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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亲爹的死对头粘上了 第1章 沛水盈秋

作者:鱼慕鱼 分类:穿越重生 更新时间:2020-10-16 10:29:30 来源:文学城

李晟王朝,建业二十一年。

炎炎暑褪一季秋,却是今年秋热倍常年。

沛水边忙碌的码头上人头攒动。

戚景思穿着件粗布坎肩,蹲在一摞麻包袋上,啃着手中干得掉渣的馒头,动作间能瞧见少年小臂坚实的肌肉轻微地滚动。

他大敞着衣襟,胸口的蜜色皮肤袒在空气里面,蒙着一层细密的汗珠。

午间的太阳正是晃眼。

“你今天瞧见那死断袖了吗?”

说话的叫马五,一个跟戚景思一同在码头抗麻包的挑夫;他咽下一口干粮,手拐子顶了顶身边的人。

“没瞧见。”身旁另一个挑夫嚼着干粮,含糊地答道,“想是今儿个没来。”

戚景思脸色铁青,狠狠将手里的半块馒头砸向脚边,从麻包垛上跳了下来。

布鞋重重地踩在地上,激起一片尘土,刚才两个窃窃私语的挑夫就蹲在一旁啃着干粮,这会便是吃进一嘴的灰。

“戚景思你有病吧!”马五不耐烦地起身呵道:“没瞧见正吃饭呢?”

“没瞧见。”戚景思居高临下地睨着马五,“我就瞧见那么大个馒头,也堵不上你那张狗嘴!”

“你急什么?”马五站起身,不甘示弱地昂起头,戏谑地笑着,“我又没说林——”

那个字还被马五含在喉咙里,人就已经被踹翻在地,戚景思就是不准他说出那个名字。

一旁休息的工人听见动静围了上来,七手八脚地拉开了戚景思。

“戚家小子!快别打了!”刚才在一旁搭话的挑夫忙上来劝架,“你也讲讲道理,我们说的真不是林煜——”

“呸!”马五也被另外几个挑夫扶了起来,他骂骂咧咧地朝脚边啐了一口,不服气地嚷嚷道:“你同他讲什么道理,他什么时候讲过道理!”

他说又转头愤愤地盯着戚景思,“今日我就是说了又怎样,我说错他了吗?那些腌臜事他林煜做得,我们便说不得吗!”

拉着戚景思的人都是常年在码头抗麻包下苦力的精壮汉子,三五个成年男人硬是没拉住眼前的少年,人群很快扭打作一团。

*****

“小叔叔——”戚景思推开院门便闻着了熟悉的饭菜香,他习惯性地一面大步朝屋里走,一面喊着,“我回来了!”

“景思回来啦?”林煜系着围裙,一只手端着刚出锅的热菜,一只手掀开厨房的棉布帘子,微微笑着说:“快些去净手,菜马上就得。”

“欸!”戚景思瞧见林煜便立刻心虚地背过身去,随手把坎肩外的罩衫搭在椅背上,“我这就打水去。”

“日头都落了,等会进屋赶紧把衣服穿上——”林煜伸着颈子对着戚景思的背影喊,嘴角还是挂着点笑,无奈地摇了摇头。

等饭菜都端上桌,戚景思摆好小凳,埋着头拼命扒着碗里的饭。

林煜摘掉围裙坐下,瞧着戚景思的眼神里带着点疑惑。

“今天都做了些什么?怎就饿成了这样。”他在盘中挑出一块瘦肉夹进戚景思碗里,“别光紧着吃饭,当心噎着。”

戚景思嘴里包着东西含含糊糊的“嗯”了两声,把林煜夹的菜一股脑都倒进肚子里。

林煜细细瞧着自己带大的孩子,怎么看怎么觉着不对;他欺身上前盯着戚景思,终于瞧见少年眉骨上挂了彩。

“又跟人打架了?”他问道。

戚景思慢慢放下手中碗筷,心虚地偷瞄着林煜,看见他小叔叔温柔的笑意敛进了嘴角里。

“小叔叔……”他轻轻唤了一声。

“不必唤我。”林煜重新坐回小凳上,拿起筷子又给戚景思碗里夹了片肉,“今儿你打赢了,虽是挂了彩,却总还能坐在桌前唤我一声‘小叔叔’;明儿你若打输了再要唤我,该教我去哪里寻你?”

“那我的拳头便比他们更硬就是了!”戚景思急急地仰起头看着林煜,对上林煜眸子里的担忧又马上心虚地垂下脑袋,“都是他们……太过分了……”

“当真?”林煜轻叹一声,“你不让旁人说我一个‘不’字,只要有人在你面前提起林煜的名字都是是罪过——”

“景思。”他语重心长道:“到底是‘他们’过分,还是你太过敏感了些?”

