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啦,啦啦啦,我是捡晶石的小行家……”
唱了没两句歌声就停了下来,明显是歌词记不住了,青年也不纠结,直接换了一首歌重新开唱。
“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也不骑,有一天我心血来潮骑着它去赶集,我手里拿着小皮鞭心里很得意,要问我为什么得意,因为腰包很鼓晶石一大批!”
前面一个怀抱毛绒玩具熊,墨绿长发披肩的青年忍不住回头吐槽道:“你几岁了还唱这些歌,而且唱了几天了翻来覆去都是这几句歌词,你没唱烦我都听烦了。”
那个唱歌的青年瞪大了眼睛,怒目而视,“你白听我的歌我还没跟你收费呢,还这么多话,你行你唱啊。”他又拽了拽身边另一个人的袖子,问,“你说我唱的好不好听?”
那人面容冷峻,坚毅的下颌平时都是微微收紧,绷出一副生人勿近的模样,如今被身边的人拽着袖子,眼睛里却满是氤氲的笑意,“唱的很好听,怎么听也听不够,很有,”他斟酌了一下措辞,“很有童趣。”
问到了想听的答案他也没有收回手,自然的拽着人家的袖子,胳膊一荡一荡的,小脸漾出得意的笑,甜滋滋的,还带着点拽,明明是狐狸一样勾人的五官,搭上他的气质却显得奶凶奶凶的。
是一只没出月的小狐狸,带着奶味。凶巴巴的哈人的时候也只会被当做撒娇。
墨绿长发青年朝天翻了个白眼,“涂朱朱,我真是脑子坏掉了才会跟你和简繁一组出来,我他妈的到了八辈子的血霉。”
这不就是把狗骗出来杀么,他要吐了。
这三人正是在寻觅晚餐的林莫、简繁、涂朱朱。
那天杀死丧尸头头后他们就没有返回基地,反正丧尸头头一死剩下的低阶丧尸就是一盘散沙,而且其中大部分还被简繁的一场大火直接火化了,基地处理的难度就更低了。
他们直接以原地休息恢复体力为借口打发走了着急回去探查情况的叶迎,之后放出代表前来会和的信号弹,等林莫和余禾来了之后干净利落的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他们又不打算在这里久留,就不回去抢叶迎的风头了,就让他做基地唯一的英雄吧,他们就表现出“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的高人风范就好。
森林中这场无情的大火烧死的还有很多进化丧尸,就算不到高阶,蚊子肉也是肉,他们在山中徘徊了了几日,把能找到的丧尸晶石都捡走了,现在他们也算是小有积蓄,不再是那个买东西都要先讲价后集资的他们了。
捡晶石耽误了几天时间,这就导致他们回到国道上之后又行了一日却还没有开出S省。
而此时距离丧尸潮攻城已经过去一周了。
秋风飒爽,再加上人逢喜事精神爽,双爽临门,快乐加倍,他们也没着急赶路,今天早早找好了过夜的地方,安置好车辆之后,便分成了两组为晚饭做准备。
简繁、涂朱朱、林莫一组,首要任务是打猎,什么肉不限,但量要大,多搞一点可以存着。而且他们不管是异能还是体能,消耗都很大,这两天对食物的需求量也很大。
乌祁和余禾则去收集柴火,为了节省燃料,能生火做饭的时候就尽量生火做饭吧。还需要找找附近是否存在水源。
余禾还说要看看周围有没有核桃树啊榛子树啊这类产坚果的树,昨天看到了松鼠,他觉得希望很大。
古人都喜欢秋猎不是没有原因的,秋天动物都在为了过冬做准备,个个吃的膘肥体壮、肚滚瓜圆,望之即知其肥美异常。
有了异能之后捕猎变得异常轻松,不需要简繁出手,小尖尖这几天异常活跃,在收集晶石的时候就立下大功,现在又在猎取食物上大展身手。
涂朱朱接过小尖尖勒晕后捆过来的野兔直接塞进了空间里,然后对着小尖尖一顿无脑乱夸,不管它听不听得懂,先夸为敬。
小尖尖被夸的晕晕乎乎的,摇头晃脑的退回了林莫身边,像是还在回味的样子。
……
这一路的收获有野兔五只、野鸡三只、肥松鼠一只(已放归)、不知名傻鸟一只(已放归)、蘑菇若干(后被丢弃)、被咬了一口的山苹果一颗、完整的山苹果五颗。
收获颇丰,打道回府。
他们返回营地的时候余禾和乌祁已经生好了火,架好了锅,锅里的水都咕嘟咕嘟的翻起了水花,只能主食材就位就可以动手了。
