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仙侠玄幻 > 不要宅斗要修仙 > 第1章 第 1 章

不要宅斗要修仙 第1章 第 1 章

作者:L拾穗 分类:仙侠玄幻 更新时间:2025-10-17 13:21:21 来源:文学城

暮色四合,湖面碎金摇曳。

凉亭里,元星倚着栏杆,指尖鱼食扑簌簌落下,引得池中锦鲤争先抢食。

元星怔怔地望着池中张张合合的鱼嘴,神思已经飘远。

七天!

距离她自炼狱爬回,已过去七天。

元家在大周的京城并不是望姓大族,靠的是祖辈累世经商积攒下的泼天财富,这才在京中立足跟脚。

与众不同的是,元家世代由女子掌家,家业传女不传男。

所幸近几代虽子息单薄,却皆得女儿,这才未让偌大家业旁落。

既然是女子掌家,元星自然是随母姓元。

她爹算是他们家半个入赘的女婿,只是元星从小就没见过,因为听她娘说,她爹在她还未出生时便离开了家,从此一去杳无音讯,不知是死是活。虽然她娘这么多年一直没有放弃寻找,但至今还未找到。

母女二人相依为命,靠着世代积累的财富,日子过得富足安然。

可这一切,在前世,都毁在了今天。

今日晚膳时分,母亲会从一个被收买的家仆口中,得到关于父亲林明道的“确切消息”,旋即亲自出门寻找,从此一去不返,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当时的元星并未警觉,母亲常外出行商,旬月无信都是常事。

直至下月七夕,她在乞巧会途中被迷晕拐走。

那拐子并非图财,言语间竟是一门心思要取她性命!

那时她才惊觉母亲恐已遇害——若非世代培养的暗卫悉数折损,怎么会无人护她?定是暗卫们追随母亲而去,一同遭了毒手。

当时的惶恐与心痛自不必多说,当务之急是自救。

前世,她利用拐子的贪念,苦苦哀求,分析活卖远比杀她划算。拐子见她貌美,心动于能卖个好价,为防她逃脱,转手将她卖入了京郊妓院。

想到此处,元星指节猝然收紧,眼底恨意翻涌如潮。

她连做几个深呼吸,才将激荡的心绪勉强压下。

自此,她坠入无间地狱。

无论怎样挣扎,都难以挣脱泥淖。

尤其在听闻元家产业尽数落入叔父林明安之手后,毁天灭地的恨意几乎将她吞噬。

她断定,母亲与自己的悲剧,必定与叔父一家脱不了干系!

她抛却自尊与傲骨,对达官显贵曲意逢迎,最终凭借美貌才情攀附上大皇子。

彼时,堂妹林静雅已嫁与七皇子为侧妃。

元星便一面助大皇子夺嫡,一面暗中调查叔父一家。

果不其然!

那报信家仆早被婶娘施敏收买,消息七分真三分假,骗过了精明的母亲。

自己被拐卖之事,同样是婶娘施敏的手笔。

元星誓要将婶娘一家拉下马,为母亲与自己陪葬。堂妹与七皇子岂是元星与大皇子的对手?很快便灰头土脸,七皇子甚至遭皇帝厌弃。

眼看只需最后雷霆一击,便能令仇敌万劫不复,叔父婶娘更不足为惧。

可意外,发生在一场宴席之后。

仅仅见过堂妹林静雅一面,元星竟如同中了邪,只觉得堂妹善良美好,是世间最可爱之人,甘愿为她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于是,恨不能生啖其肉的元星,竟调转矛头,自首揭发大皇子的密谋。

身陷囹圄后,仍不忘兢兢业业为堂妹出谋划策,助其由侧妃扶正,又帮七皇子成功夺嫡,最终捧林静雅登上后位。

事成当晚,元星在狱中暴毙。

真真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回忆停留在这一刻,元星眯起眼睛,伸出手指掠去唇边倾泻而出的冰冷,哼笑道:“真像一具被操控的傀儡!”

若非重生这样玄妙的事情真实地发生在自己身上,元星绝对不敢去猜测这种可能。

上一世即便是没有林家加诸在自己和母亲身上的祸事,她跟这个堂妹的关系也没好到能为她做到这种地步,更何况两家是仇人呢。

“大小姐,家主唤您去林老太太那里用晚膳。轿子已经备好,正在门外候着。”大丫鬟翠屏的声音响起。

“嗯。”元星应声回房,任由丫鬟们为自己梳洗打扮。

一切妥当,元星扶着丫鬟的手坐进了软轿中。

轿面放下,遮住元星眼中的忌惮。

重活一世,她无惧任何明枪暗箭,唯独对林静雅那诡异莫测、能操控人心的“傀儡术”心存敬畏。

林静雅是何时获得这种能力的?

是天生便有,还是后天机缘?

若能为己所用……

根据前世的情况推测,这个时间点,林静雅应该尚未掌握此术。否则,自己和母亲便不需要落得危险境地,只需要林静雅操控她们送上家产便是。

而且,此术必有限制——至少需见面方能施展。

当务之急,是避免与林静雅过多碰面。

眼下,且静观其变。重生而来,自己便是最大的变数,需要谨防发生变数,导致林静雅提前掌握能力。

“大小姐,到了!”

元星搭着婢女递过来的胳膊,轿面掀开的瞬间,她脸上的深沉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派天真烂漫,看起来真的像个十四岁的豆蔻年华、不谙世事的少女。

走下软轿,元星首先看到的就是堂妹林静雅。

十三岁的堂妹正在正堂门口张望,看到自己后,像一只蹁跹的蝴蝶,轻盈地迎上来。

她眼里是真正的天真无邪,脸上的笑容如同清晨的朝阳,清新自然。

但是元星知道,再明媚的阳光底下也会有光线照不见的阴影,婶娘施敏和叔父林明安就是林静雅身后的巨大阴影。

只要今晚那家仆如期出现,她与林静雅,注定再次走向不死不休的结局。

“姐姐!”

