙。

他被太阳晒成古铜色的双臂,毫无阻挡的感受着她柔软白嫩的肌肤,轻盈的像是要融化的奶油。

这么一想,陆耀廷全身像是着了火一样。

有种无法抑制的燥热,传递进了心口,烧的他整个人都酥酥麻麻的。

沈赢的脸颊还在他结识炽热的胸膛上蹭了蹭,陆耀廷脸瞬间黑了:“老实点,别动。”语气呵斥,可声音却暗哑,就连盯着她的黑眸也深沉,像是要把人吸进去。

沈赢脸一红,乖乖的窝在他怀里。

周围的人看沈赢被陆耀廷当众抱走,也没觉得伤风败俗。

因为沈赢腿还受伤呢,在保守封建的七十年代,伤员被人抱着,这也是很正常的一件事。

可沈慧如被刺的眼睛生疼,这不是第一次了,沈赢已经故意让陆团抱她好几次了。

仗着腿伤,就无法无天,没有廉耻心?

想起书里写自己未来会嫁给陆耀廷的事儿,沈慧如真是嫉妒的要发狂。

“杜文华,你的团长女婿,这么宝贝你女儿,你还敢说你女儿是窝囊废。”刚才亲眼看见杜文华是怎么作践沈赢的村民,幸灾乐祸的笑着说:“当心让你也跪在沈赢面前道歉。”

“呸,我是她老娘,我打她骂她都是应该的。”杜文华捡起陆耀廷放在地上的水果罐头和鸡蛋挂面,一脸得意的说:“这天底下只有老娘打女儿,没有女儿打老娘的事儿。”

“这是不孝,我能去告她。”杜文华得意洋洋的嘴脸,让沈赢秀气的眉头一拧。

她忘了,到了21世纪,都有不作为的父母,把子女告上法庭。

这里是七十年代,对于孝道估计看的更重。

如果她贸然和杜文华划清界限,杜文华这种人,肯定要去告她,到时候连累陆耀廷就不好了。

毕竟部队纪律严明,对军人是约束的很严的。

看来得从长计议才行!

这会儿还没到秋收的时候,身为大队长的沈文根,早上去看了知青们干活喂牛,给他们记了公分,就回来陪沈慧如的父母,坐在家里听收音机喝茶。

“大哥,今年的红薯和大米出来了,我带点回去。”说话的中年妇女,是沈慧如的亲妈何朝芳,烫着时髦的卷发,脸上擦着薄薄的一层粉,也涂了口红。

但是不夸张,看着只是气色好,并不像杜文华那样涂得满脸假白,跟吃小孩儿的女鬼一样。

再加上她在县城机关单位上班,这种得体的打扮,也没人敢说啥。

何朝芳对沈文根说话,虽然笑着,但态度总有点高高在在上的意思:“永达爱吃你种的大米和红薯。”

沈永达是沈慧如的爹,也是沈文根的亲兄弟。

早年家里穷,沈文根省吃俭用的供沈永达去读了中专,毕业后分配在了县城当个小文员。

这二十多年多去,当初的小文员,也混成了不大不小的领导。

可沈永达在供他出来的这个大哥面前,也总是摆着一副官架子。

偏偏沈文根没觉得不对劲儿,对沈永达一家,那是有求必应。

听说自己兄弟爱吃他种的红薯和大米,还特高兴的说:“成,秋收粮食下来,我就给你们送来。大米和红薯各一百斤,够不?”

“够了。”何朝芳笑着点头。

他们家都是吃商品粮的,生活其实过的特别好。

但老家的东西,他们也想要,每年秋收过了,沈文根都是大包小包的往城里送。

在六十年代的灾荒年,沈文根更是宁可自己饿肚子,也要给他们家送粮食,让他们在灾荒年拿这些粮食,换来了一个好前程。

沈赢被抱进来的时候,就听见沈文根在盘算着,除了粮食和红薯,还有生产大队种的柿子和红枣,也能送十几斤给沈慧如家。

沈赢总算懂了,为啥杜文华拎的西红柿和新鲜黄瓜,不给她的原因?因为这一家子的好东西都给了沈慧如家,根本没她这个女儿的份儿。

原主为啥总被人说皮肤蜡黄,毛孔粗糙?那都是营养不良,给饿的。

“送这么多东西出去,那爸爸准备秋收后给我啥呢?”沈赢笑着问。

听见沈赢的话,在堂屋里喝茶的三个人同时皱眉看过来。

看见沈赢被陆耀廷抱着的时候,沈永达和何朝芳脸色同时沉了下来。他们也和沈慧如一样,觉得陆耀廷该娶的是他们的女儿。

当初沈慧如去京城慰问演出的时候,都被文工团的文老师带去了陆耀廷家里做客。

据说陆耀廷父母,对沈慧如很满意。

都张罗着陆涛廷和他们女儿沈慧如相亲,打结婚报告了。

谁知道,在家里当牛做马,跟个空气人似的,没存在感的沈赢却忽然嫁给了陆耀廷?

