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咳……”被扔在地上咳得像条死狗的林夕,刚一缓过气,就一把抱上了青年的小腿,跟一棵菟丝子一样紧紧地攀着他,像是唯恐他这个施暴者逃跑一般,脸此刻狼狈不堪,却显得可怜见地、求饶道,“哥你消消气,我不是故意的,他再错也是我唯一的亲人。”
“他哪里得罪你了?我替他赎罪。”林夕心里惶恐,幸亏他还是留了个心眼,关门时打了姨父的电话,不然……林夕打了个哆嗦。
章黎动了动腿,没扯开,被他这副无赖的样子逗笑了,看他真不了解内情的模样,也没让他做冤死鬼,当然也是因为他准备把人带走——他还不信捏着林夕,林相潮还真能不管。
“你姨父逮着条大鱼,骗了房子骗了钱还不知足,逼得她去了KTV兼职。”
章黎说起这话也觉得离谱,从胸膛里闷出一声笑,“第十九区区长家的掌上明珠,第一次出家门就遇上你们这种货色,给人家骗得团团转。”
他眯着眼轻踹了下被抱紧的大腿,垂头看他,“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蠢货,这么多年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找死的。”
谁?十九区的区长??
林夕震惊张嘴,胸膛急促地喘息,透过薄薄的布料传到章黎的腿上。
林夕想死的心都有了。
满意地看着林夕灰白的脸色,章黎今晚被人摆一道憋在心里的闷气出了一半,他恶趣味地反问,“怎么,你姨父没跟你炫耀他的战绩?还是以为装无辜在我这有用。”
林夕颓废地松开了手,哇地一声哭出声来。
章黎嫌弃地揉了下耳朵,扬了扬下巴示意安保把人拉开,黑色的裤子上已经洇出了湿痕,他唇角抽搐了下,没忍住骂了声,“淦,你眼睛是水龙头做的?!”
这个事,林夕听起来还真是他姨父的做事风格。
他平日里吃喝嫖赌,除了嫖字不沾之外,事事不落。
平日里在生意场上做掮客,私底下也去其他区挑冤大头骗。
是个天生的混蛋。
他在赌场赢了一大笔钱,得意地在游乐园的甜品站里,跟当时还是个孩子,一脸仰慕地看着自己、嘴巴津津有味含着冰激淋的林夕,总结自己这么多年没翻车的经验:凡事不做绝,骗点小钱就走,上流社会的人最在乎脸面,又没损失多少钱,最多也就找他一段时间,气消了就懒得费事再掘地三尺找人了。
半年前姨父突然说自己在外面欠了巨额赌债,疯狂地敛钱,就是怕做得过火,被人找上门报复,所以才匆匆忙忙带自己从第十四区搬家,然后辗转了好几个区,一个月前才在第一区安了家。
在这个星际时代,第一区虽然是整个星际的经济政治中心,可是其它十八区也各有各的优势。十九区,虽然听起来名不见经传,但是可是实打实的资源区,更是因为环境一直以来都比较恶劣,所以一直以民风彪悍著称。
得罪了一区区长,可以说是和死神玩拍拍手。
林夕无语凝噎,如果可以,他真的很想现在就给那个混蛋姨父打电话,告诉他,你完了,你惹上大人物了,你可怜的刚成年的外甥,今天就要被你害死了。
“你抖什么?”青年看林夕可怜兮兮地趴坐在木制地板上,廉价的超市员工服,荧光绿色的,领口的线头都冒出来了,衬得本来就白的皮肤更加冷白,屁股倒是肉嘟嘟地,他轻踹了一脚。
林夕哆嗦得更厉害了,没敢躲,他现在才意识到这个找上门的青年,究竟权势多大。
章黎摸狗似的摸了一把林夕的头发,毛茸茸蓬松地发质也好、滑滑地,手感也挺像狗的。
林夕眼泪啪叽啪叽地往下掉,小孩子的哭法,一点都不美观,这是动真感情了。
“呜呜呜,您大人有大量,我姨父他干的确实不是人事,但是他再怎么样也是我唯一的亲人了。”
“我不想他死。”
章黎揪起林夕的头发,正对上林夕惊恐的、可怜的、让人忍不住想让它流出更多眼泪的漂亮的像宝石一样的眼睛,没想到油嘴滑舌坑蒙拐骗的人竟然能养出这么单纯漂亮的小孩,漂亮到人心痒痒地,房间里四个保镖的眼神可一直都在偷偷瞟他。
章黎唇角浮现一丝古怪的笑意,他可不是那种就事论事放任一马的菩萨,会因为林夕长得好看又可怜就放过他,他只会因为有趣会想更恶狠狠地玩弄对方。
毕竟他的人品……用圈子里的人背地里的说法是,连心肝都黑透了,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林夕,伪善地下了最后通牒,“他当然可以活着。”
———
章黎单手开着悍马,从后视镜看躺在车后座被绑成毛毛虫的林夕,刚刚掐脖子那个狠劲,真把人吓坏了,正躺在车后座上要哭不哭的模样,脖子上红色散退,青紫的淤痕在雪白的皮肤上显得更为可怖。
“市中心的两居室的房子,还是著名设计师设计的,设计费就不算了,房子得值五百万吧。”章黎手指随着车内音响的节拍有一搭没一搭地敲着方向盘,表现得很正常,正常得林夕全身冷毛竖起。
章黎却好像对此毫无察觉,语气甚至可以说得上有商有量,“那么单纯一姑娘,差点都毕不了业,精神费多少也得五百万吧。嗯?”