林静雅的声音娇俏柔美,带着些不自知的撒娇意味:“再过月余便是七夕节了。听说七娘山会举行大型祭祀,城内也会办乞巧会。连圣母庙的女冠们都会出来祈福呢!肯定热闹极了,姐姐,到时候我们一起去玩呀!”

元星听着林静雅的声音,心里翻涌着黑水。

七夕节,乞巧会。

前世噩梦的开端。

呵——

耳边,林静雅的声音还在继续:“对了姐姐,你那块晴春蝶戏图暗纹的蜀锦能不能分我一些呀?我想裁件裙子,现在去做刚刚好,做好后还能上身试一试,不合适的地方再叫绣娘改好。等到乞巧会的时候正好穿上。”

“还有还有,姐姐。我到时候要戴我娘那支蝴蝶簪搭配裙子,动起来的时候蝴蝶翅膀像真的一样在煽动,太美了!我央求了我娘好久,她才松口送给我。还有还有……”林静雅兀自说着。

每一个字,都仿佛化作了泥沼中的一只手,将元星拖入深不见底的深渊。

元星觉得心脏被高高吊起,黑沉的泥浆将心脏层层包裹住,密不透风,让她喘不过气来。

她仿佛又回到了上一世母亲惨死,深陷污泥无法摆脱的处境。

“闭嘴!”元星怒声呵斥。

林静雅吓得噤声,见元星脸色煞白,赶忙上前搀扶,眼中满是担忧。

元星觉得那双手如同两条冰冷的毒蛇,紧紧地缠绕在她的臂膀上,让她无法动弹。

从林静雅清澈的瞳仁里,她看到惨白的脸和阴森的唇,仿佛从地狱中爬上来没有人气的厉鬼。

阵阵眩晕感袭来,元星狠掐指间,在心中呐喊:“不!不能晕!为了娘!”

她抬眼望向正堂内疾步走来的母亲元琼。

今天至关重要!

元星咬着口中的软肉,腥甜与刺痛唤回清明。

她急切地伸手,与母亲温暖柔软的手紧紧相握。

那一刻,高悬的心终于落回实处,将心脏包裹得密不透风的泥浆也裂开缝隙,透入一些新鲜的气息与微光,让她重新得以喘息。

“宝儿,可是身体不适?难受就不要强撑着,快快回去休息,请大夫来看看。来人……”元琼看着元星的脸色,心疼不已,当即要唤人。

“人老了,最见不得小辈病怏怏的。既然身体不适,着人说一声就是,难道我这做祖母的还会怪罪?让一大家子长辈干等着,实在有失礼数。你看看你妹妹,一早就在这儿等候了!”

林家老太太声音透着不悦,打断了元琼。

元琼侧过身体,让老太太看见元星极差的脸色:“老太太您看,宝儿脸白成这样,您不心疼?一家人何必说两家话,什么礼数不礼数的,生分了!”

“娘这是教导孩子们为人处世的道理。但大嫂说的也是,大姐儿正是因为心里敬着娘,但这样强撑着过来,咱们做长辈的看着也心疼。”

婶娘施敏的声音适时响起,温柔得体。

这熟悉又虚伪的声音,让元星的心弦再次绷紧。

“什么叫强撑?我还没老糊涂,孩子生病就好好将养,我们林家没那么多虚礼。”老太太睨了施敏一眼,语气稍缓。

元星轻轻按住母亲的手,朝上首的老太太行礼道:“劳祖母挂心。轿子一路颠簸,孙儿刚下轿有些难受,失礼了。”

老太太将元星拉到怀里,仔细端详了一番她的脸色,见她脸上确实没有方才那般难受,神色才缓和下来:“既然难受,就快坐下,来,到祖母身边来。”

说完,又吩咐下人去端冰镇酸梅汤上来,见众人落座后,对元星道:“轿子晃悠的厉害,确实滋味儿不好受。用点酸口的吃食压一压会好受些,你以后啊,记得叫人在轿中备些柑橘或是酸梅,难受了就吃点或是闻闻味道。”

说完,又叮嘱元星身后的婢女:“你们都仔细记下。”

“是,老太太,奴婢记下了。”婢女们齐声应下。

“姐姐你以后可以坐滑竿啊。”

林静雅声音清亮:“轿子密不透风,里面闷闷的,春夏我也不爱坐,让人气闷难受。滑竿四面透风,春夏坐着,那才舒服。”

老太太闻言,眼角的皱纹都带上了笑,乐呵呵地拍着林静雅的手,连连点头道:“是极!是极!还是咱们雅儿想得周到!”

正在此时,一名元家下人求见,称有要事禀报家主元琼。

他被引自元琼身后,低声耳语。

“来了!”元星看着那人,心中一凛。

元星扫过那个下人,用余光瞥向婶娘。

那女人端坐如钟,神色如常,连头上的步摇都不曾晃动分毫。

正是这份过分的镇定,让前世的元星一开始从未怀疑过叔父一家。

一切,都与前世重合。

那名下人还未退至门口,元琼已经按捺不住内心的激动,猛地站起身,对老太太扬声叫道:“老太太,林郎……林郎有消息了!”

“什么!”

开新文啦!

属于元星的人生开始啦!

是一个传统修仙的故事,女主要一步一个脚印修成正果。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1章 第 1 章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