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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都市现言 > 穿成对照组后,我进大院躺赢[五零] > 第13章 第 13 章

李文畔的事太过突然,北平还没有人知道,而胡若弗她们则是因为另外的事被匆忙叫走,以至于接下来的几天,她们要不就是彻夜不归,要不就是早出晚归,总之是很难见到。

明宛自然也没有被继续安排,照理来说,应该要等李文畔回来,帮她取名字,之后办理好入户籍的手续,帮明宛找学校。

她年纪还小,快点入学也不至于和同龄人相差太多,这样生活很快就能步入正轨。

但是事发突然,也实在是没有办法。

不过,胡若弗即便再忙,也没有忽视明宛,每天深夜到家的时候,都要看一看熟睡中的明宛,帮她掖被子,看着明宛安好,仿佛心中也舒展了许多,哪怕劳累了一天,也是愉悦的。

白天就让小秘书梅华帮忙照顾明宛,带吃的回去,偶尔在办公的时候听见外面有人吆喝糖葫芦,胡若弗也会特意买一串让梅华带给明宛。

梅华就是先前和明宛他们一起坐火车的年轻姑娘,二十几岁的年纪,长得很清秀,她扎了两个齐肩的小辫子,和胡若弗一样,脸上总是扬着笑,但她更朝气蓬勃一些,好像身上总有使不完的干劲,也有年轻人的活泼生涩,不像胡若弗一样圆融,所有事情总在言笑晏晏间就迎刃而解。

最开始的两天,因为梅华和这个总是沉默的小姑娘还没熟络起来,所以看起来总有些拘谨,到了后面,虽然明宛仍旧和之前一样,可是梅华却开始习惯明宛的沉默,开启了自说自话的模式,把念叨的本性展现得淋漓尽致。

这次她一边打开饭盒,一边说着食堂里的事情,“食堂的吴阿姨每次打饭都手抖,你看,原本能装大半盒的肉,硬是被她抖的只剩下这几块了,真是太过分了,又不是吃她家的肉,有必要这么小气吗?”

梅华越说越生气,“不行,下次我一定要找吴阿姨好好说清楚,怎么能这样,你这么瘦就应该多吃点肉才能有营养。”

明宛拉着梅华让她坐下来,比起梅华的气愤,明宛就显得很沉稳,她还把桌子上的茶壶拿起来,给梅华倒了杯水,像个小大人似的安抚梅华,“这么多红烧肉刚刚好,太多了我吃不完的。”

在面对明宛的时候,梅华把生气的情绪通通收起来,颇像一个大姐姐的模样,“那你有其它想吃的东西吗,我记得食堂明天有驴肉火烧,除了这个还有什么想吃的吗?或者明井堂的酸梅汤,里面加了桂花,那味道特别好,消暑解渴,配驴肉火烧也不容易腻。”

明宛没有像小孩子一样,立刻就答应下来,而是问道:“这样会不会太麻烦?”

梅华被明宛逗笑了,两只辫子被她笑得直摇晃,她大方的表示,“怎么会,就在过来的路上,顺道就能买,北平好吃的东西可多了,等外面太平一点,我就带你出去逛,还有戏园子。能在北平立足的戏班子,那都是响当当的,保管你喜欢!”

明宛听着梅华形容的一切,不由也笑了起来,露出两颗洁白的小虎牙,纯稚可爱。

但凡是年轻的姑娘,大多都对可可爱爱的一切没有抵抗力,梅华也是,看见这样乖巧的明宛,她只觉得心好像都化了,没忍住摸摸明宛白嫩嫩的脸蛋,笑得一脸满足。

而明宛则低下头开始吃饭,虽然梅华总是吐槽阿姨打的菜不够多,但是在历经学校食堂的明宛看来,这个份量的菜已经多的让人幸福落泪了,更别提虽然是大锅菜,但是味道真的不错,红烧肉不肥不腻,恰到好处。

