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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个黎明 第1章 此刻黄昏

作者:今愉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03 00:38:05 来源:文学城

《十三个黎明》

今愉/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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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黄昏

傍晚五点,崇港中学正式开始放暑假了。

黄昏时刻也如正午那样炎热,室外像盖了床厚被子,没有一丝风,站着不动都会闷得人大汗淋漓,喘不过气。

这种天气,空调房是用来续命的。

来接孩子回家的家长把校门口围了个水泄不通,行李箱滑轮滚过地面的摩擦声和着鼎沸的人声,喇叭声,拉开了高考前最后一个长假的帷幕。

关上窗户,一切喧腾瞬间都被阻隔。

孟今习惯先做会儿题再走,因为接她的那个人总是来得晚。

崇港中学在外环,附近暂时还没修地铁,走到离学校最近的公交站需要十五分钟,若是打车?来接她的那个人就是开出租的,干什么白白给外人送钱,但他又不放心她一个人回家,所以每次都要来接。

她把注意力放在英语报纸上,密密麻麻的英文在眼里只化作三个字:

看不懂。

阅读C篇基本都是议论文或说明文,她英语不好,不擅长做这种题,刚写了两道,有人推门进来,朗声问:“哎,你怎么还不回家?”

孟今抬头,是后桌的男生周谨帆。

他应该是刚在球馆打完球,身上的球衣还没换,校服外套随意搭在左肩上,右手臂在腰间夹了颗篮球。

她说:“外面太热,人也多,做做题再走,你怎么又回来了?”

孟今的位置在窗边,此时夕阳西垂,橙黄色余晖穿过窗帘缝隙照在光洁脸庞,显得她整个人格外柔和,五官轮廓清秀,跟人说话时表情总是带着浅笑,一双清澈杏眼略微弯起,一看就没距离感,说话也从容,给人一种亲和力,挺淑女的气质性格。

所以跟孟今对话,周谨帆总是会不自觉把语气放柔。

“这不忘了桌子里的书还没收拾呢。”

他走到后排,抽了两张纸擦擦脑袋上的汗,随口说了两句逗闷子的话。

这人油嘴滑舌又热络,小时候练过打快板,最拿手的才艺是模仿郭德纲说相声,在班里经常接老师话茬,给沉闷的课堂增添了不少乐趣,总是把她逗得肩膀直颤。

不过见她在写题,周谨帆没再多说话,手里动作也放轻。

孟今艰难地做完C篇,一对答案,发现这次居然全对了,虽然文章还是看不太懂,但是没过多纠结选项,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今天要回家,做题时有些归心似箭。

本打算刷四篇阅读的,但孟今临时决定奖励奖励自己,把英语报纸收起来,及时收手。

周谨帆接着出声,“姚矜菡说暑假出去吃烧烤呢,跟你说了吗?”

“说了,她说地方定好告诉我。”

她很难约,周谨帆眼睛一亮,“康宁区有个烧烤特别好吃,店名回头我发你,就是那个地方不太好找。”

孟今弯唇,笑容更大了:“没事,我家有认路的人,崇港哪条路他都熟。”

周谨帆盯着她的脸,摸摸鼻尖,默默咽下后话。

孟今把高二的书整理到收纳箱里,正要搬着出门,周谨帆凑上来:“我来我来。”

推脱了好几下,没成功,男生背上自己的书包,大马金刀往她跟前一站,长手长腿,胳膊一捞,龇牙咧嘴了一瞬间,立马面无表情道:“嗬!你这箱书还真够沉的啊!这么多题做得过来吗!”

孟今被他这强撑的模样弄笑,“当然做不过来,有些是老师给的高三的书,暑假正好提前看看。”

下楼,推开一楼大门,热浪扑面,却又夹杂着潮乎乎的气息,孟今立刻起了层薄汗,眼睛四处望了望,伸手去接箱子,“给我吧,早自习之前我把行李放到门岗了,正好我在门岗等等家里人,谢谢你。”

“客气什么!”他爽朗一笑。

孟今的目光往马路上瞟,“怪热的,你也快回家吧,有人接吗?”

“等会儿我跟那帮打球的一起走,”周谨帆看着孟今,女孩子鼻尖冒出了细小的汗珠,几缕发丝贴在额际,他搓了搓指尖,“孟今,暑假你——”

话被她左右张望的动作打断,“怎么了?”

孟今迟疑道:“我行李哪儿去了?早上明明放这里了啊。”

周谨帆也跟着左右张望,“是贴了一个小红花贴纸的那个黑色行李箱吗?”

正琢磨他怎么知道她行李箱长什么样,不远处忽然有人喊她,中气十足的一声,声线洪亮。

两个高中生齐齐抬头,孟煜安心里“嘿”了一声,俩人往这一站,面庞清秀,青春气息扑面而来啊。不是说崇中管得挺严吗,怎么不见这男生像别的学生一样胡子拉碴臊眉耷眼?

