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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年代文大佬的漂亮妹妹[七零] 第1章 第一章

作者:酱樱桃 分类:其他类型 更新时间:2023-06-08 04:27:06 来源:文学城

1975年夏。

知了在树上哇啦哇啦的叫,太阳打头顶晒下来,气温高,心更燥。

桃源村头的河里,小孩子们光溜溜的在里面嬉笑打闹,年纪稍长一些的女孩儿们已经知道了害羞,大多都坐在水边的大石头上,挽起裤脚,只把脚放进水里,晃着脚尖戏水。

“姐,回家了!”少年清冽的声音穿过芦苇荡传到了河边。

“娃娃”群中站起来个窈窕的姑娘,她穿了件无袖的藏蓝色粗布短衫,两条长长的辫子一前一后的搭在肩上,灰裤子半挽在小腿处,露出两截细白的小腿。

“呦呦姐,你别走,我们再玩一会儿。”一个肉嘟嘟的小崽子抱住了女孩儿的小腿。

鹿呦呦回头,微微一笑,嘴角挂了两个小梨涡,眸子跟钻石似的闪亮,她微微附身摸了摸小崽子的头。

小崽子鼓着肉嘟嘟的腮帮子看着鹿呦呦一脸不舍,又伸出小拇指奶声奶气道:“那我们拉勾勾,改天一起玩。”

鹿呦呦抬手跟小崽子勾了两下,又拍了拍她的脑袋才转身离开。

河边的同龄人瞧着少女曼妙的身姿消失在浓密的芦苇后,不由看了看自己干瘪的胸脯,李双双感叹,“人家长得可真好看。”

年长一些的周荷双脚踢着溪水,低着眉眼道:“好看有什么用,还不是个哑巴,哑巴你知道吗?”说话间,她看向不远处在水里扑腾的少年,眸子里全是少女的春心荡漾,“哑巴只能嫁给哑巴,咱们村里就有个哑巴,都四十多了没媳妇儿呢。”

哗啦一声,水里的少年破水而出,宽阔的大手里多了一条鲤鱼,周围的孩子看呆了眼,纷纷鼓掌叫好。

欢笑声中,少年大步越过芦苇荡跑到了鹿呦呦身边,红着脸把鱼塞她手里转身就跑。

李双双瞧着鹿呦呦的方向扑哧一声笑出来,“哑巴有什么关系,长得好看喜欢的人多啊。”

周荷被驳了面子,脸黑的跟锅底似的,她狠狠的朝着水面踩了一脚,水花四溅,李双双下意识的抬手挡了下脸,没好气道:“我又没说你!”

——

此时的鹿呦呦看看手上的鱼,再看看跑远的少年,这年代大家顿顿野菜窝窝头,能吃上荤腥是件顶奢侈的事儿,对方能把东西给自己,少年的心思昭然若揭。

只可惜啊,她对这十几岁的小屁孩儿不感兴趣。

背着书包的陆程禹小跑了过来,他的脸颊被太阳晒的黝黑泛红,嘴里紧张道:“姐,刚刚那人干嘛的?”

鹿呦呦举了举手里的鱼。

姐姐招人喜欢,村里很多人给她送东西,陆程禹没多问,他接过鹿呦呦手里的鱼,另一只手还举着一片大荷叶遮阳,“走,我们回家。”

——

桃源村位于北方中部的一个小山凹里,有山有水,村子里旁边有大片大片的芦苇荡,莲花并蒂,夏风一吹,格外舒服。

鹿呦呦家就住在村尾,还盖的是砖瓦房,她父亲是村里的支书,母亲又会绣活儿,家里一儿一女,弟弟陆程禹在镇子上读书,自己又生的落落大方,放在乡村八里的都是不错的户口,唯一美中不足的就是鹿呦呦不会说话。

可这再好的户口怎么能跟后世的生活比呢?

没错,二十三岁的鹿呦呦因为一场车祸穿书了,还穿成了一本年代文里的炮灰真千金。

按照剧情,真千金漂亮温柔,人见人爱,偏偏是个哑巴,她被城里来的知青骗心骗身,最终难产,死在了亲身父母找到自己的前一天,而那知青却随着回城潮到城市里大展拳脚,高考上榜,又遇到了假千金擦出火花,两人最终过上了幸福美满的生活,至于真千金,他只一句是我辜负了她便彻底洗白了。

而作为这本文主角的假千金,后来当然是打脸原主全家,还理所当然的利用原主的家庭背景平步青云,问就是女主光环。

幸好现在鹿呦呦穿过来只有十五岁,离悲剧发生还有三年,这年代说好不好,但是说坏也不坏,变化多,机会更多,抓住了那以后就能成为新时代第一批致富的人,反正来都来了,那就避免悲剧,好好致富吧!

老榆木门推开,陆程禹举着鲤鱼大喊道:“妈,我回来了。”

刘红梅系着围裙从西屋的小厨房里探出头来,“回来就回来,嚷嚷什么嚷嚷?!”

陆程禹小跑到刘红梅跟前,“妈!鱼。”

刘红梅惊喜的瞪大了眼睛,下一秒却勃然大怒,随即附身脱鞋,操着鞋底儿就打在陆程禹身上,她恶狠狠道:“跟你说多少遍了,别下河摸鱼,前年才死了个孩子,你到底怕不怕。”

陆程禹吓的就往远处跑,嘴里解释道:“我没下河,这是别人送我姐姐的鱼。”

刘红梅不依不饶道:“还撒谎,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母子俩满院子你追我赶的跑,那鱼在陆程禹的手里摇来摇去,最后还是鹿呦呦及时拉住了刘红梅的胳膊点头表示,确实是别人送的。

刘红梅半信半疑,又问道:“真的?”

