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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随便让人捡回家的能是什么好人 > 第7章 林小渊被捡的过程

说完各自对孤独、寂寞的感受,霍言愣神了。

心想:一段关系,最美的时候,往往就是一开始的相识、相知。它朦朦胧胧,彼此距离不近不远,性格都在对方的眼里绽放着光芒。

可时间久了,好像这些就成了尘封的记忆,上面积满灰尘。

他想起自己跟朋友创业以后,有一天回家,家里漆黑一片,最一开始在餐桌上的饭菜没了,在沙发里看电视等他的人也不在了。

他换了拖鞋进去,在卧室看见已经熟睡的背影,本来想去在她脸上吻一吻,却觉得身体疲累得吻这个动作都嫌累。

去到浴室,快速洗澡,四周溅起的水、浴室里的灰色地砖、头顶呼呼作响的换气扇、白色小方砖墙壁。

他感受到一种方寸之间的寂寞感。

这种寂寞感在心里打转,因为这种感受比以往任何一个人的时候,来得长,来得闷。

后来去她旁边躺下,伸手牵她的手,用这种方式去表达一种抱歉,却被故意甩开。

他理解,她应该跟他一样,感受到了同一种孤独,而这种孤独,比旁边没有人陪着,更加让人无所适从。

大概是从那个时候开始,俩人的关系,没那么明快了,没那么热闹了。

他闲下来的时候会想,难道真的是因为自己工作太忙,导致的这些美好消失了?

还是说不管自己工作忙不忙,俩人相处久了,好的看多了、看腻了,回归到平淡无奇的生活上来时,无法忍受了呢?

他对自己这一想法吓了一跳,这可是个无解的、代表了人性不知足的心态。

因为,人和人相处到最后,就是会变得寡淡无味,饭菜、电影、z爱、聊天的内容、每天处理的各种信息,重复起来,永无止境。

直到她离开自己,俩人都没有坐下来谈论过这些事情是怎么发生的。

好像,谁也没做错什么,就这么发生了。

现在她这么着急结婚,才认识半年不到,不多相处一段时间看清楚对方是什么人?还是说,就是因为知道相处得越久,就越是离婚姻越来越远,才着急忙慌地上了婚姻这趟车。

方永源…比自己好吗?

想到这里,好奇心又起,望向对面和方永源有过关系的林小渊,见他也直直地望着自己,嘴角带着笑。

“想到什么不好的事了?眼里没了光。”

“没什么…”没了光?这个形容未必也太夸张了,霍言换了个舒舒服服的姿势问,“该你了,说说吧,你跟他。”

“你想从哪里开始听?”

“就从…你是怎么被捡回去开始。”这个开始,他目前最好奇,最觉得不可思议,“记得详细点儿。”

他提了个要求,目的是,在这些细枝末节里,揪出不合理的地方,判定你的谎言。

林小渊似是知道他的意图,笑说:“那好,我讲几个版本,你看看你信哪一个?”

“几个版本?为什么要讲几个版本?”

“这样你才能在不同版本里,看出我有没有撒谎吗?越多,越能抓住把柄。”

哎…

所以啊,人才喜欢撒谎,就是因为,心底里那点儿小九九,不喜欢被别人看穿。

要将这个故事讲好,就必须给你一个画面,事件发生的场景,才能更好的去想象,甚至身临其境。

林小渊对他当时被捡的地方,做了个详尽的描述。

此描述是这样的。

那是一个城市里最简单不过的小巷子,它拥有小巷子该有的元素——灰色砖墙、不是酒吧就是饭店的后门、绿色的大型垃圾箱、一个黄色灰暗的路灯、还有些墙上乱贴的小广告。

只不过他待的那个巷子里,是个死路。

本来通往一老旧小区的路,因为纠纷,在中间砌起了一堵灰色砖墙,而那黄色路灯,刚好就在墙的这边,夜晚一亮,墙就被照亮出了一个三角形,静静地侯着他们几个流浪的人、流浪的猫在这里聚集。

他们聚在一起,会分享今天在哪里获得了什么收获。

流浪汉获得的是他辛勤劳动,在各个垃圾桶旁边捡来的塑料瓶换取的一叠零钱。

猫咪呢,获得的是四处找寻的猎物,比如好些有院子的人家养的鱼、扔掉的小块面包、没吃完的饭菜、有时候会是几只老鼠。

林小渊呢,他只是静静地找一处地方睡觉,就有人经过,觉得他可怜兮兮,会给他几块钱,甚至有时候会有10块钱的大钞。

当然了,有些热心的阿姨会问他:“看起来这么小,为什么在街上?不回家?”

