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他们的第一个单子就这么新鲜出炉了。
并不是每一个原初之灵都像岁宝宝这样闲,玩偶还有别的正事要做,签完合同后就准备走了,岁宝宝十分积极地去送客。
这下院内就只剩下原遗和苹苹两个人,一人一物灵相顾无言,苹苹低头玩水宝宝不理人,原遗盯着她头顶上的小熊耳朵缺口看了一会儿,默不作声转身进堂屋了。
再回来时,他的手里已经多了一堆彩色的针线,岁宝宝已经送完人回来了,但屁股后面又坠了个尾巴。
那个叫戊己的小道士今天又来他们门口摆摊了,说来也奇怪,自从前几天在门口和这个小道士搭了几句话后,原遗回去仔细回想了一下,发现这人居然确实是天天来摆摊,只是他们从前都未曾注意到过。
戊己这个人长得很奇怪,倒不是说他的外貌五官怎么怎么样,而是他给人的感觉,你看过去的第一眼,看到的不是他的脸,是土,是风,是水,是在林间饮水的小鹿。像饮料中的白开水,水果中的苹果,十分不引人注意。
他后来还问了过来玩的林风,林风神经兮兮的,说什么这是大师的高人风范,只有有缘人才能被大师选中,从而见到大师的真容。
所以原遗只能放弃探索这位皇帝的大师。
他放下手里的针线,看了眼岁宝宝和他身后的戊己,用眼神表达自己的疑惑。
岁宝宝:“在门口遇到他的,他说他很渴,想进来喝口水。”
岁宝宝拿过戊己手里还有豁口的海碗:“我去给你倒水,你在这里等一下。”
于是又演变成他们三个相顾无言了。
原遗兀自整理等会儿要用的工具,苹苹依然在玩手里的水宝宝,戊己左右看了看,虽然没有人招呼他,但他还是十分自来熟的坐下了。
“小熊,物灵?”戊己的视线落在苹苹身上,他说话总是很慢,几个字几个字地往外蹦,有点小结巴。
原遗穿线的动作蓦地一顿,苹苹也不玩手里的东西了,抬头直勾勾看着他。
“你能看见她?”原遗皱眉。
岁宝宝身上有原遗的血,有实体被人看见很正常,但苹苹并没有,按理来说不应该有人能看见她。
“嗯。”戊己点头,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不可思议的事情,理了理道袍下摆,拿起他那把从不离身没剩几根毛的拂尘,搭在肩膀上,“我是,道士,能看到,气。”
他点点自己的眼皮,黑白分明的眼睛里看不出什么情绪:“小熊,岁宝宝,一样。”
他的意思是在他眼里,苹苹身上的气和岁宝宝身上的气是一样的。
“我能,正常。为什么,你,也能?”原遗看起来只是个普通人,但为什么也能看见物灵?
戊己说话时眼睛一直紧紧盯着原遗,一只手捏着拂尘,另一只手背在背后,原遗猜应该是拿的什么收妖的东西。
怪不得对方以前从来没进过废品站的门,偏偏今天来讨水,原来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上门捉妖来的。
两人都站在原地没动,没说话,气氛一时剑拔弩张。
正巧岁宝宝打了水从堂屋里出来,看见这一幕,迟疑着没有过去。
苹苹注意到他,干脆踩着小碎步哒哒哒走过去。
“哥哥们在玩一二三木头人吗?”岁宝宝放轻声音问身边的人,“苹苹怎么不去玩呀?”
