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身的吻痕,有点讽刺。
原以为是被爱的见证,却没想到打脸现场来得如此之快。
但就算是这样,也不愿在情敌面前露出一丝懦弱。
即使此刻,他的心彷佛已经被千刀万剐过。
血淋淋的,十分生疼。
拽紧拳头,陈天宇深呼吸一口气,慢慢吐出。
平复了情绪后,一脸平静地将门打开。
“好久不见,时宇。”
被捏得皱巴巴的衬角,泄露出此刻说话人并没有表面上的那副岁月安好。
“啧。”
继而瞪大眼睛,惊叫道,“你不要脸!”
陈天宇示威似地解开衬衣扣子,露出锁骨上密密麻麻的青紫吻痕,任谁看了都会知晓那该是一场多么激烈的情/事。
也极其令人羡慕和嫉妒。
时宇红着眼,举起手朝这个不要脸的小妖精脸上打下。
虽然敏捷地想躲开,但还是晚了。
望着滴落在衬衫衣领上的血迹,陈天宇一瞬间感到十分难堪,也很恨林烟茹。
但最终也只是淡定地理了理衣服,彷佛刚刚被打的人不像是他一样。
对于乱咬人的野狗,就不必多礼,也无需废话。
选择不还手,是想让此刻的自己永远记住。
替身是没有好下场的,即使是最后转正,那道疤痕也依旧会深深烙印在心底。
那根刺,就像一颗不定时的炸弹。
‘bon g ’ 地一声,将你宁静的生活摧毁得一干二净。
甚至连自己都避免不了面目全非的局面,变得像个妒妇一样,伤害着爱的人。
也是变相地将对方推得越爱越远。
这一巴掌虽然将他给打懵了,但好在也想通了些事。
可这并不代表自己会感谢时宇。
人都会在某一瞬间长大,在某一瞬间明白许多道理。
有的人可能一辈子都长不大,也一辈子都没悟透那些道理。
但这并不代表他们过得不好,人各有天命。
有的人生来就是富翁,却羡慕街上的乞丐,下辈子果然变成了他上辈子最羡慕的一群人。
陈天宇不敢说他活得通透,最起码日常生活中他还算是正常,是个明白人。
不像某些蛇精冰,见人就扇脸招呼人。
人无完人,他也有个名为‘林烟茹’ 的致命点。
但凡一遇到有关林烟茹的事,头脑就开始拎不清,情绪也会跟着敏感和不安起来。
恋爱脑莫过于此,总而言之这女人真的让人上头,毒药一样令人上瘾。
曾经一度还十分夸张地,不求对方回报,只要能陪在她身边就好。
人心都是贪婪,得了一点,还想要更多,最后居然疯狂地想过独占对方。
林烟茹对待自己的转变态度,陈天宇不瞎也不聋,心也不可能像块石头一样没感觉。
但归根结底,一句话,没有信任和安全感。
试想从幼稚园开始陪伴到对方成年,甚至研究生毕业。
一直都被不冷不热地对待。
人生能有几个五年,十年,十五年,甚至二十年?
更何况陈天宇他本人的前半生,就一个词:林烟茹。
更可怕的是就连后半生,还依旧是那个词:林烟茹。
整天围着林烟茹转,就是他的人生幸福目标。
反正他是认命了,说他贱也罢。
林烟茹东他就东,林烟茹西他就西。
总之他就是想当林烟茹身后的跟屁虫,恨不得缩小了钻进对方口袋里,时刻黏在一起。
对,他就是不要脸!
陈天宇脸色极差地再次想通了他爱惨了林烟茹女人这个事实。
十分敷衍地招呼着某情敌,甚至一句话都没来得及让对方回嘴,就生气地直接将人赶出公寓。
‘老子就是砸了这间公寓,也不会让你这样的人进来继续玷了我的眼。’
脾气十分暴躁,还极易掉眼泪。
擦了擦泪水,陈天宇拨通林烟茹的电话,他只想证实一件事。
电话很快就被接通。
“小宇?”,说话人显然十分惊讶。
陈天宇瞬间苍白了脸,一想到林烟茹昨晚与他欢好时喊的‘小宇’是指时宇,立马干呕了几下。
太恶心了。
他果然还是做不到。
做不到当别人的替代品。
但还是想知道答案,陈天宇克制住情绪,嗓子十分干哑,“林烟茹,我就问你一句。时宇是不是你喊来的?你就回答我,是或不是就可以了。”
“......”,电话那头默然了几秒。
继而,“是,但我........”,“嘟——,嘟——,嘟——”,陈天宇挂断了电话。
果然,舔狗是没有好下场的。
狗血虽迟但到,挠挠头·j p g
为烟总默哀三秒钟.....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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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心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