戚景思没有答话,只不服气地偏过头不再看林煜。

“有些事我想过瞒你,但你终究是要长大的,该有权力知道;现如今我便是想瞒也瞒不住了……”

“别说了,我不想知道。”戚景思打断林煜的话,他扭头盯着林煜,“不管有没有血亲,你都是我小叔叔,是戚景思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

他自幼无父无母,是林煜一手拉扯大的,明面上林煜说自己是戚景思亲爹的远房表弟,但实际上……

实际上是什么,戚景思并不在乎。

当年无父无母的孩子好像天生就缺乏安全感,他自小就爱整夜哭闹;当初林煜也没有带过孩子,一首蹩脚的童谣还是跟村头的寡妇学来的,稀里糊涂地也算是能把孩子哄睡。

打戚景思记事起,自己就是就是趴在林煜胸口,听着那首童谣长大的。

后来长到几岁大,林煜给他收拾了房间单睡,知道他夜里怕黑,林煜每晚都给他留下一战油灯;又怕光线晃得他睡不好,总是半夜里等他睡熟了再悄悄来把灯灭掉。

他虽不姓林,但“戚景思”这个名字都是林煜起的。

当年是林煜第一次教他说话,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他张口第一个词不是唤的“阿爹”、“阿娘”,而是叫了一声“叔叔”。

也是林煜牵着他的手教他走路;在他第一次换牙吓得大哭的时候,讲着故事安慰了他一整个下午。

他不在乎林煜是谁,只知道林煜是他在这世上唯一的亲人了。

林煜闻言表情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他转身在墙边角柜里摸出一个信封,轻轻放在饭桌上。

他总是这样,笑容也淡淡,怒气也浅浅。

戚景思重新拿起桌上的碗筷,大夹地夹着菜,大口地刨着饭;对那封信,他连一个眼神也欠奉。

林煜掩面轻咳两声,“你父亲又来信催你上京了。”

父亲?

戚景思不觉得自己生命里有这样一个人。

当年他在襁褓中尚未足月,母亲就吊了颈子,至于那个所谓“父亲”,也是素未谋面。

年初开始,那个陌生的男人不知着了什么魔,一封一封的书信寄来,说是要接他去都城晟京读书。

戚景思心道,我都十七了,读得是哪门子书?

他端起面前晾凉的汤碗,一饮而尽,放下碗只道:“我吃好了,先去厨房收拾。”

说罢,他起身便要往厨房走。

“景思。”林煜叫住已经走到自己身后的人,却没有回头看一眼,只直直盯着桌上的信封,“你究竟作何打算?”

“我的家在这儿——”戚景思回身望着林煜单薄挺直的脊背,肯定道:“我哪儿都不去。”

“嗯。”林煜垂首收起桌上的信封,重新爬回脸上的那点笑容里意味难明,“如此便收收心,等年后书堂里开了学,你这玩野了的心思该收不回来了。”

“年后我便不去学堂了。”戚景思转身往角柜里摸出个火折子,点亮小桌上的油灯。

“东街当铺的赵掌柜招伙计,我与他谈好了,年后去他那儿做学徒,学学做账也是门手艺,他日出师了做点小买卖,也能养活我们叔侄二人。”

“不成。”林煜难得严厉地看着戚景思,“你尚未及冠,学业定不可荒废;你若还当我是你的长辈,这事叔叔便不允。”

“小叔叔……”

戚景思还欲再分辩些什么,却被林煜一阵急促的咳嗽声打断。

“药呢?”他连忙起身,快步往厨房走,“我去给你端来。”

“不、不用……”林煜勉力咽下喉头咸腥的铁锈气,连忙起身阻拦,掀开厨房帘子却看见戚景思已经把一个空药罐子拎在了手里。

“药呢?”戚景思拎着空罐子,整张脸埋在厨房间的昏暗里,“我前两天刚找码头上的工头支了工钱给你,你答应我去看大夫抓药的。”

“药呢!”

整个沛县都知道戚家的小子脾气暴躁,一点就着,但戚景思几乎没有用这样的语气跟林煜说过话。

林煜自知早晚瞒不住,索性坦然道:“换了你年后上学堂的束脩。”

“我不喜欢读书!”戚景思把手中的药罐子高高地举起,却还是咬咬牙放下——

不舍得砸。

家里就只有这么一个煎药的罐子了。

“我已经长大了!”他撂下手中罐子冲林煜吼:“我能养活我们两个人的!”

“景思……”林煜走上前去,抬手揉了揉戚景思的发心,像是给一只炸了毛的幼兽顺毛。

他仰面看着面前已经比自己高出一头还多的少年,柔声道:“你父亲给你联系了京中最好的书院,书院的夫子曾是今上的恩师,是位很好的先生。”

“你父亲能给你留出这么个席位,定是不易的,你就当去看看,好不好?”

戚景思浑身支楞着的毛刺被林煜一寸寸抚平,他低着头,只觉得胸口那些委屈恐惧都往眼角上涌。

“小叔叔要你读书,不是要你出仕为官,更未想过什么大富大贵,只是你年纪尚轻,总该读些圣人之言,识得一些礼数,不能总是这么毛毛躁躁的。”

林煜拉着戚景思的胳膊坐回桌前,缓缓道:“若是这样,你娘泉下有知,会怪叔叔没有把你教导好。”

“等过几年,你及冠成年,喜欢做什么,叔叔都不拦着;但你现在还是个孩子,就再听叔叔这最后一回,好不好?”