鹿呦呦认真的点了点头。

陆程禹在一旁道:“我都说了你还不信。”

女儿的话自然是要信的,刘红梅穿上鞋子同陆程禹道:“我这是给你个教训,以后敢去河边捞鱼,看我不打死你。”说着她看向鹿呦呦红扑扑的小脸儿,“河边晒吧。”

鹿呦呦摇了摇头。

刘红梅拍拍她的手背道:“快去屋里凉快凉快,午饭马上做好了。”

——

窝窝头,红烧大鲤鱼,油渣炒萝卜丝外加一盆子莲藕汤。

餐桌上,刘红梅跟陆剑民又在说地里的庄稼以及工分,现在的农村是工分制,每家每人都有任务,年底分粮食的时候,工分占七成,人数又占三成,人口越多那分的粮食也越多,但是陆剑民早先结婚的时候被家里另出来,现在只有一家四口,想要多分点粮食那只能多弄点工分,还好他有支书的头衔,别人抢破头都弄不到的割猪草任务就轮到他家孩子头上了。

刘红梅道:“让程禹去割就好了,女儿的手嫩,割草会扎伤。”

陆剑民点了点头,他本来也是这么想的。

刘红梅又把脸往他边儿上凑了凑,压低了嗓子道:“现在都平反了,你那老朋友咋还没消息。”

陆剑民皱起眉头道:“当着孩子面瞎说什么,赶紧吃饭。”

刘红梅闻声便闭嘴了,又给鹿呦呦夹了一块鱼肉道:“这块没刺,多吃点。”

鹿呦呦捏着筷子表示感谢,刘红梅瞧着这细皮嫩肉的小姑娘一脸心疼,又说:“过两天有集,你们姐弟俩去镇子上赶集吧,到时候去买点东西,我跟你爸就不去了,我们还要上工。”

赶集?现在私人不能做生意,卖东西那就是投机倒把,但是在集上大家可以出售点自己家的农产品赚点小钱,还能不用票购置一些东西。

鹿呦呦心想,自己这几天看看能不能捡点野货,正好赶集的时候去卖。

听到赶集,陆程禹很是高兴,他道:“妈,放心吧,到时候我会把姐姐带好的。”

吃过饭,鹿哟呦便跟弟弟午睡去了,留下陆剑民老两口继续刚才的话题。

刘红梅边收拾碗筷边道:“我刚才说的你上心了没?”

陆剑民抽了袋烟道:“以后别在呦呦面前说这些,当着孩子说这些我怕她多想。”

刘红梅道:“我也没别的意思,瞧着呦哟一天天的长大了,这喉咙总得治,不然耽误她一辈子。鹿首长好歹是有身份的人,到时候把孩子接到城里,城里肯定能治好孩子的喉咙。”

鹿哟呦并非陆剑民夫妇的亲生女儿,而是陆剑民好友鹿荣的女儿,十五年前,浩劫来临之际,鹿荣未雨绸缪提前把刚出生的小女儿寄养到了乡下,这么多年,陆剑民夫妻俩对鹿呦呦视如己出,眼见着大环境开始好转,鹿昌却毫无音讯。陆剑民倒不是介意多养一个孩子,而是鹿哟呦十岁时因为地地震受了惊吓便不能再说话,到处是看医生也没看好,就因为这个耽误了上学,那以后再耽误下去可得了。

再说,当年鹿荣是在桃源村附近驻扎才认识的陆剑民,而鹿荣所在的部队却跟桃源村相差千里,天南海北的,不好联系不说,陆剑民也走不出去,打听都打听不到,只能听村里的喇叭了解现在的情况。

陆剑民叹了口气道:“平反也要有人写信做担保,流程多的很,可能还没轮到他。”

刘红梅捏着手道:“他不会把这孩子给忘了吧。”

“不可能。”陆剑民摆手,“鹿首长的人品我敢保证,那时候咱们都快饿死了,还是他省下粮食来接济我们,你别瞎想了,等着就是。”

于此同时,鹿呦呦已经开始谋划自己的赶集大计了,陆程禹告诉她离赶集还有四天,四天时间,她虽然不知道自己能搞点啥,想想自己在后世好歹也是个优秀的社会搬砖人,虽然说不是十项全能,但也会的不少,做饭/钓鱼/游泳/骑马……全都试试,总能找到点赚钱的门路。

陆程禹瞧着姐姐兴冲冲的在找篮子,便道:“姐,我们今天放假,我跟你一起去山上。”

现在的孩子,但凡能干活的都算家里的一口劳力,劳动为主的年代,学校课程安排也没那么紧张,还会隔三差五的放假让学生回家做农活,五一十一这些还没提上日程,但是秋收什么的都放假,有时候甚至能放一个多月。

这个时间,孩子们不是在地里帮忙,就是在山上跑摘点野菜回来填肚子。

说完陆程禹从床底翻出一团麻绳来,还背了个筐子道:“咱们去套兔子吧,套了给你烤着吃。”

鹿呦呦喜滋滋的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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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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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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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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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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