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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古典架空 > 沧海剑衣录之风雨江湖 > 第229章 第十八回 屠魔开刃 剑底藏锋(中)

洛清依高举起剑,正要结束这群蛮虏罪恶的生命,临到处决前却有瞬息的犹疑。

倒不是她悲天悯人,不想妄开杀孽。对待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洛清依就是再动恻隐之心,也不会愚蠢到这种地步。

她犹豫的看向瑟缩在岩洞里的女人们,看着那些惊魂未定,惶恐畏惧的脸庞,洛清依一时有些拿不定主意。

最后,洛清依还是叫道:“你们,有谁想亲手砍掉他们的脑袋的?”

谁知这些人一听到她说要杀人,身体便抖得更加厉害,拼命的往岩洞里缩,似乎是害怕洛清依选中她们。

洛清依露出无奈的神情。她本想让这些女人手刃仇人,克服心魔,坚强振作起来。但又怕强人所难,给她们造成更深的恐惧和阴影,遂走着犹疑不定。

见她们如此抗拒,便也不再勉强。

她正要处决这些人,岩洞中忽然传出把清亮透彻的童音,“我!我……我来!”

洛清依望去,就见岩洞里一个十一二岁的女孩,战战兢兢的举起手,从人群中挤出来。

她满脸脏污,面颊还有泪痕,身体都在发着抖,脚步却没有迟疑和退缩。

她走到洛清依面前,本来畏怯的眼神在看到洛清依后陡然坚定起来。

这是她们的救命恩人,这是天上的仙女,更是她的榜样。

“我,我真的可以吗?”

洛清依没回答她的问题,而是问她,“你叫什么名字?”

“回,回仙子的话,我,我叫胭脂……”

“胭脂?”

普通的山村小姑娘会叫这名字的可不多见。

“嗯。”小姑娘耷拉着脑袋,眼里泪珠滚落。

“因为我爹说……我娘生前最喜欢的,呜呜呜呜,就,就是胭脂……”

洛清依没有问她爹娘的消息,听她这话,再想想那个小山村的惨象也知道,这孩子的爹娘恐怕都已不在人世了。

“胭脂,好孩子。你想报仇吗?”

女孩的神情立时变得坚定,她收起眼泪,咬牙切齿道:“想!他……这群强盗杀了我爹和奶奶!我要杀了他们报仇!”

洛清依面露欣赏之色。虽然她们要做的事没有人性可言,但是,能有这样坚强的胆魄的女孩子,属实难得。

“去,把刀捡起来。”

胭脂颤颤巍巍的去捡离她最近的刀。这群蛮虏使的弯刀不算重,可她毕竟是个未及笄的小姑娘,想要把两斤重的刀捡起来并不困难,但想要把刀稳稳握在手里却有些吃力。

那把弯刀上还有血迹……

仙女姐姐根本没给这群强盗近身的机会,所以这刀上的血是谁的,已经一目了然。

当胭脂意识到这刀上都是她的亲人,她的叔伯婶娘还有乡亲们的血时,她紧紧握着刀柄,脚步虽然还不稳,身体却发出复仇的怒火。

她走过一个又一个蛮虏身边,打量过他们的脸,无论是活的还是死的。最后走到一个手脚都被洛清依的剑气挑断的男人身边。

男人匍匐在她的脚边,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犹如野兽般的,苟延残喘的声音,直到他发现那对小脚停在他的面前,男人的眼神骤然充满畏惧和绝望。

胭脂停住脚步,她死死盯着男人的脸,握着刀的手都在抖,“是你!是你杀的我爹!是你杀的奶奶!你这个禽兽!”

男人恐惧的否认,“不不不,不是我!你别,别杀我!饶命,求求你,饶我一命吧。饶命,饶命啊。”

当初,乡亲们也是这样乞求这群畜生的。她爹将她藏到床底下,却还是被强盗揪了出来。奶奶想要把她抢回来,却被强盗们砍掉了脑袋……

女孩颤颤巍巍的举起刀,死死的盯着强盗的脸。看着他的眼神由恐惧到绝望,最后变成一种愤怒。

“去你娘的!你砍啊!你这条小齐狗,你敢杀我?老子就是做鬼,也要……”

他话没说完,胭脂已经闭上眼睛,把刀挥了下去。

噗嗤——

“呃……”

