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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个小短篇 第12章 永生者

作者:林逾年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4-07-27 18:48:10 来源:文学城

我有一个刻骨铭心的恋人,但我是永生者,这段恋情注定没有结果。

1.

我是一名永生者,意思就是我死不了,所以每隔一段时间我就得“死掉”,然后改头换面去另一个没有人认识的城市生活,以免被发现。

也因为如此,我才会毅然决然地离开我的爱人。

没有人能接受生离死别的痛苦,我也不例外,毕竟我也是人。

只是每每走在街头,看见少年人热烈而不屑隐藏的爱意,我总会想起我那冤家,想起来离经叛道的那几年。

永生者是禁止谈恋爱的,因为爱是高于永生的一种魔力,它能让我们迷失自我,能让我们求死不得,能让我们交付真心,而又在漫长的生命里苦痛万分。

我一向不屑爱情。

直到我在小城里遇见了余涧。

我的记忆力算不上太好,活着的时月太长,因而脑子总会把一些没必要的记忆丢失,以免我整日头疼。

但不知为何,遇见余涧的那一个平平无奇的清晨却在我的记忆里尤为鲜活,早晨的雾气,清脆的鸟鸣,我甚至能闻见一草一木的味道,以及一颗莫名其妙地开始乱跳的心。

2.

那一年我正好数够了二十个年头,搬来了想去很久的小城里居住,我的新身份就叫做林眠——其实真要说起来,我的名字也不叫林眠,但我早已经忘记我真正叫什么了。

我给自己安排的身份是个画家,平日里就靠画稿子为生,父母双亡,一个人离开家来到一个陌生的小城市打拼。

这个身份怎么讲都不容易露馅儿。

小居民楼楼道狭窄,两个人并排走都难,搬家就更难了。但我的“人设”是贫困肝稿人,更不可能喊搬家公司,只能一件一件地把二手市场淘来的沙发家电搬上六楼。

不是我虚,只不过这东西太多了,好像怎么也搬不完,我暗暗下定决心下次给自己安排个富裕点的身份。

余涧打球归来,穿着件卷边的老头背心,头发全湿透了,一绺一绺地粘在一起,像一只小刺猬。

但是他冲我笑笑,我又感觉他像我以前养过的小金毛,哪怕脏兮兮的我也很想摸摸他的头。

他迅速跑回家放好球,然后就跑下来说帮我抬。谈话间,我认识到他是体育生,就在附近大学读书,还正正好是我邻居,就住在对门。

托他的福,那些沙发冰箱之类的大件儿也在日落之前搬进家门,我不用披星戴月地搬东西了。不愧是体育生,力气就是大。

我就很羡慕他的肌肉,线条流畅,又结实,是真好看。我就不行了,永生者的身体注定了我的体弱,不生病已经是最大的福报了。

我本想留他在我家吃顿饭,因为我们这种特殊的人不能跟人家有太多牵连,我不想欠他人情。

他摆摆手,笑了起来,嘴边有两个浅浅的梨涡:“不用客气了,都是邻居,四舍五入就是一家人了。”

3.

这位家人第二天就敲开了我的门求收留了。

这几天天气不是很好,昨天夜里下了一晚上暴雨,他家年久失修,淹了,家里滴滴答答到处都是水,床铺电视冰箱全毁了,连沙发都睡不了,半夜醒来他差点以为自己穿越到海岛上了。

我好奇问他:“你学校不能住吗?”

他颇不好意思地挠挠头:“学校这几天放假,而且离打工的地方比较远,学校那边绕路很麻烦。”

见我还在犹豫,他又赶紧举起了手里拎着的菜:“你放心!借住你家这段时间家务和饭菜我全包了!我就睡沙发上,不用很大地方的!师傅说三天就能搞定了!”

哎,我还能说什么呢?就算是还人情吧。

意料之外的,余涧的手艺是真的好,连土豆丝都切得整整齐齐,粗细均匀。开始那会儿我还好奇过,跃跃欲试地觉得我也行,然后就光荣地切伤了右手中指,被他下令禁止进入他的地盘(厨房)。

我爱吃酸辣口的,他便每餐都给我整不同的菜式,都是我爱吃的口味儿。几乎每盘菜里面都有鲜红诱人的辣椒碎,拌上点他的独家自制调料,好吃得就像外面五星级酒店里面几百几千的那种。每每吃饭我都是赞不绝口地说上好久,说得他脸红。

直到很久以后我才知道他脸红是因为吃不得辣。

4.

