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排行 分类 完本 书单 专题 用户中心 原创专区
看书神 > 其他类型 > 后来故事 > 第39章 番外:合约到期1[番外]

后来故事 第39章 番外:合约到期1[番外]

作者:吃点薯条吧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5-11-07 17:16:00 来源:文学城

“干嘛不办婚礼啊?你就办嘛,我给你打足红包,要是不嫌弃,我给你们赞助也行!”我拽着池早的衣袖真情实感地求道,但这八成白费功夫,因为他一脸冷淡。

池早说:“没时间。”

扯淡!我简直想白眼:“没时间还安排了俩月休假?”

池早听了,转过头看着我,真诚地说:“对啊,要去旅游,没时间。”

我:“……”

我就知道是这样。

池早和尚必宁是一对没有人性的狗男男,对外界只管放炸弹,不管收拾残局。踏进上游三水之前,我助理就叮嘱下车要小心,说这家公司附近潜伏着狗仔无数。显然,全都是要挖这对狗男男料的。他们微博晒了最新款结婚证之后,什么采访邀约也不接受,别人只能行非常之道。

其实我也没抱太大希望,今天过来,只是想看看这对狗男男新婚……哦,再次新婚之后,是什么样子。我已经有阵子没见过他们了,一方面,是他们忙,另一方面是我忙。

我说:“是尚必宁不肯办吧?”

池早说:“有什么办的必要?”

我说:“作为我国第一对公开结婚的同性明星夫夫,你们难道不应该风风光光大办一场,给全国人民立表率吗?”

池早看我的眼神像看弱智,我确定他在腹诽我的智商。他以前吐槽他助理舒筱筱的时候,就是这个表情。

但他懒得言语羞辱我,换了话题,问:“你和老唐不好了?”

怎么这么犀利呢。

我微微一笑,故作自然:“哪有,还不是那样?都这么多年了,能有什么不好的?不过呢,”我戳了戳他的手臂,“如果能让他看看婚礼,刺激刺激,说不定……”

池早摆摆手,说:“拉倒吧!这种事能走到这步自然会走到,别聪明反被聪明误。”

我不说话,撇撇嘴角。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他哪儿知道我的痛呀,我才不要跟他鸡同鸭讲。

池早停顿了一下,又给我插刀:“唉,周嘉异,你有没有想过,老唐喜欢的就是你傻?”

“怎么说话呢你!前辈是这么当的吗?!”我瞪他。

他咯咯笑,拍拍我,说请我吃饭。这还像个前辈的样子,我美滋滋答应了。结果十分钟之后,他把我带到了上游三水的新食堂。一家影视娱乐公司,平时常驻员工都没几个,还搞个食堂?!

总之……我吃了一盘不到三十块钱的午饭。

吃完这顿饭,我回了家。

准确地说,是唐铭豪的家。唐铭豪,我的金主。

下午三点不到,他显然不会在家。我进门,只有姜姨在。她是照顾唐铭豪时间最长的保姆,有人在的时候,她照顾人的饮食起居。没人在的时候,她照顾唐铭豪的狗。

狗叫花花,八岁的老狗了,一只据说是捡来的秋田。这个年纪了,乖倒是很乖。我一进门它就抬起头,看到是我,从沙发上跳下来。

姜姨问我:“晚上在家吃饭吗?”

我最近都在拍戏,今天回来也算路过,她自然没有准备。

我点点头,回答:“吃,住一晚,麻烦姜姨了。”

她是唐铭豪身边的老人了,我跟唐铭豪这么久,不说把她当成亲长辈对待,怠慢是半点也不敢的——说是尊重也行,毕竟唐铭豪本人就挺尊重她,平时都客客气气的。

姜姨笑笑,拿起钥匙,拎着菜篮子出门了。

我带着花花去花园玩了一会儿,它很快就有些累了,趴在唐铭豪专门修来盛浇花水的池塘旁边,一动不动。可能是和人生活久了,它有时候看起来就跟人似的,懂得欣赏池塘里游鱼来回的悠闲风景。

我却无心欣赏这些风景。

我一直有一份痛苦,这份痛苦,一半是因为我爱上了唐铭豪。

这听起来像是一个“万万没想到”型的狗血爱情故事,金丝雀爱上了金主什么的。我敢肯定,连唐铭豪本人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只有我自己知道,我是因为揣着一颗靠近他就必然会破土的爱情种子,才会接受他的包养交易。

换言之,我抱着火种接受了打火机。

唐铭豪认识我,是在一个饭局上。那时候,他是高高在上、掌握着我们小公司生存与否的主投资人,我是公司新招的小练习生,用我们艺人总监的话来说,我都还没长开,脾气也不好。

“不过……你也有自己的优点。”艺人总监神秘一笑,让我和另外两个女练习生一起去陪酒。

那天整个饭局过程中,唐铭豪看了我两眼。

第一眼,是我进门,他轻轻一瞟,然后微微颔首,表示接受。

第二眼,是我中途喝多没站稳,差点倒在他身上,他用手肘扶了我一下。对,手肘,只用手肘。在对面的老男人已经上手把女孩子箍在怀里简直要就地解决的时候,他还只是用手肘扶了我一下。

如果这是我第一次见到他,我就要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弯了。

饭局结束之后,我的两个女同事各有去处,只有我尴尬地被他拦在了门口。他没喝多少酒,十分清醒,打了个电话给秘书。

三分钟后,他秘书送来一张房卡,他把房卡交给我。

他很温和,说:“对面房间,好好休息。”

我可能是喝多了,脑子一懵,脱口而出:“唐叔,你不要我吗?”