鲜血从蛮虏的后颈溅射到胭脂的裤腿,有股温热和粘腻的触感,让人作呕。

但是,男人还没有死。

胭脂的力量太弱,根本没办法一刀砍断一个成年男性的颈脖。

这不是他走运,这是他最大的不幸。

男人的后颈血如泉涌,甚至嘴角也开始淌出血来,后颈的剧痛和死亡的威胁让他疯狂扭动身体,但手筋脚筋都被割断的他只能发疯似的挥动手臂,“她妈的!你这小婊子!你敢,你竟敢……”

本来胭脂砍这一刀以后,已经被眼前的惨状震住,都有些回不过神来,此时听他辱骂自己和自己的娘,立刻便怒从心起。

想起爹娘,想起奶奶,想起乡亲们,她当时便一边大叫着,一边举刀向男人的后颈和身体砍去。

噗嗤……

咔嚓……

噗嗤……

就像是在无情的剁碎一块烂肉,她麻木的挥着刀,任凭鲜血和骨渣溅到她的身上,依旧在麻木的挥刀。

一刀……两刀……三刀……

八刀……九刀……十刀……

直到脚边男人的后背血肉模糊,直到男人变成一具不会说话的尸体。

等到胭脂力竭,这才回过神来,看着死去的男人那双鼓瞪着的眼睛,胭脂脱力似的,一屁股坐倒在地。接着发出似笑非笑,似哭非哭的呜咽声。

“哈哈哈……呜呜呜……哈哈哈……呜呜呜,爹,奶奶……我,我给你们报仇了……呜……”

看到她脱力的把刀掉落在地上,还苟活着的蛮虏们似乎暗暗松了口气。

落到那个恐怖的女人手里,他们还要死的痛快点。

落在齐人的这条小狗手里,他们死的要多痛苦有多痛苦。

然而,接着发生的一幕堪称是他们生前最可怕的噩梦。

不断的有女人和孩子从岩洞中走出来,她们瞪着血红的眼睛,从地上拾起蛮虏屠戮她们亲人的刀,开始找到那些还剩一口气的南疆人……

挥刀,不停的挥刀……

只有挥刀才能抚慰她们心中的创伤;只有报仇才能发泄她们隐忍的愤怒;只有杀人,才能让她们将懦弱和胆怯抛之脑后。

一时间,这座南疆蛮虏修建的囚牢居然变成齐人报仇雪恨的屠宰场。

到处都是愤怒的低吼和哭泣,掺杂着蛮虏被凌迟的痛苦哀嚎和尖叫。

直到最后,杀戮已成狂热。女人孩子们麻木的挥动刀刃,除此之外,再也没有任何意识。

这是魔怔……

意识到事情严重性的程琪和任家姐妹正要上前阻止这场集体的杀戮狂热,却险些被失去理智的女孩划伤手臂。

正在她们不知所措时,一股巨大的寒流裹挟着滔天的剑意从天而降。让人毛骨悚然的寒意使这些趋近狂热的女人和孩子瞬间瑟瑟发抖,随即逐渐回复意识,慢慢清醒过来。

复仇的火焰渐渐熄灭,随之而来的是一阵空虚和迷惘。她们看着手里沾满鲜血的刀,突然惊叫一声,像是触碰到什么恐怖的事物,弯刀叮铃当啷落地,整个人又抱着脑袋,惶惶不安的颤抖起来。

见她们恢复意识,洛清依也没有催促,反而叫来程琪。

“发信号,把所有人都叫到这里来。”

“是。”

程琪从怀里掏出一节铜管,放出一道三响的红色焰火。

没到一刻钟,冉莲誉和纪飘萍带着剑宗的人浩浩荡荡的赶来峡谷。

看着峡谷中满地残缺狰狞的尸体,冉莲誉和纪飘萍皆是诧然。

洛清依看着这些尸体,却遗憾的直道可惜。

程琪听后道:“这些蛮虏作恶多端,死不足惜,掌宗师姐何必为他们挂怀?”