果然,第三天他家就收拾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还顺带升级了一下防水系统,余涧便拎着他的包又住回了对面。

不知道是不是我的错觉,家里少了个人之后,好像比以前更冷清了,哪怕外面是艳阳高照,我也觉得屋子里冷如冰窖。

可能是快感冒了吧,我赶紧去冲了包感冒药。

不过,家里多一个人少一个人总归是不同的,因为我发现我的东西找不到了。

大到吹风机,小到指甲钳,往常我一喊余涧它们就会出现,但最近不知道为什么,我怎么喊都没用。

哦,狗勾不在,没人帮我找了。

好可怜。

我叹了口气,小小地挣扎了一下,还是放弃了,把自己整个人摔进沙发里面拿手机点外卖。

顿顿吃外卖这对于贫穷人设的我来说算是非常奢侈的消费,所以我只能选择一块五的榨菜白饭,谁让我不会做饭呢。

应该是感冒药起了效果,我划着划着手机,意识渐渐模糊起来,便在满满的他的气息中睡着了。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已经天黑了,手机已经没电关了机,客厅没开灯,只有钟表滴答滴答的声音,看不清到底几点。我看向窗外,外面是楼下店铺放的歌和叫卖声,乱七八糟地混在一起,热闹非凡——让我有一种好像被全世界抛弃的感觉。

呆坐了一会儿,我起身去开灯,顺便给手机插上充电器。

我的榨菜白饭已经到了,只可惜饭菜放了那么久应该已经凉了。

打开门,出现的居然是余涧的笑脸。

我惊讶地看看他,他却十分熟稔地走进了门,换了拖鞋,把手上的食盒都放在餐桌上一一摆出来,都是我爱吃的菜。

余涧一边摆,一遍跟我说话:“我猜你肯定没有好好吃饭了,怕你随便应付,刚好下班有时间干脆做了送过来,就当报答你的收留之恩啦!”

一时间,我竟然有点感动,愣在原地一动不动。

余涧:“嗯?怎么了?”

我扑上去抱了抱他:“感谢兄弟救我狗命!”

余涧脸又红了,真好玩,他肯定又吃辣椒了。

“你的饭我拿去喂楼下流浪猫了,以后你不用点餐,我给你做。”余涧说。

说完,他慌慌张张地跑了。

5.

不知道余涧到底打了几份工,除开那天他给我送饭以外我就没见着他人影,偶尔发了稿费想请他吃饭都找不着他。

于是我便努力地把注意力放在稿子上。

我画的是时下最火的bl,但其实我算不上很会画画,只能更努力地去钻研画技。

这几天有刷到一个很帅气的博主,他的身材特别好,是我喜欢的类型,多一分粗暴,少一分瘦弱,他的肌肉是我看过最好看的。于是,我便一直转发他的照片用于临摹,还暗戳戳地装成小萌新给他留言。

当然,我也没有刻意隐瞒,他很快就顺着网线找到了我画画的大号。

时间一长,我俩就成了朋友,还加了他的微信,约好给我当有偿的人体模特儿。正好,我的模特儿今天有空,发信息给我说来了我的工作室,打算给我一个惊喜。

不得不说真的是好大一个惊喜。

我挑眉看向目前呆愣的余涧:“宝贝儿,野啊。”

砰的一下,余涧脸红了大半,支支吾吾说不出话来。

其实我更害羞,因为我记着昨日才跟他说过想摸摸他腹肌来着。但我能这么轻易认输吗?不能!

我:“脱衣服吧。”

余涧听话地点点头,把衣服脱了,两手交叉放在前面,有点不知道往哪儿放的感觉,可爱得紧。

我便走过去给他摆动作,趁机摸了一把他的腹肌,呦,手感真好。

正准备下笔,就听到他小声地说道:“如果是你的话,我可以不要钱的......”

6.