他就说:“我没有家。”

往往那些人会带他去派出所,民警会给他吃盒饭,派出所就会找来他那些亲戚,那些亲戚就会象征意义地给他一些钱,最多的时候会有100块,再把他当皮球一样踢到这家阿姨家,那家舅舅家。

反正是当皮球了,他就拿着这些收获,去巷子里跟他们汇合,一起去买食物吃,一起喝好喝的可乐。

遇到雨天,大家就会把收集起来的好多破伞,展开当作屋檐。

有个流浪汉还贡献出来他的一块无纺布,大家躲在墙角里躲雨,观看雨滴在巷子里击打地面。

地处的地方不算低洼,所以没有被雨水侵扰。

“去一些24小时营业的店不是更好?”

霍言提出疑问。

“如果是一个人去,倒是还好,有一次我们三个人,一个70多岁,一个50多岁,加上我,还有3只猫咪,一起去,人家就不乐意了。”

又假又神奇的经历,霍言心想。

“好了,我开始讲我被捡的过程,”林小渊觉得环境已经交代清楚,开始讲霍言好奇的部分,“首先,是我的视角。”

是个傍晚,光线还没那么暗,那盏路灯还没亮的时候,林小渊先回到了巷子。

那天有个阿姨非要拉他去福利院,说孤儿就该去那里,但是他心想:我不是孤儿啊,我还有一个爷爷、一个叔叔、还有3只猫咪在等我。

于是挣脱了那阿姨的手,跑到巷子里等候,可是等了好久,一般这个时候,爷爷和叔叔该回来了,却一直没来。

最后猫咪陆陆续续回了来。

那天白色的那只猫咪叼回来一些剩鱼,闻着挺香,他就伸手准备扯一些来尝,但是那天猫咪也不知道怎么了,一伸手,就往他手上抓了一爪子。

林小渊只能怪那天的月亮,那天的月亮是红色的,听路上行人说,是血夜,又有人解释说,不过是聚集的气体被光照射出来的颜色,不用大惊小怪。

后来有一个人走了进来,他是被一只猫引过来的,他进来就看见了林小渊,随后他打开几个金枪鱼罐头,三只猫咪就过去开始吃。

林小渊握着自己刚刚被猫咪抓伤的手,不敢跟它们一起吃。

“你也想吃罐头?”方永源问他。

“好吃吗?”林小渊好奇。

“你吃吃看不就知道了?”

于是林小渊接过他打开的金枪鱼罐头,用手拿来吃了几口,笑说:“还不错。”

方永源见他手被抓了,担心他:“你这个得马上去打疫苗。”

“为什么?”

“流浪猫,没打两针,当心得狂犬病。”

“哦…”

林小渊低头,不懂狂犬病的意思。

方永源准备走,嘱咐他:“记得跟你妈妈说。”

“我妈妈不在了。”

“爸爸呢?”

“不在了。”

“其它家里人…也不在了?”

林小渊点点头。

方永源走过来,又问他:“你在这里待多久了?”

“20多天。”

“那…你想不想有个家?”

“想。”

……

林小渊说:“于是我就跟着他回家了,他当时是牵着我的手走的,他的手很宽很大。走到巷子口的时候,我转头对着刚刚抓我的猫咪,心里想:哼——让你抓我,我现在有家了,你们不得羡慕我?”

一个猫罐头,就把他领回去了?

霍言垂眼细想那些对话,实在是,太无聊还有,荒诞…

林小渊接着说:“后来方永源跟我讲过,他那天发现我的过程,还有带回家的方法,有点儿不一样。”

随后开始讲方永源的视角,事情是这么发生的。

那天方永源跟同事聚餐,喝了酒,打的到路边,往家的方向在路上闲走,想着散散酒气,路过便利店,忽又想起好久没去喂流浪猫了。

他喜欢猫,但是不喜欢养,因为一地猫毛,还有抓家具,最主要的,喜欢猫的人,都喜欢猫有暖床这个功能,他却不喜欢,总觉得那代表了一种,终极的孤独,但他又非常喜欢撸猫,所以空了就去宠物店撸。