亲爹到底是个什么东西,除了一个名字,戚景思一无所知。

是高,是矮,是胖,是瘦?

他的家明明就在这儿,为什么要去一个不认识的陌生人身边生活。

“小叔叔这是要赶我走吗?”他抬眼瞧着林煜,长长的羽睫上氤氲着一片雾气,“若是我不去呢?”

“那我明天便把束脩给你们学堂的先生送去。”林煜的表情还是很淡,声音也很轻。

戚景思还是盯着林煜,咬着牙问:“那你的药呢?”

“本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病。”林煜扭头错开戚景思的眼神,半张脸埋进油灯照不到的阴影里,“不过是着了秋日里早晚的寒气,再不济,明年开春也会好的。”

“会好吗?”戚景思的喉间已经带着些许哽咽,“去年冬天你也是这么说的,那个时候——”

“你还不咯血。”

林煜别过去的侧脸微微的抽搐,搁在桌下的拳头攥紧了手边的青衫,“你既知道了,就该快些回你父亲身边去,为何还要留在此处麻烦我。”

“小叔叔……”戚景思像小时候一样拽了拽林煜的袖口,“我能照顾你的。”

就像这十七年来你照顾我一样。

油灯燃着一豆微弱的火苗,被一阵细风吹过,颤颤巍巍的,照不亮这个一贫如洗的家。

林煜的眼角一片润湿,他急忙起身背过脸去,言语冷澹,“你既已知道与我并无血缘,非亲非故,你麻烦了我这十几年了,还嫌不够吗?”

他说罢起身,打帘走进里屋前道:“你走罢。”

“小叔叔!”戚景思冲着林煜的卧房又唤了一声,“我走了——”

“那些束脩你就会拿去换银子抓药了吗?”

屋内一片阒静。

半晌,林煜才重新从房里走出来,他径直走向戚景思的房间,背着身子道:“我给你打点行装。”

*****

一封回信送抵晟京,半月后,一辆蒙着锦缎的马车就停在了戚景思住着的窄巷外。

他跟林煜的住处据说是他爷爷那辈留下的旧宅,阴天漏雨,晴时跑风,那么一架华丽的马车根本就开不进窄巷来。

林煜带着几个小厮进屋来搬走了戚景思本就不多的行囊,之后就躲进自己屋里,闭着房门再也没出来。

戚景思站在门口深深一揖,张口轻唤了一声:“小叔叔……”

房里只传出几声压抑着的咳嗽声给他回应。

他在身旁,林煜就算是咳嗽都得忍着。

“你等我回来。”

最后这一句他说得很轻,转身走出了老宅。

终于开文了!

提示一下,这篇文有轻微群像尝试,前期可能有些铺垫,节奏也许不够快,但十章之内会进入**,给个机会!下一章攻将开始他怼天怼地的纨绔生涯,结尾出现的才是主角受,不要站错噢~

束脩(shù xiū):本来是肉干,后作为古代入学敬师的礼物,相当于学费。

这已经是阿鱼第四本涉及阴谋、朝堂的故事了,虽然都主感情线,但下一本想写一个轻松的。

下本开治愈系校园文《话唠同桌对我穷追不舍》,还是主攻文,双向救赎的内核不变。

口嫌体正傲娇攻,学霸兼校霸(丁瑾瑜)X温暖话唠伪学渣,小太阳受(明皙)

文案:

寄人篱下八年后,丁瑾瑜终于如愿回到童年时曾经有过一段安稳生活的老家。

为了不再转学,顺利度过最后两年的高中生活,他决定这次一定收敛脾气,在学校做个透明人,却不想……

开学第一天,就差点在校长室门口把人给打了。

破功也就算了,关键是还有人误会了自己出手是为了帮他,好巧不巧——

这个“他”还成了自己的同桌。

他的新同桌叫明皙,笑容温暖,坠着酒窝,就是话有点多——

一看就是温室里的花朵。

对于注定与自己不是一路人的新同桌,丁瑾瑜敬而远之,却不想……

新同桌偏偏对他穷追不舍!

一次意外,让丁瑾瑜再次流离失所,他被迫搬进明皙家里,却没有看到他想象中对方那个完整温馨的家庭。

他一点点亲眼看到明皙的破碎,也看到对方坠着酒窝的温暖笑容没有变过。

为什么自己在一片破碎中活成一座孤岛,而明皙标志性的笑容却能像阳光一样,不知不觉间攀上了他的窗台。

孤独并不代表不会向往温暖——

这种无声无息中产生的可怕依赖终于让丁瑾瑜急了。

明皙被丁瑾瑜按在树干上,路灯穿过稀疏的树影,孤狼咬住了猎物的脖子。

丁瑾瑜眼底红得像是渗了血,“明皙,警告你,我是gay,你最好离我远点!”

“巧了,丁瑾瑜。”明皙抬头望着丁瑾瑜,笑出酒窝,“那我是不是可以追你了?”

有人即使身处黑暗,却依旧犹如烈日炙阳。

他用童年治愈一生,也治愈了旁人本需要用一生去治愈的那个童年。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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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沛水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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