他走近,低头看孟今的紫色书箱,“就剩这点儿了?还有没有别的?”

孟今还是仰头看着他,摇头,“没了。”

男人朝她伸手,她把书包摘下来,他接过,背到左肩,右手拎起箱子,“走了。”

孟今用空空如也的双手快速朝周谨帆比划两下,“我先回家了。”

周谨帆的眼神跟孟煜安碰上,一下子居然有些拘谨,又不知道该叫他什么,索性没搭腔,同样摆摆手跟孟今说:“拜拜。”

高二住宿生两周回一次家,不知道是不是这段时间没怎么见孟煜安,孟今觉得他看上去比上次见更成熟,又或者是,这身打扮让他不再像以前那么“松弛”——

他穿一件黑色的polo衫,下边是一条深灰色的牛仔长裤,看着很有质感。

以前他对自己的穿着很糊弄,过得粗糙,两件无袖背心再加两条拳击裤就能过一个夏天,少见他穿这么正经。

他们俩的衣服都是她负责买,虽然都是小摊的处理货,不值钱,样式也普通,但孟煜安从没挑剔过,她买什么他穿什么。

孟今没见过他身上这套衣服。

一把健壮骨骼撑起简单的半袖polo衫,领口的扣子规规整整系着,稍一打扮,属于成年男人的气质立马冒出来,不再是几年前那个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干瘪消瘦的少年了,干力气活积攒起来的饱满肌肉的力量尽数藏在衣袖里,青筋蔓延的手臂留有太阳暴晒的痕迹,比小麦色还要深一个度。

孟今跟他说过一万遍,在外面跑车的时候要做好防晒省得中暑,他嘴上哼哼哈哈应着,但没一次做到,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他总是不肯听她的话。

两条手臂的肌肤并不平整,有几道疤,有的是少不经事打架时留下的,有的是干活不小心留下的,最长的那道,是替她挡下的。

不过这些疤倒也符合他那张脸的形象,他不是什么文弱书生的气质,肤色并不白,五官异常锋利,偏硬朗,剑眉微扬,眼睛很有神但永远向外传递着不好相处的光,可实际上他这人在外很圆滑,至少她上高中这两年没怎么见过他跟人起冲突了。

上车,让人放松的气息迎面而来,不像别的出租车混着汗味烟味臭气熏天,相反,孟今从来不让他在车里和家里抽烟,哪怕抽一口她那比狗还灵的鼻子都能闻出来。

这辆车是他们第二个家,车里总是干干净净,中控放了香薰,后视镜挂着一个粉色小猪挂件,上头写着“平安”,孟煜安身边不少同事和狐朋狗友都拿这调侃他,说他平时吊儿郎当灰头土脸,要是没见过车主的还以为这车是个女司机。

他说都是妹妹买的,妹妹挂的。

孟煜安把“空车”灯放下,孟今又打开,“路上万一遇到打车的呢,要是有人招手你就停。”

孟煜安由她去了,瞥向后视镜。校门口的学生已经寥寥无几,穿球衣那个格外扎眼,转头,孟今把胳膊架在车窗上,肘着脑袋,短发长长了,本来脸就不大,头发一遮,他一个巴掌就能盖住她的脸。

“钱不够花?”

孟今立刻懂了他什么意思,“不是,太热了,吃不下饭。”

“热个屁,”孟煜安轻嗤,扫了眼她那细胳膊,“别省钱。”

“真没有,食堂人太多了,得坐空调跟前才凉快。”孟今说:“给我用一下手机。”

孟煜安从裤子兜里掏出来递给她,“早就说给你买一个。”

孟今轻车熟路打开Q.Q,“上学又不能用,买了也是扔着,我觉得老人机挺好的呀。”

“那我也有**行不行!”

“你又不用这些软件。”

他被这霸道的言论弄得哭笑不得,“以后你上大学还能管我要?”

孟今抱着手机看他,眼神和声音里藏着期待,闲聊似的语气:“怎么不能?我以后在崇港上大学不就行了,崇大也是双一流呢。”

很显然,孟煜安穿这套衣服也觉得百般不适,没有背心短裤舒服。

他单手解开领口的扣子,不知道是不是没意识到孟今在开玩笑,过了两秒,才回:“人家都往外走,你可倒好啊孟今。”

“咱俩才来几年。”

他几乎是下意识说:“没呆够?以前不是还说要走?”

“我什么时候说过?”她迟疑一瞬,牙尖嘴利道:“孟煜安你又胡说八道!少骗我!”

话题不能再往下继续,这是属于他们俩的红线,尽管他们从未把这条红线摆在台面上,但他们似乎心知肚明。

孟煜安慢悠悠开着玩笑,“一着急就目无尊长,什么毛病?”

孟今夹着嗓子配合地喊了句:“我亲爱的哥哥。”

孟煜安想捂耳朵,但不能松方向盘。

于是孟今的嗓音更夹了,“后天晚上我要跟同学去老院烧烤,这地方在哪儿?”