看他们回来,余禾笑道:“就等你们了,不远处有一条河,待会儿让乌祁带你们去河边洗肉吧。喝的水已经打回来了,放在那沉淀消毒呢,”他一指旁边的水桶,“刚放上药粉没多久,你们渴了的话先从锅里盛一碗出来晾一晾。”
这两天因为集体从事捡晶石活动,无暇他顾,已经把车上储存的饮用水消耗的差不多了,昨天也没有发现水源,幸好今天找到了一条小溪,否则他们就要断水了。
涂朱朱闻言上前用碗装了三碗,两碗放在一边晾着放凉,一碗自己手捧着凑近脸小口小口的吹着。
简繁担心道:“小心点,别烫到手。”
碗里的热气不住地向上蒸腾,不一会儿就把涂朱朱的脸颊熏得粉扑扑的。
他舒服的眯着眼,道:“这几天都是用湿巾随便擦擦,都没好好洗脸,也没好好擦护肤品,我感觉我脸上的皮肤都要干的裂开了,”说到这,他像是又想到了什么别的,瘪瘪嘴道,“换季了,我竟然没有带秋天的护肤品出来,现在还能凑活凑活,等到冬天的时候可怎么办啊,而且我们一路往北走,那岂不是越来越干?我的皮肤这么嫩,肯定受不了的。”
说着,他好像已经看到了自己顶着两坨高原红,布满细细碎碎的小伤口的脸,伸出手来,白白嫩嫩的手指头好像也长满了冻疮。天呐,不要啊。
四个大男人(孩)听的一愣一愣的,林莫因为有很多女性朋友还多有了解,也被她们安利过一些知名的护肤品,另外三个可真的是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乌祁还睁着一双求知的眼睛问余禾,“哥,你需要不?”
相比而言,简繁虽然对这方面也没有涉猎,但胜在谨慎,他安慰道:“这都是小事,我看地图这几天我们就会经过一个市区,到时候进去逛一圈,需要什么就拿些什么。”
涂朱朱还是发愁:“可是末世是五月来的,当时柜台上的都是春夏新品,不够滋润啊。”忽然他的思路又转了一个弯,“不过护肤油和精华、面霜应该是常年都有的吧,哎呀,我平时都是网购,很少去线下门店,真的不太清楚啊。”
简繁道:“一般商店都有存货的,你忘了吗?”他是在提醒涂朱朱他们一起扫荡超市仓库的经历。
“是哦,你说的有道理。”
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就又继续高高兴兴的捧着碗给脸补水了。
休息了一会儿,喝完水,乌祁就提出带着简繁去处理猎物,涂朱朱也非要跟着,他想去洗洗脸,洗洗手脚。
“林莫,你要不要一起?”
林莫抿着嘴拒绝了这个提议:“总得留下一个人保护余禾,我就不去了。”
而且杀兔子杀鸡血淋淋的有什么好看的,不得不让他动手的时候就算了,现在又不需要他杀,他才不要去凑这个鬼热闹呢。
到了河边,涂朱朱直奔河水,先洗了把脸,有用手不断地撩水玩,最后才脱了鞋子把脚伸进水里踩来踩去。
“水还温着呢,你们要不要来试试?”他回头招呼简繁和乌祁。
两人都摇头拒绝了,一会儿难免沾上鲜血,还是处理干净了之后一起洗吧。
简繁先动手,乌祁在一边有样学样。
先挖一个坑,一会儿血和皮毛要全部放进坑里,这样方便掩埋,避免血腥味引来野兽。之后把拔完毛的鸡和剥完皮的兔子放进河水里,用流动的河水把剩余的血冲洗干净。
涂朱朱提醒他们:“你们往前走两步,用上游的水洗,这里我都洗脚了,”他皱了皱脸,“我可不想吃洗脚水洗的肉。”
简繁笑道:“是活水,有什么关系?”但还是听话的往上游走了几步。
上面的血水漂下来涂朱朱也不可能继续玩水了,他甩甩脚上的水上了岸,晾干脚之后也不好好穿鞋,趿拉着鞋子蹲在简繁旁边,盯着他的手出神。
怎么长得呢,做什么都好看。拨弄着血水的样子也好带感啊,他眨巴眨巴眼,又想起了那双黑色的皮手套,瞬间心脏咚的一下,呼吸都跟着滞住了。
嘶,不能想,不能想了,再想下去他就要对不住他的小粉丝了。
罪过罪过。
一旁的简繁根本不知道涂朱朱看他洗个肉都能看出这么多内心戏来,否则的话,他一定会说:会想你就多想点,怕什么,反正我不怕被玷污。
涂朱朱恐怕也想不到小粉丝内心如此奔放。
撇开眼避开简繁,他百无聊赖的看了会儿河对岸,又站起来顺着河流的上游看过去。
不看还好,一看吓了一跳,他惊呼道:“你们看,那是不是个人?”
猜一猜谁在水里漂?(坏笑)
轻功水里漂,哈哈哈,太好笑了,莫名戳中笑点了,哈哈哈
作者有话说
显示所有文的作话
第54章 第 5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