尾调微微扬起,透漏出他此刻的心情还不错。
林夕脸贴着高级皮革制成的座椅,眼神害怕地看向驾驶座上开车的高大的青年,他唇嗫喏了几下才发出声响,语音还残留着一丝哭腔,附和道,“合理……”
章黎开着车子行驶在车流中,他的车很张扬,路上的车都退避三舍,这年头,豪车惹不起,刮点漆都够人喝一壶了。
跟在悍马后面的大众慢吞吞地开,晚高峰真是伤不起,就是再豪的车,都得限着速开,除非你豪到能开飞行器,那只能说你牛逼。
副驾驶位上的女孩着急,“左前方不是有空吗,超啊。”
“哎呦宝贝,真不是不超车,前面那辆车是悍马,蹭上了今晚可吃不了你心心念念的大餐,只能吃路边摊了。”驾驶位上的男人哄道。
哎,这年头,能不能专门给豪车开条车道,这不是给老百姓制造压力嘛。
好不容易逮着个机会,大众车一脚油门从旁边超了过去。
下一个红绿灯路口,两辆车恰巧并排停着。
“兄弟,你这车什么型号的?真帅。”男人主动摇下车窗,搭讪道。
“HGB。”章黎挑了下眉,后座的林夕因为刹车摔下了车座,没忍住发生了一声痛呼,发出了点动静。
男人脸色顿时有点古怪,“你车后面是什么?”
怎么听着像人声?
“汪汪”。林夕心跳得像是在打鼓,神使鬼差地叫了两声,绑人的理直气壮,被绑的反而做贼心虚。
林夕在心里祈祷千万别被发现端倪,万一警察来了,扯来扯去他闯下大祸的姨父也要被牵扯出来了。
“刚买的比熊,从宠物店洗完澡接回来。”章黎反应迅速地回到,表情自然地向一脸惊艳地看着自己的女孩露出一个微笑,对于这样的目光早已习以为常。
他一脸自然地伸手伸到车后座,揉了一把林夕的头发,看向对面情侣的脸上故作埋怨道,“真是只坏狗,吓到别人了。”
他的演技成功把两人骗了过去。
是啊,谁会怀疑年轻的、好说话的、明显看起来还在上学的帅哥呢?
女孩眼前一亮,“是狗狗哎?”转眼间又抱着男人的胳膊撒娇,“我今年想要一只狗狗当生日礼物。”
“包我都买好了。”男人放松下来,扭头看自己女朋友,女人啊,真是想一出是一出。
“不嘛不嘛,人家就要,多可爱啊。”
——
绿灯亮了,章黎先一步启动,将情侣之间的打情骂俏甩到车后。
“你要带我去哪?”林夕不安地问道,声音发颤,这条路越走越偏僻,从原本喧闹的市区穿过,这一路越来越黑,几乎都看不到人影,简直像是去杀人埋尸。
章黎没理他,出市区后没什么车,他单手开着车,另一只手放在窗外有一搭没一搭地抽着烟,冷峻锋利的眉眼在朦胧的灯光下显出几分属于这个年纪的青涩。
又开了二十分钟,车停在了一栋金碧辉煌的建筑前,招牌上金灿灿的几个大字—“红花会所”。
第一区有名的销金窟。
章黎推开车门,正对上林夕惊恐的眼神,脸上的泪痕还没干,他二话没说直接把人抗在肩上。
林夕不算瘦弱,章黎看起来也不是健美先生一样满身横肉的身材,比起健美先生,更像是男模,但是抱他轻松得像是抱起一个孩子。
林夕的头撞在他的后腰,头晕眼花,眼前又看不到任何周围的环境,心里又害怕,做了半天的心理建设,快到门口了,才小声地说,“杀人犯法。”
章黎没搭理他,肩膀往上垫了垫,找了个更适合使力的位置。
林夕想了想,对脖子上的伤心有余悸,觉得章黎应该也不至于杀他,可是自己这身板,从小到大也没挨过打,不抗揍,于是急得往上扑腾了一下,补充道,“打人也是。”
章黎听着他哼哼唧唧地,没完没了了,屁股一撅一撅的,这不是勾引他拍嘛,啪地一声,他憋着一肚子坏水,嘴上却说,“现在什么世道了,我还能干违法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