洛清依轻摇螓首,“我不是为他们的死惋惜。这些恶贼侵边犯境,死有余辜。我只是不该就这么杀掉他们……”

程琪道:“确实,就这么死,还是太便宜他们了。”

洛清依摇头,道:“我们在崖上听得清清楚楚,他们本打算将这些女人送给一个叫且坡的人。听他们说话恭敬,这个叫且坡的想必是他们族里某个举足轻重的人物。”

冉莲誉也听出她的意思,“所以,您想……”

洛清依颔首,“我本打算乔装改扮深入虎穴,擒贼擒王的。不过,现在这些人的衣衫都被撕的粉碎,还满是血迹……所以我才会说可惜了。”

说到这里,她的神情还有些自责和遗憾。当时她义愤填膺,还没想到这茬儿。她的武功特性就是如此,风息剑一出,对手基本死无全尸。

若是三师妹在此,恐怕早在她遇到这伙蛮虏的时候就已经想好了对付那个且坡的计策。

众人听她这么说,也面露遗憾之色。程琪说道:“掌宗师姐不必如此挂怀,如今这蛮虏犯境,在西南的南疆贼寇比四条腿的狗都多,这些人不能用,咱们再另想他法就是。”

洛清依这时才露出些许笑容来,“师妹与我所见略同。还记得这群蛮虏当时说过什么吗?”

程琪蹙眉,略微思量后立时惊喜道:“我记得,他们打算明日去袭击一个叫河山镇的地方,还说有个叫哈玛族的人也会去!”

洛清依颔首,“这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我们,到河山镇去。”她转而问任轻,“任姑娘,你知道河山镇的方向吗?”

任轻点头,伸手指向道:“就在我们站的位置,朝东北方向走,翻过那座山,经过一座桥后三里地,就是河山镇。”

洛清依没有犹豫,“传令,召集四峰所有人。立刻启程,连夜赶往河山镇。我不希望再看到胭脂那样的悲剧在我们面前重演。”

“遵令!”众人神情激动,躬身遵命。

若是鞭长莫及也没办法,明明有机会救出更多的人,他们当然乐意为此效命。不能每次都眼睁睁看着惨剧发生,然后总是让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孺拿起复仇的屠刀。

谁知道,下次她们还会不会有这样的幸运?

茶阿布就藏身在城外的树林中,他谨慎的探出脑袋,观察城门顶上石匾刻着的三个大字。

通过他有限的齐人文化水平,勉强能认出这三个字就是“河山镇”。

在西南这种贫苦之地,尤其是像南疆这种将木桩土坯糊起来就算是一座城寨的地方来说,河山镇的城楼和石墙算是比较坚固的。

看来正如他们打探到的情报说的那样,这方圆百里,就属这河山镇最为富庶。

茶阿布已经忍不住幻想攻进城门之后,数不清的财宝和女人在向他招手的模样,比起他们在南疆的故乡和边境的那些穷乡僻壤,河山镇简直就是他理想中的天堂。

他多想现在就打进去,杀光城门里的那些猪狗,抢夺他们的金银和牛羊,牵走他们的女人。

他多想这么做啊……

但是,不能。

至少现在还不可以。

想到那个什么狗屁军师的话,茶阿布就恨的牙痒痒。凭什么伟大的九族部落勇士要听一条齐狗在那里乱吠乱叫?

明明只要把那群猪狗的脑袋扔进齐人的城镇里,他们就会吓得惊慌乱跳,九族的勇士们就能冲进去,开始肆意的,疯狂的杀戮。

这样简单有效的战术帮助过他打下过多少城镇?为什么还要听那个军师的“谋而后动”的计划?

说到底,他们强大的战士根本不需要什么军师!尤其,还是从猪狗群里爬出来的一条狗!

蒲尔甲首领定是受到齐人的蛊惑,才会这样相信,甚至是迷信齐人的狗屁战术!

这玩意儿要是真的有用,那他们这一路北上也不会什么像样的抵抗也没遇到过。

没办法,这年头。部族里就像是中什么邪似的,忽然重视起齐人那些“三纲五常”“之乎者也”的东西来,谁家出去抢劫不带个什么军师就像出门没穿裤子一样……

啧啧,真麻烦。

茶阿布一边在心里腹诽,一边缩回脑袋,迅速的窜回树林深处。

西南多山,丛林遍布,一旦撤回山里,别说敌人,就是自己也不一定能走出去。

茶阿布寻回到一处山沟,还没走到沟里,两指并拢放到嘴边,吹起哨子来。

这声音尖细清脆,活灵活现,很像是山里的某种鸟叫。茶阿布这边还没吹完,山沟后也传出哨声呼应。

茶阿布这才钻进山沟里去。

走进山沟再往前走,来到一处山洞,山洞外站着两三排身穿鲜艳花衣的南疆蛮虏。他们见到他过来,“嘿!茶阿布,你小子来得好慢啊,蒲尔甲老大在里面等你呢。”

说着,随手扔给他一个酒袋。

茶阿布顺手接过,随口道:“放心吧,我带回来的是好消息,你们啊,就跟着我进城享福去吧!”