苹苹只摇头,然后坐在岁宝宝身边的台阶上,继续闷头玩手里的水宝宝,看上去对原遗和戊己在做什么一点也不感冒。
这边原遗和戊己把他们的对话听得一清二楚,再这样对峙下去的话就有点尴尬了,两人对视一眼互相嫌弃,迅速移开眼睛,一个穿针一个拿水去了。
“谢谢。”戊己从包里掏出一张简陋的纸条,递给岁宝宝,“我的,电话。”
他意有所指地扫了眼院子里的三人:“有事,打来。”
戊己走后,原遗把变回原型的苹苹放在石桌上,对比着玩偶身上的线在上面仔细地缝补。
岁宝宝撑着脸在对面看:“苹苹居然是棕色的小熊,好可爱。”
小熊耳朵悄悄动了动,好像有点害羞。
和玩偶说的一样,苹苹的本体看上去十分狼狈,脏兮兮的,到处都是破洞,有的地方已经算是补丁上打补丁了,手脚和身体的连接处也开线了,体内的棉花也不充足。
苹苹只选了修补服务,没要美化项目,原遗认真地把伤口都缝上,又塞了不少棉花进去,让玩偶的身体变得圆滚滚的。
补到心口位置的时候,原遗感受到了手下怪异的触感,不过他没说什么,只是尽职尽责地把自己该补好的地方补上。
他的手很巧,平针、回针,绞缝、锁边缝都不在话下,针脚密密的,乍一看还以为是原装。
“好了。”原遗用手摩挲了一下线缝,“不会漏棉了,等下我带你去洗洗。”
苹苹点头,抬起手臂有些费力地做了一个谢谢的手势,为了方便修补,她没有变回灵体,而是以小熊的身体做这个动作,看起来笨拙得可爱。
岁宝宝一下就被萌死了,冲过去揉了两把苹苹的头,一张纸条随着他的动作从外套口袋里飞出来,掉在原遗脚边。
是戊己给他的联系方式,原遗捡起来看了眼,见上面除了一串电话号码,就只有中心处的一个徽章,两株的稻穗缠绕在圆形的八卦图周围,可能是因为褪色的原因,八卦图白色的那部分并不明显,仿佛要被黑色吞并了一样。
原遗余光看见岁宝宝探头过来看,把纸团吧团吧扔了。
“你干嘛?我还没仔细看完呢,那个徽章还挺眼熟的……”岁宝宝抗议。
“不是好东西,少看。”原遗不太喜欢戊己这个人,他还记得对方给林风的那个寻物石里藏有溯回咒的事,虽然后面也和岁宝宝讨论过。
岁宝宝说,物灵的寻物石并不是只有物灵才有,有些物灵会和其他种族做交易,以物易物,寻物石这种常见且好用的东西在很多种族之内都有流通,岁宝宝猜测可能是意外落到了戊己的手里,毕竟道士嘛,身上带着些奇奇怪怪的玩意儿也不奇怪。
但原遗还是觉得有古怪,他把戊己能看见苹苹的事简单说了几句,问岁宝宝知不知情。
岁宝宝摇头:“人间确实是有真才实学的道士,但最多只能感受到我们的轮廓,像戊己这样连耳朵上的缺口都能看见的,我还没听说过。”
两人又把视线转向门口的小摊,但不知什么时候,那人已经不在哪里了,只留下算命小摊大咧咧摆在原地,看上去丝毫不怕小偷光顾。
不过也正常,连桌子都缺个脚的破烂摊子,小偷路过都得骂声晦气。
原遗收回视线:“我去打热水。”
“正好。”岁宝宝把苹苹抱到凳子上,“洗澡的时候跟我们说说你主人的事吧。”
苹苹无声点头。
苹苹的主人叫做王以桉,是一个女生,八年前,王以桉转学去了外省,苹苹没被带走,后来它从家里被丢了出去,就再也没有见过王以桉。
岁宝宝听完原遗的翻译,问:“为什么他们要把你丢出去?丢你的是王以桉的家人吗?她转学去外地读书一直没回来过吗?”他的问题跟连珠炮一样,苹苹不知道先回答哪个。
想了想,她决定挑最紧要的说。
王以桉是哑巴。
她的残缺并不是先天的,刚出生的时候,她也跟其他孩子是一样的,只是三岁时生了一场病,一场小病。一开始只是感冒发烧,但没人在意,等好不容易有人发现的时候,已经变成了运动性失语,没人和她说话,时间一长,也就成了哑巴。
十岁前,王以桉被养在老家的外公外婆身边,苹苹就是外婆亲手给她做的礼物。后来外公外婆去世了,她才被接到城里。
她的爸爸妈妈很早以前就离婚了,两人相互怨恨,各自再娶再嫁,都不愿意接纳她这个陌生人,但又不能不管她,因此在王以桉成年之前,她都是作为多余的人辗转于这两家之间。
她在哪里都呆不久,常常放学后接到电话,让她带着东西去谁家谁家住,所以她的行李也只有作业和苹苹。
这次放假是去她妈妈家住。
王以桉初中读的是寄宿制学校,每个月有两天假期可以回家,她背着书包从学校回来时,家里还没开灯。