本来他有固定的地点喂猫,那天是一只灰色的猫,似乎闻到了他手里拎着的罐头,在他腿边儿打转。

他伸手,那猫咪的头就顺着势头靠近,听话乖巧,触动了他的心。

于是被它带到了那个巷子。

他刚一进去,就觉得这个巷子,不像个普通的巷子,它有人味儿。

走进一看,还真的有个人坐在厚纸壳上,盯着自己手肘被抓伤的痕迹发愣。

他猜测是谁家孩子调皮出来玩,自顾自打开罐头,让那三只猫咪来吃。

望向林小渊,却发现他的目光在那些罐头上,好奇问他是不是也想吃,等他一回答,方永源愣了半天,因为他听见的,不是我要吃,而是:喵——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把手里罐头打开,递给他,他却不接过去,而是望着他和手里的罐头,鬼使神差地,他把罐头放在了地上。

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

林小渊跟那三只猫咪一样,趴下,闻了闻,随后伸舌头,开始吃。

吃了好一会儿,抬头冲他一笑,又:“喵——”了一声。

这让方永源浑身起了鸡皮疙瘩,而且,心情变得异常激动,抬眼去看当空稍微红了的月亮,心脏噗佟跳个不停。

好似有什么命运击中了他,伸手一把攥住他后衣领,蹲下问他:“要不要跟我回家?”

“喵——”

……

“方永源说,当时他就那么用右手抓着我的衣领,拎回了家。”林小渊呵呵笑了,“我是不信的,我怎么可能说的是猫话呢?我明明是个人。后来我猜,他一定是喜欢猫,又不想养真正的猫,把我当猫了,我不乱抓家具,不掉毛,他又不需要每天铲屎,还能暖床。”

霍言还在他的言辞里找漏洞。

林小渊似是看出他听完的感想,露出虎牙,带来一股清香。

“经过我的讲述,是不是觉得事情发生的太过于简单?”

霍言不知道他怎么想自己所想,那还真的不是简单的意思,是真的觉得故事太假,尽管环境、人物说得都那么细致。

随后又听见他讲:“其实还有一个版本,也是后来才知道的。”

霍言眉毛一挑:“什么版本?”

“那个流浪汉叔叔,那天他其实在那个巷子里,不过他捡了一天的废纸和水瓶,累了,睡在那些杂物后面,我没看见,据他后来回忆给我听是这么说的…”

那天那个50岁的流浪汉躺废纸后面睡觉,迷迷糊糊听见几声猫叫,转身过来,但是身体累,不想起来,却在躺着的视野和透过那些厚纸壳的缝隙里,瞧见了全貌。

林小渊趴在地上吃罐头,味道很浓郁,是金枪鱼罐头。

身后出现一个高高的,穿着干净的有钱人,他手上还戴着昂贵的手表。

据这个流浪汉估价,得有好几十万,如果能不小心掉在这个巷子里,那他就发了,可以好几年不用流浪,可以吃些好吃的了。

那人就是方永源。

方永源只是走过来,蹲下,问林小渊:“好吃吗?”

林小渊说:“好吃。”

“看来是个贪嘴的。”说完就一把把人抱起来,往肩膀上那么一扛,“既然贪嘴,那其它事情应该不麻烦,肯定是个很好养的。”

“你要养我?”

林小渊在他肩膀上舔着自己嘴角的金枪鱼余味问他,笑得很开心。

“我知道养只宠物不容易,除了喂它吃东西,还要带他洗澡,给他顺毛,是不是还得顾及他的心情?你要给我戴项圈吗?选个好点材质的可以吗?你看小灰,它主人先前给它戴的就很不好,都不活动的,都把脖子勒得喘不过气来,他不知道会随着身体的长大,项圈也要活动。你要给我取名字吗?我本来有个名字,但是我不介意你重新给我取一个,毕竟养一只宠物,需要一个仪式感,这可是生活里最重要的东西了。”

“嘶…”方永源不耐烦,“我可不喜欢话多的宠物,你再说,我就把你扔回去。”

林小渊害怕被丢回去,就闭上嘴,被方永源那么扛回去了。

说完以后,林小渊托着下巴在思考,在回忆。

“我觉得,这个流浪汉说得更离谱了,好像是我是命中注定等着被捡走,他命中注定等着来捡我一样,都不需要过程和缘由的吗?”

歪头冲他笑:“你觉得呢?”

“我觉得,”霍言没了耐心,“你就是在耍我。”

“意思是,你都不信?”

“一点儿可信度都没有!”

“怎么可能呢?至少第一个就是真的。”

林小渊不生气,呵呵笑,笑声轻灵。

“我知道我说的是真的,但是我也理解方永源和那个流浪汉叔叔说的。因为方永源是真的想养一只不麻烦的宠物,就把我当宠物那般看了。而那个流浪汉大叔,他自己其实才想被人扛回家养起来,这样他就真的不用到处流浪了,他比我还想有个家,那些我被扛在在肩膀上说的话,其实是他想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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