她不怎么跟同学约着出去,然而孟煜安只是对此舒心了一秒,又瞥她一眼,嘴角懒洋洋翘着,要笑不笑的,“跟校门口那个一块?”

孟今的声线恢复正常,“我们六个人呢!男女都有。”

“多带钱,该花就花,后天让老贾送你。”

她立刻警觉:“你去干嘛?”

“明天跑趟运输,走六天,你晚上睡觉把门反锁好。”

孟今又把头往车窗上一歪。

车停在胡同口,孟煜安说:“我去买点儿东西,你先回家。”

说是家,只不过是一间带院子的十平米小平房。

孟煜安赔着笑脸讨价还价才换来一个月房租九百,现在已经涨到了一千六。

就一间屋子,没有厨房,做饭只能插一个电磁炉。一下雨房顶就漏水,反潮时屋里总是有股霉味,屋顶的墙皮有些破旧,有些地方已经露出了水泥顶,墙壁上贴着旧报纸旧海报。

平房外门是一个带防盗网的蓝色铁门,里面的门是一个黄色的原木门。

最初他们搬进去,屋里只有一个两扇开的柜子,一张木桌,桌面有些许划痕,有些地方已经开裂露出木质结构,和一个破旧的棕色单人皮质沙发,坐垫是弹簧的,一坐就有咯吱咯吱的声音。

只能用简陋来形容。

一张床不能睡两个人,孟煜安从家具店淘来一个别人不要的折叠沙发,把坐垫摊开放平就可以当成小单人床,但沙发腿是坏的,只能往底下支着砖头保持平稳。

除了这些,再不能放下别的家具。唯一的好处是带个小院,卫生间在小院里。

孟煜安栓了根绳用一条旧窗帘在屋子里隔开两个空间,她住在有窗户有光线有木桌有柜子的左边,他住在有门的右边,她睡单人床,他睡沙发床。

床上的床单被套枕套是来崇港时从老家带来的,浅粉色,印着俗气的牡丹花,没有余钱买新的,只能洗了又洗,洗得发白。

夏天太热,孟煜安买的旧电扇根本不管用,他们还是热得睡不着,实在没办法就只能去冲冷水,好不容易熬过闷热的夏天,冬天没有暖气,又冷得打颤,只能用煤炉取暖,但用了几天,她差点煤气中毒,于是煤炉渐渐就被淘汰了,换成了小太阳,不过这玩意比空调还费电,她舍不得开,就硬扛着度过冬天,那时候她的耳朵经常长冻疮,常年穿着厚重的衣服。

能在市中心这么好的地理位置找间便宜的房不容易,就这样,他们在这儿落了脚,生了根,再没离开过,两个人的生活就那么开始了。

最开始谁都不习惯,逼仄的屋子干什么都困难,一男一女共处,远比想象中难,而且潮湿闷热的环境还极易招来打不死的小强,下雨时还会从院外突然蹦进来癞蛤蟆,经常吓得她一蹦三尺高。

但他们那会儿才多大?

孟煜安17,她才13,没人教没人管,吃了上顿没下顿,什么也不懂的毛孩子。

推开家门,被窗帘挡住光的那一侧,单人沙发和沙发床上凌乱地摆着她买给他的衣服。

孟今把窗帘撩起来,让她“卧室”里黄昏时刻的光照进孟煜安的“卧室”,屋子里唯一的窗户玻璃是蓝色,所以光线也是雾蒙蒙的蓝。

她把散落的衣服拾掇好,顺势躺到沙发上。

翻过身,手臂压住了他的背心,孟今把它扯出来放在枕边,瞥见肩膀处破了个小窟窿,又想起他今天穿的那套。

比她买的好。

谁买的呢?那个给她买书包都只会买死亡芭比粉的直男才没那个审美。

这个问题让她有点儿接受不了,让她莫名恐慌。

可是哥哥的衣服是谁买的跟她有什么关系呢?

孟今的指尖在窟窿上来回抚弄,闻着属于成年男性的熟悉的味道,其中夹杂着淡淡的,她买的樱花味沐浴露香,眼皮渐渐发沉。

尽管这只是一间破旧平房,冬冷夏热,没有暖气空调,身下躺着的也只是一张数不清年头的陈旧沙发,但她只有躺在这儿才能快速睡着。

熬到现在,也快熬出头了,他们再差也不会比七年前差,无论怎么样,她和孟煜安也算是有了一个家。

开席啦!!!欢迎大家来吃哥妹大餐[抱抱]

“不完美的两个人,决定要度过完美的一生。”这是我写这篇文的初衷。

很突然决定发第一章试读,不倒逼自己一把这文年底都开不了[化了][化了]

大家一定一定要给我提点意见!!直接在评论区说!好的坏的都可以!!这是我的第五篇文,但其实这篇文我心里真的很没底[爆哭]

暂定隔日更新[红心][红心][红心]评论区抽几个红包给大家[撒花][撒花][撒花]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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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此刻黄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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