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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三千遍,我的黑色爱人 第1章 血月照见三人劫

作者:小虎在途 分类:科幻灵异 更新时间:2025-10-22 22:58:14 来源:文学城

北京城迎马库斯·约翰逊那夜,天是浸了血的。

不是晚霞泼墨,也非镜头吃醋——月亮自个儿涨成了朱砂痣,悬在雾霾里像道结痂的伤口,连光都渗着黏腻的红。34A座的小姐攥着佛珠默念,戴金链的大叔举着手机拍个不停。马库斯却把脸贴在舷窗上笑出了虎牙。

“操。”他摸出相机咔嚓,“北京这开场比布鲁克林的涂鸦墙还野。”

照片糊得像被水浸过,血月却清得瘆人,悬在楼群顶上似要坠下来。他不在意。对马库斯来说,越荒诞的,越是上镜的艺术。

落地时,北京的夜色裹着股子热乎气撞过来——出租车鸣笛像敲架子鼓,烤冷面的香气混着电子屏的炫光,连风里都飘着股子人潮汹涌的腥甜。马库斯心跳漏了半拍,突然懂了什么叫“活着的震颤”。布鲁克林有节奏,北京是有心跳。

他是为国际摄影展来的。导师拍着他肩膀说“这是你证明自己的机会”,可他更想让那些说他“只会拍垃圾”的人闭嘴——包括昨夜视频里皱着眉说“差不多得了”的自己。

“欢迎来到北京。”海关大叔的脸比安检门还冷。马库斯偏要咧嘴笑,背包带勒得肩膀生疼,活像攥着把要砍向世界的刀。

出了航站楼,月亮大得离谱,低得他抬手就能碰着。接他的出租车司机操着京片子蹦词儿,他听懂了“血月”和“不祥”。司机甚至偷偷在胸口画了个十字。

马库斯乐了:“哥,我是布鲁克林来的,比这邪乎的玩意儿见多了。”

马库斯拖着箱子拐进胡同时,后颈的汗毛都竖起来了。

青砖墙根儿下,老人们摇着蒲扇下象棋,穿潮牌的姑娘举着奶茶自拍,烤串摊的烟飘成条模糊的龙。他爱死这股子鲜活劲儿,掏出相机对准一对拉手的情侣——姑娘的发梢扫过小伙的下巴,快门声轻得像句情话。

直到那股子腥甜钻进鼻子。

不是烤串香。是带着铁锈味的,湿漉漉的。

他转身,就见红雾从巷口漫过来,浓得能蘸馒头。雾里浮着些影子,似人非人,脚不沾地。马库斯手指抵在相机上,心跳声盖过了胡同里的蝉鸣。

“操,这算北京特色?”他嘟囔着按下快门。

取景框里,红雾突然凝住。再抬头,巷子空了。

他骂了句“见鬼”,摸出手机想发消息,屏幕却在这时亮起——是房东发来的定位:“房间有玉佩,记得收好。”

马库斯嗤笑,把相机甩在床上。月光透过纱帘淌进来,照见枕头下的玉。羊脂白的底子,刻着歪歪扭扭的符,像谁拿指甲划上去的。

他伸手去摸,指尖刚碰到玉,整个人突然僵住。

手腕内侧,不知何时浮起道淡红的印子。圆得像月,烫得像火。

“我操。”他猛地坐起来,镜子里的自己脸色惨白。

这时,敲门声响了。

三下,重得像要砸穿门板。

马库斯攥着台灯凑到门边。

“谁?”

外头没应,只传来低笑。那笑声像浸了冰水,顺着门缝往骨头里钻。

他咬咬牙拉开门。

月光里站着个男人。肩宽腿长,皮肤是晒透的蜜色,眉峰压得低低的,看人时像在掂量分量。

“马库斯·约翰逊?”

“是又怎样?”马库斯没退,反而往前半步,“找我有事?”