我没答应,执意要给他钱,他便说请我去看篮球赛。

篮球赛就在附近的体育馆里举行,不远,是校比赛。刚一坐下他就不见了身影,然后就看见他作为主力队员出场了。

好嘛,连门票都是免费的。

不同于平时温柔的样子,球场上的余涧是锐利的,凌冽的,像一头蓄势待发的猛兽。虽然我不懂得球赛,却也被现场高涨的气氛带动起来,不由得像其他人一样起身高喊他的名字,声嘶力竭地为他摇旗呐喊。

一声声哨响,解说激动的声音,以及观众席上震耳欲聋的加油声,仿佛组成了一个优美的交响曲。

我恨不得把嗓子眼里的肺也给吼出来,激动得脸红心跳,肾上激素飙升,让我快乐得好像下一秒就要昏厥过去一样。

砰!

余涧高高跳起,以一记完美的三分球结束了这场比赛!哨声激昂地飞扬起来!

他高举着双手,远远地就看见了我,向我招手,笑容明亮得刺眼。

如果他身后有尾巴,那一定兴奋得摇成螺旋桨。

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了,手里是一大捧玫瑰花,我数了,一共九百九十九朵。

也许是肾上激素分泌,也许是他的目光太灼烈,鬼使神差地,我轻轻点了点头,然后埋进了他的怀里。

他应该是特地洗过了澡,身上都是好闻的皂角香味儿,是阳光的味道。

7.

待我冷静下来之后,我竟然想要逃离。

我怎么就忘了呢?

我是永生者啊,永生者不配拥有爱情。

我想,我真是一个可悲的胆小鬼,若是还拥有那层薄得可怜的窗户纸,我就可以不要脸地留在他身边,肆无忌惮地享受他的爱。但是那层窗户纸已经被我不小心弄丢了。

于是我连夜收拾了行李。

但是他一笑,我就想明天再走,明天一定走。

余涧好像知道了什么,没有给我逃跑的机会,甚至兴致勃勃地邀请我去爬山看日出。我看着他的笑脸,败下阵来,放弃了行李箱,牵上了他的手。

山顶很远,每上一个台阶,我的心便狠狠地颤一下。我紧紧攥着他的手,他的手很大,牵着我的手我会感觉很有安全感。

就当我贪恋最后一分钟的爱吧。

紧赶慢赶,好歹赶上了日出。我想我永远都忘不了这场日出。

红日初升,任由阳光一点一点染红了云彩,襄上金边,像酸辣土豆丝里面的红辣椒,像那天脸红的余涧。

我看看天,又看看身旁的余涧。

阳光在他的发丝跳跃着,一下一下跳进我的心里去,他的眼睛真好看啊,有阳光,有笑意,还有一个我。

他说:“我可以亲亲你吗?”

我没来得及回答,便感受到了唇上的温热。

8.

我还是走了,连夜走的,买的站票,落荒而逃。

我可能只能是林眠了。

混混沌沌过了好多年,我才终于忍不住又回到了这个小城。

小城变化很大,已经变成大城市了。我们

住的那栋楼已经被推掉重建,变成了一栋漂亮的公寓楼,明明是熟悉的街头,我却觉得陌生得可以。

我寻着记忆,一点一点摸索着曾经的一切,试图拼凑出一个余涧来。酸辣土豆丝,工作室,篮球赛,还有山顶的日出,我一个人去看了个遍。

也许他很失望吧?

也许他会讨厌我吧?

也许在他看来我就是个玩弄真心的可恶小偷吧?

我伸手触摸上我的脸,仍旧是二十多岁的样子,几十年的岁月一晃而过,我连一点变化都没有。

为什么我是一个永生者呢......

“林眠,想什么呢,进来吃饭!”身旁的人拍了拍我的肩膀,我循声望去,他笑得一如既往的灿烂。

岁月在他的脸上无情地刻下痕迹,好像什么都变了,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眼睛一酸,眼泪喷涌而出。

余涧拄着拐杖往前走几步,发现我没跟上,又慢悠悠走了回来,拍拍我的头:“想什么呢,现在才回来看我,哭我也没有腹肌给你摸了啊!”

说着说着脸就红了,小声地说:“你要是早几年回来还有的摸......不准嫌弃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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