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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书神 > 仙侠玄幻 > 穿到平行世界线后(末世) > 第1章 我胡汉三又回来了!

银白的月光洒在倾倒的钢筋水泥废墟之上。

这样的夜晚本该清冷寂静,却有三两成群的腐朽身躯摇摇晃晃,一瘸一拐地穿梭在废弃建筑之间。这些没有思维意识,只剩下捕食新鲜血肉的兽性的腐朽身躯被幸存人类称作“丧尸”——游戏、电影、电视剧及网络文学作品中常见的怪物。它们嘶吼着,游荡着,看似漫无目的地行走,实则在捕捉鲜活的生命气息,找到他们,然后吃掉他们。

“呜……吼吼……”

丧尸突然嗅到了食物的味道,附近有新鲜的,鲜活的生命。僵硬游荡的步伐骤然变得灵活起来,三三两两朝着血肉气息的方向聚集,腐烂的脸都透露着对食物的渴望。

一点火红色凭空亮起,“咻”地激射而来,如同夜空中的流星,在半空中迅速划出一道光。

“噗嗤噗嗤——”

丧尸挨挨挤挤的聚成一群,弹丸大小的火焰左右闪现,精准贯穿丧尸头颅,爆出一地腐臭脑浆!

喷洒出来的脑浆在高温作用下滋滋作响,最终水分蒸发干净,化作一块块烙在地上的印记。空气中浮动着浓烈的腐臭味。

僵硬的丧尸通通噗通倒地,四周陷入寂静。火焰一闪一闪的漂浮在半空中,一点都看不出来它刚刚将一众丧尸收割的凶残劲儿。明亮的焰心跳跃着,相比一开始出现时扩大了不少,似乎有什么东西被包裹在里边。

有轻巧的脚步声响起,月光下出现一道身形高挑的身影。他朝着漂浮的火焰招手,将它收回到自己掌心中。火焰消失,留在掌心的是几枚形状不规则的透明晶体,凸起的棱角折射着银色的月光。

“啧,都是一阶丧尸啊。”

男声沙哑,语气是带着些许嫌弃的,他只觉得手里这几枚晶体蕴含的能量还不够补充刚刚猎杀丧尸消耗的。

“算了,蚊子腿再小也是肉,总好过没有。”

这么说着,他将手掌握起,呼吸间将晶体的能量吸收干净,然后随手一扬,洒下一捧粉末。修长的身影再次隐入黑暗,留下一地死物。

不多时,又有摇摇晃晃的丧尸低吼着出现,然后是撕咬,咀嚼的声响。

灰蒙蒙的白日。

在一间废弃的理发店里,随处可见泼洒的陈旧血迹,理发台落满厚重的灰尘,店内摆设东倒西歪一片凌乱。镶嵌镜子的墙面也是破烂不堪,掉了满地的碎渣渣。不难看出这家店曾经经历过什么。

青年在一地碎片中挑挑拣拣,终于捡起了一块半个巴掌大的镜片。

他用没有沾染太多血迹、勉强算是干净的衣袖擦了擦,镜子倒映出的是一张陌生的,年轻的脸。浓密的黑发凌乱,过长的刘海几乎遮了半张脸,程最把刘海往两边拨开,露出黑亮亮的双眼,仔细打量镜子里的脸。

细眉毛圆杏眼,脸部线条偏柔和圆滑,整个都透着一股秀气。青年捏了捏脸颊肉,软软的且有痛感,看来必须接受这张秀气的脸现在已经属于他了。

经历一场自毁式爆炸后再次醒来的不真实感终于消失了。

他运气还算好地从一个抽屉深处抠出一把剪子,三下五除二的对着自己一头半长不短的头发咔咔乱剪,碎发纷纷扬扬,精致的眉眼逐渐显露。五六分钟的事,青年感觉自己剪得差不多了,于是放下剪子,小狗抖水似的一顿甩头,就算是整理一下了。

青年一手摸着下巴,朝着镜片里的脸左看看右瞧瞧,嗯,满意点头。

青年看着二十来岁的年纪,支棱着一脑袋狗啃了似的黑发,剪头发技术真不咋滴,多亏有一张精致帅脸撑住了,难看也变成有个性。

“还得是我啊,够嫩,够好看,帅一脸!”

末世降临,秩序崩塌,大多数苦逼的人类成了没有理智吃人的丧尸,少数人幸存下来。而在少数幸存者中有更少数人,获得了对付丧尸等怪物的异能。异能者们团建起来,组建人类基地,率领幸存者部队对抗丧尸和变异怪物。

丧尸病毒席卷全球,人类获得神奇异能,这么带有魔幻色彩的事情都发生了,再来一个穿越重生不过分吧?

程最,那个喜得“重生”的幸运之星。

身为牛逼哄哄的异能大佬,程最在围剿丧尸王的行动中首当其冲,独挡丧尸王一半战力,更是在最后来了一波开大自爆,英勇就义与丧尸王同归于尽——当然,这都是之前的事了。谁能想到,就在眼睛一闭一睁间,火系异能大佬程最,就由一个三四十岁的帅大叔变成了二十来岁的小青年。

可惜醒来发现,末世还是末世,丧尸还是丧尸,唯一不同的是有一位牛逼哄哄大佬变成了濒临死亡的小菜鸡,连可以炸死丧尸王的火系异能也退化成一颗比烛火大不了多少的小火星子。

当时程最睁开眼睛就发现自己被一群滂臭的丧尸包围,身上还被咬出七**十个洞,血跟不要钱似的流着。新鲜的血啊,新鲜的人啊,就这么大剌剌的摆在丧尸面前,这跟个打开包装盒的小蛋糕有什么区别啊?!

