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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的阿飘竟是前妻 第4章 第 4 章

作者:荻舟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0-31 22:17:41 来源:文学城

天冷,太阳也想要睡懒觉,半个脑袋在枕头上,派晨光先行。

林知安半夜睡下,此时睡得正沉。

原本属于宋璃之的枕头当成抱枕,毫不客气地用腿紧夹着。

一抹光探头探脑,贼兮兮地溜进来,好奇地看梳妆台上破碎的眼镜。

没有其他的动作,像在为它默哀。

隔着一扇门,三名阿飘正集中在门前热烈讨论。

“野火,你不会说话可以不说,交给我和阿清。”

洋娃娃一样的小孩操着一腔御姐音说。

被教训的野火身着暴露,容貌美艳,一头红发乱糟糟,眼神凌厉,像只狮子。

“她又不会计较,有什么所谓。”

“阿野。”蓝色古风汉服穿着的女子气质温婉,轻柔唤。

“知安不计较,是她脾气好。但是不能仗着她脾气好,不好好和她讲话。”

“她是我们的恩人。”

“我们贸然打扰是想要警醒知安有危险在接近她。”

“我两个妈都不教训我,你们凭什么教训我。”

野火头一撇,冷哼一声。

‘叮咚’

门铃忽地响起。

太阳还没有完全升起,只探出半个脑袋,睁开惺忪的睡眼。

三只阿飘面面相觑,下一秒各寻了去处,躲藏起来。

铃声又响了一遍。

在脑海中筛选了一次次的林知安确定了来人,服装店的老板送完小孩上学,来送衣服。

半睁半闭着眼,全依赖对家里的熟悉去开门。

“林小姐,早上好。”

老板神采奕奕,夸了林知安不戴眼镜好看,“这是你的衣服,这是我今天早上做的蜂蜜小蛋糕,尝尝怎么样。”

老板热爱自制甜品,在她的服装店混成熟客,偶尔能接受到老板的甜品投喂。

室内的温度和室外的温度差别还是蛮大。

风也不知从哪里吹来,林知安身体一颤,鼻子微痒,忙抬手捂住口鼻,侧身打喷嚏。

“阿秋!阿秋!”

后悔没穿件外套了。

“林小姐,你穿得这么薄,小心感冒呀。”老板关心,递上袋子。

“小蛋糕的袋子绳子不大牢固,记得小心一点拿。”

“谢谢。”林知安瓮声瓮气。

目送老板离开,林知安转身。

轻微的崩断声,小蛋糕的袋子果然断了。

沾着白芝麻的蜂蜜小蛋糕在地上咕噜咕噜打滚,跑向自由的门外。

林知安为它的归处惋惜,把手头的袋子先放进房间,抽了张湿巾出去打扫。

头昏沉沉,不知是没睡饱还是刚才着了冷风的缘故,可能两个都有。

视线追随蜂蜜小蛋糕,蹲下拾起,站起时余光瞥见了一道身影。

和扰得她无法入睡的身影,完美重合。

浑身一僵,流连忘返的困意打包行李滚回家。

她怎么在这里?

林知安闭上眼,一片静寂,无人说话。

能听见自己的呼吸声、邻居家播放的新闻联播的声音、极为遥远的一首钢琴曲,可能是某一层的未来大艺术家在为成功努力。

无论如何,捕捉不到熟悉的呼吸声。

心口欢快的跳动浸染失落的灰色,林知安缓缓睁开眼睛,浅墨的眼眸微黯。

错觉而已。

也是,婚都离了,结婚时不怎么着家的人怎么会在离婚后还回来。

心里不是滋味,林知安此刻才不得不承认,张逍遥看得挺准,说得蛮对。

蜂蜜小蛋糕,听着就甜,捡到手心放着,一片黏腻。

林知安侧身,抬步要进屋里。

余光又扫到那抹身影。

脚步怔住,有什么在耳旁无声地叫嚣着,不是假的,不是幻觉,就是宋璃之!

偏了偏头,蹲坐在门另一边的那人似有所感,抬起眼眸,四目相对。

那人还是昨日的装扮,深褐色羽绒服,白色的运动鞋,眼尾微垂,手抱着膝盖,蜷缩坐在地板上,清冷的面庞莫名地透出一丝委屈。

“你……”

楼上的人摔门巨响惊扰这一层的声控灯。

走廊灯光骤然亮起,光透过宋璃之的身体映射在白墙上,那人的身影稍显透明。

怎么会在这……

林知安不可思议地瞪大眼睛,剩余的话哽在喉咙。

她……她死了!?

怎么会?