男人没说话,伸手扣住他手腕。

“你被标记了。”

马库斯瞳孔骤缩。那道红痕正在发烫,像活物似的往皮肤里钻。

“什么标记——”

话没说完,男人拽着他往屋里带。门“砰”地关上,灯突然闪了闪。

红雾从窗缝里涌进来,这次更浓了。马库斯看见雾里有影子晃,青面獠牙的,离他不过三步远。

“操!这是什么玩意儿?!”他踉跄着撞翻椅子。

男人反手把他按在墙上,另一只手掏出块玉。和枕头下那枚几乎一模一样,只是更润,符文亮得刺眼。

红雾触到玉的瞬间,发出尖啸。影子们像被烧着了,尖叫着散成碎片。

“呼——”马库斯瘫软下来,“你、你是谁?”

男人松开手,垂眸看他手腕:“我叫詹姆斯。你新室友。”

“哈?”马库斯瞪圆眼睛,“室友?我租的是单人间!”

“现在不是了。”詹姆斯卷起袖子,腕间同样浮着道红痕,“标记选了我们三个。血月轮回,开始了。”

马库斯脑子“嗡”地炸开。他扑到床边抓起相机,放大照片里的血月——那些他曾以为是噪点的黑影,此刻清晰得可怕:是人脸,是扭曲的、痛苦的人脸。

“我不信!”他把相机砸在沙发上,“什么轮回不轮回,老子是来拍照的!”

詹姆斯却笑了。那笑意漫过眼角,竟有几分温柔:“晚了。从你摸那枚玉开始,就已经是局里人了。”

话音未落,门“哐当”一声被撞开。

“兄弟们!”

艾登拖着比他还高的箱子挤进来,发梢滴着汗,手里还攥着半瓶没喝完的长岛冰茶。他扫了眼屋里的低气压,吹了声口哨:“哇哦,这欢迎仪式够刺激的。”

马库斯抄起沙发靠垫砸过去:“你谁啊?!”

“艾登。”他轻松接住靠垫,冲詹姆斯挤挤眼,“另一位‘幸运儿’。”

“什么幸运儿——”

“简单说。”詹姆斯打断他,指节敲了敲两人手腕,“我们仨被标记了。血月每二十年转一轮,这一轮,我们仨是祭品。”

艾登的笑僵在脸上。他低头看自己手腕——不知何时,同样的红痕正缓缓浮现。

“操。”他轻声骂,“我就说迷路两次不是巧合。”

马库斯望着两个突然冒出来的“室友”,又看了看腕间的红痕。北京的夜还是很吵,可此刻他听见的,只有自己剧烈的心跳。

窗外,血月涨得更圆了。

而他们谁都没发现,枕头下的玉佩,正发出幽微的光。

马库斯是被冷醒的。

他揉着眼睛坐起来,发现屋里只剩他一个。詹姆斯和艾登不知何时出去了,桌上留着张便签:“别乱跑。”

他盯着便签笑出声,抓起相机就往外冲。三里屯的夜生活正热闹,可他总觉得哪里不对——红雾又出现了,这次不是在巷子里,是在每条街的转角,像张无形的网。

“马库斯!”

艾登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他跑得上气不接下气,手里攥着块碎玉:“詹姆斯他……”

话没说完,两人同时顿住。

前方的红雾里,站着詹姆斯。

可他的眼睛,是全黑的。

“詹姆斯?”马库斯试探着往前。

“别过去!”艾登拽住他,“他的标记……在吃他。”

马库斯这才注意到,詹姆斯腕间的红痕已经蔓延到了小臂,像道正在溃烂的伤口。而他本人,表情木然得像个提线木偶。

“操!”马库斯想冲过去,却被一股无形的力量弹开。

红雾里传来低语,这次他听清了:“三人同契,必损其一。”

詹姆斯一步步逼近,黑眼睛里泛起红光:“马库斯……杀了我。”

“你疯了?!”

“不然我们都得死。”詹姆斯抬起手,指尖凝聚着暗紫色的光,“动手。”

马库斯的相机“啪嗒”掉在地上。他想起了纽约的冬天,想起了导师的失望,想起了自己按下快门时的热血——可此刻,他握着的不是相机,是命运的刀。

红雾更浓了。

而他的眼泪,先落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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