众人哈哈大笑。

茶阿布走进山洞,洞里点着篝火,将近百人围在火堆旁,一声不吭。

这些人都长着锋利的三角眼睛,比狼还要凶恶,比蛇还要狠毒,每个人满脸的肃杀之气和野性难训的野兽气势。

山洞内的巨石上坐着个身量瘦长的男人。他的坐姿非常豪迈,或者说,完全就是一副没经过礼仪教化的模样。

他的左眼有三道抓痕,左眼的瞳孔已经呈现白化的现象,显然是只盲眼,但就是他仅剩的那只右眼散发出来的凶光,都要远远超过在场的所有人。

这个男人,这个被哈玛族人称之为“独眼狼”,名叫蒲尔甲的家伙,是个恶名远播,手段狠辣凶残的怪物。

他的脚下是用人头堆砌起来的小山,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为免人头太快腐烂,南疆人还给每颗头颅都裹上一层石灰。

惨白的头颅,空洞的眼窝,还有那一张张死前充满绝望和恐惧的脸庞,让这些人头显得更加的惨绝凄厉。

男人嘴里正撕咬着一只不知是婴孩手臂还是羊腿鹿腿的熟肉,吃得满嘴流油。看到茶阿布进来,再咬两口烤肉,随即将整块肉抛给他。

茶阿布诚惶诚恐的接过。在南疆,在他们九族九部中,能够同吃一块肉,共饮一壶酒的,那就是患难与共的兄弟。

蒲尔甲随意擦擦嘴,看着茶阿布,“怎么样?那个地方好吗?”

“好,好得很呐!”茶阿布神情激动,“那座镇子还有城楼呢,城门是关着的,但是光看那城楼的气派,里面的金银财宝肯定不少!女人也是个顶个儿的水灵儿!”

南疆群虏一听,眼睛里登时放出光来,眼巴巴的望着蒲尔甲,就等着他下令,他们马上就能杀进城去。

蒲尔甲的神情也跃跃欲试,“那城墙有多高?有多长?镇子里有多少人马?”

茶阿布顿时有些哑然,他从来没把齐人放在眼里,打起仗来只管一味地横冲直撞,哪里管他城墙多高?敌人多少?

茶阿布索性胡诌起来,“嗐!城墙也没多高,比新都府可差远啦!咱们一跳就能跳进去。兵马也没多少,都是些胆小懦弱的民兵。大哥,咱们干吧,过这村儿还未必有这店儿咯!”

“干吧!”群虏眼神渴望,满脸激动。

蒲尔甲这时倒冷静起来,他蹙着眉,目光不由自主的望向身后的人。

他的身后站着的是个齐人。男人身量又矮又瘦,容貌虽然斯文,但尖脸小眼,倒显出些斯文败类的气质来。他穿着儒生的方巾和长袍,虽然风尘仆仆,略染脏污,但还是和紫红花衣,面相野性的南疆部民格格不入。

男人脸色有些不悦,他盯着茶阿布,“这么说来,你没进到城里去?”

茶阿布对他这种发号施令质问的语气更加不满,他冷笑道:“老子要是进到城里,早大开杀戒,杀个痛痛快快的啦!”

男人的脸色更加难看,他早就觉得茶阿布这小子做事毛毛躁躁,对齐人的成见又极深,不该单单因为这兔崽子跑得快就把当斥候的任务交给他。现在看来,他的直觉是对的。

茶阿布根本难当大任!

男人这时向蒲尔甲拱手,道:“为今之计,只能再选得力之人混进城中,打探敌情,再行大事。”

茶阿布听他这意思分明就是看不起他,当时也火冒三丈,不服输的骂回去,“哼!咱们哈玛族的勇士,一路从峙水南打到界河北,从南疆打到西原,也没用过什么斥候和狗屁军师,不也无往不胜,攻无不克?要我说,根本就不需要磨磨蹭蹭的这么麻烦,就像以前那样,把脑袋扔进齐人的城墙里,咱们再进去大开杀戒!”