妈妈新嫁的男人很有钱,房子买的也是别墅区的。那个男人,也就是她的后爸,在和她妈妈结婚前已经有了一个女儿,比她大一岁,算是她的姐姐。
王以桉敲了敲门,安静地在门外等了一会儿,见没人来开门,就坐在门口从包里拿出作业来写。
她把苹苹往外拉了拉,让她的头露在外面,弯着眼睛理了理它的毛,然后才低头开始做作业。
路灯的光一半打在她洁白的作业纸上,一半落在苹苹身上,四周只能听见沙沙的风声和虫鸣声,不算太吵也不算太静,王以桉很喜欢现在的氛围,暗自祈祷时间能过得慢一点。
但是人世间的事往往不遂人意,她刚做完一张卷子,准备从书包里再拿一张出来的时候,就看见一辆黑色的宝马从对面驶来,停在她的不远处。
她妈妈王如意先从副驾驶下来,再拉开后座的车门,弯腰用手掌挡在车门框的位置,等待车内的另一个人下来,神情和姿态都毕恭毕敬。
不像后妈,像保姆。
王以桉看着这一幕,默默收拾好东西,站在路灯的阴影处,减少自己的存在感。
周礼,她后爸的亲女儿从车上走下来,看也不看旁边的王如意和门外的王以桉,径直走到门前等着开门。
王如意小跑过来,瞪了王以桉一眼,才掏出钥匙开门,自己先进去,再蹲下给周礼换鞋。
等周礼上楼了,王如意才戳着她的肩膀,压低声音责问她:“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蹲在门口还嫌不够丢人显眼吗?”
王以桉垂眸瞥了眼王如意的手,她新做了美甲,长款的,玫红色,镶了很多钻,看起来很华丽,戳起人来也很疼。
她是哑巴,打不了电话,发信息妈妈也从来没看过。
感受着肩膀位置逐渐加重的力道,王以桉脸上没什么表情,弯腰从鞋柜里拿出一双拖鞋穿上了,王如意最恨她这副无动于衷不吭气的样子,跟她那个婚内出轨搞冷暴力的爸一个德行。
“我当初就不该把你生下来,死胎都比哑巴好!”
王以桉的身形在半空中僵了一瞬,然后直起身子比了个手势:
对不起。
“你永远只会说对不起!”这个手势引燃了她妈妈的怒火,王如意掐着她的双臂,指甲深深陷进皮肉里,渗出了丝丝鲜血。
王如意逼她抬起头来,恶狠狠地盯着她,声音因为压低有些嘶哑:“我恨死你了,王以桉,我怎么会生出你这个哑巴拖油瓶!你害得我还不够吗?”
王以桉背上的书包因为两人的动作掉了下来,沉重的书包砸在柔软厚实的地毯上,并没有发出很大的声音,像她妈妈崩溃的情绪,永远都只能裹在厚厚的茧子里。
她妈妈一辈子都打不开这个茧。
离婚有过孩子的男人会被说是更会疼人,但离婚生过孩子的女人,为什么会被骂留不住男人的黄脸婆,没人要的破鞋呢?
王如意离过婚,生过孩子,这是她在周家的把柄,错处,因着这个原因,她一辈子在周家都抬不起头来,一辈子都只能做名义上的后妈。
王以桉看着她通红的双眼,没挣扎,只是慢慢放松身体挺直脊背,任凭尖利的指甲刺破血肉,只希望能用她身体上的痛苦能缓解妈妈精神上的痛苦。
鲜血顺着她纤瘦的手臂线条蜿蜒而下,玄关处的灯光照亮她单薄而又挺拔的臂膀,过于宽大的校服隐隐约约透出她空落落的身体。
一滴眼泪从王如意的眼角落下,在被地毯吞没之前,被一只手精准地接住了。苦涩的泪水和咸腥的鲜血混杂在一起,凝聚在王以桉的手心,成了这世界上最小最苦的湖。
她想说,妈妈,如果可以选,我也不想做哑巴。
要是我是聋子就好了,这样你再怎么骂我,恨我,我都不会伤心了。
皇帝的道士=皇帝的新装
“离婚有过孩子的男人……”这一段,因为原遗和王以桉他们所在的年代稍微落后一点,在一几年左右,所以会有一些这样落后封建的思想观念,但这是错误的。
无论男女都拥有结婚和离婚自由,这属于个人的**,永远不该作为话题的谈资,也并不是检验人品好坏的关键[玫瑰]。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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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哑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