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班加罗尔,印度。
城郊结合部的一个贫民区,居住着最后三十个家庭。
这里到处都是废弃的房屋,屋主们得到拆迁部的好处,早早搬离此地。
剩下的三十余户抗议分配不公,拒绝搬迁,被孤立在了这片荒凉的土地。
塔吉姆兄弟从小出生在这里,这有多少个屋子、多少条下水道,他们兄弟俩都了然于胸。
这对双胞胎兄弟已经十三岁了,因为家里穷,至今还没能上学。
平常二人混迹各种集市,这里偷点,那里摸点,成了职业“扒手”。
这天,他们在集市上的香料摊偷东西被抓个现行,气急败坏的摊主朗姆抄起棍子就要打他们。
塔吉姆兄弟的“大名”早就在集市传开,大家都提防着这对兄弟,要不是他们还未成年,早就被抓到警局去了。
朗姆对他们也了如指掌,一边追,一边大喊,
“我知道你们家在哪,你们跑不掉的!”
两兄弟落荒而逃,回到家,母亲一看他们俩这样子,就知道他们肯定又闯祸了。
但出于对孩子们的溺爱,母亲还是让他们躲在地下室避避风头。
塔吉姆兄弟俩躲在漆黑的地下室,只有门底的缝能透进一点光。偶尔有一个阴影闪过,似乎是母亲在慌忙准备着什么。
果然,追他们的人上门了。
两兄弟用竹笼套住身子,不敢吭声。外面传来交谈的声音。
“你家孩子呢?”
“去集市了还没回来。”
“动手。”
“你们要干什么?!”
一阵惨烈的叫声隔着门传来,塔吉姆兄弟躲在笼子里瑟瑟发抖,但事情好像不太对劲。
哥哥察觉到门缝中有什么东西正流下来,用手抹了一把,竟然是鲜血!
突然,地下室的门被踹开,一个高大的男子逆着光,站在门口,他手上的刀还在滴血。
哥哥捂紧弟弟的嘴,两兄弟的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
陌生男子环视了一眼地下室,只看见一堆杂物,随后吩咐屋里的手下,
“去集市找到他们,不能让他们跑了。”
“是。”
四五个人离开塔吉姆家,过了好一阵,四周安静得能听见兄弟二人的心跳声,
哥哥确定他们已经走远,才敢拉着弟弟爬出竹笼。
兄弟俩踩着血印走出地下室,发现家里到处是血迹。
父母二人躺在血泊中,身上鲜红一片。
“爸爸,妈妈!”
塔吉姆兄弟泣不成声,抱着父母的身体,一个劲哭喊。
父亲已经没有呼吸,母亲听到孩子的呼喊,用仅存的力气抬起手,摸了摸塔吉姆哥哥的脸。
“快走,孩子,越远越好。”
用力说完最后一句话后,母亲闭上了眼。
尽管再不舍,兄弟二人只能尽快离开,不然凶手很可能再次找上门。
他们走出家,才发现家旁边的一条小溪已经被鲜红的血液浸染。
这里的三十余户家庭都未能幸免!
到处都是尸体,墙上还有血手印,这对年仅十三岁的兄弟而言,宛若地狱。
“报警。”哥哥呆呆地吐出一句话,“我们去报警。”
塔吉姆兄弟避开人群,找到一处安静的河边,将身上的血渍冲洗干净,
一边走,一边问路,找到最近的警局。
就在他们准备进入警局时,发现了站在警局门口的朗姆。
朗姆正向警察描述两兄弟的体貌特征,塔吉姆哥哥害怕了。
他确定凶手就是朗姆!
朗姆不仅带人杀害了他们父母,还屠杀了贫民区三十余户人家!
看着朗姆绘声绘色地向警察描述,塔吉姆心中的怒火油然而生。
此刻,他脑海里不断回响着两个字,
“复仇!”
最终,他们没有选择报警,而是默默消失在人群中。
夜晚,集市散去,朗姆又是最后一个收摊的人。
他将店门锁好,刚刚准备离开,听见后方漆黑的角落里有什么动静。
他回头看了看,还是一片漆黑,什么也看不见。以为是流浪狗,便没有在意。
刚一回头,一个十三岁的少年站在他面前,把他吓了一跳。
借着月光,朗姆看清楚了,面前的少年正是塔吉姆。
“你还敢回来!小偷!”朗姆朝孩子大声训斥。
塔吉姆怒视着朗姆,手中的匕首握得死死的。
朗姆看见他手里的匕首,也慌了。
“你想干什么?”
朗姆后退两步,警告塔吉姆不要乱来,突然,他感觉背上一阵刺痛。
原来,身后的塔吉姆弟弟将一根尖锐的木棍插进了朗姆的后背。
朗姆将他踹倒在地,伸手去拔背上的木棍,怎么也拔不到。
就在这时,哥哥冲上前,将匕首狠狠刺进朗姆的心脏!
瞬间迸出的血渍喷在塔吉姆的脸上,朗姆前后受敌,面露痛苦。
他拼命掐住塔吉姆哥哥的脖子,试图将他掐死;弟弟冲上去,咬住朗姆的手臂,朗姆疼痛难忍,只能将哥哥放下。
哥哥看准时机,匕首一挥,割开了朗姆的喉咙。
朗姆瞬间失去力气,捂着鲜血直流的脖子,倒在了血泊中。
兄弟二人看着断气的朗姆,颤抖的身子逐渐平静下来。
他们完成了复仇,却也成了杀人犯。
从那以后,两兄弟隐姓埋名,混迹在街头。
哪里混乱,他们就爱钻哪里。
因为这些地方警察都不愿意去管,所以更加“安全”。
一次偶然的机会,他们遇见了黑市的毒品贩子吉隆。
吉隆收养二人,把他们带回了家。
说是家,其实就是一个隐蔽的大院子。
里面有十几个跟他们差不多大的孩子,都是吉隆收养的。
吉隆并非慈善家,他收养这么多孩子,自然有他的目的。
孩子外表单纯,天然容易让人放松警惕,
是个运送毒品的好载体。
靠着孩子们的伪装,吉隆的毒品生意越做越好。
塔吉姆兄弟本身就有小偷小摸的本领,帮吉隆送货自然不在话下。
很快,兄弟俩就得到吉隆的赏识。吉隆将他们认作干儿子。
就这样,他们在干爹身边效力三年,成为了吉隆的左膀右臂。
吉隆给二人起了个新的名字,叫雷恩。
这一年,雷恩兄弟十六岁。
然而,在刀尖上行走的人,迟早有一天会被刀刃所伤。
雷恩兄弟在给新买家莫多供货时,发现莫多的手机工厂刚刚开张。
而工厂的建址,正好是自己曾经居住的贫民区!
在与莫多交易时,吸high了的莫多向兄弟俩炫耀,
三年前,自己带人搞定了这片区域,拿到土地开发权。
他之所以敢这么做,是因为背后有人撑腰。
从此,他洗去拆迁队的身份,布局高科技产业,成为了一名光鲜亮丽的企业家。
雷恩兄弟俩这才知道,自己错害了朗姆。
面前的莫多,才是真正的凶手!
......
“下面的故事,你还想听吗?”
电诈园区内,雷恩花了大半天的时间,向张凯旋讲述往事。
张凯旋万万没想到,事情竟来了一个一百八十度大反转。
“我很愿意继续说下去,但不知道你是否承受得了。”
雷恩看着张凯旋,云淡风轻地提醒他。
更可怕的事情,似乎即将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