“你!”齐人军师指着他,脸色有些气急败坏,“我们这一路打来,攻占的都是些小村小寨,自然攻无不克。这河山镇是蒲尔甲首领遇到的第一块硬骨头,我们切不可掉以轻心呐!”

事实上,蛮虏这一路攻齐都可以说是一马平川,畅通无阻。也正因为如此,他这个军师也越发的不受重视,甚至因为他体力不足,时常不能适应星夜兼程的行军速度还遭到南疆人的冷眼和鄙夷。

这也是他提议要攻打河山镇的目的。河山镇城墙不高,但防御还算坚固,对仅仅配制弯刀和猛兽的哈玛族百人队来说还算是个很有难度的对手。

这不但是磨练这支百人队的一战,也是他陈军师证明自己价值的一战。

但茶阿布显然不能体会到他的良苦用心,甚至还鄙视的对他冷嘲热讽,“哼。这大齐要是真有什么硬骨头,陈军师你还会出现在我们这里吗?”

陈军师闻言,果然脸色大变。显然,对他们这种熟读四书五经,以三纲五常,君臣礼法作为行事准则的读书人来说,悖国弃家,数典忘祖是一种莫大的耻辱。

“茶阿布,你——”

陈军师小眼圆瞪,作势要发怒,却被蒲尔甲抬手拦住。

“茶阿布!你小子不得无礼!”

他佯装发怒的训斥茶阿布后,转过脸来,微微颔首,算是给陈军师赔罪。

“陈军师读书很多,据说是齐国的才子,很受莫客友拉大人的赏识,我衷心欢迎你的到来。”

陈军师听他这么说,也知这话里未必有多少真情实意,但他话说的漂亮,自己也不好跟他们这群蛮夷翻脸。

“不用蒲尔甲首领您的欢迎,您只要愿意听我一条计策,陈某就感激不尽了。”

蒲尔甲道:“我要说的正是这个。军师既然说要选派得力之人再去河山镇,不知心中有何人选?”

陈军师道:“首领愿意听我之计?”

“当然。”蒲尔甲笑道,“我们南疆人书读的不多,不过还能听进你们的话。”

陈军师看着那一张张趾高气昂的脸,见这些人都是一副桀骜不驯,满不在乎的模样,心里不以为然。他无奈道:“你们这样过去,实在是太招摇过市了,我看哪,还是小可亲自去走一趟吧。”

蒲尔甲还没说话,茶阿布已经忍不住嗤笑出声,“呵,你?只怕你人能走着进去,却未必还会再回来吧?或者,你一个人去,却未必还是一个人回啊……”

陈军师强忍怒气,“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什么意思?”茶阿布道,“我什么意思您不知道吗?你们齐人有句话叫‘乡音不改,故土难离’,谁知道你回去会不会出卖我们?”

陈军师气急,“胡说八道!我既然已经投靠莫客友拉,就不会再背信弃义!”

“哼,”茶阿布冷笑,“你连自己的国家都能出卖,还有什么是你忠诚的?”

“你——”陈军师气急败坏,若非他是个文人,直恨不能拔出刀来和这个南蛮来一场生死决斗!

茶阿布有恃无恐,根本没把这条没脊梁的狗放在眼里。

蒲尔甲抬手止住二人的剑拔弩张,他轻描淡写的道:“都是自家兄弟,何必伤了和气?这样吧,既然军师要亲自出马,茶阿布你又不放心,不如你们两个一起去如何?”

“不可能!”军师和茶阿布这回异口同声道。

蒲尔甲面色不变,眼神却已经变得阴沉危险起来,“陈军师,你虽然是莫客友拉大人派来辅佐我的,但这军情大事说到底还是我做主的吧?”