说完我就后悔了,他眉头拧成小山川,目光盯着我。不是狠狠瞪人也不算冰冷,但就是让我浑身一颤,赶紧默默转身去自己的房间。我手抖得不成样子,好好的房卡,居然在门锁上碰了好几次,那个绿色点点才亮起来。

我打开门,踉跄着进房间。把门关上坐在地上的时候,我还觉得自己的心脏蹦得要跳出来了,双手有种说不出的麻。

我沮丧极了。

“唐叔”,我是故意这样叫他的。

从进饭局见到他开始,我的心脏就像这样跳,脑子嗡嗡地响。整个饭局里我都在认真喝酒,为的就是酒壮怂人胆,喊出这声“唐叔”。

我心怀妄念。

妄想,他能记得我。

哪怕连我自己都觉得,这妄念令人发笑。他怎么会记得我?谁会记得一个头也不敢抬的小屁孩儿?

我的沮丧没有持续太久,就缩在床沿睡着了。

那天我应该睡得很沉,因为我的睡姿到醒来也没有改变。睁开眼睛的时候不知道是几点钟,只凭感觉判断出是清晨。

以及,房间里有人。

套房的卧室没有关门,我用眼睛去验证判断,视线扫过这间卧房,再投向外面的客厅,隐约看到有人影走动。真的有人。

我以为是公司的人,没有出声。那个时间点出声,肯定马上被抓回公司开始新一天的训练,借宿醉装病才能拥有轻松的一天。

不一会儿,人影和轻微的脚步声都朝房间走来。我瞥到一角,吃了一惊,立即确定那是唐铭豪。说来我自己也感到不可思议,前一晚才见到他,对当时的他有概念和印象,第二天就能靠浮光掠影的一瞥认出他来。

但那大致是与爱意无关的,只和怕有关。没有任何具体理由,我就是对当时的他感到害怕。

他踏进卧室之前,我已经坐起来,愣愣地看着他朝我走来。我们距离一米远,他在我面前扣手表的表带,说了一句我至今想起来都觉得头皮发麻的话。

他说:“你愿意做我的情人吗?”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表情,只知道自己说不出话来。

僵持的场面不知道维持了多久,他低头看了一眼手表,我才意识到我可能浪费了他一些时间,立即紧张得挺直了脊背,结结巴巴地问:“为,为什么?”

他听了,扬了扬嘴角,仿佛我问了另一个多么可笑的问题。但他并没有真的笑我,而是反问:“你在意这点?”

我索性用力点点头,表现得很认真:“对。”

他想了想,说:“因为你长得像一个人。”看着我的眼睛,像是看穿了我,补充道,“一个我没得到的人。”

“啊?”我没反应过来。

他留下一张黑色的卡片,上面只有姓名和手机号:“三天之内告诉我答案,但是不要打电话,我不喜欢打电话。”

然后他就走了。像电视里那些……嗯,怎么说,就是那些拔()无情的大佬一样,那个背影看上去特别冷又特别酷,好可恨,又让人忍不住产生沉沦的情绪。可是,他明明没有睡我啊。

那天早上我扒了一个小时的八卦,确定了他说的人是尚必宁。然后,我用了两天思考要不要做尚必宁的替身。

第三天早晨,我给了唐铭豪信息,说:好。

第四天,他让人来公司把我接进他当时居住的房子。

我们签了合约,三十岁之前,我都是他的人。他和我的公司说好,他在北京的时候,我必须住在他家里,平时可以按规定住公司宿舍,外出拍戏等工作活动情况下,可另议。

他包我包得大摇大摆,人尽皆知,以至于我一度觉得,他是为了让尚必宁知道消息。

但这只是我以为,他根本没有我想象的这么多情。当然,也几乎完全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年轻叔叔。

池早不懂我渴望他和尚必宁办婚礼的心情……也许懂,但正如他半玩笑中表现的那样,不赞成。谁也不会赞成——哪怕是我自己,清醒一点、理智一点,也不会赞成。

我痛苦的另一半,来源于我不知道唐铭豪爱不爱我。

有时候,他好像很爱我。至少他在身体上对我近乎忠诚,从养我那天起,他就没有玩过别人。这是连我自己说起来都感到头晕目眩的事情,池早称他是神仙金主。

但他从来没有对我说过一句与情爱相关的甜言蜜语。我不是一个内心粉红的小女孩儿,对甜言蜜语没有嗜好。是他,令我介意这些东西。我有多爱他,就有多缺一句好话。

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只要他说一句,我把自己一辈子卖给他都行。可他不说,我连逾矩都不敢。

“汪汪——”花花突然叫了一声,年迈的身躯一跃而起,朝我身后跑去。

我当即明白发生了什么,惊讶地回过身。

唐铭豪站在门边。花花跑过去,抬起前肢往他身上扑,他的注意力就全都放在了花花身上。我静坐着看了一会儿,起身走过去。

“你怎么回来了?”我尽可能平静地问。

他瞥了我一眼,没带什么情绪,淡淡地回答:“姜姨说你回来了,我正好有空,就回来了——”他蹲下丨身,抱着花花蹭了蹭脸,“给你过三十岁生日。”

我感觉自己全身的血液都在这一刹那凝滞了一下。

对,今天是我三十岁生日。我面前这个男人,马上就可以对我爱情的未来做出判决。

目录
设置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风格
雅黑 宋体 楷书 卡通
字体风格
适中 偏大 超大
保存设置
恢复默认
手机
手机阅读
扫码获取链接,使用浏览器打开
书架同步,随时随地,手机阅读
收藏
换源
听书
听书
发声
男声 女生 逍遥 软萌
语速
适中 超快
音量
适中
开始播放
推荐
反馈
章节报错
当前章节
报错内容
提交
加入收藏 < 上一章 章节列表 下一章 > 错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