掌勺的人真得有几分功夫,不然不会连大锅饭都做的这么好吃。

红烧肉、清炒萝卜片、爆炒菜心,每一道菜都很好吃,丝毫不显得单调。

明宛很快就把两个饭盒吃的见底,另一个饭盒里装的则是一个馒头,是放着让明宛万一等会儿饿了可以垫着肚子的。

她的一天枯燥无味,吃完了饭只能在院子里无聊的闲逛,因为杨良玉她们出去上学了,她能接触的人只有警卫叔叔,还有秘书处的叔叔阿姨。

警卫叔叔们大多严肃,秘书处的叔叔阿姨们则几乎都是行色匆匆,她本来就不爱说话,更遑论主动拉住他们聊天。

好在胡若弗给明宛准备了许多小人书,这些即便是不认字,也能看的津津有味,她也不用担心被人发现自己认字。

但是小人书看久了也会无趣,她坐在书房的桌子前伸了个懒腰,把书合起来放回柜子,然后走了出去。

她一时想不到自己要干什么,就蹲在院子里的槐花树旁,百无聊赖的数起蚂蚁。明宛甚至坏心眼的拿树枝弄乱蚂蚁们的路线,看着原本直直的一条线路在她的干扰下断层。

正当她试图把其中一只蚂蚁归回原路的时候,眼前突然出现了一双脚,鞋子是再普通不过的布鞋,向上望去,洗的有些褪色的裤子,白净的衬衫,还有一张俊气的脸。

明明和刘长征差不多,看起来都是十二三岁的小少年,但是眼前这个穿着衬衫的人,就是显得更沉稳一点,总让人觉得他比常人多了两分睿智机敏。

怎么说呢,照明宛看来,这应该就是旁人说的一看就聪明的长相,他的五官细看下和李文畔有些相似,尤其是嘴唇,很薄,时刻都像是紧抿着,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一样,把人衬的沉稳许多。但是落在十二三岁的他身上,应该就是少年老成了。

李明宛毫不费力的猜出来,眼前这个少年,就是李文畔的侄子,李卓晚。

天资聪颖,处事沉稳,学业出色,被众人赞誉的天之骄子。

嗯……也是李文畔说的调皮孩子。

虽然从李卓晚的身上,她看不到半点调皮的迹象,如果他再年长几岁,明宛相信别人一看到他就会把他当成干部,气质拿捏得极好。

这样一个沉稳透彻的少年,在看到明宛黑滚滚的眼睛时,脸上就扬起一个极灿烂极灿烂的笑容,露出许多颗洁白的牙齿,“李卓晚,你可以喊我哥哥。”

看着这个模样的李卓晚,明宛大概知道文畔伯伯对他的评价还是有根据的,并且,依照这个说话口吻和自我介绍,看来他们的的确确是一家人。

明宛没有立刻回答李卓晚,她的眼睛放空,很显然还有些没回过神,李卓晚毫不着急,他胸有成竹的陪明宛一起蹲下去,拿出他早就准备好的草编起动物。

作为一个心思缜密的少年,他很清楚应该如何讨好刚来的妹妹。他伯伯在信里提到过给妹妹编了只蛐蛐的事,他猜测这位刚来的妹妹应该喜欢这些,所以他特意去学习了一番,对于一个聪明人来说,学会草编各种动物并不是难事,加上这些天的练习,他的手指翻飞间,谁也看不出他是刚学的。

果然,明宛的目光慢慢被吸引,李卓晚面上不显,但在心里为自己的先见之明小小的骄傲了一会儿。于是,草编动的速度愈发的快起来。

一只只动物在他手底下成型,螳螂、兔子、小麻雀……

一个认真的看,一个忘我的折,气氛一时倒是很和谐,就是太过安静了,显得有些不对劲。

好不容易把带来的草都编完,饶是淡定如李卓晚,也不由长舒了一口气,伸手擦了擦额头上并不存在的汗。而他垂在身侧的手,微微的颤抖了起来,但是李卓晚的面上依旧是淡定如斯,好像这些对他来说轻而易举,毫不费力。

明宛望着在自己面前摆得满满的草编小动物,由衷的夸赞道:“哥哥,你真厉害!”

李卓晚不着痕迹的挺了挺胸膛,但面上还是淡定微笑,“可惜草不够了,不然还有许多没有折出来。”

虽然两人此前从未见过面,只在信纸,或者他人的口中听闻过对方,但是在经过漫长的草编小动物的过程后,感情似乎突飞猛进,一下子没有了距离。

他看着明宛好奇的戳着草编小动物的样子,自豪感油然而生,并且觉得妹妹的样子憨态可掬,比他见过的任何小姑娘都要可爱。

为了能让明宛开心,除了草编小动物,他还准备了其它东西,原本是迫不及待想要送给明宛的,但是看她喜欢的摸摸草编小动物的样子,李卓晚准备暂时搁置。

他要陪妹妹一起玩!

然而……

一分钟过去了,十分钟过去了,一个小时过去了……

李卓晚从兴奋自喜到逐渐疲惫,而后是震惊、不可置信。

他完全想不到明宛会对着这些根本玩不起来的草编小动物看看、摸摸这么久,甚至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这好像已经不单纯是喜欢或者生性安静耐心的程度了。

李卓晚陷入了思考,而明宛对于周围人的情绪其实很敏感,她隐隐约约似乎察觉出了李卓晚的情绪变化,她原先根本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此刻抬头,自然也有些迷茫,但还是很贴心的问道:“哥哥,我们要不要玩其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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