陈军师和茶阿布都怔住,他说这话,那就是命令,而不是建议。

“是,属下遵令。”

陈军师和茶阿布没奈何,只能再次去探河山镇的虚实。

为免南疆的银饰花衣暴露身份,茶阿布还不情不愿的扎起方巾,套上青衫,打扮成书童的模样,跟在军师的后边。

他们本来就互相看不顺眼,一起赶路也是各怀鬼胎。陈军师顾全大局,耐心的跟茶阿布交待怎么混进城里,混进城后又该怎么行事,这小子也是马马虎虎,随口对付。

军师也只能默默的叹口气,祈祷这次进城千万别出差错,否则他这条小命恐怕就要撂在这河山镇里。

军师千叮咛万嘱咐,生怕出现半点纰漏。他们装成被南疆人追杀的秀才和小厮,一路惊慌失措的逃窜到河山镇的城外。

此时城门果然紧闭,把守城楼的也只有三五个手擎粗糙长枪的乡勇民兵模样的人。他们甚至都没有像样的藤甲皮甲,仅仅穿着粗糙的制式官衣,勉强有副当兵的样。

他们懒懒散散的站在不到两丈高的墙头,等军师和茶阿布一路喊着“救命”拼命跑到城门底下,这些人才无精打采的拿着枪头对准他们。

一看到如此“军容”,茶阿布的神情更加得意,陈军师也不禁暗暗嘀咕起来,难道真是他杞人忧天?这座河山镇根本就是虚有其表,这些兵丁根本就是不堪一击?

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跑到这里,他们非进城去看看虚实不可。

城头的头目看到城外站着两个衣衫褴褛,形容狼狈的人。从打扮来看,像是会读书的两个秀才。那个老儒生模样的相貌虽然不好看,倒也还算斯文。最可怕的是他的书童家丁,那对三角眼异常狠厉,即使装出一副可怜巴巴的模样,那对眼睛看一眼都能让他打个寒颤。

头目哪敢放人?这一老一少,一主一仆看起来就不像什么好人。于是让守门的民兵小心稳住他们,头目转头就去把这件事报告给里正。

里正是个四五十岁的小老头,听说城外有人投奔,也颠颠的跟着走去城楼。他在城楼处遥遥看两眼,听这对主仆说他们现在处境怎么怎么危险,还不时望望身后,说是有南疆蛮虏在追杀他们,求里正老爷行行好,快开门放他们进去。

若是放在平时,里正说不定还真能心软放他们进来看看。但现在这年头兵荒马乱,蛮虏遍地的,一时不慎,这满城百姓,父老乡亲恐怕都要送掉性命!

想到这里,他哪里还敢轻举妄动?

再又想起昨夜快要凌晨时分,从后山闯进来的那伙人,里正心里总算又有主意。

他连忙转头回到自己家中,来到后院,看到两名守在门外的女剑客,里正摆出笑脸,客客气气的请她们帮忙通报给洛大小姐。

在里面休息的人当然就是洛清依,而负责在门外看守的则是程琪和另外一名女弟子。

通报过后,里正恭恭敬敬的推门进去,就看见洛清依端端正正的坐在座位上,桌边还放着一盏温茶。

里正不敢多看。

这位姑娘半夜从后山来到他们河山镇,满镇的人都以为是遭了强盗和蛮子,不是准备拼死反抗,就是准备跪地求饶的当口,眼前的这位姑娘居然亮出了安王府的令箭!

安王的令箭当然没有办法调度和号令各州府县的军队,但是安王毕竟是皇家贵胄,只要大齐未灭,在西南就没人敢不给安王脸面,公然违抗他的召令。

这枚令箭当然是东方炬送给洛清依便宜行事的,他那个安阳县主的承诺现在还不好说,假若不许给她点便利,安王也不放心洛清依能给他尽心办事。

里正把城外那两个避祸齐人的事说给洛清依听,最后还总结道:“那两个人贼眉鼠眼,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是那个书童模样的,眼镜凶神恶煞的,我看哪,十有**他们是南疆派来的奸细!”

“奸细?”洛清依把这两个字在舌尖里转一圈,随即道:“那你发现城外有蛮虏埋伏没有?”

里正有些尴尬,“这,这倒是没有。不过我还是觉得那两个人不太可靠……”

洛清依稍稍思考,忽然笑着道:“把他们放进来。”

“什么?”里正脸色骤变,“洛大小姐,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他们要真是奸细,我们河山镇那可就全完了!”

洛清依却不以为然,她的脸上浮起意味深长的笑容,“没关系,我要的就是奸细……”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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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9章 第十八回 屠魔开刃 剑底藏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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