这件事对沈慧如全家来说,都是厌恶抵触的。

现在一看,本该是他们女婿的陆耀廷,却抱着别的女人,沈永达夫妻心里简直火冒三丈。

两夫妻对视一眼,沈永达继续低头喝茶,倒是何朝芳领略了丈夫的意思,笑盈盈的开口对沈赢说:“你都嫁给陆团了,要啥好东西没有?还稀罕老家这点农作物?”

“那我看你们也很稀罕。”沈赢知道今天回来,这些人不会给她好脸色,索性主动挑事儿,免得这些人待会儿又说她没把沈富财弄进部队管后勤的事儿。

何朝芳眉头一皱,觉得沈赢说话不中听。

她盯着细皮嫩肉的沈赢,总算相信了沈慧如说沈赢嫁给陆团以后,就变得嚣张跋扈,无法无天的事儿了。

一个没文化的乡下女人,凭啥和她女儿抢男人?

偏偏还抢到了。

这口气,何朝芳也憋不下去。

她太知道如果沈慧如嫁给了陆耀廷,他们沈家会搭着陆家,过上何等风光的好日子?

所以看沈赢,咋看都不顺眼。

但是何朝芳聪明,不会自己去触沈赢的眉头,而是扭头对沈文根说:“大哥,我听着沈赢这意思,是对我们不满意?”

“砰”

沈文根手里的搪瓷缸,重重拍在桌上,发出一声巨响:“沈赢,你别以为嫁了个团长,在家里就能横着走。”

沈文根这个棒槌,就是何朝芳夫妻手里的狗腿子:“你是不是连自己姓啥都忘了?要不是你二爷,我能当上大队长?要不是你二爷,你妈能在街道办上班?你这个白眼狼,一点良心都没有,还敢对你二爷他们甩脸,你想死?”

他可不管陆团不陆团,他是老丈人,再大的领导,在他面前也都是女婿,是孙子。

第一天回门,就这么嚣张,以后那不得骑在他头上拉屎?再说了,沈赢哪配嫁给陆耀廷,该沈慧如嫁过去。

听说是沈赢抢了沈慧如的男人?

这么一想,沈文根觉得沈赢简直伤风败俗,抢姐妹儿男人,这说出去都是笑话。

他老沈家,出了这种作风有问题的女儿,以后咋能在乡亲们面前抬得起头来?

咋对得起,这些年一直拉扯他家的兄弟?

沈文根气的手一扬,搪瓷缸里滚烫的茶水,直接往沈赢脸上泼。

滚烫的茶水,没烫到沈赢。

因为陆耀廷及时抱着她往旁边避开了,可眼巴巴跟在陆耀廷后面的沈慧如,却被滚烫的茶水,给烫的尖叫。

“啊!”

沈慧如感觉脸颊被贴着烫,火辣辣的痛楚,把她都烫哭了。

“慧如……”对沈赢没好脸色的沈文根,却宝贝沈慧如的很:“慧如,大爷没烫伤你吧?”

他想关心沈慧如,却被沈永达和何朝芳两人同时推开。

“慧如,妈瞧瞧。”

在沈永达关心的眼神下,何朝芳一脸心疼的拿手捧着沈慧如的脸:“哎呀,都烫起泡了。”

“慧如,大爷不是故意的。”沈文根内疚的很:“大爷是想烫沈赢的。”

这话说的陆耀廷眉头紧皱,他下意识低头看了眼沈赢。

却发现沈赢把脸埋在自己胸口,那葱白的手指紧紧揪着自己的衣服,看起来吓坏了的样子。

陆耀廷脸色比刚才还沉,盯着沈文根等人的眼神,比刀子还锋利。

沈永达心里咯噔一声,见沈文根和何朝芳两人把沈慧如扶去卫生站上药,心里一定。

沈永达面带笑意的走到陆耀廷面前,朝他伸出手说:“第一天回门,就让你看笑话了。”

说着,眼神还剜了眼沈赢,跟只笑面虎似的对陆耀廷说:“沈赢这丫头,从小就被我们惯坏了,说话没大没小,就爱跟他爹叫板,你别介意啊。”

这二房一家,个个都是泡绿茶的高手。

个个都是笑眯眯的,表面帮她说话,实际把她往死里踩。暗嗖嗖的给人一种她脾气不好,爱闹腾撒泼的性格。

难怪原主在部队名声这么差?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名声能好才怪。

沈赢看着拍着陆耀廷肩膀,以长辈身份,在和陆耀廷说话的沈永达,很想知道陆耀廷会咋说?

然而陆耀廷还没说话,从屋里出来的沈文根却板着脸说:“沈赢,我要你和陆耀廷离婚!”

刚才在屋里,何朝芳一边给沈慧如擦药,一遍阴阳怪气他养出来的好闺女抢男人,还跑到婆家来耀武扬威的。

沈文根觉得他这个大爷的,哪能让自己女儿抢了侄女的男人?

他丢不起这个脸……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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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在娘家耍威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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