醒来就是天崩开局,程最当时有气出没气进,差点直接摆烂选择重开!

也是多亏了他的火系异能,就算变成小火星子依然强悍,程最拼着榨干身体里的最后一丝异能,用小小一颗火星子秒杀了围过来的所有丧尸,不然他就真的要摘下“重生之后史上最快死亡倒霉蛋”的光荣称号了。

……没有了,一滴都没有了……异能消耗过度的青年躺在地上,望着天上月亮迷迷糊糊的想着。

睡了一觉(或者说是昏迷了?)终于回血的程最,趁着夜色爬了起来。身上的伤早就在他睡着的时候好了个七七八八,月光不算明亮,那一身糊着黑红深浅血迹的衣服却显眼得很。丧尸抓住猎物之后只会撕咬吞噬,根本不可能就咬几个血洞出来让他等死。所以,到底是谁想要他死无全尸的呢……

危机边缘显然不是思考问题的时候,身上的伤虽然基本痊愈了,保命的异能也得赶紧恢复。于是程最拿自己小小当了一把诱饵,穿着一身散发着“快来吃我呀”味道的血糊糊衣服,用火星子狩猎起游荡的丧尸。

丧尸脑子里能凝聚出一种能量结晶,人们称之为晶核,是帮助人类觉醒异能、补充异能的珍贵能源。

程最的狩猎,就是为了夺取丧尸脑子里的晶核用来恢复异能。结果呢,忙活了一晚上都没搞到多少,异能也只恢复了一点点的一点点,都还不够消耗的。

曾经的大佬程最快气炸了,这些丧尸怎么弱鸡得跟块小饼干似的?!

直到天亮收获不大的程最是看啥啥不顺眼,尤其是他这一头长到遮了半张脸的头发!

剪了!必须剪了!

于是就决定找个理发店修理一下。只要有镜子和剪刀,自己动手,丰衣足食。

程最看着镜中年轻俊俏的脸,捏捏脸颊的软肉,一肚子气总算消掉一半了。

身为有点自恋十足自信的男人,程最对自己的评价一直很高。锋利的眉眼,硬朗的脸庞,高大健壮的身躯和无敌的火系异能,在末世是相当优秀的雄性资本了,想当年是多少人的梦中情人啊。

现在虽然整个人都变了,白且弱且瘦且嫩,曾经的气质十不存一,但人的潜力无穷大嘛,假以时日又是一个英俊帅气的男人!

“弱气点就弱气点,才二十来岁,还有得长呢。”程最看着镜中明亮的眼睛,神色十分认真,“小兄弟,你的死不简单。既然现在我成了你,我会帮你报仇。”

理发店的一边墙上挂着一副日历,程最刚刚就看见了,确认现在是什么年份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只是一心急着剪头发就没有理会。现在得空了,他放下手里的东西,走过去翻了翻。

大半个日历被血液浸透,纸页糊成黑色牢牢粘在一起,基本看不见什么东西了。程最很幸运的在日历的角落了看见了重要的信息——年份。

日历显示的年份是:2232年。

而火系异能大佬程最开大自爆跟丧尸王同归于尽的时间,是2254年。

“2232年……嘶,同归于尽把自己炸回了22年前。那现在应该是末世初期啊,难怪外边丧尸这么弱。”

程最恍然大悟,当惯了大佬,强悍的火系异能三下五除二就能秒一群丧尸。如今不管是异能还是丧尸,都是一朝回到解放前呐。再联想到自己浅水滩一样小的异能池,打怪副本都还在初级阶段没发育起来,要是他的异能还能像上一世一样牛逼哄哄,那这世界不就出bug了吗。一切事物都要遵循规则发展不是。

这么一想,不就是变年轻了嘛,异能也还在,就是要把吃饭睡觉打丧尸的升级任务重做一遍,有啥难的,干就完了!加油程最,你是最棒的!

“接下来得找更多的晶核升级啊。”

程最收拾收拾,慢步走出理发店,剪了头发,加上有了行动目标,感觉原本灰蒙蒙的天都亮了不少呢。白天丧尸没有夜晚活跃,他可以先去做别的事,比如——换一身衣服。

程最低头看着身上糊满血迹的衣服,经过一段时间的凝固和发酵,散发出来的味道已经臭不可闻了。虽然这身脏衣服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遮蔽鲜活的生命气息,但是身为有理想有目标的大佬预备役,怎么能容忍自己一身肮脏呢。

“重回巅峰第一步,给自己找一身干净的衣服吧!”

“咕噜噜……”肚子叫得很响。

程最在豪情万丈的定下目标,而饥饿的肠胃第一个给他拆台。

好饿。再不吃饭就要变成比丧尸还可怕的饿鬼了。

还是找吃的先吧,人怎么能饿肚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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