慌乱啃食血管,林知安茫然地看着阿飘前妻,她怎么会死,昨天,昨天还是好好的……

震惊到失语,邻居有开门的动静,林知安敞开大门,示意那人和她进去。

宋璃之徐徐站起,不声不响走进。

一人一魂伫立在玄关处,彼此无言。

林知安还是无法相信,昨天在民政局潇洒离开的人变成了阿飘。

蜂蜜小蛋糕已在手心粉身碎骨,林知安丢掉它,抽了一张湿巾擦拭手心的黏腻。

几次欲言又止,忽地想起什么。

林知安走进屋里,宋璃之视线追随她。

眼看从客卧赶走一个蓝色古风汉服美女,

再从沙发底下拖出一个穿着暴露的美艳美女,

最后从主卧牵出一个可爱小孩,

打开家门,一一请出去。

宋璃之嘴角抽搐,眼神变得逐渐怨念,

原来家里这样热闹。

赶走阿飘们,见她干站着,拘谨得像个客人。

整理了一下沙发上的杂物,拍了拍,招呼她,“来坐啊。”

“别客气,昨天这里还是你的家。”

宋璃之没坐,盯着她看,声音清淡,“原来家里这么热闹。”

“从什么时候开始的?”

她这一副兴师问罪的样子给林知安整笑了,结婚半年回家的次数一只手数得过来。

每次回来都是滚去床上,她活像是宋璃之一个享受的工具。

何况她们现在已经离婚了。

宋璃之她有什么资格质问。

“我们入住的第一天。”

无名火起,林知安故意挑衅。

宋璃之神色微变。

这是婚房,宋璃之全款买下,写了她们两个人的名字,离婚后自愿给林知安。

入住的第一天、

新婚的第一天、

那她们在床上的动静岂不都被听见……

“你不该……”

“嘘。”林知安打断,肆意一笑,警告她,“别讲我不爱听的。这里现在是我、家,小心我把你赶出去哦。”

宋璃之:……

她闭嘴。

一切发生得太突然了。

不知道说什么,不知道该怎么开启话题,林知安首选沉默。

另一个人呢,不好好坐,非坐在沙发的扶手上,低着头,也不说话。

她难道不主动解释一下吗。

林知安腹诽,余光始终无法从那人身上挪走。

太阳终于结束了它的偷懒,正式打卡上班,光芒从阳台照进屋子里,在靠阳台一边的沙发上放肆撒欢。

宋璃之坐在离阳台最远的沙发扶手上,阴影笼罩她的身躯。

林知安起身去拉上窗帘,是遮光最好的一款,拉上后,室内暗到需要开灯。

林知安按亮天花板中间的灯。

昏暗到明亮,再从明亮到黑暗,最后又从黑暗到明亮。

几番交错,林知安眼睛不由眯起。

那人却未曾动过。

站在阳台这边,望向不近也不远的那人,眼神有些恍惚。

上次宋璃之来到这里时,进门先送了她想要但是觉得一辈子都很难拥有的手表,是个巨大的惊喜。

她语无伦次到不知道该如何道谢才足够,这份礼物实在太贵重。

宋璃之那天柔软得林知安不敢认,“如果想要道谢,那就每天戴着它吧。”

“你戴着,很好看。”

如此贵重的东西,每天戴着,就算不怕它丢,也难免会引得让人说闲话。

尤其是嘴碎的同事们。

但在听见宋璃之这样说时,林知安真的打算要每天佩戴,想:

随便别人嚼舌根,吐不出象牙。她戴老婆给买的东西,合理合法合规。

她甚至还在想,宋璃之是不是对她有点情意,不然如何会赠送如此贵重的礼物。

直到那份离婚协议书。

林知安才知道,原来那不是有了情意后想要赠送的礼物,

而是告别礼物,离婚礼物。

红钻手表拿在手上多少天,便多少天不曾佩戴。

昨天去民政局前她还想着要带上价格不菲的手表过去,还给宋璃之,出门时给忘记了。

现在还也不迟,林知安回过神,扎进主卧。

宋璃之注视她的背影,下意识想要跟过去,最后还是克制住冲动的步伐。

“还给你。”林知安把红钻手表放回盒子里,递还给她。

宋璃之低头看了下蓝色绒毛盒子,睫毛遮住她眸中的情绪,摊手道,“你忘记了?”

“我死了。”

它对她来说已经没有用处。

林知安捏紧盒子,透过宋璃之的身体,她身后的沙发纹理清晰可见。

“发生了什么?”林知安终于问。

“你昨天还好好的……”

她昨天离去时的背影是林知安讨厌又羡慕的洒脱,今天却可怜兮兮地蹲在家门口。

宋璃之缄默许久,时钟滴答滴答,七点半了。

“你今天不用上班吗?”

她没答,反而问。

林知安急忙去看时钟,她上班时间是八点半,还有一个钟,不用慌张。

松了口气,拧起眉头问,“你故意吓我吗?”

“不是。”宋璃之否认。

“你不吃早饭吗?”算上准备早饭的时间,一个小时就不那么地宽裕了。

“冰箱还有面包。”林知安答完,后知后觉自己被带跑,把盒子放在桌上,“不要岔开话题。你出什么事了?”

宋璃之神色平静说:“是一场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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